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改變基因 是置換粒線體──「基因寶寶」稱呼 誤用名詞
【2001.05.07 聯合報 記者許峻彬/台北報導】
馬偕醫院不孕症科主任李國光昨晚說,他在一、兩年前聽過李茂盛以細胞質粒線體置換術治療不孕症的案例,不過他認為此種技術治療不孕症仍待更嚴謹的科學驗證與更長的時間觀察,目前只能說此種技術治療不孕症「或許有效」。
衛生署保健處長翁瑞亨說,醫療技術日新月異,優生保健法或人工生殖法草案對置換粒線體此種細節的技術沒有明確規範,因此國內醫師做基因改造嬰兒的研究,衛生署無法可管,未來衛生署會邀請醫療團體公開討論,決定要如何規範基因科技興起後的新醫療技術。
也是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的李國光說,國外媒體以「基因改造嬰兒」名詞稱呼,實在是誤用名詞,因為 DNA(去氧核醣核酸)跟基因不能劃上等號,粒線體上的DNA只是存在於細胞質上的附屬構造,細胞核中染色體的DNA才是所謂的基因,國外採用置換粒線體技術產下的嬰兒,目前只有兩名體內還存有捐贈者的粒線體,其他嬰兒體內的外來粒線體都已經被消耗掉,以此看來,此種技術並未改變基因,根本不能說是「基因改造嬰兒」。
李國光指出,此技術與試管嬰兒技術一樣簡單,可是全球卻少有醫師跟著做,代表這種技術是否有效受到質疑,況且根據報導,被置換的粒線體僅有一成到兩成,這麼一點能發揮的作用一定有限,而且不論國外或台灣的研究,都未經實驗組與對照組驗證,無法確認這些婦女是因為置換粒線體就成功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