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大猷和他的秘密女兒吟之(上)
【2001.05.16 聯合報 丘宏義 】
「把斷線風箏拴在地上,使其能高揚的吟之,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最後一次,也是第一次,吳大猷和吟之一起去廣東時,吳大猷說的話。
「一個風箏必須要被一根繩線拴在地上,才能高揚。」——葆之語
邂逅相遇,成為父女
是一九六八年六月吧?也許不是。其實是甚麼時間都不要緊。有人說在火車上首次邂逅認得,有人說不是。其實甚麼地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兩人的確見了面,互相認得了。
這次邂逅後(如果真有這次的邂逅),下一次的見面就在六月十七日,在台灣某大官員家中的聚會。這個聚會中的主要節目是打橋牌。吳大猷一見到了吟之以後,似乎就發生了一種特別的感情。吟之當時是一位二十四歲左右的少女,纖高、天生麗質、氣質可愛。是一位人見人愛的麗色女郎。可是吳大猷被她吸引住的原因大約不會是因為她的天生麗質。按照葆之的說法,吳大猷一生中對一般的女人並沒有特別的興趣。而從所有方面的跡象來看,他一生中和他最親近的只有三位女人,一位是他的母親,一位是他的妻阮冠世,而第三位,也是把他這個「斷線風箏」拴在地上,以至可以繼續高揚二、三十年的就是吟之。吳大猷從來沒有說過為甚麼他被吟之吸引住,而非要她變成他的女兒的原因。只有一個很間接的線索:一位從大陸來的吳家親戚,一看見吟之後,就說:「你真像我的姨婆(吳大猷的母親)呀!」是否吳大猷真的是因為很想念他的母親,而對只見過一次面的吟之發生了愛慕的感情,我們不知道,也無法知道。我們只知道吳大猷對他的母親的不幸去世,一直都感到非常哀慟。而所有的跡象也都指向這一點,吳大猷是位感情極重的人。他去世後在他的房中,可以看見許多留下不值錢的往物,一張紙、舊雜誌等等。
「他一見到我,就要教我打橋牌。景惠,是不是?」旁邊坐著的詹景惠(吟之的密友,她的職業是護士)覺得好笑,加上幾句,說:「大姐(指吟之,下同)還覺得那麼奇怪,要教我打?」可是吟之還是讓吳大猷教她橋牌了。在這場橋牌局以後幾天,吳大猷就告訴吟之他們之間有「緣」。「我爹地(daddy,吟之對吳大猷的稱呼,下同)認識我幾天之後,他就(告訴我他)覺得我是他家裡的人……他覺得就是女兒……第一天他就覺得是。因為有人說我跟他的媽媽長得有點像。」(吟之語)
吟之當然覺得很奇怪,真有這種事——才第一天見面就覺得她是他家裡的人。非但如此,就在同一天——第一天,吳大猷還問吟之要了她生辰八字。之後,吳大猷再次地去算命。還不止看一次的命。「他聽說在香港有一位喝咖啡的太太,說可以從喝咖啡算命,從咖啡杯上可以看到一個人的前途及將來。然後回來以後,我們再去關西去摸骨。這位摸骨先生還寫了一張單子,說她就是你們吳家的人。後來再找一位叫做仇慶雲(的算命大師去算)。我還記得很清楚,三個人算定說,我絕對是吳家的女兒。後來葆之也承認說,我們家裡曾經(說過)要收養一位女兒。……我們的認識也真是個緣分,我爹地也這麼講,為甚麼冥冥之中,整個世界上有那麼多人,為甚麼偏偏就是我?後來有人說,我長得像他的母親。可是我不知道……我們去算命的時候,非常奇怪,算命的還(對他)講,你的晚年一定要靠她……所以我爹地有一封信就講說,『算命的說我可以活到九十幾歲,而我現在才七十』。」(吟之語)
