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F002-師生戀’ Category
網路師生戀 肉麻當有趣
【2004.09.28 中國時報 顏玉龍/調查採訪】
反對聲浪/只要兩廂情願 跟別人不相干
贊成聲浪/可防教職員濫用對學生的權力
「小如」(化名)於去年進入中和某國中一年級就讀,年輕、單身的陳姓老師,當時擔任她的班級導師,兩人在校園內疑因日久生情,從原本的「師生關係」,透過網路聊天程式,竟將師生情誼延伸為「夫妻」關係。
本報揭弊專線日前接獲一名中和某國中家長檢舉,指稱該校陳姓導師與學生「過從甚密」,甚至透過網路虛擬環境「結縭」,並冠上「老公、老婆」的暱稱,同時陳姓導師還主動幫女學生寫作業等,有違為人師表的行為。
該名家長指出,兩人利用YAHOO即時通聊天系統,在網路上以「老公」、「老婆」、「寶貝」互相稱呼,對話親暱,甚至出現「寶貝,我很想你」或「我真的好愛你」的言辭。
據悉,該名陳姓導師及「小如」分別使用JackyChen807X及MaryLikecocX的網路帳號,兩人於今年四月四日,於網路聊天室的談話內容遭人發現,對於陳姓導師有違師長身分,與女學生「暗通款曲」,感到十分震驚並向台北縣長、教育局長及校長發函檢舉。兩人於四月四日的部分對話如下:
MaryLikecocX:怎麼ㄌ?? JackyChen807X:沒有啦!只是很想幫妳的忙罷了
MaryLikecocX:謝謝你老公 MaryLikecocX
:但是我功課不應該是你幫我做的ㄅ
MaryLikecocX:謝謝你,有那份心就好ㄌ
JackyChen807X:只是很心疼妳還要趕報告
JackyChen807X:妳的報告老公印好
MaryLikecocX:那你要不要吃完直接睡ㄋ
MaryLikecocX:謝謝老公
JackyChen807X:等老公吃完飯再密妳嗎
MaryLikecocX:你要不要吃完直接睡ㄋ
JackyChen807X:還是我們直接約定一起睡覺的時間呀
JackyChen807X:只是真的好想妳
JackyChen807X:等老公吃完飯再一起睡覺
該名家長指出,陳姓導師超越老師應有的角色和規範,相關單位並未予以處置,目前該名老師仍擔任該校一年級導師,身為家長,十分害怕自己的孩子,會被這樣的老師教到。
查無實證 校方只能輔導
【2004.09.28 中國時報 顏玉龍、唐榮麗/北縣報導】
針對中和某國中一對師生,在網路以「老公、老婆」互稱,校方表示,上學期即已召開教師評議會審議,並要求兩名當事人接受校方輔導,同時將導師與該名女學生調離不同班級,並未如檢舉家長所稱「不聞不問」。
校方指出,該名台大畢業的陳姓老師,平日授課認真,上學期末接獲家長檢舉,指其與該班女學生發生「師生畸戀」,校方立即召開教評會,會中他則否認有師生戀一事,不過教評會認為,該名老師疏忽師生應對的範圍。
校方表示,經教評會審議後,要求該名老師往後不得將學生留校輔導逾下午六時,同時須獲得家長同意,另外,平日與學生溝通,亦應循正常管道。
據了解,陳姓導師事後向教育局報告,對於自我教學提出反省及改善方式,校方指出,由於教局未來函指示處分,遂對兩名當事人予以個別輔導,並加強平日生活督導。
教育局表示,學校剛接獲這項檢舉案,因是匿名信件,所以校方很難向檢舉人回覆處理情形。這名教師雖承認與女學生交往,但當事人仍堅持否認有超友誼關係,並指檢舉內容絕非事實。
即使這名教師書寫的事件說明報告,仍再三重申,沒有檢舉內容所指的不當行為。
教育局表示,看過這份報告後,曾要求校方應繼續追蹤輔導這對師生,看他們是否有異樣舉動,這學期開學以來,並沒有接獲類似的反映。由於師生兩人堅持沒有逾矩行動、且缺乏認定的證據,所以校方並沒有處分這名教師。
師生畸戀案 有情人終要成眷屬
【2004.10.14 中國時報 蕭羨一/綜合西雅圖十三日外電報導】
八年前轟動全球的美國華盛頓州小學師生畸戀即將譜下終曲,女老師李圖娜與男學童法洛這對有情人在女方出獄、男方成年後已經訂婚,並將擇日完成終身大事。
李圖娜在一九九六年卅四歲時,與十二歲男學童法洛發生不倫之戀,犯下二級性侵害兒童罪,並被判刑七年半,而李圖娜已於今年八月五日服刑期滿出獄。
現年四十二歲的李圖娜前晚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專訪時說,她與現年廿一歲的法洛已經訂婚,雖然婚期未定,但彼此許下結為連理而共度人生的承諾。
李圖娜在「賴瑞金現場」節目專訪中說,當年她任教華盛頓州狄斯莫尼斯小學期間與該校六年級學生法洛發生性關係時,並不知道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重罪,而她與法洛譜出戀曲之時,已和前夫分居。
