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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親兄妹同居二十載生兒育女 女方得知真相欲離婚

【2005.11.05  東北網】

東北網11月5日電 “我的丈夫竟是我親哥哥,我堅決要同他離婚。”昨日,南充市嘉陵區法院以不公開開庭方式審理了這起罕見的“兄妹離婚案”。

1984年,在外公外婆撮合下,家住重慶某縣的小芳與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同心村村民小江結了婚。當年小芳15歲,小江27歲,他們所謂的“結婚”,就是“住在一起”。原來,小芳的媽媽(嘉陵區人)1958年嫁到同心村,不久生下了小江。1968年,小芳的媽媽改嫁到了重慶某縣,小江留在同心村。1970年,小芳媽媽在重慶某縣生下了小芳。1984年,小芳到外公外婆家玩耍,外公外婆抱著“親上加親”的念頭,就當起了“大媒”。1986年,“嫁”給小江的小芳生下兒子。1988年他們又生下一個女兒。

今年8月初,小芳準備解除婚姻。昨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罕見的“兄妹離婚案”。法庭上小江稱,他們一起生活了20多年,還生了兩個孩子,爲了孩子,他堅決不同意離婚。法庭組織調解,但雙方針鋒相對,下午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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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 月, 2014 at 10:58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