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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衛署促保險套除罪化

【2002.02.04 民生報  記者吳佩蓉/報導】

「性交易有罪、保險套無罪」,保險套除罪化近來引起各方討論,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性產業為古老產業,千百年來難以禁絕,法務部基於維護社會善良風俗,依法必須取締;但是,衛署期待在避免愛滋危害全民健康,及妨害風化間「兩害相權取其輕」,不要再拿保險套當性犯罪的證據。

疾病管制局局長涂醒哲指出,雖然多數民眾已知從事性行為應使用保險套,但根據統計,有使用保險套習慣的僅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偶爾使用、另有三分之一根本不用保險套;國人使用率偏低除了和青少年太晚接受性教育相關課程外,也有待許多政策的配合,保險套除罪化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項。

早在去年行政院愛滋防治推動委員會成立後的首次會議中,即有專家提及,過去警方到三溫暖、賓館等場所取締非法性交易,常以現場找到保險套視同性交易犯罪證據;但是,這種取締方法反而讓這些高危險場所不敢放置保險套供人使用,部分性工作者或嫖客也在未使用保險套的情況下,從事性交易,助長愛滋疫情散布,與政府鼓勵用保險套防愛滋的觀念背道而馳。

涂醒哲表示,保險套和衛生紙一般,應該是中性的,且站在衛生教育立場,保險套象徵安全、負責任的性行為工具,實在不應視為性犯罪證據。他指出,在性產業發達的泰國,雖然性交易也不合法,但保險套不會被當成性交易證據,且還會要求性工作者必須使用保險套,否則可能處以停業處分,嚴格執行使用保險套防愛滋的策略。

他強調,法務部基於維護善良風俗的立場,不得不取締性交易,但他期待政府在國民健康及妨害風化間,權衡輕重,讓「保險套」除罪化;衛生署近日將經過內部討論後,將與法務部及內政部就「保險套除罪化」進一步討論,建議警方以其他方法蒐證,兼顧愛滋防治與執法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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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 月, 2014 at 2:31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