李圖娜說,她和法洛初識時就「心靈契合」,而且兩人「對生命有共同看法,並有相當的幽默感」。李圖娜又說,她的孩子身心都很健康,她也是一名健康的母親,她來自一個充滿愛的家庭,也將與法洛組成家庭。李圖娜也說,她將為女受刑人服務,因為她的生命受到祝福,她將作出回饋。
李圖娜一九九七年入獄時已懷了法洛的孩子,她隨後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在獄中生下與法洛的第一個女兒,並在服刑半年後獲得有條件的假釋。但李圖娜假釋後不久又與尚未成年的法洛在一部廂型車內發生性關係,而且被逮個正著,之後,李圖娜再度入監服刑。當時,她再次懷了法洛的孩子,並於一九九八年十月在獄中再生下一女。李圖娜與法洛所生的兩個女兒是由法洛母親撫養。
美不倫戀 師生訂婚 準備結婚
【2004.10.14 聯合報 編譯朱邦賢/法新社洛杉磯十二日電】
前美國小學教師瑪麗.雷托諾表示,她已和從前教過的男學生佛羅訂婚,並準備結婚。羅如今已經廿一歲。雷托諾曾在一九九七年以強暴佛羅的罪名被判刑,法院甚至禁止她接近佛羅。
如今已四十出頭的雷托諾十一日晚間告訴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她已和佛羅訂婚。她說,她和佛羅已經有結婚的時間架構,只是還沒有敲定哪一天步上紅毯。
雷托諾今年八月出獄,九月間佛羅即表示,他和她已準備結婚,距離他倆開始相愛已有八年。
一九九六年傳出卅四歲的雷托諾和十二歲佛羅發生不倫之戀,雷托諾一夕之間成為國際聞人。
雷托諾告訴CNN,當年她開始和佛羅發生曖昧情事時,她根本不知道和六年級男生發生性行為是重罪。
副教授師生戀?學生老公PDA蒐證
【2004.10.27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北部公立大學的薛姓副教授,疑和已婚的范姓女學生發生不倫之戀,女學生的丈夫懷疑兩人關係不單純,暗中將PDA(個人數位助理)放在妻子車上錄音蒐證,果然錄到兩人露骨的呻吟聲,氣得一狀告到警局。
警方最近傳喚薛姓副教授和范女。薛表示,從聲音辨別,女主角的確是范女,但「男主角」絕不是他,他絕不會利用師生關係通姦。范女對於錄音內容相當驚訝,聲稱聽起來不像她,她沒有說過這些話,她與薛只是師生關係。
四十九歲的薛姓副教授是國內知名學者。卅五歲的范女已婚,擔任護理公職,去年考上薛姓副教授執教系所的碩士學分班。范女的丈夫向警方表示,他從事軍職,不能常常返家,近來發現妻子手機常有不明來電,行蹤相當神秘,常夜間外出,他懷疑妻子出軌。
范女的丈夫說,日前太太準備開車出門,他事先將PDA放置車上,並啟動錄音功能,沒想到竟錄到太太和薛老師之間的曖昧對話,甚至還在車上露骨地「呻吟」起來,而且對話充滿淫穢,他簡直氣炸了。
除了用PDA錄下「實況音效檔」,他還蒐集到妻子涉嫌外遇的其他證據,對象就是薛姓副教授,因此控告薛姓副教授妨害家庭,並打算與妻子離婚。
范女聲稱,她與薛姓副教授絕對沒有不倫關係;薛也全盤否認錄音內容和他有關,辯稱當時他正搭計程車,有不在場證明。
規範師生戀 教部有明文
【2004.10.27 自由時報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
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擬定「校園性侵害與騷擾防制準則」草案,條文中並明文建議校園師生情愛行為「應避免」,如果無法避免,身為老師者,就應主動「利害迴避」避免相戀學生的評分或評鑑工作,以免引發教學不公爭議。
這是校園「師生戀」首次在教育法令中被正式提及並建議防止,但由於涉及教師、學生戀愛自由的個人基本權利,可能引發爭議﹔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強調,這是「道德勸說」的條文,將由學校自行決定是否放入校規或教師聘約,以做更明確規範。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防制準則須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公佈實施,提供學校作為性騷擾相關事件防制處理依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昨日針對防制準則舉行最後一場座談會,近日就將提交教育部法規會與部務會議討論定案。
