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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兄妹成夫妻 眾人祝福

【2003.02.19  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

台北縣吳姓女子因是私生女,當年為了報戶口,生母偽報為好友過姓夫婦的女兒,再由生父吳姓男子收養。最近吳女與過姓夫婦的兒子論及婚嫁,因而發生 「親生兄妹」通婚的不倫窘境;為了順利完成婚事,吳女向法院提起確認她與準公公婆婆過姓夫婦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法院依 醫院DNA鑑定,判決吳女與過姓夫婦無血緣關係,日前吳女順利與過姓男子結為夫妻,由過姓夫婦的女兒變成媳婦。

廿餘年前,台北縣吳姓男子與林姓女子發生婚外情,生下一名女嬰.因無法報戶口,吳與林女的過姓好友商量,偽造出生證明,偽報為過姓夫婦的女兒,再由吳收養.目前吳女與生母林女住在一起。

吳女的戶籍資料登載生父母是過姓夫婦,因吳女從小經常與母親到過家走動,與戶籍上的親生哥哥熟識,兩人日久生情,進而相戀。過姓夫婦的兒子到美國留學,取得都市計畫碩士學位回國,決定與吳女結婚。未料發生哥哥不得娶妹妹的法律問題,兩人到法院公證結婚時,法院發現他們是「兄妹」結婚,給打了回票,讓他們傷透腦筋 。

為了排除婚姻障礙,吳女委由過姓男子向法院提出確認她與戶籍上的生父母過姓夫婦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吳女與過姓夫婦經三軍總醫院抽血做DNA親子鑑定,鑑定報告排除吳女與過姓夫婦有血緣關係,並進一步確認吳父當年的外遇對象林女是吳女的生母。法院審結,依血緣鑑定報告判決吳女不是過姓夫婦的女兒,讓吳女嫁作過姓夫婦的媳婦。

假兄妹變夫妻 親友樂見成眷屬

2003.02.19 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專訪

吳姓女子出生時偽報為過姓夫婦的女兒,但由吳女生父收養撫養長大成人。吳女與過姓夫婦的兒子從小玩在一起,日久生情,前年欲辦理公證結婚,卻因戶籍資料兩人是兄妹,不准結婚,經法院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小倆口趕在春節前歡喜結婚,從兄妹變夫妻。

卅三歲的吳女,出生時因生母與生父有一段坎坷的婚外戀情,吳父商請軍中同袍同鄉過姓夫婦同意,將吳女偽報為過的女兒,再由吳父收養。所以,吳女名義上是過的女兒,與丈夫過的兒子是兄妹。

吳、過兩家經常往來,吳女與大她四歲的過從小就玩在一起。吳女的新婚丈夫過姓男子回憶,只知道兩人很好,家人都不知道兩人的戀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但吳父卻獨具慧眼,四年前因病去世前,交代過姓夫婦想辦法攝合他女兒吳女與過家的婚事。過姓夫婦說,當時兒子在美國南加州大學念碩士,加上年輕人自主性大,他不敢答應吳父的要求。

三年前吳女同母異父的哥哥結婚,喜宴上親友開玩笑問吳女:什麼時候喝妳的喜酒?吳女半開玩笑回答:等哥哥回來。親友都以為是開玩笑,不以為意。孰料,「過哥哥」前年學成回國,兩人就大方公佈戀情,並且到法院公證結婚。

法院一看兩人的戶籍資料大吃一驚,告知兩人,兄妹屬二親等,近親是不能結婚的。吳女 丈夫即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親子不存在之訴獲勝訴後,兩人趕在春節前辦喜宴結婚。到賀的親友對這對由兄妹變夫妻有情人終成眷屬的過程津津樂道,傳為一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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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 月, 2014 at 11:15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