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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落實愛滋感染者人權建立正向防治政策 

【中央社2004.07.18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八日電】

不肯面對現實、漠視實際社會現狀的愛滋防治政策,造成歧視與偏見,是阻礙民眾接近愛滋資訊、建立正確防治觀念的最大障礙。多個民間團體認為,台灣社會應落實愛滋感染者的人權,包括就業與就學權利,建立正向的愛滋防治政策。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性別人權協會、導航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天召開「建立正向愛滋防治政策工作坊」,希望以歷史觀點檢視台灣愛滋防治政策,促進台灣朝向對愛滋病友友善的環境發展,建立務實有效的防治政策。為突顯社會對愛滋防治的歧視言論,主辦單位還以「愛滋防治荒謬言論超級比一比」行動劇,表現過去幾個政治人物對愛滋的不當理解與發言,並指出這些歧視言論促使愛滋感染率向上攀升,造成愛滋防治工作的嚴重危害。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指出,愛滋感染者的人權如果沒有改善及翻轉,一般民眾普遍對愛滋感染者存在恐慌與歧視,阻礙愛滋防治的推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在亞洲,令人擔心的趨勢是新的感染人口中,有一半是十四到二十五歲的年輕人,其中年輕女孩佔了近七成,對照台灣的統計數字,也逐漸浮現相趨勢。因此,政府應拋棄過去以「高危險群」定義的恐嚇式防治策略,是愛滋防治者共同的關切。性別人權協會國際組召集人倪家珍也認為,官方防治政策從早期的恐嚇、犯罪化特定族群,如同性戀、性工作者,到政府官員的歧視言論,只是讓民眾在愛滋防治的問題上更加無助。林宜慧舉例,曾有一名十七、八歲的青少年因感染愛滋擔心無法註冊入學,經過促進會詢問校方會如何對待愛滋感染者的入學學生時,學校方面以等學生休學到治癒為止為由回覆,讓這名青少年決定放棄就讀。行政院衛生署愛滋防治政策小組委員張維也表示,愛滋感染者的疾病並不影響工作,但感染者往往在工作上遭到歧視,一名公務人員就因感染愛滋而遭調職,這名公務員選擇透過法律訴訟尋求應有的就業權。由此可以發現,台灣社會對愛滋感染者的人權仍有待檢討。

民間團體強調,只有重視愛滋感染者的權益,讓愛滋污名、恐慌去除,才能建立一個真正符合人性、尊重人性的正向愛滋防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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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 月, 2014 at 5:48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