美國校園發生四十歲女老師及十八歲男學生戀愛生子的事件引起各界譁然,台灣澎湖近期則發生六十五歲老師與十四歲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係,遭家長控告﹔但相對地,過去也曾有師生「愛情長跑」終於締結良緣的校園佳話,校園戀情一直是校園經常發生卻又相當禁忌的話題。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指出,此次研訂的準則中,將明文建議師生情愛行為「應避免」,如果雙方無法避免發生情感,也希望具有較大權力地位的老師,能主動迴避擔任相戀學生的評分評鑑老師,這不僅是保護學生,其實也是保護教師,避免引發老師偏袒的不公爭議。
羅燦煐說明,許多外國大學的校規及教師聘約均有類似明文規定,但國內學校一向對師生戀相當隱晦﹔無論教師或學生,確實都有談戀愛的個人自由,但對於未成年學生,刑法明文規定禁止發生性行為,至於防制準則的建議條文,是希望較具成熟理性的老師們,能自我約束「戒急用忍」,也能「利害迴避」避免引發校園爭議。
校園性騷擾、師生戀 教部將有新規範
【2004.10.27 聯合報 記者李名揚/台北報導】
過去教師對學生性騷擾,依教師法規定只有解聘一途,許多學校因此往往選擇不處理;教育部計畫在新制訂的性騷擾防制準則中改依情節輕重處理,可處感化教育、輔導諮商或解聘等。新準則也規定,即使犯案教師離職轉到其他學校任教,原校仍有義務通報。
至於「師生戀」,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表示,師生間存在「權力不均等」關係,有時學生會受迫喪失自主性,也可能在評分、獎懲、錄取各方面,對其他學生不公平。美國許多學校都將「避免師生戀、利益迴避」列為校規,新訂準則中將明訂「儘量避免」;若無法避免,或例如自己的配偶變成學生,就應利益迴避。
性別平等教育法今年六月在立法院通過後,教育部積極制訂「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昨天舉行最後一場討論會,將於今年12月25日前公布實施。
羅燦煐表示,依教師法規定,不適任教師就是「停聘、解聘、不續聘」。但性騷擾程度應有輕重之分,重者猥褻,輕者只是講黃色笑話。因此新訂準則中規定,性騷擾情節輕微者,只需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若有心理問題,學校應給予輔導諮商,嚴重者才需解聘。
羅燦煐還說,過去有些教師在性騷擾事件爆發後,就辭職或申請退休;再轉到另一所學校任教,並繼續犯案。新訂準則中規定,性騷擾事件只要調查屬實,原校就應把此事通報給新學校,由新學校繼續追蹤輔導,避免危害其他學生;但兩校都應保密,除非必要,不應公布當事人姓名。
以往性騷擾事件調查,往往因當事人身分消失(學生轉學、教師辭職、轉校)就停止調查。羅燦煐指出,新訂準則將要求這種情形必須繼續調查,避免當事人藉以逃避。
羅燦煐表示,過去性騷擾事件處理,大都由學校輔導室「概括承受」,有時沒有正式處理;新訂準則中規定這類事件一定要正式處理,並改為「專業分工」,一開始由與學生直接相關的學務處受理,再交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的「性別平等委員會」處理。若需要調查,就組成調查小組,並做出書面報告,教評會或學生獎懲委員會再依此決定懲處。
過去性騷擾事件處理時,都不會向被告明言誰是原告,主要是怕被告藉機報復。羅燦煐指出,新訂準則中規定,必須讓被告知曉誰是原告,讓雙方對等;但也會向當事人強調「不得有報復情事」,否則會另案處理。
教育部將規定,校園不可師生戀
【中廣新聞網 羅皓恩報導 】
校園師生戀,聽起來很浪漫,不過教育部未來將要明文禁止了。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公佈,教育部正在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草案﹞,未來被認定性侵害、騷擾確定的老師,要加重處理之外,加 強 老師專業倫理,草案也明文要求避免師生戀,就算真的相戀,老師也不能評鑑有情愛關係的學生。
根據教育部最新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草案﹞,未來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處理,將打破過往只由輔導室處理的做法,加入學務處參與,並交由學校的性別平等委員會討論,必要時候,還可以加入專業人員,籌組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而打破過去只有確定性侵害、性騷擾的老師才會停聘、不續聘處分,新法將依照情節輕重,進行比例懲處。
