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醫生也嗑藥?有何不可?- 一位心理諮商師對搖頭丸的觀點
本文轉載自電子破報 E-Pots189期
12月3日報載:一位擁有碩士學位的心理輔導師步出舞廳時接受警察盤查,因持有搖頭丸而被移送法辦。這位同業「因為心理輔導工作每天都 要面對生離死別的壓力,又聽說不少人都是用藥物麻痺自己,才會向朋 友要了一顆搖頭丸」(引述)。身為一位心理工作者,長久以來便很想寫 一篇文章來談談大家受制於國家機器對嗑藥文化的誤解,如今這一則事 件的發生,還有新聞標題特意強調「心理工作者」而意圖達到「殺雞擏 猴」的威嚇作用(或者是「世風日下」的道德諷刺),更讓我覺得不得不 站出來說幾句話。試想:如果有一天新聞刊載:「一位心理輔導師因著 工作壓力太大跟朋友到舞廳小喝一杯,被警察逮捕起訴。」大家會不會 覺得荒謬?但別懷疑,在1920年代的美國實行禁酒令時,類似的事情 一定曾經發生過。
我想與這一位同業「互勉」的是:「嗑藥」並不可恥,在我們的先前輩裡便不乏「嗑藥」的例子,譬如:部落文化裏的巫師便會在儀式中使用藥 草(如惠喬爾印地安人的佩奧特仙人掌)來轉換人的意識狀態,佛洛伊德 本身也是嗎啡的愛用者(他晚年便因為受不了口腔癌的痛苦而服用嗎啡自 殺),還有1961年哈佛的兩位心理學教授提摩西‧雷爾利以及理察‧愛伯 特,便自行服用LSD並展開迷幻藥對人類相關影響的研究(如創造力、宗 教體驗等..),進而成為嬉皮年代的精神領袖。由此可知,嗑藥對人類的 心靈,絕不僅是所謂的自我麻醉、敗壞道德以及沉淪不振的刻板印象而已 ,還有更深的一層意義在於:「對於意識廣度的探尋。」
知名的神話學者喬瑟夫‧坎伯曾言:「…腦是一個禁錮者,他會收縮我們 的知識,不過,一旦我們的腦被迷幻藥之類東西炸得粉碎之後,那些禁錮 的東西就消失了。我們固然都是得生活在此時此地,侷限於我們的特殊觀 點,但如果我們想成為一個湯瑪斯‧曼、喬哀思、克利和畢卡索那樣的藝 術家,就必須要能進入其他的觀點,進入全體的全幅度裏。這是一個很深 邃的挑戰。」在赫胥黎的「眾妙之門」中,他更描述了自己服用迷幻藥麥 司卡林的經驗。赫胥黎說:在藥物發揮作用的時候,時間與空間的經驗變 得不很重要,相對的,視覺變敏銳了,彷彿能從最最平凡的物品中﹝譬如 :椅子、花朵、衣服的皺褶﹞瞥見世間真實的本源。有一段頗讓我驚異的 描寫是:赫胥黎發現梵谷所畫的椅子與他在意識轉換的狀態下所看見的椅 子非常近似,就此赫胥黎下了結論:藝術家有瞥見事物本質的能力。從這 兩個例子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嗑藥者不見得都是沒頭沒腦、倍受擺佈 的「毒蟲」,嗑藥對於意識提昇以及靈性經驗的體悟在在為我們所忽略。以 諸如此類的角度來看待嗑藥文化的人士不勝枚舉:如近期的超心理學大師 肯恩‧威爾伯便在其靈修札記【一味】中,友善地鼓舞著強調「愛、和平 、融合」的搖頭瑞舞新世代,認為他們遠比以往在舞會中喝酒,最後吐得 舞伴一身的舊世代強多了。台灣呂旭立基金會的創始人兼諮商師呂旭亞也 為文呼籲我們:在看待新世代的嗑藥文化時,除了是對沉重壓力的紓解之 外,也別忘了背後可能的那種想要超越個人極限,與更大的世界融合接觸 的靈性呼聲。
