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警方:陳俊生一度用假名 拔腿就跑

【 2002/05/21   聯合晚報 記者謝素娟/台北報導】

協助逮人的目擊者說:陳回車上換男裝 還在車上打電話 松山分局被指吃案 反駁說:陳是到樓上女同性戀PUB 沒犯案才放行

藝人陳俊生前晚穿著女裝遇警盤查涉嫌用假名,又企圖脫逃,竟然事後一點事也沒有,市議員羅宗勝、許富男及陳秀惠上午認為警方有吃案及私縱人犯之嫌;台北市警局督察室則說,警方盤查紀錄簿不是公文書,因此塗改不涉及刑事責任,處理員警並沒有觸法。

市議員羅宗勝、許富男及陳秀惠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中華民國沒有一條法律規定不能男扮女裝,但是有明文規定不能偽造文書、遇警盤查不得企圖脫逃,但是藝人陳俊生在遇到警方盤查時,不僅以假名虛應,而且還企圖脫逃,幸好楊姓市民見狀,協助警方將他逮住。不過,陳俊生在被帶回松山警分局後,警方以「身分查證無誤」的理由,又立即放行,此特殊待遇令一般小市民好不羨慕。

協助逮住陳俊生的楊姓男子,上午也出席記者會,他說,他是住在京華城附近,當天晚上大約是 12 時許,出來想買消夜,在巷子內,發現有人穿著超短裙子坐在地下(事後才知道是陳俊生),用帽子緊遮著臉,旁邊有站了幾名警察。

楊姓男子說,當警察用無線電在查證身分資料時,陳俊生穿著米黃色套裝,突然站了起,往他站的方向跑過來,他本能的反應,即馬上出手抓住陳俊生,這時警方也追趕過來。

這時,楊聽到警員對陳俊生說「再不說出真實身分,就要通知媒體來拍照」,陳俊生聽了就很緊張,除了同意寫下姓名資料外,還要求回車上換回男裝。

羅宗勝指出,在警方的盤查紀錄簿上,陳俊生上方的簽名,有兩處塗改的痕跡,可以知道陳俊生第一次是以假名及假資料虛應警方的盤查,第二次才寫下真實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很明顯地已經涉及溈造文書之嫌,為何警方不辦,還放他走?

楊姓目擊者還說,陳俊生在回車上換回男裝之後,並在車上打了電話,還讓處理員警聽了一下,之後警方就把陳俊生帶走。羅宗勝質疑,這通電話是有力人士關說電話,警方才會隨後就馬上放人走。但是松山警分局警備隊分隊長廖學傑表示,根據執勤員警的說法,這通電話是陳的友人問松山警分局的地址,並非是關說電話。

針對市議員疑員警處理此事件是否涉及私縱人犯及吃案之嫌,警察局督察室表示,警方盤查紀錄簿並非是公文書,所以登錄有誤,並不違法;另外,警員在把陳俊生帶回警分局,身分無誤放人,也是合法行為。

記者孔令琪、陳珮琦/台北報導

針對藝人陳俊生男扮女裝,扯出警方吃案疑雲,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上午表示,警方據報趕至,因陳俊生一度填報假名後,突然拔腿就跑,所以警方才將他帶回隊部,但經清查其戶籍、有無通緝,陳俊生並沒有任何前科紀錄,加上京華城方面亦無指控陳俊生涉及竊盜等犯罪行為,所以就將他放行,「怎麼會扯出吃案」。

警方側面了解,陳俊生當天晚上男扮女裝前往京華城,是到樓上一家pub,參加一個以女性同性戀為主的舞會,陳只是想參加社交活動,沒想到會扯出這麼大的風波。

松山警分局指出,當天晚上分局是根據 110 勤務中心通報,指京華城有民眾發生糾紛,松山警分局警備隊二名警員於是立即趕抵時,發現京華城保全員正與一名穿著女裝、戴假髮、穿高跟鞋、略施脂粉的男子在京華城大門口「溝通」,警員上前了解。

據京華城保全員向警員表示,在安全門樓梯 4 樓與 3 樓間發現這名男子行跡可疑,保全員立即趕至將他攔下,他向保全員自稱是京華城的員工,保全員於是跟在他的後面下樓,結果走到一樓門口後,這名男子突然拔腿就跑,保全員將他捉到,才發現他是男扮女裝。

Written by admin

9 1 月, 2014 at 3:13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