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the ‘B002-檳榔西施’ Category

檳榔與西施  

without comments

【2002.09.20    文/駱明慶  台大經濟系助理教授】

為了解決檳榔西施穿著暴露的問題,桃園縣政府日前邀集部分檳榔攤業者,商討制訂縣內檳榔西施穿著的規範,達成「桃園三不露」的協議,即「不露胸」、「不露臍」和「不露臀」。縣府表示,一個月的宣導期之後,十月十五日將開始嚴格取締。

此項規範檳榔西施穿著的政策一出,立刻引發各界廣泛的討論,南崁交流道往中正機場道路兩側的檳榔攤,也隨之成為新聞焦點。贊成者多由整頓社會風氣和提升國際形象的角度出發,認為檳榔西施的穿著確實是應該好好整頓了。反對者則認為,既然法律早有妨害風化等相關規範,此一規定不但多餘而且有認定的困難,更有剝奪人民衣著自由之嫌。另外也有人指出,其他行業如演藝人員、服裝與商展模特兒的裸露程度,與檳榔西施相較也常不惶多讓,為什麼不一起納入規範,難道裸露也有階級的差異?

在此,我們暫不討論這些正反意見的合理性,而要從檳榔的市場特性來說明,桃園縣政府對檳榔攤業者自律的期待,是相當不切實際且幾乎不可能成功的。檳榔商品的銷售其實可以分為檳榔和西施兩個部分,對消費者來說,甲檳榔攤所販賣的檳榔,其品質與價格和乙檳榔攤的檳榔幾乎是完全相同的,因為檳榔的生產過程相當簡單,賣出的成品幾乎沒有異質性。這使得檳榔販售這個行業的異質性,主要來自於西施對消費者的附加效用,廠商之間所競爭的,完全是西施的「火辣」程度。

競爭的過程使業者深深了解,只要西施的打扮稍微保守一點,生意馬上就會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同一條馬路兩側的檳榔攤,激烈的競爭會使得業者各出奇招,西施的穿著也越來越火辣。政府在部分民意的要求下,自然就會要思考該怎麼管理了。問題是,這種要求業者「聯合自律」的想法,真有實現的可能嗎?

經濟學對廠商聯合行為的討論,恰好可以作為借鏡。石油輸出國為了增加利潤,會「勾結」起來,企圖透過聯合減產來提高石油價格,但是由於石油生產國之間,真要確切監督彼此產量,有執行上的困難。使得個別國家,不管其他國家是否遵守協議,都有偷偷增產以增加賣油收入的誘因。石油增產後油價自然下降,勾結減產以抬高油價的協議也就土崩瓦解了,這是廠商聯合行為的內在困難。

相對於少數石油生產國,檳榔攤業者的數目就更多了,執行「聯合自律」協議的監督成本很高,顯然縣政府認為能夠以嚴格取締來幫助協議的執行。只是,當其他檳榔攤的西施都遵守協議而穿著保守時,任何一個檳榔攤只要西施穿著火辣一點,來投消費者喜好,就能大幅增加銷售業績,他們當然有相當強烈的動機偷跑。更何況,並不是所有檳榔攤都加入了「聯合自律」的協議,只要有幾家檳榔攤以各種游走在新規定邊緣的穿著出現,立刻可在競爭中脫穎而出,聯合自律的協議也將隨之瓦解。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aiwan.net/content_detail.asp?art_id=2425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3:21 下午

流行文化刺針》檳榔西施與假道學

without comments

【2002.09.23 聯合報  文/林德俊】

台灣的「檳榔西施」現象行之有年,這種流行次文化最近成為外國觀光客旅台的指定參訪項目,於是又再次掙得了新聞劇的話題王角色。先除去違反善良風俗、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等等「弊病」不談,我個人以為,最近大力鼓吹「文化創意產業」的政府官員們,先不必出國考察,就近到國內一些重要路段的檳榔攤找尋,必定大有斬獲。

