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Po訊息 就算犯行
【2005.04.07 自由時報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台灣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表示,最近民眾向該會檢舉不適合兒童閱覽的網路媒介性交易、販買色情光碟的案件有增加趨勢,與警政署的調查不謀而合,她認為,要減少此類犯罪,應先加強兒少的法治觀念。
李麗芬表示,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只要刊登援交訊息,即使沒有真正從事性交易,也屬犯罪行為。
但是許多兒童、青少年卻不清楚法律規定,在好奇心驅使與好玩心態,加上媒體報導的推波助瀾下,把相關的文字、訊息貼上網路,因此斷送一生的前途。
此外,還有不少逃家、離家的青少年與兒童,需要賺錢養活自己,利用網路的便利性,透過網路來販賣色情光碟或援交。李麗芬說,去年內政部公佈收容中心少年分析,其中四分之一就是因從事性交易,她呼籲學校、老師、父母應多關心孩子,才能幫助他們走上人生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