放棄原有的家庭,進入他的生活
可是台灣發布謠傳的本領真是厲害,捕風捉影的技巧高極了。「當時我才認識(他)幾天後,還沒有幾天,很短的一段時間內,就(鬧得)滿城風雨……開始攪得不得了。怎麼困難會這麼重重?把我爹地嚇壞了。」(吟之語)這個恐懼也許是後來為甚麼吳大猷把和吟之的父女關係隱瞞,多年不為人所知的原因。
有許多人不相信他們的情操是純潔的父女關係。「對了,別人都戴了有色眼鏡來看。嗯,真是單純的父女關係嗎?」(景惠語)可是吳大猷要和吟之建立父女關係的心意已定。他找了他的好幾位朋友來幫他的忙,其中有和他在西南聯大時共住在茅屋避難所中的毛子水教授。毛子水是簽字「領養」吟之為女兒的證人中的一個(其中還有一位尚健在)。通過台灣法定的手續後,吳大猷把吟之正式地「領養」為女兒。經過算命的「算筆畫」的數理命學研究後,取了吟之這個名字,以和葆之相配合。
因為上面說過的「滿城風雨」這件事,吳大猷決定把領養這件事保密。這個保密一直到八0年代以後才開始慢慢地曝光出來,起初也只有幾個人知道,後來在吳大猷重病的時候才完全曝光出來。這件事的保密過程中,付出代價最大的是吟之。她犧牲了幾乎所有的社交生活,可能有的家庭生活,把自己的生活限制在一個非常窄小的圈子中。以後要再談到這點。
為甚麼吟之會放棄她的家庭而進入一個陌生的人的生活中,成為這位陌生人的女兒的原因,她一直沒講出來。似乎她的家庭中兄弟姐妹很多,小時候也未真正地得到過生父母的愛(可是後來從吳大猷處她卻得到了非常深摯的父愛)。她的家庭對領養這事並不贊同。最後她的生父(已歿)在領養證件上並未簽字。從種種的跡象看來,阮冠世(吳大猷的妻子)也不知情,因此後來阮家在大陸的親戚對領養這件事很不同情並有意見。至於葆之,是他於八0年代中回到台灣「重建和父親的關係時才知道的」(葆之語)。雖然葆之說不知道他的母親是否耳聞「和女人有關係」這個謠言,可是,即使耳聞了,大約她也暫時會把這事擱在一邊,因為按葆之所說的,他母親的一個長處就是能專注在一件她認為最重要的事上,而把其他的事都撇開。而當時她最擔心的事就是她自己的健康狀況。可是阮冠世不知情領養這件事,卻一直都牽掛在吟之的心上。她甚至於還擔心到她在法律上的合法地位。我想按吳大猷的婚姻關係,也許不向阮冠世說也罷,因為很難解釋。最重要的是有一個當局人滿意的結局,就好了。可以引用英國十七世紀偉大戲劇家莎士比亞的一個戲劇名來作比喻,《結局好,就好》(All’s Well That Ends Well,台灣已去世的英文大師梁實秋譯為《皆大歡喜》)。
就在他們祕密地建立了父女關係之後某時,第一次的考驗降臨在吟之的身上。有一天,一群穿了便裝的陌生人來到她的家中。自稱是安全機關的某單位,來檢查。他們翻箱倒櫃大肆檢查一陣,查無所獲後,就離開。到現在也不清楚這些人來自何單位。在七○年代,還有不少不知所屬——意思是政府對人民隱瞞——的單位,一發現有蛛絲馬跡的可疑現象,就可以不經過任何法律的手續,去任何人的家中盡興搜索。如果要抗議的話,輕則把家中的器皿、衣箱衣物亂加破壞,重則失蹤;幸運的過了一陣子才放出,連關在哪裡、被哪個機關抓去的,都無從知道。當然,偶爾也中了一、兩次的獎——在五0年代,有一位邊疆的民意代表娶了一位年輕的女子為妻,後來發現這位女子是大陸中共的間諜。可是在大多數的情形下,都徒勞而無功——也許這些人的業績是看在某一時間內,他們去搜索過多少人家,也很難講。可是這些的非經法律步驟的搜索,往往給當事人帶來嚴重的身心創傷。