首先,光是「檳榔西施」這個命名就充滿了創意。把檳榔這種很難高雅得起來的成人口香糖與古典美人的形象媾連,儼然內爆了「雅」與「俗」的涇渭分界。將「檳榔西施」擺入流行辭典當中,其語意的深度、厚度,明顯較之「紅茶辣妹」、「鋼管女郎」略勝一籌。更精彩的,在於「西施」這個符號與其指涉的對象幾乎是無關的,那些販賣檳榔的小姐們,天天在霓虹的櫥窗裡搔首弄姿,表演著奇花異卉風格的清涼服裝秀:護士、高校生、卡通人物……,各種形象被抓來變造諧擬,護士不再如天使般純潔,高校生也不僅止於青澀可人,所有的造型全都指向:性感、性感、性感……,你彷彿在觀賞一齣不斷掌摑既有觀念的行動藝術,誇張、荒謬,卻又直指符號運行的真理。

然而這一來可不得了,如此大剌剌展現身材,甚至三點薄紗覆蓋,似掩而若現,叫那些佔多數的良家婦女何以自處。當次文化與主流文化有所衝突時,就成了偏差行為,於是,敗德的惡標籤就這麼被貼在檳榔西施身上。掌控文化界定權的社會優勢團體,透過制定規範來創造偏差行為,最近有地方政府開始規範檳榔西施穿著,訂立「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的三不原則,理由竟是她們的服裝太過暴露,成了台灣獨有的特殊文化景觀,有辱國家形象。

病害出現了,跟著出現矯正之必要,我們跟著看見一種鴨霸式的矯正手段,其結果是強化了兩性之間的緊張關係。政府、媒體與「正常」的老百姓沆瀣一氣,用制裁的眼光去看待「檳榔西施」,而非「檳榔西施的由來」。「女體商品化」絕對令許多女性主義人士忿忿不平,但是,規定女性「不賣」而非規定男性「不買」的舉動,更會令她們氣急敗壞。檳榔西施無罪,有罪的是將女性身體視為商品的男性眼光。

檳榔西施現象除了是一個色情管制的問題,更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問題。男性官員和媒體聯手導引群眾盲目地大肆撻伐,簡化問題,是想藉由凝聚民氣來加強社會整合?是想掩蓋自己合理性不足的「有色觀點」?請問看官,「假情色,真檳榔」和「真情色,假道學」,哪一個比較高尚?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3:21 下午

責難西施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without comments

【文/楊宗翰(台大研究生)】

朱立倫縣長的三不政策,是由於他認為檳榔西施已造成嚴重的交通、教育等問題,更有妨礙國際觀瞻之虞,筆者不禁為檳榔西施們大抱不平;檳榔西施穿著火辣,會分散駕駛注意因而造成交通意外?君不見各式公路旁圖文煽動、露骨的大型看板?君不見高速公路旁綠意盎然的風光景致、聳立壯麗的雄偉高樓?假使有駕駛因而岔了神,無法專心開車而肇事或發生意外,那麼是否我們該撤換所有的看板、砍掉所有花草樹林?可能分散駕駛的視線和注意力的有太多種可能,對於檳榔西施的責難簡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有開過車的人都可以捫心自問一個問題,究竟是一邊通電話的危險性高,還是瞄一瞄檳榔西施的危險性高?

第二種論調是因為此舉會影響到下一代價值觀的認定與教育,這對於檳榔西施簡直是無限上綱,隨手可得的色情書籍、光碟和影帶為什麼不會成為眾矢之的?我們應該探討的是為什麼檳榔西施願意寬衣解帶,為了金錢將自己物化而不在乎大眾的目光,因為這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因為物質的追求是這個社會所津津樂道的!檳榔西施的存在(或威脅?)不過在於,她讓所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們更理直氣壯的停下車來去滿足其視覺的渴求,她更輕而易舉的奪走男人們的目光,赤裸裸的破壞了女人們的視野!但其實,希望檳榔西施們穿起只露出雙眼的阿拉伯式服裝又能改變些什麼呢?我們的社會風氣就將從此淨化?為什麼我們又只是打蒼蠅而忽視了老虎呢?

最後談到有妨礙國際觀瞻之虞:倫敦與巴黎在街上擺設性交櫥窗、當街裸體彩繪不算有礙觀瞻,我們檳榔西施的清涼穿著就會?有礙國際觀瞻真是頂高帽子,有礙誰的觀瞻?是外國的一般國民?還是來談生意的大老闆?我們會因此遭國際社會恥笑,因而被視為未開化之地?另外,我們有礙觀瞻之虞、會讓國際上看笑話的事可多了,混亂的國會殿堂、瘋狂的飆車部隊、各大車站流連的流浪漢和衣衫不整的外勞……,那麼,或許該撤掉國會、禁行機車和遣返外勞吧?