此外,新法對校園內師生情愛關係也首度明文規範,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羅燦煐希望老師基於專業倫理,必須避免師生戀,如果真的發生,老師必須利益迴避,不能評鑑所愛的學生。
另外,草案中也明確規定,未來這類糾紛,原告和被告都要互相告知,但被告不可以報復。不過這項草案還要經過法規會討論,預定年底以前公佈實施。
校園性侵防制準則 規範師生戀
中央社
教育部委託學者專家研擬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草案,針對校園師生戀首度建立規範,基於教師專業倫理,建議師生情愛關係應盡量避免,或到學生畢業再相戀,如無法避免,教師應主動迴避利益衝突,例如避免擔任指導教授或學生報考研究所時不可參與打分數的工作。
這項準則將建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的專業分工,也將對加害人依照情節輕重給予懲處,原來提出告訴的被害人通常被保密,但這有違程序正義且顧及人權,未來將會告知對方原告是誰,但也告知不得報復。
由於母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於六月公佈實施,子法必須在半年內公佈實施,因此,﹁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草案今天在高雄進行最後一場公聽會,彙整外界意見再做修正後,將送教育部完成法定審議程序,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公佈實施。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教授表示,台灣校園過去發生性侵害等事件都交由輔導室概括承受,未來將做專業分工,學校做輔導諮詢,調查由專業小組負責,懲處由權責機關執行,避免專業角色衝突。
由於性侵的一方是學生,草案規定性侵害或性騷擾案由校內學生事務處接案,再交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由校長召集開會決定是否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小組委員須具調查專業素養並經培訓,草案建議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建立相關人才檔案庫,提供學校相關人才。
學校調查結果如果要懲處教師,則送由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懲處,調查如果要懲處學生,則送由學校的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懲處。懲處須依據調查小組的報告來做,調查小組的調查則須具專業公正性。
過去教師有性侵害或性騷擾的行為,都以有違師道,依據教師法規定予以解聘、停聘、不續聘,但其實這類行為也有輕重不同程度,例如講黃色笑話或猥褻就不同,未來將依不同程度的行為給予符合比例原則的懲處,因此,輕微情形,處以上八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心理有問題時則還要上輔導諮商課程。
為避免加害人教師以請辭或退休再到其他學校繼續危害別人,草案規定未來經學校查證屬實,這類教師或學生若轉到他校任教或轉學他校,一定要通知這些新任教或新轉學的學校,原學校被課以告知新學校的責任,被告知的學校則要盡輔導諮商的責任,但沒必要時仍不公佈當事人姓名。
師生戀禁入校園 輕者輔導重者解聘
【2004.10.27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召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公聽會,與會者達成共識,應在準則明訂,校園內應避免出現師生戀;如不能避免,老師應該主動「利益迴避」,不能成為自身戀情對象的成績評分者。
