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傳情紙 師生戀曝光
【2004.11.09 自由時報 記者黃立翔、何玉華╱北縣報導】
台北縣汐止市某國中驚傳師生戀事件,一名國三女學生家長,在女學生的書包裡面發現「傳情紙條」,紙條裡女學生與某男子以「老公」、「老婆」相稱,還有令人眼紅心跳的親密字句,家長原本以為是女生開始交男友,經過進一步開導詢問後,才發現男友就是她的男導師。
校方調查發現,雙方交往已經將近一年,研判有逾越尺度的行為,上週五召開教評會決定解聘該男老師。
「我要找╳╳╳老師」,北縣汐止某國中上週傳出有學生家長,怒氣沖沖地來到學校,指責該班男導師。
該名家長氣憤的說,女兒小小心靈還不懂感情世界,就被男老師迷得神魂顛倒,只沉醉在感情中,沒有把心思放在課業上,導致行為出現異常,要求學校主持公道。
據指出,校方立即對該名男老師展開約談,老師坦承在女學生國中二年級下學期開始,因為課堂教學朝夕相處,兩人逐漸產生情愫,發生戀情。不過,老師與家長雙方都否認兩人發展到超友誼關係,學生家長也未對男導師提起未成年性侵害告訴。
但是學校教評會認為,老師對女學生的作為,已經「逾越師生間應有的行為」,因此依教師法將男老師解聘。
該國中校長無奈的說,該名老師三十多歲,個性十分內向,平常不太跟其他老師說話接觸,不過也沒有其他不良行為,因為女學生還在學校內就讀,因此學校明快處理之後,不希望外界將女學生身分曝光。
台北縣教育局長潘文忠表示,在接到家長反映後,上週五已經請三名督學瞭解,得知該名老師跟學生交往已經近一年,明顯有超越師生關係的行為,已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行為不當的相關規定,透過教評會程序解聘該名老師。
潘文忠強調,由於事情牽涉到未來該名學生在校的學習,所以校方及局裡的處理相當謹慎,也已經安排社工人員協助進行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