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面面觀
【2001.12.15 貓言無忌 文/爲了真相】
◆ 同居現象分析
近年來社會生活規範的寬鬆,不僅使婚前性接觸、婚外戀和離婚現象增加,而且使同居現象有所增加,這些同居有的具有事實婚姻的性質;有的像是“系列的一夫一妻制”—不斷地更換伴侶,但每段時間只有一個伴侶;有的則更像是婚前的“試婚”。
◆ 同居原因
一位與男友同居十幾年的女性說:“我們一直覺得這樣就挺好,從沒認真討論過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開始還有朋友問,現在也沒人問了。我下意識裏可能不願受束縛,有愛在一起,無愛就分開。我覺得我們會白頭偕老。但也要隨緣,如果緣份盡了也沒關係,這一段生活已經很好了。”
一位與現任男友已同居五、六年的離婚女人這樣說:“家裏都承認我們。我覺得結婚沒什麽用。我們又不要孩子,結婚有什麽用?到需要分手時,不管是明天走還是什麽時候走,他都對得起我。兩個人還有緣份就在一塊兒過,沒有緣份了倆人也就沒有關係了。
結婚證也不會給人帶來安全感。那些沒離過婚的人把這張證當作是買了保險一樣,其實那只是一張紙,保不了什麽險。”
“我33歲離婚,認識了現在這個老公,我們同居五年了,一直沒領結婚證。我覺得不需要這張紙頭。如果我們還有感情,沒這張紙我們也會在一起;如果感情沒有了,有這張紙也不管什麽用。”
一位同居者也這樣說:“只要兩人好,就可以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兩個人在一起,那張紙(指結婚證)不重要;沒有感情,有那張紙也無用。”
一位一直保持處女之身的單身女性說:“38歲那年,有人勸我和人同居。我當時人顯得很憔悴。我聽了朋友的話有茅塞頓開的感覺。後來我就不再完全拒絕和人同居的可能性了。”
有些離婚女性是因爲對再婚産生恐懼心理才考慮同居的:“我目前不想結婚,只想找個異性伴侶同居。我離婚後對婚姻有恐懼心理,害怕生活陷入一種模式,買菜、做飯、睡覺、做家務。
這樣的生活給我感覺不好。一天的日子怎麽過從早上一起床就知道了。我更喜歡現在這樣的單身生活,早上起來不知道晚上會發生什麽事,什麽時候一高興,擡腿就去逛商常”同居經歷“離完婚後,有一個比我小四歲的人對我很好,想娶我。他有一陣住在我這兒,同居過一段。他給我錢,還幫我幹活。最後他父母認爲關係不好處,沒有同意我們好,他也沒有再提起想結婚的意思。”
有一位離婚女性過著一種不斷更換性伴侶的同居生活。她這樣描述自己的生活:“離婚後我的生活平靜多了。我一個人生活,有一種‘周未感’。有一段時間我和一個攝影師好,他只是想周末在我這裏輕鬆一下。本來我還算習慣,他每隔幾天就來一次。有一次他沒有來,我感到特別寂寞。”
“那年我認識了一個男的,和我感情很好。我們倆的關係從一開始就目的明確,他有他的需求,我有我的需求。時間長了,他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我了,兩人的生活互相摻和的部分就越來越多,最後就成全身心的了。我有顧慮,怕他被年輕的女人吸引走,我就努點力,想讓他離不開我。我對他在性上的吸引力得強一點,我們沒有婚姻關係,連接我們兩人唯一的鏈條在這裏。所以每次性關係我都很下功夫,在事前和事後都要仔細思考,非常注意鍛煉體形,注意自己的儀錶,飲食也特別注意。以前我對這方面不感興趣時,根本沒想過這些事。”
一位女性同一個比她年輕的男人相好多年,她說:“我和他好了八年。我們朝夕相處了八年。中間我們商量過結婚,他說家裏不同意。可我每找一個朋友,他就給我攪了。這八年我成天圍著他轉,給他做飯吃。他一開始從不拿錢給我,後來大了才知道買些東西給我。有時我急了就向他要錢。我做夢都常常夢到他,他這人吃飯愛挑食,我還常常想到他吃得怎樣,想他冷了熱了。他如果好好設計一個結尾我會接受的。可他後來又搞上了一個小女孩。開始他瞞著我,我們倆感情太好了,互相之間也太熟悉了,所以他語音語調有一點變化,我就能感覺出來。他想還讓我留在他的生活裏,故意約我在他和那個女孩親熱的時候去,想讓我承認既成事實。那次我去了,看見床上亂七八糟的,那女的身上衣衫不整,一看就是剛剛幹過的。我怎麽能容忍這個!後來他還來求過我,我堅決不理他,就這麽跟他斷了。”