「把大姐給嚇死了……(原因呢?)伯伯(指吳大猷,下同)是高官吧,因此懷疑大姐的身分是來幹嘛的。哎,一位平凡的小女孩(按:吟之是在台北土生土長的台灣省籍人,因此她是中共派來的間諜的可能可以說是幾乎等於零),(這些人)來幹嘛呢?那時候伯伯身居要職,所以大姐也很害怕。那時他們覺得啊,有這麼多的麻煩,又不能正式地瞭解,瞭解他們的關係是(真正的)父女……有理說不清嘛!在那個封閉保守的社會,他們(吳大猷和吟之)覺得這樣也很好,(如果)暴露在大家的眼前,只是會受到更大的傷害。別人的一句刺耳話,他們的傷口要縫好久(景惠語 )/這是詹姐一直跟我爹地提到的問題。我爹地跟她講,是不是會使別人更容易地產生更大的困擾呢?別人不瞭解(吟之語)/別人背後冷眼耳語一大堆(景惠語)/我爹地保護我,也不願意我接受這些(困擾)(吟之語)/所以這幾十年來他們二人的日子就這樣地過了(景惠語)。」
吟之並沒有受過高深的教育,可是天生穎悟,有極強的意志和向上心。她知道吳大猷對她的時間的要求很大,因此儘量陪伴他。可是,吳大猷也感到,因為吟之沒有她自己的事業,因此「可能沒有在事業上的成就感。在這一段年輕的時光,日子怎麼過?伯伯要大姐念書,學英文、哲學、彈古典音樂(鋼琴)、聽音樂,還有運動。大姐從這些上得到許多的快樂和滿足。」(景惠語)至於學英文,起初吟之從電台教學的英文開始。可是不久就嫌電台教學的程度不夠,因此自己去自修。她下了決心去讀培根的原文。以從電台學英文的基礎,要去讀培根的原文,這是談何容易的艱難工作。首先,在文字方面,許多句子的構造和現代的不同。就如一位母語非中文的外國人——老外——在學了中國的口語後,要想自修去念懂中國古代人寫的文言文一樣的艱難。第二,培根的寫作牽涉到許多的哲學(他的哲學自成一派,稱為培根哲學),如果要瞭解,還要去瞭解和培根哲學有關的哲學。經過一段苦苦的掙扎後,她達到了她的意願了。吳大猷對於這一點感到非常的欽佩。在一封給吟之的信中,他特別地誇獎她的意志及穎悟。吳大猷去世後,葆之以英文寫了一篇〈記憶父親〉的文章。初稿則是吟之翻譯出的。葆之寫的英文帶有相當深的文學意味,普通英文程度的人還翻譯不出來,由此可見得吟之自修來的英文程度是相當的好。在學英文的時候,她又去學鋼琴、古典音樂。在學琴時,每日要花不少時間去練琴。後來她不時把她彈的鋼琴錄音,給吳大猷聽。有時她練習的時間長達七、八小時。長久之後,她的脊椎骨受傷,醫治多時才好。到現在宿疾還是不時發作。
「伯伯有一天說,他最後最大的快樂及精神上的安慰,他這個女兒佔了很重要、很重要的地位。他有他在學術上的成就的快樂,但是我覺得在親情上或者任何感情方面,這個女兒是他唯一的支持。我自己這樣覺得。可能他有他自己在學術上的成就,或者他有一些同行內,大家共同share(分享)的東西,如物理或學生,或者伯伯在事業上有一些他的另一面,但是在屬於感情的東西這一方面,真的伯伯和大姐之間(的父女情摯)可能是唯一無法被(任何其他事物)取代的。所以外人才無法理解。有時認真地想起來,他一個人在台灣二、三十年,沒有親戚,沒有家人……一位老人家,心情上一定會有不健全的地方。而他能這麼快樂、這麼健全,一定在某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慰藉。我覺得吟之在這點上面扮演了很大的角色……如果沒有吟之的話,他在台灣不可能維持這麼多年,而且不會做出這麼好的事來的。生活的品質也不會有這麼好……」(景惠語)
兩人對彼此 付出百分百的愛
