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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法院「怕傳染愛滋」 不傳當事人

【2004.07.19 聯合報 記者朱若蘭、宋豪麟/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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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昨天於台北舉行「建立正向愛滋防治政策工作坊」,以行動劇表現過去幾位政治人物的不當言論,造成愛滋防治工作的嚴重危害。記者陳立凱/攝影

 

 

 

 

 

 

 

 

民間團體昨天批評政府愛滋防治政策八股,宣導愛滋防治教育廿年,社會看待感染者仍充滿歧視與汙名化。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坦承防治政策過時,未來將整合民間力量,邀請愛滋感染者投入防治第一線,並加強愛滋去汙名化的教育工作,甚至國小五年級開始教受宣導課程。愛滋感染者權促會、導航基金會及性別人權協會,在昨天舉辦「建立正向愛滋防治政策」工作坊,發出來自民間的聲音。工作坊討論開始前,民間團體先演出「愛滋防治荒謬言論超級比一比」行動劇,從前任衛生署署長張博雅的「得愛滋是行為不檢、得這種病是自作孽」,到副總統呂秀蓮的「天譴說」,諷刺政治人物對愛滋不當理解與言語中隱含的歧視。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說,愛滋防治與宣導教育廿年,台灣愛滋病感染者的人權,仍未獲得尊重。一名擔任公職、年約四十歲的陳先生(化名),兩年前在工作單位的例行體檢中得知自己感染愛滋,隨後即遭調職,沒多久工作單位上上下下都知道他是愛滋感染者,刻意與他保持距離。陳先生是該會成立七年來,一百卅三件投訴案中唯一提出訴訟者,訴訟一年,法院都只傳喚他的律師出庭,因為「害怕經由當事人摸過的文件被傳染愛滋病」。陳先生說,檢察官的歧視,已對他造成二次傷害。性別人權協會王蘋表示,愛滋防治須納入人權因素,預防、照顧及人權三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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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 月, 2014 at 5:43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