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太窮 女兒援交 媽媽不怪
【2004.11.28 聯合報 記者潘欣中/桃園報導】
龜山警察分局龜山派出所前天深夜在一家汽車賓館臨檢,發現53歲的陳姓木工和16歲少女正要進行性行為,少女說她家境清寒,陳姓木工會買東西或她點錢,她為「報答」陳,心甘情願和對方發生性關係。警方將陳移送檢方偵辦。
龜山派出所長吳信昌前天深夜率員到萬壽路2段1家汽車賓館房間臨檢,發現陳姓木工和小他37歲的少女小娟(化名)共處一室,2人原本說只是長輩和晚輩純聊天,但警方後來在少女身上發現保險套,2人才承認正準備要發生性關係。因為2人的年紀相差懸殊,警方認為問題不單純,帶回偵訊。
警方向「小娟」要家裡的電話,「小娟」說家裡窮得連電話都沒有。警方調查發現,「小娟」在父母離異後和母親同住,母親失業好一陣子,家裡窮到電話都裝不起,三餐也是有一頓沒一頓的,去年「小娟」國中畢業後考上一所高職,因無法負擔學費,一直輟學在家。
警方調查,已婚的陳姓木工和「小娟」是鄰居,去年9月「小娟」在路上遇到陳,陳帶著「小娟」逛街,還送給「小娟」音樂CD和數百元。一年多來,陳帶她到汽車賓館發生4次性行為,「小娟」說,因家裡沒錢,陳姓木工能滿足她金錢和物質上的需求,她為「報答」對方,自願發生性關係。
「小娟」的母親趕到派出所時,無法接受女兒和大她37歲的人發生性關係,卻也不忍苛責,母女相擁而泣。
「小娟」的母親說,女兒不是那種愛慕虛榮、結交損友的壞孩子,只怪她不能提供衣食無虞的家庭環境。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將陳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