最近五、六年來,這間書房就是吟之來拜訪吳大猷的地方。吳大猷從中央研究院院長一職退休後,不再有公家配車,且年事已高行動較為不便,吟之就利用週末、假日來這裡陪吳大猷。這裡不時有朋友來訪,最頻繁的訪客之一就是詹景惠。「爹地最喜歡景惠,因為她很單純。我們對她不時來用餐都覺得很歡迎。我們兩人從不吃飯的,可是景惠的先生要吃飯、吃肉。所以每次他們要來的時候,一定要先通知我們,就在餐餚中加肉和飯。這不是我們要他們感謝,爹地做事非常considerate,體諒到別人、想到別人。我常常跟景惠兩個人坐著聊天,我爹地非常平靜、滿足地,一個人坐在那裡,(可以坐上)幾個鐘頭,一句話都不講,看著我們。有時會站起來,剪剪貼貼、翻翻抽屜,切水果給我們吃。他告訴景惠,你陪著她(吟之),我很高興。他叫她要常來……可是不允許別的朋友這麼做。他會覺得我的電話講得太久了。」(吟之語)
「我們可以這樣一直講話講話,不理伯伯。伯伯也不問答,也不插嘴,也不聽。他有點重聽。他做他的事。有時我們用台語講,他聽不懂,也不在乎,無所謂。他切水果,做他的事。我問大姐,是否很不禮貌?他說一點也不會。」(景惠語)「他的意思就是要有人陪著他,而我就在他的眼前。」(吟之語)
「伯伯年輕的時候,她是他的女兒、女伴、看護。伯伯愈來愈年邁,他老人家的心情愈來愈孤單、寂寞,也許覺得日子一天天地短少。他很怕失去女兒,怕快樂的時間愈來愈少。所以有些時候他很矛盾,他怕她太遲回去會有危險,而太早回去又捨不得。八點就開始走來走去,坐立不安。快九點了,女兒要走了,可是又不能不讓她走,他怕人家講話,又怕太晚危險。回去後還要再通電話:你到家了、晚安、睡覺;你睡著了嗎?消夜吃了嗎?門鎖了嗎?都互相問。只有三兩句話:我睡了、吃飯了,就掛電話了。他們不會拉拉雜雜地講得很多。他們的生活,沒見面就像見了面一樣。用這個方式過他們的生活。我也常常想,為甚麼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呢?可是他們就這樣地相處。」(景惠語)
愛情不分年齡
【2002.07.06 聯合報 陳碧月(基隆讀者) 】
韓劇風從「火花」、「愛上女主播」、「情定大飯店」到最近還在重播的「冬季戀歌」,吹醒了許多沉睡已久的愛情心靈。「好想再談一場戀愛喔!」我聽見一群患了愛情飢渴症的中年已婚女子,發出這樣的企盼。
我的一個好同事隨著「冬季戀歌」的戀愛而戀愛,竟為了結局哭得死去活來。她找出當年和她先生戀愛時往返的書信,當晚,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信給她的先生。
信中細數戀愛種種——當兵時為了和他見面,坐著長途車南下,在漢堡店裡批改作業,等著他的出現,相聚兩、三個小時,再搭夜車回去。他把軍中發的薪餉如數交給她,他們一起存錢,建築心中理想的家;接著她檢討婚後步入現實生活的困頓——小孩、工作、家務,一路吵吵鬧鬧,終於漸入佳境地走了過來;她說下輩子還要當他的妻。
還好她先生是一個孺子可教的人,當天中午,便從辦公室打電話約她吃飯;之後,也特地去翻閱了以前的年輕記憶。人到中年還能有戀愛的心情,很幸福也很明智。作家劉黎兒說:「愛情幾乎是在惰性的日常中唯一可以重新發現自己的。」愛情是不分年齡的,理性而認真地對待自己的感覺,透過愛情可以自我認同,也可以試圖改變自己。
「四、五年級生」是現代社會的中堅分子,聰明的人會在熱中建造滿足麵包的安樂窩的同時,也不忘用心營造心中愛情的那座城堡。
