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志“結婚”申請公屋
【2002.03.25 BBC中文網】
香港同性戀者“結婚”以便申請福利公屋
香港一對有同性戀傾向的男女近日在港舉行”結婚”儀式。報道說,這對男女”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取得夫婦資格後,申請福利公屋及報稅。
在婚禮儀式上,這位”新娘”穿著一身黑色夜禮服,還畫了一副假鬍鬚。“新郎”則身著白色婚紗和紗罩。
搶鏡頭的女儐相是身為男同性戀者的男人裝扮的,他身穿桔紅色的長衣,還打著女用陽傘。
福利公屋
今年28歲的男同性戀者湯米﹒陳與一位女同性戀者”結婚”的目的,據說是為了申請香港的福利公屋。按照香港公屋署的規定,只有結了婚的異性夫婦才有資格申請福利公屋居住。
就在湯米﹒陳與25歲的這位女同性戀者舉行”結婚”儀式後,這兩人馬上宣佈,他們兩人並不打算在一起生活,而是希望借此機會在生活費相當昂貴的香港申請福利公屋。
這對新人後來分別與見證婚禮舉行的同性戀伴侶互相擁吻,並交換了戒指。
雖然同性戀在香港是合法的,但只有異性婚姻才有資格申請享有政府補貼的福利公屋。
房屋署回應
但香港房屋署在回應同性戀者”結婚”以申請公屋的問題時稱,申請公屋者必需符合基本條件,如入息限額、年齡和居港年期等規定。
香港房屋署發言人說,不會刻意針對個別案例作出評論。但這名發言人表示,如果申請者是夫婦,他們須有合法的結婚證書。
此外,該發言人還補充說,所有申請者在獲配公屋後,戶主有責任確保入住者是租戶的成員。如果當局發現在租戶單位內有非戶口成員,最嚴重的個案會令當局收回公屋單位。
資料來源︰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1893000/18933862.s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