校園性騷擾事件時有所聞,教育部昨天召開最後一次「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制準則」公聽會,將明確擬定校園性騷擾事件懲處原則,最遲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公布實施。
與會者認為,防治準則應規定,一旦校園發生性騷擾事件,性別平等委員會可邀請專家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各校應建立通報系統,以免涉案老師轉校後,仍有憾事發生。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教授羅燦煐表示,過去學校對性侵事件涉案老師處置常是停聘、解聘,沒有轉寰空間。防制準則應有更妥善處理方式,犯行較輕者,學校可輔導諮商;情節嚴重再解聘或停聘。
過去老師性騷擾學生事件爆發後,老師自動請辭學校即不再調查,真相無法水落石出。建議防制準則應明確規定,不管涉案老師是否辭職,原學校都應完整調查。
一張傳情紙 師生戀曝光
【2004.11.09 自由時報 記者黃立翔、何玉華╱北縣報導】
台北縣汐止市某國中驚傳師生戀事件,一名國三女學生家長,在女學生的書包裡面發現「傳情紙條」,紙條裡女學生與某男子以「老公」、「老婆」相稱,還有令人眼紅心跳的親密字句,家長原本以為是女生開始交男友,經過進一步開導詢問後,才發現男友就是她的男導師。
校方調查發現,雙方交往已經將近一年,研判有逾越尺度的行為,上週五召開教評會決定解聘該男老師。
「我要找╳╳╳老師」,北縣汐止某國中上週傳出有學生家長,怒氣沖沖地來到學校,指責該班男導師。
該名家長氣憤的說,女兒小小心靈還不懂感情世界,就被男老師迷得神魂顛倒,只沉醉在感情中,沒有把心思放在課業上,導致行為出現異常,要求學校主持公道。
據指出,校方立即對該名男老師展開約談,老師坦承在女學生國中二年級下學期開始,因為課堂教學朝夕相處,兩人逐漸產生情愫,發生戀情。不過,老師與家長雙方都否認兩人發展到超友誼關係,學生家長也未對男導師提起未成年性侵害告訴。
但是學校教評會認為,老師對女學生的作為,已經「逾越師生間應有的行為」,因此依教師法將男老師解聘。
該國中校長無奈的說,該名老師三十多歲,個性十分內向,平常不太跟其他老師說話接觸,不過也沒有其他不良行為,因為女學生還在學校內就讀,因此學校明快處理之後,不希望外界將女學生身分曝光。
台北縣教育局長潘文忠表示,在接到家長反映後,上週五已經請三名督學瞭解,得知該名老師跟學生交往已經近一年,明顯有超越師生關係的行為,已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行為不當的相關規定,透過教評會程序解聘該名老師。
潘文忠強調,由於事情牽涉到未來該名學生在校的學習,所以校方及局裡的處理相當謹慎,也已經安排社工人員協助進行輔導。
國中師生戀 男導師被訴
【2005.01.04 中國時報 李文輝/北縣報導】
本報於去年教師節揭弊的中和某國中師生戀,經過板橋地檢署三個多月偵查,發現陳姓導師與女學生從去年五月起到八月間,發生多次性關係,全案三日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某起訴。
本報是在去年教師節前夕接獲讀者爆料,指中和某國中一年級的女學生「小如」(化名)與卅一歲、台大畢業的單身陳姓導師,因日久生情,從師生關係變成「夫妻」關係,兩人分別使用JackyChen807X及MaryLi kecocX的網路帳號對話。去年四月四日,兩人網路聊天室談話內容被人發現,不僅互以「老公、老婆、寶貝」暱稱,陳姓導師還透露主動幫女學生寫作業,並出現「寶貝,我很想你」、「我真的好愛你」等對話。
全案曝光前,校方已召開教評會,要求該名老師往後不得將學生留校輔導逾下午六時,同時須獲得家長同意,後又將師生分調不同班級。事件曝光後,陳姓老師再三重申沒有檢舉內容所指的不當行為,但仍在九月廿九日遭校方開除教職,並由家長向海山警分局提出告訴。
起訴書指出,透過驗傷診斷,該女生確實與他人發生過性行為。陳嫌在去年二月擔任班導時,因女同學常向他吐露家庭瑣事,雙方在互動頻繁下,成為男女朋友,並自五月起,到八月底,在他中和市興南路二段住處內,合意發生性關係。由於女生未滿十四歲,已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章中、刑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與幼男幼女性交罪。
老師抱抱 孩子小鹿亂撞?
