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驚弓之鳥 不敢上網聊天

【2004.10.06  中國時報  林倖妃/調查採訪 】

「從被抓到現在我一直想自殺,因為我對不起家人,本來要去國外念書,也覺得不可能,做任何事都沒有興趣,課業也不想顧;現在我連上網跟朋友聊天都不敢」。

即將大學畢業的小p一字一句說得沉重,他因好奇想上網偷窺一夜情世界,碰到對方不斷逼問他有沒有誠意,情急之下打上「1000」(價碼)。沒想到竟成為援交的證據,被依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九條移送地檢署,如今的他每天生活在恐懼當中,不知下一步該如何走。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負責人何春蕤說,警方以原本要用來制裁媒介色情廣告的兒少法第二十九條,在網路上大興「文字獄」,過去四年間就有兩千多人因而被移送法辦,只要有援、交字眼或出價等都被視為準現行犯。

何春蕤現所蒐集的二十五個親自訪談個案中,幾乎全都陷入憂鬱、企圖自殺尋短甚或殺人洩恨情緒中;還有人一心期盼緩起訴一年期限快過完,好移民離開台灣這個傷心地。

在同志社群間,更是掀起強烈反彈,同志諮詢熱線文宣部主任巫緒樑說,他無法理解的是,對實際從事性交易者政府採「罰娼不罰嫖」策略,卻對在網站上交友的同志刻意「入人於罪」,尤其網站已成為同志間最重要的交友管道,警方的網路「搜索」,對同志人權毫無保障。

一位同志說,網路上有各種同志專屬的網站,對以往缺乏資源的同志來說,網路確實是認識朋友的最好機會,往往聊得開心就約出來見面。是年輕世代更加仰賴運用網路,字眼除同志專用術語外,應該不會有特別腥羶色的可能。

另一名同志說,不可否認,確實有專門在網路上從事色情交易工作者。但一般既然從事該工作,就有自己的生存之道,透過再三認證或有人牽線才可能搭上線。警方在網路上「查」到的,反而多是不懂網路同志社群交往法則,或是單純想交友的人。

有名學生因和「網友」相約見面,竟被當地分局長帶著三個彪形大漢強押在地上逮捕,受到驚嚇的他不斷自問「我到底作了什麼事」。 何春蕤痛心地說,嫖妓被捕頂多不過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關三天;上網寫些有關援交或意圖性交易字眼卻需擔負刑責,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本就是「網路文字獄」。

Written by admin

12 12 月, 2013 at 11:49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