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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貼色情漫畫 照樣法辦

【2004.09.09 聯合報 記者陳中光/高雄報導】

署名「漫畫王」的專科學校黃姓學生,嘲笑在網站張貼自拍裸照,被警方查獲的同學不會鑽法律漏洞,於是他在網路家庭張貼色情漫畫,還向同學炫耀自己的「傑作」不觸法,及至被警方查獲,吃上妨害風化官司,才明白自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高雄市警察局電腦專責組說,23 歲在中部專科學校求學的黃姓學生,日前以署名「漫畫王」名義,在網路家庭網站張貼「露點」的猥褻色情漫畫,供人上網瀏覽。由於太過「養眼」,吸引不少網迷瀏覽,但也引起上網搜巡電腦專責組偵查員注意,追查到賴姓學生上網的IP位址後,查出黃姓學生涉案,傳喚到案說明。

黃姓學生表示,他的同學在前一陣子,在網站張貼自己的裸露自拍照片被警方查獲移送法辨,他笑同學不會鑽法律漏洞才會被捉,他認為色情漫畫圖片並不觸法,才上網張貼供人瀏覽,但他不知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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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 月, 2014 at 3:52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