調查中發現一個特殊的事例—同居關係中的“婚外戀”問題,這種類型的同居已經可以被當作事實婚了,因此會有“婚外戀”問題。一位與人同居多年的女性講了她的一次“婚外戀”:“他對我說,他也是離婚的,我默認了這種關係,就背著老公(她總愛管同居的男友叫老公)和他來往過四回,吃過一回飯。這段事只有兩個月,只有擁抱接吻,沒別的。後來他背著我和他老婆複婚了,我很生氣,他怎麽能騙我?我給他寫信告訴他,我們的事是個錯誤。這封信的底稿被我老公看見了。我自己覺得這件事從開始到結束我處理得很好。我老公問了我這件事,我一開始還抗了一下,後來就承認了。他讓我衡量一下,看怎樣對孩子好,對我好。他對我越好,我就越覺得有愧。我沒想到他對我這麽好。他從沒跟我許過諾,像給錢呀;一起過多少年呀什麽的。那天他哭了,說,我對你這麽好,你還對我不忠,我不跟你過了。我看了一眼孩子,說,你到底愛不愛我?他說我從第一眼看到你就愛上你了。現在越來越愛。我說,五年了你才說你是愛我的,是不是太晚了?他歲數比我小,我說,別人都說你小,不可能跟我過到頭,所以你該允許我猶豫彷惶。你喜歡就是喜歡,愛就是愛,爲什麽不說呢?要是沒有這事,過十年過一輩子我都不知道你愛我。我們倆後來都說是自己的錯。我們的關係比這件事之前更好了。”
一位與人同居十幾年但從未與第三者有染的女性說:“一輩子只有一個男人會遺憾,但人不能什麽都要埃”一位同男友感情非常好的同居者說:“我有時會受到其他男孩的吸引,但任何關係的發展必須在不影響我們倆關係的前提之下。要達到自己能夠同意、原諒自己的程度。”
一位同居女性講到對男友嫖妓的看法:“有一次,我的男朋友無意中漏出他在一個周未做過這種事,我覺得很髒。我和這個男朋友已經好了一年多快兩年了,有段時間我們每天在一起,有時徹夜不眠,從和他的關係中,我感到和諧和美。他對那次的事感到抱歉。”
◆ 對同居的態度
有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許多女人在還不知道什麽人適合自己時就結婚了,真的瞭解是在婚後,結果有人發現無法容忍對方,就只好再分開。我認爲國外有人試婚的作法是人道的、嚴肅的,既符合道德,也符合人道。但是中國的輿論就是不寬容這個,結果造成很多家庭悲劇,還會影響後代。”
一位單身女性講了她對未婚同居的否定看法:“我不贊成同居,我的想法比較傳統。如果兩人真好就應該結婚。如果只是同居的話,雙方不負責任,互相利用,會引起財産問題。我不否認同居的人有感情真好的,真好就結婚算了。我聽說有個大學30%的學生試婚,一個宿舍就睡兩對,這就太過份了。試婚造成男的隨隨便便,傷害很多女孩,這就不行。”
某些特殊職業似乎對職工有特殊的要求,一位中學教師講了這樣一件事:“我們單位一個女同志因爲沒結婚就同居被開除了,說她不適合作教師。”
美國有大量調查表明,大學生同居的比例從10%到33%不等。這個比例相當高。許多同居者是在有了孩子之後考慮結婚的。調查表明,有三分之一的夫妻聲稱,結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想要孩子。反過來看,如果不準備要孩子,婚姻的動力就小了許多。現代同居者增多,這也是一個因素。另據統計,同居者的離異率超過50%。(哈斯等,第220、233頁)同居形式作爲與婚姻關係形成對照的一種男女關係模式的存在,迫使人們思考婚姻這種形式的必要性和功能。如果兩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僅是愛情,沒有其他,婚姻的形式的確沒有必要。那麽婚姻形式有何功能呢?從調查物件的敍述涉及婚姻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幾項:第一,在財産問題上,使婚姻雙方的利益得到保護;第二,生育合法子嗣,使財産有合法繼承人;第三,使孩子有一個穩定的家庭,有合法的父母保證孩子的撫養;第四,使男女關係具有較大的穩定性,使他們兩人脫離擇偶市場,脫離擇偶期間的不穩定狀態。由此回推,同居發生的基本條件包括:不涉及財産問題(雙方無共同財産,各自掌握自己的收入);沒有子女需要撫養;隨時處於擇偶狀態,雙方關係沒有約束力。
◆ 關於同居的調查
在工作之余,許多成年人與伴侶建立一種長期的關係,但他們並不打算結婚。
已婚者羡慕單身漢的自由,而單身漢則向往結婚的安全感。於是有些人就想出這樣一種折衷辦法:兩人住在一起,像結婚者一樣共用性生活的樂趣,但不結婚。儘管這種情況在不斷增加,我們還沒有一個好名稱來描述這種住家的伴侶。把他們叫做室友?性朋友?愛人?同住的人?做父母的(假如他們知道)會列舉一大堆理由反對他們的大學子女和某個人生活一起。但不是所有同居者都是大學生,很多是成年人。他們的生活情形多種多樣(注:在中國這種公開的未婚同居不能容許,然而,非婚的”金屋藏嬌”情人同居也呈上升趨勢)。
什麽是同居?