沒有一個社會現象是可以單獨存在的,選擇性的封鎖和阻隔只會讓問題暗中流竄,卻更是暗潮洶湧,唯有全面性的考量,合理、公平、公正的規劃,才是一個足以服眾、為人稱道的良策。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3:20 下午

檳榔西施又怎樣?

without comments

【2004.08.30 中國時報 沈聿德/北市(講師)】

兩天以來的各家新聞報導都以專題方式,呈現朱木炎以及陳詩欣兩位選手的淚水背後,那不畏挑戰、努力成就理想的成長故事;而其中,陳詩欣年少歲月曾做過檳榔西施、當過電玩店小妹、甚或是待過酒店等經歷,都為這個出身台灣而揚名國際的奧運金牌選手,增添了另類的神秘色彩。

然而,綜觀各家媒體的報導,在新聞性的考量和肩負「大眾」道德勸說的責任下,多以「荒唐」、「墮落」、「叛逆」、甚或是「誤入歧途」等字眼,描述陳詩欣青少年時期的行為,卻忽略了這樣的說法,實則加深了社會對於檳榔西施的敵意和異己族群的輕蔑。筆者不禁質疑:這樣的描述方式,如何自圓其說長久以來社會輿論、媒體與教育界,一方面彰顯「職業不分貴賤」的理想,另一方面卻又在職業性質上多所分疏,而視某些勞動工作者為低下階層的事實?倘若當電玩店小妹就是一種不夠上進的人生選擇,那麼什麼樣的工作內容才算符合大眾對於理想工作的認知和期待?

在效應上,陳詩欣的奪牌,將台灣推向了國際運動舞台,成功提升了台灣的能見度和知名度;當CNN記者和國際文化研究學者來台採訪檳榔西施的相關新聞,以文化研究的角度撰寫評論、專刊文章、甚至學術論文,企圖重新以不同方式探討這個台灣前所未有之文化現象,同樣提升的是台灣於學術研究上的能見位置。陳詩欣金牌加身,搖身一變成為運動偶像,但社會大眾因著成見對於檳榔西施和某些工作的懷疑和輕視,卻依舊毫無改變。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3:04 下午

給西施一點公道

without comments

【2005.01.05 中國時報】

屏東一檳榔西施穿透明內褲、露毛以吸引顧客,不料卻被警察抓個正著。照過去的標準,絕對難逃「猥褻罪」之處罰。不過,時代畢竟變了,檢察官認為,露毛不必然等於「猥褻」,因此,不予起訴。

衛道之士對檳榔西施露毛無罪,可能會卯起來大罵「世風之下,人心不古」。不過,我們認為,「猥褻」之標準本就是漂移的,司法能與時俱進絕對是好事。如果司法人食古不化,跟不上世風,那才真是災難哩!

二、三十年前,台灣對「猥褻」只有一個死標準,就是「三點不露」。執法人員不管藝術或色情、國內或國外、古代或現代……反正只要露點就抓。

於是,非洲或大洋洲來的國家級舞蹈團來台表演,人家「心胸坦蕩」,「色即是空」;新聞局卻「空即是色」,硬要上空舞者在「咪咪」套椰殼。乍看,似乎我們文明,其實我們是先有「色心」,才看到「色相」,這時,遮掩反而是「色情」,是「褻瀆」。

官方遮遮掩掩,民間就偷偷摸摸。越查禁,越來勁。然後,春風關不住,「三點不露」一點兒也守不住,只好學西方,改採分級制。色,從此才比較合「情」。

不過,「三點不露」雖不得已而解禁,官方卻始終有「一點」不放心,「一點」風吹草動,就神經兮兮。也因此,警察才會對檳榔西施「明察秋毫」。

其實,檳榔西施露不露毛,絕對是「秋毫之末」。如果名模可以露點賣名牌服飾,我們又有什麼理由禁止西施露點賣檳榔呢?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3:02 下午

