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員警遭施壓 吃案?
【2002.05.22 民生報 記者楊清雄/報導】
警方表示 無具體犯罪事實 所以放人
對於藝人陳俊生男扮女裝一事,台北市議員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陳俊生在員警盤查時涉嫌偽造文書,但警方未處理就放人,可能有高層關說;警方則表示,陳俊生並無具體犯罪事實,所以才會放人。
陳俊生十九日凌晨男扮女裝出現在京華城購物中心,由於逕走安全門遭安全人員認為有偷竊之嫌加以追捕,最後在鄰近警網與一位楊先生合力圍捕下就逮;但警方最後以無具體犯罪事實為由放行。
而楊先生昨天在羅宗勝、許富男與陳秀惠等市議員的邀請下出席記者會指出,十九日凌晨他正要去京華城買消夜,只見一名身穿米黃色短裙、粉紅色外套、長髮及腰的「女子」,在員警的包圍下,正在一本簿子上填寫資料。
他說,該名「女子」寫完後,趁員警以無線電查核資料時逃跑,被他抓住後,只聽到稍後追來的員警說,「再不說出真實身分,就要叫媒體來拍照!」這時候他才知道這名女子是陳俊生男扮女裝。
楊先生指出,陳俊生隨即向員警求情,並要求回到座車內換男裝;換裝完畢後還打了一通電話,並把手機轉給員警接聽,員警聽完後就用警車將陳俊生帶走。羅宗勝出示員警的巡邏盤查登錄簿指出,陳俊生第一次先以假名登記,然後在員警的「威嚇」下才塗改寫出真實姓名,已有偽造文書罪嫌。
許富男說,陳俊生的那通電話,可能是打給「有力人士」向員警施壓,否則何以陳俊生到警局後,並未製作筆錄就被釋放?陳秀惠指出,若是一般小市民,別說是填寫假名,光是逃跑一事,警方可能當場就開槍了,令人懷疑警方礙於壓力而吃案。
不過,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警備隊副隊長廖學傑表示,登錄簿不是正式公文書,塗改不涉及刑事責任,至於員警所接聽的電話,則是當事人的朋友詢問分局地址;此外,由於陳俊生並無違法行為,才會立即放行,程序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