很難準確地給同居下一個定義,我們說人們生活在一起,並發生性關係而沒結婚就叫同居。有些研究者則把沒有發生性關係的同住者以及那些一星期偶然同住一二個晚上的人也包括在內。但畢竟同住者跟住家的性伴侶有所區別。在大學期間,有時兩人同住在一起,嘗試一下同居的滋味,這與經濟不分開,長期住在一起的夫妻樣關係也不相同。同居可以是年青或年老的,同性的或異性的,但大多數研究是關於大學生的異性同居。
有多少人同居?
無法知道目前同居的人到底有多少?在大學生中,估計同居者占9%-36%,這跟調查時的物件(男生或女生)同居的定義不同而有些差別。如果調查的物件是研究生,這個數位這會更高,因爲他們把大學期間的事情也包括在內。同居的比率還受宿舍的規則、私立還是公立學校、保守或開放觀念的影響。
還有更多的大學生表示願意同居,如果學校方面提供條件,估計大約50%-80%大學生願意跟異性生活在一起。
1980年美國人口調查表明,沒有辦理結婚手續而同居者約占所有家庭的2%,這個數位明顯低估了同居的比例,也沒有把同住與有否發生性關係區別開來,儘管如此,這個數位還是反映了異性同居明顯增加:1970年調查同居有52.3萬對,而1982年有186.3萬對,斯帕尼爾(Spanier)說4%的家庭是沒有辦理結婚手續而住在一起的,他們中有一半以前是結過婚的。
另一個重點不是大學人口的同居調查材料說明同居的比率更高。接受調查的2510男性中有18%曾經和婦女一起生活6個月以上,儘管只有5%現在仍然同居過,包括年青時代、離婚和喪偶的時期在內(注:未婚同居是美國社會性混亂的一個側面)。
同居和性生活表現
大多數學生同居是一時即興湊合,而沒有很周詳的計劃。開始時他們只是越來越經常在一起睡覺,然後乾脆搬在一起住,他們共同生活,有規律地發生性行爲,感情親密和一起做家務。對大多數同居者來說,他們的關係只是一天算一天。許多同居者生活一起是爲了嘗試一下結婚是什麽滋味。像一位年青婦女所說:”儘管我們知道我們會和諧地共度星期六的晚上;我們也知道彼此相愛,性生活愉快;但我們不知道明天我們彼此還是否相愛。”
大學生可能不認爲同居是結婚的試驗階段,儘管和伴侶一起生活似乎是一種許諾。但大多數大學生並不意識到需要承擔什麽長期的責任。他們追求的只是強烈的感情深厚的性關係。一個研究者調查70對同居者中僅16%還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另一份研究資料則表明同居中女性有19%和男性有31%跟一個或多個人發生性關係。同居像其他親密關係一樣和其他人發生性關係時是喜新厭舊的表現。
◆ 非婚同居現象探幽
“同居”即非婚姻的兩性關係,在中外歷史上都存在。某些民族曾有過把同居作爲“試婚”過程的傳統,夫妻直到生孩子才能正式舉行婚禮,因爲繁殖人口、“傳宗接代”曾經是婚姻的頭等使命。但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生殖方式與生殖條件的改善以及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完備,“試婚”成爲不必;非婚同居在文明社會的主流文化中成爲不合法、不道德之舉;社會輿論以“通姦”、“淫亂”之詞來貶抑非婚性關係。當然,亦有個別未開化的部族或民族仍沿襲著“試婚”習俗。
然而,曾幾何時,“同居”在歐美“文明”社會竟成爲現代男女的“時髦”生活方式,大有“返璞歸真”之意。據統計,美國90年代最終走上紅地毯去舉行婚姻慶典的新娘,有一半已經與男友同居過了。1997年,美國未婚同居者達400萬人,而1960年有40多萬人。據1997年的一項調查,在25歲至39歲的未婚婦女中,有25%左右正在與一個夥伴同居;一半左右已婚婦女的初婚是經過同居的。在我國,最近幾年來,也有不少都市男女認同並採取同居生活方式。有人說這是“試婚”,有人說是“方便”,也有人說是“需要”……但無論怎麽說,都不能消除人們對同居關係現狀與後果的疑慮。
◆ 同居關係在歐美時興的由來