Betel Nut Girls

without comments

I was last in Taiwan in 2000, and noticed brightly lit booths, each containing with a young woman on a stool. I asked someone what they were, and they said they were selling betel nuts, a mild stimulant similar in use to chewing tobacco.
When I went to high school in Taiwan back in the 80s, I knew betel nuts to be the source of red spittle all over the sidewalk. Taxi drivers would chew them as they waited for fares. They were sold from dingy stands on street corners, with a bunch of betel nuts hung above it as signage. A marketing innovation had clearly taken hold since I’d been away, apparently unique to Taiwan.
My interest was rekindled by the recent flurry of Betel Nut Girl postings at BoingBoing, with today’s followup poking a little deeper into the mystique:
Anon sez: “I was asking about Betelnut girls to friend of mine from Taiwan and she was saying documenting these girls is a popular subject for artists and art students in Taiwan.
On the other hand, eslisland.com notes:
[…] after harrassing and arresting girls for indecent exposure or even prostitution, lawmakers have had their hands tied by the powerful farm lobby of betel nut growers (& chewers…) who have thus far made sure that no lawmaker outlaw the practice entirely.
So it seems that it’s not entirely harmless fun. There are more pictures on eslisland.com, but they’re sleezy. Don’t look! 🙂 Lots of other links at the end of the article regarding the social-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etel Nut in Taiwan.

 

source: http://davidseah.com/blog/2005/01/betel-nut-girls/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2:55 下午

春城無處不飛花!? --有關「檳榔」、「西施」與「檳榔西施」的多重性迷思

without comments

【2005.01.07    文/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王順民】

這一、二天南北兩地各自傳出檳榔西施半裸露毛以及散發色情小廣告的社會案件,最後檢方均不予起訴,只不過,糾結在「檳榔西施」等情色現象議題的背後,還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以檳榔西施裸露為例,事實上,整個事件的關鍵點主要還是在於檳榔西施的銷售販賣場所過於接近學生上下學的出入路徑,以致於可能引發價值扭曲和人身戕害的疑慮,就此而言,不予起訴的重點就不在於穿著的形式、袒露的程度、裸露的部位以及社會潮流的接受程度,而是該種女性物化以及商品化所衍生出來的非預期性後果,就此而言,「檳榔西施」的裸露現象抑或是色情小廣告的到處散發,不單單只是司法裁判的法律層次,而是有它涵括民俗與民德等等更為深邃的論述思考。

作為一種消費性財貨的檳榔,結合著僱主的商業利潤、薪資受僱者的維生需求、消費者的生活興致以及整體社會的醫療成本支出,這也使得即便「檳榔」的本身有著某種的愛憎情結,但是,「檳榔」依舊是國人關係網絡以及人際互動的一種觸動媒介,但同時這也是政府公衛團體極力想要矯正的從眾行為。冀此,之於「檳榔」販賣與消費的迷思,在於該種供需的對價關係當中,隱涵著某些遠遠超出業者以及消費者所能承擔的外部成本,這其中特別是檳榔栽種對於水土的破壞以及口腔病變所招致的身體戕害和醫療支出。誠然,對於嚼食檳榔這種是否一定必要或是無法被取代的生活習性,當有其還原回到日常生活世界裡某種的重新解讀與文化性轉化。

至於,原指著儀態優雅、落落大方的西施,在商品促銷的包裝底下,一舉蛻變成為易客為主的「檳榔西施」,誠然,檳榔西施就如同鋼管西施或是車展女郎一般,早已蔓延成為一種超乎於道德尺度以及游走法律邊緣的客觀事實,對此,「檳榔西施」背後所隱喻的社會性虐待環境,這才是真正叫人耽心的地方,也就是說,之於「檳榔西施」現象的解讀,即便有著推動健康教育、兩性教育以及情色教育的體制內改革,但是,包括檳榔西施、電子花車、野臺豔舞、幼齒援交等等直接訴諸於表相層次的官能刺激和人性挑逗,它對於心智未臻成熟的學童幼兒,究竟能夠產生那些正面且積極的價值建構,這理當是看待這種已經內化成為某種生活方式的情色現象時,所該兼具的基本心態。畢竟,環視當前這群國家未來主人翁所身處的盡是充滿著暴力、色情、非行以及犯罪等等的情境事件,該種偏頗的社會化成長,叫我們怎能放心地將未來託付給他們?