OBS瘋帥哥 當花痴又怎樣
【2002.07.10 自由時報 彭蕙仙 】
世足賽期間,我的e-mail信箱天天有「最新版帥哥」,從英格蘭的貝克漢一直到土耳其的葉涵(對足球沒什麼認識的我們,只能從頂頂大名的「辣妹的老公」,開始我們的世足帥哥驚奇之旅);天天有人訴說她的癡迷、forward 照片來,還警告「有露點喲,請不要噴鼻血」。
論起年齡,OBS的我們足可做這些叫人噴鼻血的帥哥的媽;但這全球瘋狂的一個月,沒有人會跟老花癡計較,我們就夾雜在那些專業球迷、專業賭客與看不懂又愛湊熱鬧的人中間,天天打開電視神不知、鬼不覺地看帥哥。
那一個月,我每天下午都在辦公室看世足賽,一大群男同事忍不住狐疑:「妳∣∣懂足球喲?」笑死人,看足球哪需要懂什麼規則,知道帥哥在哪裡就好了。同事一起看球總是一人一語,個個是球評、專家,我很安靜,覺得大家真吵。某次,鏡頭帶到一位沒啥建樹的帥哥級人物,我驚呼「多帥啊」,四周一片鴉雀無聲,大概沒有人知道這位始終沒有「開胡」的球員「帥」在哪裡?由此可知,比起女人,男人看世足就是少了一個滋味∣∣ 被帥哥電到的狂喜;男人看足球是從球往上看,最多只到足;女人看足球,從臉開始看,當然,也一定會延伸到球。
不過,我們這群歐巴桑也不會漫無節制地以貌取人。例如,雖然安貞煥對義大利有一記黃金進球,然而,南韓一路像神鬼傳奇般地贏球,我的e-mail信箱終於也不再傳來他的最新版照片了;一位朋友說:「怎能再迷這種沒有運動家精神國家的球員?」我們是一群帶著正義感與道德意識的花癡,這是OBS球迷與年輕少女最大不同之處:你去問問二十歲以下的小女生,有幾個會因為南韓鬼鬼祟祟而放棄安貞煥、不再吃泡菜、拒看韓劇的?我打賭,一個也不會有!
安貞煥出局之後,義大利被做掉的托蒂和前鋒維耶里成了新版的帥哥。一位好友不勝惋惜:「義大利輸球走人,我真是痛失帥哥啊!」的確,本屆藍衫軍雖多,但只有義大利穿緊身球衣,偏偏他們的確又有球技又有身材,碰到這種球員,妳怎能不「我見猶憐」?
很多男人並不了解OBS有的時候比少女還單純無欲,看到帥哥會興奮,沒別的,就彷彿看到上帝精采傑作時的讚嘆罷了;我猜想,無須摻雜太多性幻想,OBS就能夠享受看帥哥的樂趣。我為塞內加爾的非洲足球先生迪歐夫進球鼓掌,男同事走過來,頗曖昧:「唉喲,妳們女人就喜歡∣∣黑人‧ㄏㄡ?!」這是什麼態度?難道沒看見我為友邦加油的一片用心嗎?
或許,這也就是為什麼男人比女人更在意塞內加爾隊球員到底有沒有「極樂台灣」的理由∣∣對於自己也有可能會做的事情,人總是會比較關注吧。
女人較男人實際也容易找到自己的樂子。人生行近半百,怎麼還會被懷春之夢所困所擾;對我們這幫OBS來說,看到世足帥哥就像旅行時偶然看到的美麗風景明信片,會想要在明信片背後寫幾個字、捎給朋友,告訴她:「何當共翦西窗燭,共話巴山夜雨時」∣∣我們期待分享的是一種心情、一種被勝景美事打動時的心情。
世足賽的一個月,是我們可以公然集體做花癡的一個月;因此,也是我們的e-mail 十分忙碌的一個月;我們用某一種瘋狂與彼此的青春相逢。
我愛怪叔叔
【2002.12.04 中國時報人間聯合報 李康莉 】
進入職場後,才發現到處都是怪叔叔,神祕又可愛的OGS,像過期的青春痘在一夜失眠後大量冒出。不敬他酒就裝生氣的怪叔叔;唱歌時一定要幫妳拿麥克風的怪叔叔;喝醉酒會哭得像嬰兒的怪叔叔;螢幕掛掉時會攻擊電腦的怪叔叔;每講三句就一次「In起來」的怪叔叔。世界好像一個壞掉的夾娃娃機,隨便一夾,都是怪叔叔!