同居關係在西方時興起來的原因是錯綜複雜的。 首先,60年代中期,歐美社會一部分年輕人率先舉起反傳統的旗幟,對主流文化中的一切信仰、價值觀、生活方式等提出了大膽的挑戰。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自然也在受批判和懷疑之列。一時間,交換配偶、聯合家庭、公社群居、性俱樂部、同居等新潮伴隨著“離婚爆炸”與“性自由”而競相爭奇。可以說,在60年代青年“反叛”運動中的性自由浪潮,最終衝破了對婚前性關係的禁忌;而60年代開始的“離婚爆炸”局面,又使年輕人失去了對婚姻的信心。許多人不敢大膽涉足婚姻,而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或者算著怎樣將今後分手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因而不願對兩性關係作長期投入。
其次,由於青少年性成熟與性活躍期提早,而人們結婚的年齡又普遍推遲,因此年輕人易於在“性待業期”同居;而物質生活的日漸改善,使成年男女有條件與父母分開居住;他們在這段時間採取同居生活方式,既可省錢,又可獲得異性的陪伴,較“方便”地得到性滿足。此外,隨著避孕技術越來越方便有效,廣告媒介中的性娛樂宣傳增多,社會上的性服務行業的興盛等等,都在爲同居關係推波助瀾。
同居關係的時興也與女權運動高漲有關。女權主義者們指責一夫一妻制婚姻歷來以男人爲統治者,因而期待同居關係給女性帶來平等權利和獨立自主的空間。加之,婦女紛紛進入勞動市場而獲得經濟獨立之後,使婚姻對她們來說似乎不是必須和理想的選擇了。
同居現象起初多見於大學生群體和下層百姓之中,後來也擴及到成年男女和中產階級人士。但總的看來,現在,具有“美國特色”的同居生活方式更多地見於黑人、波多黎各人和社會地位較低的白人婦女之中,原因是選擇與這部分婦女同居的男人,多半來自下層階級,其職位和收入都較低,女方難以下決心與這樣的男人結爲長期伴侶。
◆ 對西方同居關係的研究與評價
自80年代後期以來,西方社會科學界就在對同居進行調查研究。研究者們提出了某些值得重視的看法。1999年2月,美國新澤西州羅傑斯大學發表了一項最新研究報告,題目是:“我們需要同居嗎?副標題是:年輕人應瞭解婚前同居關係的實情”。該報告的撰寫者是大衛·波彭諾(David Popenoe)和巴巴拉·D·懷特赫德(Babara Dafoe Whitehead)兩位教授,他們是羅傑斯大學的“前衛”智囊人物,對同居關係做了長達10年的研究。他們的報告有四個要點。第一,尚無任何證據表明同居關係或“試婚”會帶來牢固的婚姻;相反,統計資料表明,婚前同居更容易導致婚後離異;實際上,美國60年代以來的離婚率上升是與同居關係盛行同時並舉的。第二,認爲可以從同居關係中學到良好的婚姻調適經驗,那是不符合實際的幻想。事實上,一個人經歷的同居關係越多,就越容易選擇同居而不是選擇婚姻。第三,同居關係越長,永不結婚的可能性越大。第四,同居關係本身的破裂率比婚姻關係的破裂率更高。該研究報告預測,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比未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其離婚率高46%。因爲同居者彼此沒有長久的承諾,雙方都更追求獨立自主,更不情願受婚姻的約束。實際上,同居者越來越不願走進婚姻。從1987年到1997年,由同居關係發展爲婚姻關係的,在全部同居關係中所占比例由57%下降到44%。
上述研究還證明,選擇同居生活方式的人,來自破碎家庭的占多數。童年時經歷過父母離異、失去父親的年輕人,比那些在父母身邊和幸福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更容易選擇同居,而且進入同居關係的年齡更早。這些年輕人以爲,早些進入同居關係可以幫助他們擺脫家庭生活和煩惱,補償其內心的失落感。但遺憾的是,他們的同居關係破裂時,反而更增加了失落感,甚至引發暴力衝突。帶有孩子的單親進入同居關係,問題就更複雜些。近年來同居夥伴對非婚生孩子的虐待和性騷擾,構成了一類特殊的社會問題。
◆ 同居現象在我國
大概,由於同居現象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迄今沒有系統的科學調查與研究。