連帶地,扣緊檳榔西施本身年紀輕、學歷不高、涉世經歷不深等等的屬性特癥,亦點明出來:在「好學生-好成績-好學校-好未來」之主流文化的價值思維底下,如何為那群學習成就後段班的同學,以提供配套性的職業訓練、生涯規劃和人生出路,也就是說,即便「檳榔西施」並無職業貴賤上的道德指稱,但是,當「西施」與「檳榔」漸行漸遠的時候,相關人力資本、職業觀念以及價值認知的套配措施,是一併要提供給這些羸弱並且不兼具職場競爭能力的少女族群,無疑地,在這個層次上,政府公部門理當要有更為積極的責任擔當。

總之,跳脫是否起訴以及他律制裁的法律層面,檳榔西施或色情小廣告遲早會被其它更為驚世駭俗的情色現象所取代,就此而言,更為根本的思考還是在於對這些迷亂、脫序的異化現象,社會公義尺度或是不可退讓的人性底線,有無公共性思辨與論述的可能!?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2:49 下午

檳榔西施之我見

without comments

【文/呂木蘭】

檳榔西施的穿著及舞台,一直是媒體爭寵的焦點。不僅因為它具有腥、羶、色的炒作賣點,且因媒體長期報導的結果,從本土學者研究到國外人士來台特別指定觀光,讓大家以為檳榔西施已經成為台灣「必要之存在」。

而這爭議,表面上問題是暴露的女性身體所引起社會秩序的敗壞。但筆者認為,擴大誇張報導檳榔西施之結果,最大受益者,說穿了,不過是滿足資本家與消費市場的利益,但是卻賠上台灣女性的生存尊嚴與自然生態的破壞。

桃園縣南崁路旁的檳榔西施穿著越清涼,越吸引大家前往消費。但是,當初是誰鼓勵要求檳榔西施如此穿著?是誰縱容檳榔西施在馬路邊大膽地秀出自己的身體呢?又誰肆無忌憚在大庭廣眾之下對檳榔西施性騷擾?前者答案不就是資本家或雇主?中者不就是永遠慢半拍的政府嗎?後者不就極父權心態的大男人嗎?

筆者上公民課時,與學生討論這個問題,高一的學生回答:「檳榔好不好吃早就不重要,最重要是西施好不好看……」試想,今天檳榔西施如果不穿著暴露清涼,還會吸引眾人消費檳榔嗎?由此可見,檳榔市場的形成,其實是藉由銷售女體(觀看檳榔西施)的方式,以刺激創造消費檳榔的大量需求。女體再次成為資本主義消費市場的牟利工具罷了!

令筆者感嘆的是,青少年本身由於對性的好奇,一旦遇上檳榔西施充滿性暗示的氣息,難保不會吸引青少年前往試探品嚐。筆者曾抽樣調查吃檳榔的學生,發現幾乎都是男學生。這些男生比較檳榔西施如何清涼好看,並嚴苛批評檳榔西施的身材相貌,顯露非常輕蔑女性的態度。筆者認為媒體高度誇張曝光檳榔西施的結果,會不知不覺養成集體社會對待女性的性別歧視與偏見。

再者,大眾媒體的目光,集中在檳榔西施外表的膚淺思考,不僅忽略嗜吃檳榔易得口腔癌的個人健康風險,更糟糕的是媒體大聲喚起販售檳榔的利潤,不僅吸引青少女投入檳榔西施的行業,更吸引農民競相在山坡地濫墾濫伐,使得大量種植淺根檳榔的結果,造成對自然環境的深深傷害。近年來颱風引發山坡地的嚴重土石流,犧牲多人的生命財產,兇手之一不就是滿坑滿谷的檳榔樹嗎?