【2002.06.21 自由時報 文/陳美儒】
根據最近媒體報導,台北縣一位芳齡二十多歲的國中音樂女老師,跟她主動認輔的一名國三男生,因為經常相處、無話不談,所以三不五時會傾吐心聲到深夜,甚至也會以「抱抱」來加強輔導功能。
結果女老師擁抱男學生,抱抱幾下卻換得失業下場;有人說:哇,這次教育局「下手」太重了;不過是身子碰碰身子,彼此感覺一下體溫熱度而已嘛,教育當局和家長未免看得太嚴重了。
於是有人為女老師叫屈,說溫柔擁抱正是出於關愛,請家長不必太緊張!還順便「訓一訓」國人,說我們東方人最死板封閉,向來不懂也不擅於像西方洋人深諳肢體語言的奧妙和感染力,甚至害怕「抱抱」。
就人類行為科學、心理輔導的角度而言,一個輕和的拍肩動作、一個厚實的握手舉止或熱情的擁抱,都確實能強化原本的語言敘述,且迅速加溫內心的情感意志「放電」給對方。
「抱抱」絕對是人類情感善意的釋放;可是美好的抱抱終究還是要建立在合情合理的人事物上才可以,否則一味的亂抱,抱錯對象或強制擁抱,都可能變成性騷擾,說不定還得吃上官司呢。
女老師摟抱男學生,男學生如果是個兒童「少不更事」,一般人也就不會以任何情色角度來揣測;偏偏,男學生正逢十六、七歲青春風暴期,對兩性關係最好奇又懵懂;成年女老師與血氣方剛男學生深夜談心、輔導兼擁抱,又怎能教人故作一派「天真」說放心?今天如果角色互換,事件當事者變成成熟男老師跟清純女學生徹夜深談兼摟抱,恐怕在家長氣急敗壞下,早已以「誘拐未成年少女」告上法庭呢。
適度合宜合時的肢體語言是心理輔導過程、人我之間溝通上,一項具發酵作用又十分有力的「工具」;師生之間的相處,縱使有時是情同母子、父子,但畢竟與自己血緣親生父母仍有所相異,這彼此互動肢體的接觸也就更要能捏住分際。
我曾多次到國外的「海外華文教師研習營」擔任巡迴講師;每次在前往薪傳教授中華文化文學經典之餘,我都會順便觀察、探訪海外中學教育的方式與內容,西方師生互動、班級經營的真相。
結果我發現,即使是美國、加拿大如此開放、作風前衛的國家,其實一般的中學校園學風之嚴謹,絕不是好萊塢電影上所表現的嘻嘻哈哈。
男老師到校教學,不是西裝筆挺,至少也是有領有袖的襯衫搭配西裝褲;女老師通常也是身著洋裝或套裝。
甚至我在北加州舊金山、灣區,南加州橘郡和加拿大多倫多的幾所著名高中裡,就發現校方發給教職員的手冊上名文條例記載:肩膀以下,膝蓋以上的部位,絕不能碰觸;否則學生或家長,皆可以提出性騷擾控訴。
反觀目前國內的校園風氣,有高中男校女老師以不穿內衣胸罩、喜歡親吻學生為「號召」;也有女老師「處罰」十七、八歲男學生是坐到學生的大腿上問問題,而且還特地聲明,不准少年郎有任何「生理反應」!唉,你說,這樣的校園風情又怎教人不擔心?校園是社會人心的最後一塊「淨土」,校園裡的倫理和正義亟待所有師長父母來努力。
女老師的抱抱 家長別太緊張
【2002.06.16 中國時報 劉韻詩/台北市(退休教師)】
報載一位國中女老師和其輔導的國三男學生,經常相處,無話不談,有時會聊到深夜,偶爾抱抱;家長擔心師生間發生特殊關係,校方決定解聘該女老師,以安家長的心。
這樣的新聞讓筆者錯愕,也為那位熱心輔導的女老師感到不平。
