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中國:”結婚大年”中的離婚潮
【2006.10.16 BBC中文網 文/江迅:中國事務特約撰稿人】
“長假過完了,我們分手吧。”國慶黃金週結束後的第一天,張濤、王雯(化名)前往南京市鼓樓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大廳。他倆 29歲同齡,上大學時相識,一年前來這兒步入結婚殿堂,今天卻來辦理離婚手續。婚後沒多久,他倆就難以和諧,面對各種矛盾,無法承受”退一步”之重。 2006年春節,是他倆婚後第一個春節,去誰的父母家過年,竟然成了一個多月裡他倆不斷爭執的話題。最後誰都說服不了誰,張濤父母從老家趕來南京,路上患了病,張濤心裡便有了疙瘩。王雯在家不做家務,每月的收入所得都給了商場,用小時候生活在農村的張濤的話說,”買回來一堆基本不用的’廢物'”。國慶黃金週長假,他倆冷靜面對情感困境,最終選擇了分手。
國慶黃金週後第一天,南京至少有60對夫妻辦理了”分手”手續,其中四成是三十五歲以下的年輕人,大部份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的第一批獨生子女。誰都沒有想到,國慶黃金週過完,出現新一股離婚潮。
2006年被稱為”結婚大年”。這一年裡,有兩個立春,三個情人節,狗年旺旺,又是個雙數年,按國人習俗,這是百年難遇的大吉大利”結婚年”,這一年嫁娶好合必定長長久久。2006年6月6日,這是個難得的好日子,六六大順,三個”六”必定順上加順。這一天,上海各區縣婚姻登記中心登記結婚的新人數字高達 1415對,是平日的5倍,再次創下2006年結婚登記的一個高峰。今年登記結婚人數最多的一天是2月14日情人節,有 1720對;今年五一黃金週長假第一天有1100對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與2005年同比,增加了300多對;六一國際兒童節,有1300對,是又一個結婚高潮(這一天陰曆初六,2006年6月,也是三個”六”)。
男男女女未戀的趕緊戀愛,未婚的趕緊結婚,於是”閃婚”一族頻頻出現。
網上一條”46小時結婚,100天離婚”的新聞,至今點擊率居高不下。一對今年旅遊途中相識的男女,一時”天雷勾地火”而閃電戀愛,從見面到走進婚姻城堡,僅僅46小時。但速配的婚姻最終難以磨合,當兩人的錢都用完了,婚後的情意不再浪漫,那份貼著的照片膠水尚未乾透的結婚證,變成了離婚證。
曾聽一位很久沒有談過戀愛的北京女友說,她很想有人追求她。不錯,被人追求的感覺是美的,像美酒美食美景,置身其中,確實是一種享受。她說兩個月前剛認識一名男友,各方面還算湊合,如果那男友給她一種示愛方式,她肯定會被那浪漫元素迷醉了。問她是什麼示愛方式,她仰起臉,瞇著眼,陶醉著說:”他突然和我相依牽手,最好有螢火蟲在遠處一閃一亮的夏夜時分,他突然停下,看著我,眼神深邃溫柔,對我許下一個一輩子都不可更改的諾言,請蒼天明月為證。這是我最想要的,有這樣的時刻,我肯定牽他的手去領結婚證。”這是小女孩式的童話夢想。男人在追求女人時表現出的可愛,有哪個女人不緬懷,不回味呢,這是女人永遠都捨不得放手的虛榮。然而,許下的諾言真不會更改?這樣的示愛方式,讓她太容易中了他的鏢了,小傻子似的匆匆跟著男人跑。她和他畢竟才認識兩個月。
「草結草離」
上海2006年1月至8月,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婦有24152對,與2005年同比增長19.6%,這8個月裡有10萬多對男女結婚,結婚人數和離婚人數之比為4.22:1。人都有受暗示的心理,都希望自己有控制未來不確定因素的能力。遇到今年的”結婚大年”,得到的信息是” 婚姻將來會幸福”,於是突擊結婚,在倉促的婚姻中卻隱藏著”定時炸彈”,新鮮熱情一旦過去,婚姻就難以維持了。曾經的痴男怨女,紛紛”婚姻大逃亡”。”大吉大利”只是一個好彩頭,當真不行,婚姻也需要經營,需要儲存,婚姻原本就是一座花園,怎能不經營。
其實,中國社會的離婚潮,雖在2006年波起浪湧,但這一波潮湧在早幾年已經呈現趨勢。北京2004年有439.8萬戶家庭,同年離婚的有4.2萬對夫婦,離婚案件收案數逐年上升。杭州辦理離婚登記,2001年、2002年保持在3500對;2003年共辦理了4773對,比2002年上升了 36.7%;2004年辦理了8290對,比2003年上升73.6%;2005年辦理了9335對,比2004年上升12.6%。
據杭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統計,離婚現象體現了兩個趨勢:離婚率年年上升,從相戀到結婚的日子越來越少;35歲以下夫妻離婚率明顯升高,離婚低齡化越來越明顯。在年齡較輕的離婚人群中,文化程度較高、收入較高的人群,如公務員、律師、記者、醫生、教師,他們崇尚合則結、不合則離的愛情觀,遇到一點小挫折就選擇離婚。北京最近對120對夫妻離婚理由的調查表明,婚外戀情是定時炸彈,此外家庭暴力、經濟矛盾、性格不合、性生活不和諧、婆媳關係、孩子問題、不滿對方不良嗜好等八大理由,35歲是”離婚門檻”,老年再婚者易”短婚”。
當今,男女草結草離的”閃婚”現象相當普遍。年輕人”不求天長地久,只求曾經擁有”,但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是難以長久的。不過,如果說短時間認識就結婚很可能是沖動的結果,那離婚大半是理智的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