我國近年來的城市男女同居,當然沒有西方那些複雜的背景和情況。大多數人認爲自己的同居屬於“試婚”性質。但是,“試”而不婚是普遍的結局。正如某些同居者所說:“我既然能喝到免費的牛奶,幹嗎還要養奶牛?”一個女孩與男友同居一年半載,“新娘變舊娘”,男友娶她爲妻的興趣多半不是增加,而是減少。一位堅決離棄女友的同居男人這樣替自己辯護說:“本來就是試試看嘛。就像你到商店試鞋,不能試哪雙買哪雙,要試到合適的才買。”他還補充說:“女友毫無新鮮感和刺激性了,娶她做妻子豈不糟蹋了我的新婚之夜?”
至於那些純粹是爲了滿足暫時性欲望而同居的男女,根本沒有結婚的打算,其同居關係破裂得更快。連續的同居成“癮”,對婚姻就淡漠了。習慣於同居生活方式、尋求最大限度的個人自由和享樂的人,日後越來越難以進入婚姻這座“圍城”了。
是否同居關係會培育一批“快樂的單身漢”呢?至少對女性來說,回答並不輕鬆和樂觀。在我國,同居關係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與保護。女方在同居中懷孕,墮胎或生養私生子等,男方不負補償的責任。在專家門診中,常有年輕女性諮詢關於未婚墮胎、引産造成了健康損害或未婚生育子女,能否向男友索要“賠償費”的問題。迄今,我國的法律在這方面沒有任何明確的規定。 從實際情況來看,女性同居者一般視同居爲走向婚姻的第一步,也是決定性的一步,但男性同居者則多半認爲那不過是一種過性生活的機會,無需什麽承諾。一個女人的同居意願可能恰好是冒險給男人送去一個錯誤的信號。如果一個女人真的想讓男人娶她爲妻並珍惜她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讓男人輕易地得到她。“來得容易去得快”,這是人所共知的規律,在同居關係上也不會例外。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如果你選擇在婚前同居,你的婚姻就更有成功的把握;但確有證據表明,婚前同居過的夫妻離異率更高。
我國近年來同居現象的增多,一方面有對西方“同居文化”的盲目仿效,也有年輕人對承擔婚姻責任的膽怯和對婚姻不穩定的懼怕,更有大衆媒介有意無意地展示非婚性關係和宣揚同居生活方式而在年輕人中造成的不良影響。當然,也不排除青年男女在“性饑渴”狀態下的所爲。我國法律沒有肯定同居關係,但也未禁止。但無論如何,應當向青年朋友科學地講明同居的可能後果,讓他們作出明智的、負責任的選擇。
◆ 大學生同居面面觀
青春期是從幼稚走向成熟的過程,而大學生更是處在幼稚與成熟兩者交接的關鍵時刻,伴隨著殘存的幼稚性和 抗誘惑力弱的特點,以及性生理、性心理成熟期的低齡化, 不少大學生已有sex經歷,甚至走上同居之路… … 同居=愛情+性+金錢+懷孕…… 同居,現代漢語詞典這樣解釋:①同在一處居住;②指夫妻共同生活。但一研究中國傳統婚姻的專家給現代的“同居”這樣的定義:①爲了一定時期的快樂的行爲;②試婚;③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實婚姻。他還說,大學生同居主要以前兩種、尤其是第一種爲主。本文對同居的理解是:同居的必要條件是①發生了性關係;②同居雙方共同居住一段較長的時間。
以下是我們瞭解到的幾對同居者:
A是某高校97級學生,旅遊期間結識了另一高校9 7級的女生B,短短的十多天,兩人發展爲戀人關係。回 校後互相非常想念,由於兩人在異校學習,打電話又難敘 相思之情,所以乾脆每周末雙方約在學校附近的一酒店度 過雙休日,每次費用均在三四百元以上。A、B覺得長期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於是找了套遠離學校和家裏的房子租 了下來,從此順理成章地過著“夫妻”的生活。他們都說, 每天都要趕公交車上學,放學後又匆匆地擠公交車回出租 屋,很辛苦,但兩人能互相幫助、互相照顧,辛苦之餘也 有幸福感和“家”的溫馨感。