於是我們不免要驚訝嗑藥文化的心裡機制有這麼一個重要的面向飽受忽略 ,不免要質疑我們的主流論述與國家機器是如何地共謀地禁錮著我們對於 嗑藥的思考。嗑藥被「污名化」是社會建構的結果,作家Wolfgang Schivelbusch 在【味覺樂園】(藍鯨出版)一書中追溯了這段歷史,我們發現,任何享樂 性食品(香料、煙、酒,咖啡)在被引進一個文化時,都曾有被禁止的過程 ,這其實反映了當時的社會主流如何地捍衛其生活方式與社會價值(譬如 17世紀咖啡以及煙草的禁令是人們捍衛中世紀世界觀的最後一到防線)。 今日實行的毒品禁令,正是國家企圖維持中產階級理性自律價值的企圖。 Wolfgang Schivelbusch還在書中詳細地描述了19世紀初鴉片大麻在普羅 大眾的盛行(尤其在藍領階級中,因為鴉片比較便宜而代酒類飲品),但後 來因為浪漫派詩人及藝術家把酒精類比成中產階級的享樂,把抽大麻類比 成反社會的象徵,造成中產階級對鴉片大麻的恐懼與拒斥,如此「毒品」 之說才不逕而走。此外,英國挾其帝國主義的殖民侵略、與鴉片的強制貿 易,使中國短期內全國鴉片吸食人數高達70倍以上,造成國力積弱不振, 此時國家主義的憤怒把對鴉片的打壓臻至最高。
但其實只消簡單地思考:若是從「毒」品的角度來看,諸如菸酒對人體健康的負向影響不勝枚舉(這一類享樂食品似乎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上癮會 對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所以我看不出菸酒與大麻搖頭丸有何差別。但我 們國家為何還同意菸酒的生產?街上煙酒商店還四處林立?(此情此景如果 看在菸酒禁制的國家不知作何想像?)。況且一昧地禁制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人類對享樂食品的需求自古皆然),只會造成地下化之後的黑金介入,導 致價格哄抬、甚至品質無法管制等問題,深深損害使用者的金錢與健康。 目前適切的做法也許是將此類麻醉品分為「軟性」(如搖頭丸、大麻等)以 及「烈性」(海洛英、LSD等)兩種,誠如美國著名人類學家米德所言:「 大麻的毒性比煙草低,也比酒精溫和。」如此「軟性毒品」就能從邪惡的世 界移出,正式加入如菸酒咖啡般享樂食品的行列。就像英國在瑞舞派對上政 府還會設攤宣攤並檢驗民眾使用搖頭丸的成分,並告知注意事項,以確保使 用安全。
最後我想以之前提到的LSD教父理察‧愛伯特的故事做結,以對搖頭丸的靈性呼聲做一個回應:理察‧愛伯特後來因為看到LSD的效果無法持久, 雖然心扉被打開了,但後來還是要回到日常生活侷限的意識中(況且LSD 還有副作用),因此轉而追求更為內發性的靈性根源。在1967年,他偷帶 一瓶LSD前往印度,希望能在碰到一位聖者時交給他,以確定LSD為何 物。後來,一位名叫尼母卡洛巴巴能洞悉他的夢的聖者,把成人用量5倍( 會致死)的LSD一飲而盡,卻輕鬆自若、毫無異狀。這件事震撼了理察‧ 愛伯特,讓他後來轉向專心致力於靈修,回國已拉姆達斯(神的使者)的新 名致力於冥想的推廣。這則軼事給我們的體悟是:搖頭丸不管做為享樂或意 識拓展也好,清楚自己對它的定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受其靈性招喚的 人千萬別忘了,後面還有一個更為廣大的天地等著我們去開拓,猶如理察‧ 愛伯特所走過的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