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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粒腺體置換 也算基因改造?──衛署指胚胎一部分基因改變就算 未來將立法規範 但保留彈性供討論

【2001.05.08  民生報  記者楊惠君、詹建富、黃靜宜/報導】

國內傳出部分醫師早在三年前就以「粒腺體置換術」施行於不孕治療,引起衛生署高度關切;由於類似技術攸關對生殖細胞的改造,將來是否會納入正待立法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內規範,也備受矚目,但衛生署有意保留彈性空間,供醫界及社會各界討論。

台大醫學院婦產科教授楊友仕及台北榮民總醫院生殖內分泌科主人任張昇平都指出,利用粒腺體置換術把外來捐贈的卵子細胞質,注入不孕症婦女的卵子內,把後者的粒腺體予以置換,技術上並不困難;但由於目前成功個案尚少,而且缺乏對照組研究,很難確定是否由第三者捐贈的卵子細胞質發揮了效果,何況,此種方式是否能提高助孕率,猶未可知。榮總已展開動物試驗,然後再以誕生的小白鼠進行基因檢測,以確定新生的小白鼠是否帶有兩隻母鼠的基因。

台北馬偕醫院婦產科醫師李國光則表示,目前醫界採用單一精蟲卵細胞顯微注射術 (ICSI),就是讓精蟲「強迫中獎」而進入卵子達到受精結果,但他發現,術後精蟲生殖細胞內原有的粒腺體竟然不見了;同樣的,利用外來捐贈的卵子細胞質,植入受贈的卵子內,外來的粒腺體都可能被耗掉了,根本未改造細胞核內的基因,因此他認為以粒腺體置換所生下來的寶寶,不能稱為「基因改造嬰兒」。

衛生署保健處處長翁瑞亨表示,以此次台中中山醫學院婦產科教授李茂盛施行的「粒腺體置換術」事件為例,手術本身並未違法,失當之處是執行醫師未依法定程序,向衛生單位提出申請。至於,該手術適不適合做為常規的不孕症治療方法,若有醫界正式向衛生署提出人體試驗申請,衛生署將會進一步研議。

不過,由於生殖科技一日千里,未來醫界除了利用既有篩檢技術,行改造生殖細胞之實,因此,立法中的「人工生殖法」草案是否應予以明確規範,更值得關切。對此,楊友仕認為,目前該草案並未有明文規定,但他認為,衛生署不可能管得太細,但由於草案中已明訂任何人工生殖新技術需經動物試驗者,即應向衛生署申請核准,此一法條即可適用。

翁瑞亨則強調,衛生署擬定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審議,其中即明確規範,凡實驗、研究所使用的生殖細胞,不得用於人工生殖臨床運用;也就是新的人工生殖技術,必須向衛生單位提出申請,由衛生單位評估其技術成熟性及對人倫的衝擊,再考量是否准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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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 月, 2013 at 10:24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