C和D是同班同學,而且成績都挺拔尖。他們大三時 開始拍拖,大四開始在校外租一間月租約300元的單間 過同居生活,開始實行AA制。他們說,同居是兩個人的 共同意願,且都視對方爲以後的結婚物件,同居的目的並 不是爲了性,而是爲了找個安靜的地方學習。他們也經常 鼓勵對方努力學習考研,並沒有因爲同居而減少苦讀的勁 頭。談到“性”時說,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懂得對自己做 的事負責。
E和F都來自澳門,以前是中學同學,97年考上了廣州的不同高校。拍拖是大二開始的,由於不在同一間高 校,E和F覺得兩人雖然心靈距離很近,但現實距離很遙 遠。於是他們在F大學附近租了間套房,過起了同居日子。
E有點不好意思地說,由於相距遙遠,爲了相聚而曠課是 經常的事,但E不認爲這對學業有影響。同居的生活揭開 了對方神秘的面紗,把對方的缺點暴露得一覽無遺;F不 再有同居前那種感覺,不敢承諾以後兩人會走在一起。E 說,同居是你情我願的事,是很正常的事。
G和H以前是內地某中學的同學,五年前H移居香港, 1997年又考回廣州某高校,與G的大學相鄰。在中學 時G對H已有好感,H考回廣州後,G認爲兩人非常有緣分,對H展開了強烈的追求,並且如願了。隨後兩人感情 直線上升,難捨難分。去年H在G的要求下在石牌村租了 一間月租500元的單房同居起來。由於G和H對性知識 瞭解甚少,安全措施不當,同居半年就懷孕了,做了人流, 給H帶來心理和生理上的莫大損傷,看了幾次中醫也調整不過來,體重驟然下降,學業也受到了很大影響,流産不久便告別了同居生活,與G的關係也若即若離。
大學生如何面對性衝動 大學生在智慧、體能、性機能等方面的發展已趨成熟, 他們常將性意識和愛情緊緊結合在一起,有比較強的性沖 動。調查顯示,幾乎所有的同居者在同居前都發生過性行爲,有婚前性行爲的學生更是不少。暨大醫學院團委19 97年在廣州地區八所高校包括暨大、中大、華工、華師、 廣工、廣商、華建西院、廣州大學的有關“婚前性行爲” 的調查統計表明,1136名接受調查者中,14。1% 有過性經歷;浙江大學也曾對319名大學生作過調查, 統計表明平時有性衝動的占87%,其中男生爲96。3 1%,女生占68。7%。此外,發生過邊緣性行爲(包括接吻、擁抱、撫弄性器官)的更是占相當大的比例,幾乎與談戀愛所占的比例相等。
大學生應如何面對性衝動、安全度過這段“動蕩”時 期呢?首先要正確認識性衝動,性意識活動是從性啓蒙後 開始的,其內容的豐富和活動的頻率的增加在青少年時期 達到高峰。因此,大學生容易性衝動是正常的現象,符合 人的性生理、性心理發展的自然規律,但必須恰當處理性 衝動,否則可能導致性偏差,影響學業,甚至導致性放縱、性犯罪等一系列問題。大學生應學會用理智和道德約束自己,保持理性的頭腦,學會心理及注意力的轉移和調節, 應考慮超過一定限度的性衝動所帶來的後果,包括給對方 和給自己的,考慮自己能否承擔這個責任。 對大學生同居的思考 大學生婚前性行爲、同居,說到底是社會化現象,社會上越來越開放的性觀念,屢禁不止的賣淫嫖娼等一股股混濁的“黃” 流對校園的衝擊可謂不小。從教育體制上說, 高校缺乏對學生的性教育和引導。極少高校有性教育課程, 許多高校的性教育只是給新生放一盤有關生理衛生的錄影帶甚至有些連錄影也沒有。
對於大學生婚前性行爲及同居並不能簡單地用“對” 和“錯” 判斷之。大學生同居作爲一個事實,高校教育必須承認這一點,充耳不聞是對大學生的不負責任。毫無疑問,目前同居是與高校校規相違背的,幾乎所有高校對非法同居或發生性行爲的學生均作處分直至勒令 退學的處理。不久前某高校一對戀人在一涼亭裏半夜進行 性行爲,當場被學校保衛抓獲,雙雙被作勸退、留校察看半年的處分。但簡單的處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有教育界人士早已指出,學校加強對學生性觀念的引導和教育已迫在眉睫。不僅如此,家庭和社會也應當採取相應措施使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戀愛觀、性觀念,保證他們身心健康成長。
周邊的聲音
反對派
> A女生:絕對不贊成這有悖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的同居, 萬一他不要我了,豈不是很慘!
