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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盛:卵子施受兩方都知情 ──當年衛署口頭禁止後 就未做過粒線體置換

【2001.05.08  聯合報  記者周筱梅/台中報導】

台中市婦產科醫師李茂盛被衛生署點名,要追究他四年前為不孕症婦女做卵子細胞質的粒線體置換;李茂盛昨天表示,當時國內法令並沒有明確規範,且在八十八年衛生署口頭上有所要求後,他未再進行同樣的治療。

李茂盛昨天重申,他在做這項不孕症治療時,卵子的施與受雙方,他均做說明及徵詢。他說,他告訴提供卵子的婦女,她們的卵子已沒有用,只有被丟棄,但如冷藏起來,可以讓他利用卵子細胞質中粒線體,幫助其他不孕婦女。他解釋,粒線體就如同引擎,具有提供能源的功用,粒線體關係卵子的發育。

李茂盛指出,他不認為他所做是在製造「基因寶寶」,因為粒線體中的基因成分非常的少,也就是這個原因,提供卵子的婦女才不會擔心「借卵」的問題,或害怕別的女性生出「屬於自己的孩子」。

他表示,四年前他進行這項治療時,國內對此並無法令規範,但八十八年衛生署在一項會議中,決議人工生殖法實施之前,醫界不可擅自從事「基因改造」的不孕症治療,在這之後他就沒有再做了。他不認為自己有違法問題。

李茂盛表示,置換粒線體並不神奇,對於外界稱此為「基因改造嬰兒」,他不以為然。他認為,這只是針對少數情況特殊的婦女,所進行的一項不孕症治療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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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 月, 2013 at 10:20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