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銀河:換妻行為無道德問題 聚眾淫亂罪過時
【2006.08.23 新民網 文/章文君】
李銀河的部落格
2006年8月23日,拍于北京李銀河家中
李銀河昨日下午又在博客再挺換偶稱沒有道德問題,稱聚眾淫亂罪過時。李銀河再發高論稱換妻應當受到保護,換妻是公民合法權利。
新民網獲悉,李銀河關於換偶的重要觀點是將性行為分為三種情況,即犯罪的,比如強姦;犯錯的,比如紅杏出牆;合理的,例如夫妻生活。在李銀河看來,“換偶”行為如果伴侶不知情,那就犯錯的,但如果伴侶之間彼此接受,那就合理。
李銀河認為,從法律方面來說,中國刑法中的“聚眾淫亂罪”將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動規定為非法,而此法律已不再適用。她認為,這個法律條文與憲法保護的公民的人身權利(其中包括性權利)有明顯的矛盾之處。李銀河宣導儘早改變這一過時法律,同時她建議在法律改變之前,換偶者可以用兩對分別在不同地點的方式規避這一法律。在李銀河看來,只要一個地方只有兩個人(無論他們是法定夫妻還是兩個個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在道德方面上,李銀河認為換偶與婚外戀、包二奶的性質不同,她覺得換偶是男女平等的,也不違反婚姻道德;而婚外戀、包二奶一般是男性欺負女性,違反忠實承諾的。所以,李銀河說“前者沒有道德問題,後者卻有道德問題。”
李銀河在博客中稱,換偶活動是少數成年人自願選擇的一種娛樂活動或生活方式,它沒有違反性學三原則(自願、私秘、成人之間),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她認為換偶活動對社會有無傷害。李銀河介紹了美國換偶情況,她認為, 少數人違反大多數人的價值觀並不就是傷害社會,它違反的是一元論的價值觀,並不違反多元論的價值觀。同時,李銀河也認為,不應當以傷害社會的名義去治少數人的罪,因為他們雖然是少數人,但是他們是人,是公民,他們有權利選擇自己不傷害他人的行為方式,他們的權利應當受到保護。
根據網上調查,46.6%的網友認為換偶行為很正常,可以接受換偶。據新民網瞭解,李銀河關於換偶言論得到了木子美認可,木子美認為,換妻是一種尋找新鮮的性感受,或者說是一種娛樂。此外,木子美認為夫妻一起出軌,吻合婚姻的契約。木子美說:“我將來結婚的話,會徵求老公的意見。他同意,我們就可以一起娛樂一下,調劑婚姻。”
但是,李銀河的換偶之說也遭到了許多人的反對,據鳳凰網近期網上調查顯示36.6%的網友表示絕對不能接受換偶行為。一位從事IT行業的企業高管認為性和愛不可割裂,他稱不能理解換妻的人,也不支持這種行為。如果說什麼性疲勞了,完全可以通過換一換環境,比如兩個人出去旅遊之類來解決。他我認為換妻存在許多變數,比如一次或幾次之後,有人心理出了障礙,後悔、產生罪感之類,肯定影響家庭關係,甚至是社會不安定的潛藏因數。
這位企業高管的妻子也認為,換妻會導致夫妻反目,她堅決反對換妻。她說,“換妻的危險性大,一定會造成夫妻間的隔閡。很難想像沒有道德、倫理約束的社會是什麼形態。也許不僅性氾濫、換妻,更可能亂倫風盛。
據新民網瞭解,關於“換偶”持反對意見的不在少數,羊城晚報文藝部主任何龍認為換妻的人不可理喻。他認為,換妻的人不可理喻,完全是有病,是目前這種壓力社會所呈現的病態。婚姻是一種契約,換妻違背了契約精神,以男性對性的單方面追求為主導。說得好聽是妻子那方也換夫了,但明眼人都知道內裏是怎麼一回事。如果一方悄悄出軌,另一方不知就沒有傷害。公開的話,意味著什麼?
暨南大學出版社副編審胡躍生稱很難接受換妻,他認為不管參與者如何自辯,換妻影響婚姻的穩定性和持續性。這種行為使婚姻存在很多變數,快感之後,人不得不面對自身心理和對孩子的負疚等。
至本文截稿時,新民網25日中午多次聯繫李銀河,但她辦公室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