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交屬虐畜行為
【Yahoo!新聞 – 港聞 (東方日報) 2002.3.22 星期三】
本案中受「侵犯」的黑色拉布拉多三歲雌性犬,現暫居於香港動物管理中心(前域多利狗房)。漁農自然護理處發言人稱,經該處獸醫檢驗後,該狗現時尚算健康,由於牠屬警方證物狗,加上有主人,暫時未知審訊後如何處理。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表示,人狗交屬虐畜行為,亦非常危險,因為人狗交配時,不但會令狗隻受傷,當事人亦有可能遭狗反咬受傷。發言人指出,狗隻交配純粹是發揮其生殖本能,而非追求交配的歡愉,故人類與其發生性交,根本不會令狗有快感。
香港大學精神科學系授吳敏倫認為,人獸性交只是一種宣洩性的行為,導致這種行為的可能性有很多,但一般來說當人在性方面找不到「出路」,便會尋求宣洩的方法,就如自瀆等洩慾行為一般。
另一種可能性,是住在鄉村地方的人見動物的機會,比見人的機會還要多,所以亦有可能作出獸交的行為。除此之外,某些患有羊癇症或夢遊症的人,亦有可能會作出類似行為。
95年小童遭狗侵犯
拉布拉多尋回犬與金毛尋回犬同屬尋回犬種,拉布拉多尋回犬屬槍獵犬組類別,體重約五十磅,由於拉布拉多狗嗅覺特別靈敏,故本港亦有訓練該種狗隻作為緝毒、找炸彈之用。拉布拉多狗性情溫馴,亦深受本港養狗人士鍾愛。
根據資料顯示,除了本案外,九五年四月曾發生過一宗小童疑遭雄狗侵犯事件,涉案者是一名十三歲輕度弱智男童,他在慈雲山住所附近梯間與一頭狼狗嬉戲時,肛門受創流血不止,傷口最後須縫八針始愈合。事後警方一度將事件列作雞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