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告她 與電腦通姦
【1993.12.23 聯合報 平凡】
一名以色列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理由是他的妻子與電腦發生不可告人之事。
這名男子向特拉維夫一家猶太法院提出書面訴狀說:「我妻子看了許多色情電影,更甚的是,她玩骯髒的電腦遊戲,在思想上對我不忠。」
他又說,她在電腦鍵盤前玩模擬的性遊戲,時常會達到高潮。「一個與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的女人,和一個作此想像的女人,沒有什麼差別。」
這名男子的律師在訴狀中指出,這名妻子已犯了「理論上的通姦罪」。此案若經法院認定該妻子犯了通姦罪,離婚便自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