其實怪叔叔多半是在某一領域,如藝文、攝影、建築、廣告、出版業裡頗有魅力的人物,只有在年輕妹妹環繞的場合,他們的怪才會顯現。
有時是講些冷笑話,有時是故作矜持的放電,像一隻悶騷的小公雞。但是不搭調的不只是糙老的臉,和故作幼齒的造型,還跟隨著一種無所不在的挫敗感,慾望上呈現一種不自然的狀態。吃一吃小女生豆腐,就可以爽半天,陶醉在自己猥褻的形象。其實他們的笑話不是過度禁忌的激情,就是充滿炫耀的扭捏,完全跟不上這個時代對性的坦然和直率。好像是盡力穿上了荒木經惟的外衣,才能遮掩心中的那個始終純情的莉香。
怪叔叔是浪漫的,雖然已被現實人生壓扁。怪叔叔是絕望的,因為早期環境的限制,該放蕩的時候沒有放蕩。怪叔叔是復古的,擁有現在普遍嬰兒化的年輕男人所沒有的,一種稀有的父權魅力。
怪叔叔有怪叔叔的好處,比如很多怪叔叔好可愛好可愛,喝了酒會唱妳從來沒聽過的歌,會講很多很有趣的故事,吃完大餐怪叔叔絕對會乖乖付帳,有的怪叔叔會跪下求妳打他踹他,他是那麼想像著妹妹對自己行使青春的氣力,渴望著被青春的肉體征服。
當然鞭打他們的,並不是我們,而是這個善變的時代,幸好有我們這些可愛的怪妹妹,願意在他們不上酒店的空檔裡陪他們喝喝小酒,聊聊天。如果怪叔叔也有出頭天,都要感謝我們這些無聊的怪妹妹。
我是某大姊我坐金交椅
【2002.11.18 中國時報 唐欣(中市) 】
俗話說:「娶某大姊,坐金交椅。」意思就是說,妻子年齡若長於丈夫,便會像姊姊照顧弟弟一般,減輕男人擔當家庭重任的壓力。
外子年紀小我五歲,他當初也抱著這種「幻想」;可惜,他找錯了對象,我雖比他年長,偏偏外貌比他年輕甚多,好玩又外向,典型B型射手座的女人,不喜受約束又好逸惡勞;所以,他得鎮守在住家兼工廠,公事家事兩頭忙;萬一,我心情不爽,我還會偷偷出國玩,讓他像瘋子到處打電話找人。
雖然如此,小老公還是惜我如寶;為他打抱不平的人很多,常常數落我的不是,連姪女也責罵我不該欺負姑父。
不過,更多人好奇,我如何抓住這位年輕、小富男人的心,讓他甘願做牛做馬,無怨無悔,守護著我這名「歐巴桑」。
其實,夫妻相處,貴在於個性互補;外子是典型O型天平座人,思考細密,優柔寡斷;一件簡單的事,可以想得很繁雜,遲遲下不了決定;而我,總是三言兩語,甚至是脅迫他當下決定。
大概我擁有天賦的「狗屎運」,也就是算命師所說的「幫夫運」,有些工程總在我一句:「時機歹歹,就標下來加減賺吧!」而讓小老公賺到了錢,也賺到了男人的尊嚴。
當然,我不僅在工作上是他的「狗頭軍師」;在夫妻方面某些私密的行動,我也是發號施令的「將軍」,讓他充滿成就感;最重要的一點是,我敢投下重資,為他購買昂貴的美顏、美膚保養品,讓他在短短幾年間,從黑黑醜醜的鐵工師傅,蛻變成一位白面書生,英俊又瀟灑,璞玉變成鑽石,光芒四射。
許多女人婚後常擔心,俊俏的老公會不會被別的女人搶走了;哈!男人要外遇,就像娘要重新披婚紗,制止得了嗎?我這位「某大姊」,可從來不自尋煩惱。
夫妻失和 暗戀公司小男生
【2004.05.12 自由時報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問:
先生是業務經理,經常因交際應酬,喝酒至半夜才歸,他說是生存之道且為了家計,不得不做,為了他不肯換工作,我們吵了好多次,而他自婚後就鮮少主動找我做愛,我也對他缺乏性慾了,曾向他提離婚,他拒絕了,說是為了孩子。
最近常夢到公司小我九歲的A君,還在唸書,很陽光,每天見面會問好,聊天,但不深入。我看到他會臉紅心跳,沒見到他會若有所失,有時會好想抱他,想到這裡覺得自己好齷齪,對方應該是視我如姊姊吧,我該怎麼辦呢?