檳榔的過度消費已經讓台灣土地付出慘痛的代價,難道大家都忘了嗎?請媒體不要再放大特寫檳榔西施的身體與穿著,造成炒作檳榔消費市場的間接效果;而是應該針對檳榔所涉及的個人健康風險、對女性身體的歧視偏見、以及造成生態破壞之間的多重關係多做客觀平衡的報導。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2:47 下午

商品化的「芭比娃娃」

without comments

【文/紀惠容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台灣的少女就像商品化的「芭比娃娃」,被無形的黑手操控、物化、窺視及拍賣了。「芭比娃娃」的身體是青春、性感的,可惜她沒有靈魂,沒有生命,用髒、用壞了就像垃圾一樣被丟了。

台灣女性的身體在農業社會時代是不禮讚、行銷的,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女人的身體似乎更自主了,其實,她早已在追求物質的世界中,被物化,被束縛了。

請看「檳榔西施」,少女們難道是為了身體的自主,才穿得少少地,坐在那裡展示身體的美?還是,背後是為了讓檳榔賣得更好,才在老闆技巧性的「引導」下,穿個三點式,踩著高跟鞋,賣力地賣弄身體,吸引顧客,以求檳榔賣得更多?少女的身體變成老闆促銷檳榔的附屬品,它在資本主義的洪流中,被物化、被束縛,沒人真正關心少女的生命與成長。

台灣這一代的少女是在戰後,追求資本主義的社會下所長大的,她們跟隨成人腳步,學會追求物質的滿足,為了追求進一層次的物質與消費,無形中,少女也很合理化地被利用成為物品的一部分,進而被消費。很弔詭的是,成人社會不管反思這些現象,反倒很膚淺的認知,這些從事情色行業或邊緣行業的少女(如檳榔西施、鋼管女郎、伴遊少女,援助交際……)都是自願的,大家各取所需,忽略了少女被商品化,其背後操控的物化成人社會與宰制的男性沙文主義。

少女在父權宰制的社會中長大,常被訓練接受「取悅」男人或「駕馭」男人的價值觀,其自信心是建立在男人的肯定上或自認為「獨立自主」,可以用身體去駕馭男人,此種操控遊戲,說穿了還是在父權的宰制中。

另外,在這資本主義的洪流中,也該討論消費者的意淫與窺視問題,它所牽涉的可能不單單是資本主義或父權宰制的問題,更多是教育的問題。

台灣的教育常是很死板的,例如,對身體的看待與教導,可能多停留在表面的認識,如性器官的形狀、功能,頂多談到其隱私性,而非對他或她的尊重與讚美,導致許多人以窺視心態,對待身體,以滿足自我感官,這就給了資本主義之下的業者很多利用的空間,尤如操弄「芭比娃娃」地利用清涼少女賣檳榔、加油、泡沫紅茶、伴舞……等,以吸引想窺視的消費者,等這些「芭比娃娃」髒了、舊了,再換下批新鮮的。

身為成人社會的我們,如何學習尊重、愛護自己的身體,也懂得尊重他/少女的身體,並在資本主義、父權宰制的社會中,覺察、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善盡保護、Empower(授予能量)少女的責任,恐是當務之急。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2:47 下午

從視覺傳達角度探討檳榔攤空間

without comments

科目:專題研討(二)
議題:空間設計與視覺傳達

指導教授:楊裕富

研究生:林美琪

日期:2001.2.27

從視覺傳達角度探討檳榔攤空間

摘要

檳榔攤是台灣庶民文化的典型,無論是從空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抑或行銷學的觀點看來這都是一樣令人嘆為觀止的行業。台灣嚼食檳榔的習慣,在很早的年代便已出現,只是這幾年來嚼食的人口極遽增加,於是造成檳榔攤林立,尤其是這一、二年來檳榔攤聘雇年輕貌美的小姐做攤販賣,甚至利用更為養眼的視覺清秀和五光時射的炫麗招牌,來吸引顧客的視覺焦點,也因此造成媒體報導的話題之一;於是本文想藉由對檳榔攤各種視覺傳達要素的特徵進行分析,這些由民間庶民自動舒發創意的結果,雖然從學院論的觀點來評論,並不是好的設計,但從文化的觀點來看,倒是值得吾人加以省思,尤其「彩色日光燈管」和「檳榔西施」所形成的行業標誌和,可謂視覺傳達上極為成功的案例。

壹.檳榔攤的視覺傳達要素

視覺傳達,是指個人或企業(經營)體,透過可視的符號、形式或行為而達成一定目的訊息傳播。依據此一定義,則視覺傳達的範圍極為廣泛,本文即針對探討主題,擬僅就對象之本體(檳榔攤),當行人或乘客經過時,在視覺上可感覺和知覺的範圍加以討論,其中大概包括:檳榔攤的式樣、檳榔攤的看板和其它視覺佈置、檳榔攤的命名。

