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0年 夫妻竟是親兄妹
【2005.08.26 成都晚報 記者/劉昕】
像“傳奇”,更像孽緣,同居20年,昔日的恩愛夫妻竟然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妹妹如今不願再提起這段令她“惡心”的往事,執意要與哥哥離婚。而哥哥因為年齡較大,不願與妹妹離婚,兩人如今僵持著,維系著這令人尷尬的關系。
昨日,記者專程趕到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採訪侯蓮(化名)和林瑞富(化名),“我不想再談這個事情了,我准備離開這裡不再回來了”,侯蓮在電話裡對風塵仆仆的記者說。在記者的再三勸說下,侯蓮才答應見面,但拒絕採訪,“我們隻是聊天。”下午5時許,在南充市花市街的路邊上,記者見到了一臉憔悴的侯蓮,她今年35歲,現在上海一家工廠做染紗工。
外公外婆做主 15歲女孩嫁給哥哥
“我太累了”,侯蓮說,1985年,她和林瑞富在外公外婆的安排下結婚,“當時我並不知道結婚是什麼意思”,侯蓮說這話時表情復雜,那年她才15歲。
她的母親張瓊芬(化名)當年與林建國(化名)結婚並生下了林瑞富,因為林建國當時家庭出身不好,經常挨批斗,張瓊芬實在受不了就於1968年改嫁到了重慶永川,林瑞富那時已經10歲了。1970年,改嫁后的張瓊芬在重慶生下了侯蓮。
1984年,侯蓮隨母親一起回南充探望外公外婆,然后就留在了外公外婆家。1985年,15歲的她被外公外婆許配給了當時27歲的林瑞富,年幼的侯蓮並不知道結婚對自己意味著什麼,也沒有去辦過結婚手續,她隻知道從此要跟一個自己喊哥哥的人共同生活了。
1987年,她與丈夫生下了第一個兒子。“兒子一出生眼睛就有點毛病,我以為是自己沒休息好造成的”,侯蓮皺著眉頭說,現在才知道是近親結婚釀成的悲劇。1989年,他們又生下了第二個孩子,是個健康的女孩。
“想起就惡心” 要求解除關系
1989年,母親張瓊芬從重慶到南充看望外孫,侯蓮從母親與丈夫的父親林建國的交談中,第一次得知自己與丈夫竟是同母異父的兄妹!“當時自己也不太懂,何況又有了一對兒女,隻想著把兒女盤大”。侯蓮說她跟丈夫根本談不上愛情,隻是在一起過日子罷了。
2001年,侯蓮隨村裡的姐妹一起去上海打工,在外面見了一些世面后,這個從沒上過學的女人開始意識到這樁姻緣的愚昧。2004年4月,侯蓮正式向丈夫提出了離婚。
“以前是我的哥哥,現在是我丈夫,我想起就覺得惡心”,侯蓮說她隻想盡快結束這段“孽緣”。從2004年4月起,侯蓮就一直在處理離婚的事情,可是由於沒有扯結婚証,這樁特殊的“離婚”一直擱淺。
她說,村上很多人都反對她跟林瑞富離婚,認為她是因為在外面認識了不三不四的男人變了心。前幾天她帶律師一起找林瑞富,村民們認為她帶了“野男人”回家,“差點遭圍起來脫不了身。”令侯蓮痛心的是,兒女也不能理解她,到處說她的壞話。“如果他們能走出山村,就會知道自己多麼愚昧。”
女兒:親上加親 “我不想他們離婚”
兩人真是同母異父的兄妹嗎?記者帶著這個疑問來到了林瑞富的家中,在一簡陋的瓦房裡,記者見到了林瑞富的父親林建國。他正在壩子裡晒包谷,一說到侯蓮他就來氣,“她走了我們家裡就林瑞富一個人做活路了”,說到侯蓮和林瑞富的婚姻,林建國承認他倆確實是同母異父的兄妹,但他並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妥,“又不是一個爹,姓都不一樣,有啥子關系嘛?”並且認為這是“親上加親”,他很氣憤侯蓮的做法,“她倒是年輕哦,可以再嫁,林瑞富已經47歲了,不可能再結婚,以后老了怎麼辦?”林建國一口氣說了一長串,顯然被侯蓮的做法激怒了。他認為是兒媳出去打了幾年工,認識了其他男人才回來離婚的。
由於林瑞富出門打工了,記者未能見到他,倒是見到了他們的女兒林小玉(化名)。林小玉今年16歲了,上初二。她躲在家裡,根本不想提父母的事。林建國說,小玉一提起父母離婚就要哭。“我不想他們離婚”,小玉埋著頭擺弄著自己的裙角說,父母以前的感情還是不錯的,而且自己也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對於父母是同母異父的兄妹,小玉表示她知道這個事實,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觀點竟與她爺爺一模一樣,令記者非常驚訝!
村民:兩人不同姓 算不上近親
村民們提起侯蓮可以說是義憤填膺,“她就是出去認識了其他男人,掙了不干淨的錢,回來就要離婚了”,村民們都同情林瑞富,說他家裡很窮,上有老人下有小孩,侯蓮這麼做實在“沒良心”。記者所接觸的十幾個村民不約而同地認為侯蓮和林瑞富算不上近親,“一個姓侯,一個姓林,又不是一個老漢”,“就算是近親,那他們生的兩個娃娃為啥子都是健康的呢?”侯蓮的離婚請求在他們看來是一個托詞。
民政:沒有登記結婚 婚姻無效
為了徹底弄清事實,記者來到了河西鄉民政所。民政所的所長劉德強告訴記者,前不久,侯蓮曾經到鄉民政所反映過她與丈夫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的情況,鄉政府得知后,立即查找了所有的結婚登記檔案,“但並沒有找到侯蓮和林瑞富的結婚檔案”。
劉德強說,從法律角度來講,兩人的婚姻是無效的,但兩人同居20多年,並有了一對兒女,客觀上已構成了事實婚姻。
侯蓮最后強忍著淚水對記者說,她回來這麼多天就是想徹底了結這個事,現在看來不可能有結果了。上法院的話她必須提供能証明他們是親兄妹的材料,她說她母親在重慶,年紀也大了,而且一身都是病,讓她到南充來是不現實的,如果去做DNA檢測的話她也無法負擔這筆昂貴的費用。
她決定過幾天就離開這個地方,再也不回來了。記者問她有沒有考慮過兒女,她把頭扭到一邊說,她會關心他們的,會給女兒學費和生活費,“我並沒有認識其他男人,我現在隻想得到心靈上的解脫”,說完這話她頭也不回地走了。本報記者 劉昕 攝影 李祥雲
·專家說法·
婚姻無效 后患無窮
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正飛: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而侯蓮和林瑞富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結婚的,應視為無效婚姻。
成都市計劃生育技術指導所黃萍所長:作為醫生,不提倡三代以內的血親結婚。同母異父的侯蓮和林瑞富有著一半的血緣關系,類似於親兄妹了,他們產生下一代的發生畸形的風險非常高,從現實看來,他們的子女都比較正常,但可能有隱性遺傳性疾病,如果他們的子女再產生下一代,遺傳性疾病的發生幾率會更高。
四川省社會科學研究院專家胡光偉:近親結婚不僅違背法律,而且對人口質量有一個很大的負面影響。村民們認為近親結婚是親上加親,這是愚昧的說法,應當在當地加強計劃生育知識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