答:
A君是半工半讀的年輕男孩,正在累積工作經驗與學習人際關係,所以與公司內不同年齡層的同事都處得不錯,由於妳生活中缺少的是陽光感覺及正向互動,所以即使和A君的日常同事互動都會令妳覺得很舒服、很開心,妳就開始將心中欠缺及渴望全部投射在A君身上,日有所思夜有所夢,而常常做春夢之後,現實與夢境中的感覺有時變得難以區分,在辦公室看到他時難免會將他連結成夢中情人。
妳不需要覺得罪惡感及齷齪,妳並沒有做錯事,每個人都有情感歸屬的渴望,情緒的產生及幻想的出現也是自然之事,只是得慢慢回歸現實,瞭解到這是一個無法實現的夢境與幻想,A君有他自己的生活,包括情感關係在內,妳無權去打擾他的生活,而他也不會來介入妳的婚姻。
幻想是一種對現實不愉快逃避的心理防衛機轉,短期使用可以安撫自己,長期則會使妳原本就不健康的婚姻惡化,妳也知道問題在於妳與先生的感情關係,平日就已經互動不良,當然也就缺乏親密關係。目前夫妻至少還能在一屋簷下,不妨自彼此可以分享的部分做起,找話聊,一起看電視吃水果,若能打破僵局,逐漸展開有建設性的對話,並在週末全家出遊,則能豐富家庭生活、重建夫妻關係。
姊弟戀,投降得奇妙
【2005.01.01 聯合報 文/lily】
我很排斥所謂的「姊弟戀」,因為大家都說,女人要比男人老得快,而且一想到結伴出遊時,有被誤為是他「阿姨」,或招致「老牛吃嫩草」等譏諷的可能,眼前的男人,只要晚我一天出生,即使對我再好,也只有說拜拜。
偏偏老天爺喜歡開玩笑,安排到我身邊的異性,不是和我同年就是小我幾歲。
大5歲?p2歲?聯誼找到真命天子
同齡男人成熟度往往低於我,置身他們身旁,我常被他們幼稚卻自以為是的行為,搞得啼笑皆非,一時之間,我彷彿是拖著尿布、奶瓶照顧弟弟的小姊姊!因此只要發現有好感,即由做小姊姊的我慧劍斬情絲,以免夜長夢多。
某日,在同事慫恿下,我參加某黨部舉辦的未婚聯誼活動,但我既非該黨黨員,平日也沒互動,很怕活動進行中,突然被叫起來唱首黨歌或討論黨務,總是有些心虛,所以只當是和同事出去遊山玩水,卻沒想到因此找到今生的真命天子,而且小我兩歲多。
千萬別以為我排斥「姊弟戀」的意志不堅,當時分配同組的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了四、五歲,而且一起來參加活動的同事,都喊他「經理」,他自我介紹時卻「謙稱」自己只是個小技工,讓我有些好奇。
我平胸?男或女? 他放電找我亂哈啦
他也真怪,活動中我即有意無意地說,我對年紀小的男人沒興趣,可是他一直盡夥伴責任,與我長相左右,甚至在活動結束時,擠上原本沒安排他座位的遊覽車,然後有些粗魯地請走坐在我身旁的男性夥伴。
就在由平溪經深坑回台北的路上,他竟和我天南地北亂哈啦一氣。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的「經理」稱呼,只是公司同事對他的暱稱,而他之所以對我感興趣,是因為當天幾個同事在討論平胸、穿著無袖T恤及牛仔褲的我,究竟是男或女?
不過,緣分就是這麼奇妙,我們交往期間,我一點也不覺得他不夠成熟,反而很欣賞他「視錢財如糞土」、「立志集滿一百張慈善捐款收據」等自述,讓我覺得他充滿豪情壯志。
到45歲禿頂命 姊弟戀心防瓦解了
之後造訪他家,發現他們家族中的男性,在四十五歲左右,大都面臨禿頭命運,這表示,當我四十七歲時,四十五歲的他,看起來會比我更老。
如此,我對「姊弟戀」的心防逐漸瓦解,一年後,在好友眼鏡破碎聲中,我們結婚了。
如果你問,結婚滿六年的我,會給打算進入「姊弟配」婚姻的朋友哪些建議?我只能說,婚前還是多考慮吧!
