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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嚴禁再以「釣魚」方式偵辦網路援交案

【2003.02.19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彭日鏡、廖雪茹╱新竹報導】

警政署有鑑於基層員警經常以「釣魚」方式偵辦網路援交案件,不僅違反程序正義,更有觸法之虞,因此昨天以書面傳真通令全國警察單位,嚴禁再以「釣魚」方式偵辦網路援交案。

新竹市警局昨天接獲傳真後,督察室立即通知各分局轉發這項命令。行政課表示,以往曾因個案出現適法上的爭議,刑事局曾發函要求各縣市警局檢討,昨天的緊急通知當中,不僅嚴格要求員警不得再釣魚辦案,且明文規定「以釣魚方式偵辦網路援交案者一律不得敘獎」,立場堅定。

新竹市警局行政課表示,警政署雖然禁止以「釣魚」方式辦案,但並不表示今後就不偵辦網路援交案,凡是嫌疑人傳遞援交訊息確切者,警方仍可報請檢察官專案指揮偵辦,且出動前應先向上級報准核備,如此警力出動時有憑有據,師出有名,就不會有適法性的疑慮。

新竹市部分基層員警說,以往在偵辦網路援交或應召業者,靠「釣魚」比較快,且還可從而追出馬伕等幕後接應、經營人士,今後不能「釣魚」,偵辦上絕對會增加不少難度。

一名警員舉例說,如果要捉網路援交,從網上看見援交訊息可立刻釣出援交男女,不能「釣魚」的話,只能從追查網址著手,但現在援交男女都很滑頭,經常在網咖傳送訊息,即使費時找到網址,不僅失去逮捕時效,也可能找不到人。

新竹縣一名刑事組長表示,「釣魚」的作法事實上於法理上就有爭議,也有引導犯罪之嫌,他的部屬雖曾以此法辦過類似案件,但如今警政署有明文律定,今後在偵辦上將不會用「釣魚」方式辦案。

另一名新竹縣的刑事組長則稱,禁止以「釣魚」方式偵辦援交案件,那麼今後相關案件的績效將會「很難看」,查緝件數將隨著偵辦困難度增加而相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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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 月, 2013 at 3:05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