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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內容露骨形同黃色書刊 同志團體:聲援晶晶書庫

【2005.03.15 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至巧】

針對同志團體質疑新聞局分級辦法有雙重標準,新聞局昨強調,分級辦法「看書的內容,不看書的性質」,絕對沒有歧視同志;至於遭查扣的數十本書,應是海關認定有違背善良風俗的事實,其執行公權力並無過當。

新聞局出版處處長鍾修賢表示,業者進口的男體雜誌內容太露骨,形同黃色書刊,已觸犯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因而被海關查扣、被地院起訴,即便書中主角換作異性戀者,海關也會做出相同的處置,根本沒有歧視同性戀。

鍾修賢說,分級辦法延到今年7月實施,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對男體雜誌所做的「逾越限制級」評議,僅提供地方法院法官參考,並無實際的強制力。(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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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 月, 2014 at 3:35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