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爭議實例〉我不是父不詳的孩子
【2009.01.06】
日前高院判定敗訴的溫世仁私生女一案,鑑定的過程卻引起爭議。
溫世仁二房廖小姐,先拿著溫世仁可能用過的牙刷,帶著女兒小妤到柯滄銘診所要求進行匿名鑑定,隨後,診所通知採集不到檢體,廖小姐再次拿刮鬍刀至診所採集檢體。
柯滄銘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擅自對媒體發布兩人無父女關係之報告,已經違反醫師法及「去氧核糖核酸(DNA)採樣條例」之規定。隨後,因廖小姐提起民事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溫世仁元配所出的溫泰鈞、溫建鈞兄弟,自行至不在衛生署評鑑合格的台大法醫研究所採集口腔黏膜,台大法醫研究所再逕行將兩兄弟的數據,和柯滄銘所做的匿名、不具法律效力的報告比對,不符合採樣程序,也沒有證據能力,但一審、二審的法官都不予以詳查,就逕行判決,因此引發當事人極度不滿,才會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官和兩名哥哥,依照標準程序來進行鑑定。
小妤的訴訟代理人、法官評鑑長莊榮兆說:「按照去氧核糖核酸採樣條例,以及該法實行細則,溫世仁這個案件顯然是違背法律的判決,不管是柯滄銘的匿名報告,和台大法醫研究所的報告,這兩份都沒有法律效力,法官怎能依此來做判斷?」
也因此,小妤與母親不放棄希望,委託莊榮兆提起上訴,「如果法官一切依照程序,大家都不會有異議,我只想確認,我的父親的確是溫世仁,我不是父不詳的孩子。」
做了柯滄銘的檢驗報告,打起了官司,小妤和媽媽以為委託了律師,一定能替他們討回公道,但結果不然,小妤說:「我們一共請了4個律師,都沒有幫到我們,最後只有莊伯伯伸出援手!」說著說著,小女生竟哭了起來。
小妤的生母說,溫世仁過世前10年,元配都待在馬來西亞,甚少回台灣,溫世仁又罹患糖尿病。「其實都是媽媽在照顧著爸爸,我記得家裡都放著喝不完的代糖汽水和可樂,爸爸愛吃甜食,媽媽總是叮嚀他不要貪嘴。」小妤想起爸爸,話匣子就開了。「在台北熟人多,爸爸總是帶著我到中壢去夾娃娃,去逛百貨公司,每次英業達出新手機,爸爸就會帶一支給我,電腦也是爸爸買給我的,裡面還灌了『阿毛的成長樂園』遊戲軟體。也許因為前面都是哥哥,有一次爸爸竟然買X戰警的遊戲給我,我是女生耶!」
事業繁忙的溫世仁,只要一有空,一定陪小妤出國遊歷,「有一次爸爸在香港的KTV唱起萬家燈火,我連聽都沒聽過!」只可惜,溫世仁和小妤的父女情只有短短12年,「我還記得葉國一叔叔帶我到醫院看爸爸最後一面,我的心都要碎了,哭了一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