> B男生:我自己不會同居,作爲一個學生,同居或多 或少會對學業有影響,同居是要負責任的,更是涉及到倫 理、法律等問題。 (注:反對大學生同居的佔有一定比例,其中多爲女生以及比較傳統的男生。)
贊成派
> A:現在是什麽年代了,還那麽保守?想當年我國某報刊出第一幅裸體照,第一次裸畫公開展出時也大驚小怪 的,如今我們說它們是藝術。
> B:性壓抑的婚前性行爲更可怕,所以我認爲與其壓抑,不如正視生理或心理上的需要,適度的性(即使在婚 前)是有好處的。 (完全贊成大學生同居的爲數較少)
中間派
> A:同居是一個很複雜的社會問題,同居都有自己的特殊原因、條件、機會,有不同的社會經歷和道德觀,對 大學生同居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 B:自己不會,別人怎麽樣我無所謂。
> C:勉強贊成,但前提必須是兩人的感情已發展到可談婚論嫁的地步,總之是必須考慮終身的。 (絕大部分大學生的觀點屬於此大類,表明絕大部分大學生對同居較寬容,且有條件地承認,並不一口否定, 但又不絕對地贊成。)
某對中國傳統婚姻有深入研究的專家:大學生同居不 能僅從大學生自身角度看。從整個社會環境看,改革開放 在帶來許多文明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的觀念以及洋垃圾, 如性自由、黃色文化。這未免會給校園帶來強烈的衝擊波; 從歷史背景看,自宋明以後,社會對性壓抑非常嚴重,對於女子來說,貞操重於生命,從某種意義上說,同居表明性觀念的開放,具有進步的一面;從媒體方面說,越來越 多有關性的報道、廣告,尤其是那些淫穢書刊,還有很難控制的網路上的黃色東西,給大學生造成負面引導;此外, 今天良好的避孕工具、技術的推廣爲同居提供了條件和安 全的保障。
但我反對大學生同居,畢竟學生是以學業爲主的,同居或多或少地會對學生産生不良影響; 而且, 很難說同居都會有以婚姻而告終的圓滿結局,這必然會給雙方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告終的圓滿結局,這必然會給雙方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
◆ 大學生同居悲劇重重
在校大學生同居是一個令社會頭痛的問題,但這些年輕的同居者又是如何在爲自己的行爲負責卻鮮爲人知。記者近日接觸了成都高校的三對同居學生,從這6個20歲左右的年輕面孔上,記者看到了悔恨和沈重。
◆ 大二女生懷孕二個月
四川大學外一家規模不大的網吧裏,一對年輕人正在忙著招呼同齡的顧客。他們便是去年底被另一所大學開除的章志遙和林笛。
20歲的林笛和22歲的章志遙都來自攀枝花,離校前分別在外語系二年級和法律系三年級就讀。一次舞會上,章志遙對白衣白裙的林笛一見鍾情,不久後兩人便同進同出,成雙成對了。
去年11月,學校體檢查出了一個“爆炸性新聞”——林笛已懷孕兩個月了!接下來,便是學校、系上不斷調查,寫書面材料,開會討論……最終章志強和林笛雙雙被勸離學校。 離開學校時,兩人身上的錢加起來只有200多元,兩人不敢將此事告訴家長,只好在太升南路將章志遙的手機以200元的價格賤賣,借住在老鄉租住屋的客廳裏。
很快到了春節,兩人藉口社會實踐不敢回家,吃著速食麵、稀飯和泡菜過了個寒假。有一天,當他們正在爲以後的生計發愁時,突然有人敲門。章志遙打開門,誰知門外竟站著從老鄉那兒得知了一切後急急趕來的老父親!這個50多歲的老科長看著“不成器的”的兒子只說了一句“你瘦了”便淚流滿面…… 老父親去找了系領導,又失望地回家了。不久,章志遙收到了家裏寄來的所有積蓄——8萬元錢。今年二月底,他和林笛用這筆錢在川大附近開了家網吧。那天,同學們都來慶賀,並且鼓勵他們好好幹。
目前,兩人都報了自考本科,由於多數科目可以免考,估計在年底便可全部過關。章志遙現在最大的願望是拿到本科證書,考上清華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林笛說,如果真有那麽一天,她將到北京去伴讀。儘管這對小情人現在還“混”得不錯,但提到當初被開除時的情景,兩人還是沈重地表示,那是生活給自己上的最殘酷的一課,年輕時做下荒唐事讓他們付出了太大的代價。
◆ 英俊男今變“武大郎”
來自重慶的歐陽政和武漢妹子呂曉婧同爲四川某大學管理學院大二的學生,但他們卻是在網上相識的。等到感情發展到該見面的時候時,他們才驚訝地發現兩人居然是校友!
