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最高法院確認同志婚姻合法性
【2002.09.18 ETtoday 記者胡恩蕙/編譯】
德最高法院判決:同志婚姻 不違憲
同性戀到底能不能結婚呢?在德國就有這樣的爭議,而德國最高法院星期三做出判決,確認同性戀婚姻合法性,而且受到憲法保障。
德國最高法院星期三做出判決,支持同性戀結婚的法律。事實上,德國同性戀結婚的法律,在去年八月已經生效,但是德國有三個立場保守的州極力反對,並要求憲法將同性戀結婚,列為違反家庭價值的事情。不過,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是支持同性戀結婚,使得一些立場較為保守的州,也只好接受。
這項判決,可說是德國同志的一大成功,一位已經公開的德國同性戀議員,對這項判決感到相當欣慰。
在德國,目前已經有4500對同性戀結婚,同志結婚也和一般的婚姻一樣,享有相同的繼承權利。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7/18/350-13293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