(一)檳榔攤的式樣:檳榔攤的式樣依其外觀大小可分成以下數種
1.攤位式:攤位式之檳榔攤大概分為小型、中型、大型及超大型攤位,其多佔有固定位置,攤販上方通常設有看板及活動立式看板,其中大型以上的攤位式會有大面的落地玻璃窗的設置。
2.票亭式:票亭式攤位可概分為傳統型、長條型、中大型及大票亭式等多種。傳統型與傳統之公車票庭極為相似,故名之。
3.貨櫃式:貨櫃式的檳榔攤多建於郊區,尤以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道路為甚,貨櫃往往漆埕淺藍、粉紅、淡紫等顏色。

4.含店面式:具店面的檳榔業者,多為連鎖店之批發商,部份業者為爭取司機顧客,亦會在店外之騎樓或人行道上加設攤位,以利銷售。

5.流動式:以車輛改裝而成的流動式檳榔攤,散見於省道等主要幹道。

(二)檳榔攤的看板和其它視覺佈置
檳榔攤的看板:檳榔攤的看板,主要包括攤位本身、懸掛看板及活動之立式看板等。看板上的基本要素可分為圖案、文字、色彩等三項,經整理分別敘述如下:圖案多與名稱、產品有關:看板上之圖案仍以產品及檳榔及檳榔樹之圖案最普遍;另有店攤名稱繪製圖案者,如「茶古」檳榔(台語:茶壺之意)之茶壺圖案、「紅不浪」檳榔(全壘打之意)之棒球圖案、「高山青」檳榔之高山圖案;此外,另有與產品、名稱無關之圖案,如裸女圖案,則可歸類於另一類表現。

文字以名稱、產品(種類及價格)及廣告用詞為主:以產品訴求者有「包葉白灰」、「雙子星」、「幼菁仔」、「雙剖」、「哇沙米」等。另有以產品規格專門用詞如「中粒」、「大粒」、「特白」或「特幼」、「剖半」等之說明並標示價錢與數量,有的甚至採用活動式設計,可隨時更新。此外,也有使用一些詼諧或暗示性的廣告用詞,如「台灣口香糖」、「勁力十足」。

色彩則以搶眼(注目性、可視性)為主:檳榔攤看板上的色彩,非常的多樣,且甚為艷麗,一般來說,並無顯現出特定的行業色彩傾向,惟因普遍使用檳榔與檳榔樹圖案及配合產品印象,綠色仍為重要之用色。

其它相關視覺佈置
部分檳榔攤懸掛有檳榔實體造型之pop,頗引人注目。
部分檳榔攤,在攤位旁以盆栽方式種植檳榔樹,與產品相映成趣,意識極佳的視覺傳達,。
檳榔攤上之海報,除了店家手寫(通常為紅紙黑字)有關產品種類或價格之說明外,另有以男性消費者對象之產品廣告。
在櫥窗方面,部分檳榔攤的大面玻璃窗,有流動之水幕設計,營造之清涼感極為成功。
在夜間照明方面,放射狀之彩色日光燈管,幾乎已成為檳榔攤此一行業約定成俗的共同招牌,
女性被物化,一直是男性為核心的社會中,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的問題,如今「檳榔西施」已成為媒體的焦點,仔細想想,不也是女性被物化成為達到行銷促銷目的之一種視覺傳達佈置的最佳實例嗎?這種打「美女牌」的手段,也的確達到了促銷的目的了。

(三)檳榔攤的命名

1.以數字命名者:如三七、九九、168(一路發之諧音),888等

2.以人名命名者:如阿三、阿桐伯、阿方、阿英、小辣椒、小姑娘、小妞妞。

3.以地名命名者:大台北、大高雄、樹底下、雲嘉南、金台灣。

4.具鄉土意味之命名:牛家莊、稻草人、高山青、頭家、出外人等。

5.以黑色會相關用語的命名:雙口組、四海、海派、龍頭、龍頭等。

以招呼用詞、財富吉祥之命名者:儂來買、免下車、鑽石、富豪等
貳.從視覺傳達設計的任務來檢視檳榔攤空間
視覺傳達設計就是以文字、符號、造型來捕捉美感、捕捉表達意象、意念與企圖、進而達到溝通與說服效果的一種設計專業。總的來說視覺傳達設計是以「意象」圍標的物的設計,或說是視覺傳達的目的在於「說服」,或說是由將「意」由「象」(形體或有形體的故事)來具體詮釋。,則說故事的策略,裝做沒有意圖的策略與裝腔作勢的策略。