婚後我發現,其實他把錢財看得很重,而且到目前為止,釘在牆上的慈善捐款收據張數,還停留在婚前的數量。
此外,在距離他「理論」上禿頭年齡還有十二年的今天,雖然我自認為自己不致顯老,但心裡的疙瘩,可讓我懼怕任何須出示身分證件的場合,這可是十分沉重的負擔呢。
不過,考慮歸考慮,緣來可是任誰也擋不住的喔!
老女人有春天嗎?
【2005.01.04 聯合報 徐小魚(北市讀者) 】
雖然我也祝福楊振寧博士覓得第二春,也為他洋溢的幸福感到高興。但內心不免感慨,男人不管年紀多大,只要老婆一離世,馬上就有熱心人馬積極勸說,介紹相親;如果男人稍有成就,那可更搶手了,只要願意,沒什麼不可以。
但是,如果女性同胞失婚、喪偶,年輕一些的或可找到第二春,但一般可能不是那麼理想,要找個自己喜歡又能匹配的對象,難上加難。
如果是中高齡女性,大概就只能認命的含辛茹苦、培育子女,守著婦道守著家;否則,遠親近鄰無不交相議論,甚至子女也不能諒解,好像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壞事一般。
比起某些國家,台灣的女性算是受到一定的尊重,尤其經濟獨立的女性,更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但是,在婚姻關係方面,仍然有些根深柢固的觀念很難突破。
想到男人不論什麼年齡,都可以享受春天再臨的歡喜,得到多方祝福,而像「莉莉」的老少配,得到的卻是指責及譏諷,其實他們也沒招誰惹誰啊。
女人,什麼時候也能毫無負擔的享受第二春呢?
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誰, 那它就一錢不值
作者: roi (07.19.2000)
拉裏·弗林特是美國一個因創辦黃色雜誌而發迹的潑皮無賴,他主辦的風月雜誌《皮條客》以平民階層爲主要讀者物件,文圖比針對白領讀者的《花花公子》還要潑辣不拘,他經常肆無忌憚地在雜誌上諷刺攻擊各種他認爲”虛僞”、”懦弱”的東西,包括政府、富人以及宗教團體,他曾在雜誌上開辦一個《本月王八蛋》的欄目,在裏面痛駡一些政客、宗教領袖,他以自己雜誌的粗俗來顯示自己的與衆不同,即便是在以言論自由和性開放而著稱的美國社會,弗林特和他的雜誌也成了”過街老鼠”,不斷地被拖上法庭。隨著這些令人注目的官司的進展,他的《風塵女郎》發行量高達300萬,他建立起了美國最賺錢的出版帝國之一,但他爲此也付出了沈重的代價:在他事業的全盛時期,他實際上有一半的時間出入法庭與檢察官和法官唇槍舌戰;他穿著印有”我操這個法庭”的T恤甚至把美國國旗像餐巾一樣別在胸前出庭受審;他輾轉出入幾個聯邦監獄;他的愛妻由於”性自由”被愛滋病奪去了生命;就在法庭門口,他遭到反對者的槍擊而半身癱瘓,他只能坐在輪椅上賣他的”風塵女郎”了。而好萊塢甚至以他的故事爲題拍了一部影片,名字就叫《人民反對弗林特》。
惡棍及其言論自由
【高翔】
題記:如果多數人可以依據自己的價值觀限制少數人的言論自由的行爲被法律所認可的話,遲早有一天,自由將不復存在。
在我讀過的書中,有一本惡棍寫的書給了我非常深刻的印象,這便是美國黃色雜誌《風塵女郎》的老闆拉裏·弗林特寫的自傳《我作爲社會棄兒的一生》。不過,他寫的這本書可不是要告訴善良的牧師們”拉裏這個混蛋終於開始懺悔與反思了”。在他的自傳中,他把更多的筆墨用在了吹噓自己是一個捍衛美國人的言論自由的英雄上,更有意思的是,最高法院的那些老年白種男性大法官們也給足了拉裏面子,居然通過一個又一個對他有利的的判決,間接的認可了他的這一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