“網友——好友——戀人”的過程在他們身上演變得特別快,兩人很快戀得如膠似漆,其間也悄悄地偷吃了“禁果”。
如果不是去年10月男生寢室“抓賊”鬧出的誤會,兩人現在可能還“平安無事”。那晚,呂曉婧在歐陽的寢室裏留宿,半夜時,宿管辦工作人員大喊“抓賊”,闖入了歐陽的寢室,讓同學們全都掀開蚊帳——躲在上鋪的呂曉婧頓時無地自容…… 事後,這對成績優秀的本科生離開了學校,他們不敢讓家人知道,更不敢回家,只好在西郊光華村用每月100元的價格租了一間僅9平方米的平房。小房間很簡陋,但也整潔,只是那個15瓦的燈泡顯得特別昏暗。曾經是家鄉“理科狀元”的呂曉婧尷尬地笑了笑:“不是那件事,我不可能走到這一步,但既然木已成舟,我只好咬緊牙關了。”
歐陽政說,他也記不清他們倆被開除後是怎樣熬過來的。那時,曾是家裏“嬌小姐”的呂曉婧每天淩晨5點鍾就到城裏去批發報紙來賣,每月能掙500多元;他則在西南財大門口擺了個燒烤攤,每月也有800餘元的純收入。“但是你們無法瞭解,同齡人在上學,自己卻被開除了,做占道生意又成天擔心被城管部門罰款,那是一種多麽深刻的落差和心理負擔!” 歐陽說,最讓他恥辱的是有一天晚上女友來幫忙時被人調戲,自己挺身而出卻被打得在床上躺了3天!“那時候,所有的苦都只有自己咽,誰叫我們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呢?”
據瞭解,歐陽政和呂曉婧目前利用工作之餘在苦苦複讀,他們發誓要在今年7月的高考中重新考回母校。
◆ 校園戀驚斷出國路
幾天前的一次高中同學會上,18歲的王語冰聽說有個同學考過“託福”關已出國留學了,便決心要發奮讀書爭取出國。然而,當她委婉地向19歲的男友黃星提出少見面、多刻苦的想法後,黃斷然拒絕了。他不停地問:“你是不是想找藉口離開我?”此後,每當王語冰安排時間看書時,黃便不停地打電話或是到班上找她、懇求她,王語冰急得一點辦法都沒有。
兩人是在軍訓中認識的,帥氣的黃星見嬌小的王語冰受不了軍訓的苦,處處關照她,兩人在不知不覺中有了朦朦朧朧的好感。寒假時,兩人相約到長江三峽旅遊。船到豐都時,天下起了小雪,王語冰喊冷,黃星便輕輕摸到了她的床上…… 回到學校後,兩人開始“光明正大”地出雙入對。但是,兩個月後,王語冰發現自己懷孕了,黃星嚇得趕緊將她帶到郊縣打了胎。這件事最後還是被王的同學“告了密”,老師考慮到兩個孩子的前途,沒有將此事鬧大。 現在,雖然王語冰沒有再與黃星同居,但黃的“緊貼式”追求讓她很難受:怎樣才能擺脫那段陰影,前途與愛情怎樣能夠“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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