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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夫同居虐待 妻判離

【2002.05.28 聯合晚報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女子,婚後發現丈夫每天買醉,而且又不喜歡洗澡,常在半夜強迫妻子行房,每天總要折騰到凌晨,丈夫才肯放過。由於張夫行徑怪異,除強迫妻子行房外,還限制妻子洗澡及睡覺的時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張夫的行為,已構成不堪同居虐待,因而判准張女離婚的請求。

本案中的張姓女子,因在婚前與男友未婚生子,之後,碰到有意與她來往的劉姓男子,便將終身大事許給劉,兩人並在三年前公證結婚。

婚後張女才發現,枕邊人幾乎每天買醉,而且每喝必醉,還常在半夜叫她外出買酒,若有不從,即威脅要把她打死。

張女難忍長期遭受精神壓力,訴請離婚。張女起訴說,先生愛喝酒又常不洗澡,每次總在半夜強迫她行房,如果她抗拒不同意,先生就霸王硬上弓,口中還說著要強姦她,張女說,丈夫常連續好幾天強迫她行房,而且每每都要持續到凌晨2、3 點才肯放過她。

張女還說,丈夫除了強迫行房外,還有很多讓人無法理解的怪癖,包括無理由的限制她洗澡和睡覺時間,像在冬天洗澡時,她洗到一半,丈夫就會把瓦斯關掉,讓她飽受痛苦。

本案經法官審結,認為張女丈夫強迫妻子行房等行徑,違反夫妻平等對待的兩性婚姻觀念,嚴重侵害張女的人格尊嚴及人身安全,因此判准兩人離婚,小孩監護權判歸女方。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縣王姓男子生理需求強烈,幾乎夜夜要春宵,他妻子受不了,二個月前離家避難,王姓男子先發制人,以妻子精神虐待和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妻子則反指無法忍受老公的需索無度,要反訴離婚。

桃園地院開庭時,王妻出庭陳述爆內幕,她表示與丈夫結婚二年多,婚後才知道丈夫性慾強烈,精力無窮,幾乎夜夜要求行房,有時一晚求歡多次,還要她做出不雅的動作,如有不從就挨罵,有時還將她綑綁,幾近虐待,甚至遭毆打,她因白天上班,受不了丈夫的需索無度,多次向丈夫「求饒」,卻無法獲得丈夫體諒,她實在受不了,才離家避難。在王妻吐露真相後,王改口稱自己的身體強壯,但絕未對妻子侵害,也無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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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2:41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