視覺傳達設計的任務與造型生成

說服
語文說服(說故事的策略)
如意(裝作沒有意圖的策略)
形象說服(裝腔作勢的策略)—意的產生—形產生
形象的製造
媒體選擇
媒體技術
形象製造
工匠系統與制式
技術觀、目的觀
價值觀、審美觀

美感與動感的達成
美的原則(形象)
美的典範(形象)
媒體意象的掌握 媒體的意象(得意性)–認同、心聲、表達
關於檳榔攤設計「動機」的問題,讓原本未被重視的設計本質問題,開始被拿出來思考和討論,主要思考設計的本質為何,並質疑傳統視覺形式上的意義,具體上則是設計的服務對象和設計本身的功能性’因此檳榔攤的形式、式樣傳達訊息上都在在表現平民化、鄉土特色,從五光十色的霓虹燈、招牌及通俗化的店名,都企圖來吸引顧客的注意,從吸引注意道假裝溝通,從假裝溝通道說服,在這一連串的連續過程「如何打動人心」或如何說服,就這點上看來,這種由民間自行創意的檳榔攤行業商標,確實達到了視覺傳達要與服務對象(主要消費群)溝通的目的及說服的任務了。就創意性而言,檳榔攤打的「美女牌」是另一項傳達與溝通的手段,這種由以集體行業形象滲入視覺印象的媒體選擇及形象的製造,讓檳榔文化和平民文化幾乎要畫上等號了。

參.結論

檳榔攤的設計不論是樣式、看板、視覺佈置或是命名等等,都是民間庶民自動舒發創意的結果,以學院之設計觀點來看,或許得到的是俗氣或破壞視覺的環境評價而不足以鼓勵。不過,設計的結果往往要參考使用者的需求導向,不符合特定消費者需求條件的設計,可能遭致一敗塗地,若從此觀點看檳榔攤的各種裝飾與設計,則確實有其存在的基礎,此外,論其材料與形式,也有目前社會上流行的鋁窗門建材、貨櫃屋等有密切的關連,因此,檳榔攤的形成還具有時代意義。

而從文化的觀點來看,文化或許有精緻與粗俗之分,但卻不應以優劣來評判或比較,畢竟文化的形成是當時當地的人們順應自然生存環境而形成的,因此,談到今日檳榔攤的形成或人們嚼食檳榔風氣之盛的原因時,則更值得由社會學家或文化人類學者去做更深入的探討。

從視覺傳達的效果看檳榔攤的設計時,倒有幾點特色值得從事設計教育工作者加以省思:

檳榔攤看板上的圖案’色彩、文字多半與銷售之產品或攤位名稱有關,頗符合一般視覺傳達之原理。
檳榔攤的名稱毋寧是最有趣的一個部分,台語和鄉土的命名,配合銷售之產品,產生了本土的親切感。
值得一提的是,檳榔攤櫥窗上的水幕設計所營造的清涼感及種植檳榔植栽,與產品互為烘襯,亦均為極成功之視覺傳達設計的運用。
另一有趣的現象是,檳榔攤採用彩色的日光燈管,構成放射狀之招牌,此一形式由同行之間互相模仿形成,最後又透過普遍性之「約定成俗」效應,而成為此一行業專用之象徵,以行業識別來看,也是視覺傳達成功的一部份。
此外,由於銷售型態的改變,顧客不再需要下車購買,而是由穿著清涼的檳榔西施提供服務,如此拋頭露面,在車來車往的街道上,檳榔西施自然而然形成人所共見的重要視覺傳達要素。檳榔攤中引起的社會效應,值得觀察。

參考書目:

1.『創意思境』楊裕富,1999,田園城市

2.『建築與工業設計的設計資源(五):設計的方法基礎』楊裕富,1998

3.『建築與室內設計的設計資源(三):設計的整合基礎』楊裕富,1995

4.『第十二屆全國技術及職業教育研討會:藝術類』1997

Written by admin

19 12 月, 2013 at 2:42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