筆者任教職卅餘年,其中有二十四年以教男生班為主,師生互動良好。以筆者經驗:成長中的男孩子,很希望與女老師聊天談心事,此事與年齡無關,與態度相關-他是要尋找一位聆聽者,一位可以分擔他的情緒,甚至生活中一些小秘密的人;女老師比較有耐心,心思細膩,引導學生思考面比較多;以女性觀點看人看事說理,也可以補就男孩子考慮不周之處,因此一位輔導態度良好的教師,其實替代了家中母親或姊姊的職責。
在學生情緒極為低落或失去自信時,給他一個「抱抱」,是一份信賴、一個援手,是一個可能覺得被遺忘和痛苦的孩子最需要的,一個輕柔溫暖的擁抱,讓孩子知道有人關心他,在失掉中找到歸屬感-老師的一個抱抱一如母親,動機出於愛心;家長、學校、督學,實不宜以有色眼光相待。
性自主權 兼顧保護與尊重
【2004.10.28 中國時報 林志潔/北市(律師)】
報載教育部委託學者專家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草案,針對校園師生戀建立規範。筆者認為,教育部草案雖立意良善,唯應進一步探討與性侵害有關之命題,以免重蹈刑法強制性交罪修法整合失敗之覆轍。
首先,教師濫用權勢性侵,不僅只是涉及學生輔導或教師懲處解聘,同時也應構成刑法的性侵害犯罪。我國刑法二二八條,本就設有「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禁止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或猥褻。
然而過去實務界對於何謂「利用權勢」,定義非常狹隘,其後修法時僅將刑法二二一條修改為「強制性交罪」,規定對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式而為性交者為犯罪,第二二八條並未隨同修正,使得第二二八條在第二二一條修正後大幅架空。
偏偏新修正後的第二二一條卻又沒有對何謂「強制性交」做出明確的定義,這使得性侵害的案件如果涉及非肢體暴力,如:老師暗示學生如果與其發生關係可以加分,或是上司告知屬下如要獲得晉升需以性關係作為對價等等,均難成立二二一條的「違反其意願與之為性交」的犯罪構成要件。在本次立法時,實應藉此機會整合刑法相關條文,使妨害性自主罪章的體系清楚完備。
又,性自主權除了拒絕不想要的性接觸與性行為之外,亦包括追求性的愉悅和滿足的權利。中小學由於學生未成年,限制師生戀可說有保護少年兒童的必要;但若是大專院校,已成年的學生與已成年的老師,既有其追求「性福」的權利,在規範的範圍內,應僅限於有直接教學隸屬關係的師生或有懲處權限的行政人員;在規範的手段上,也要符合比例原則,避免以「保護」之名,行「不必要的干涉」之實,這才是對性自主權的保護與尊重。
禁而不止的師生戀
【文/朱言禧】
無論在美國還是在世界其他國家,老師與學生之間保持浪漫親密關係的不乏其人,最終喜結良緣成爲夫妻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師生之間發生性騷擾醜聞案也大有人在。由於社會背景和文化觀念的不同,美國的師生戀和性騷擾比其他國家的規模可能更大,氣氛的渲染也更爲濃烈。
從二十世紀80年代開始,美國的哈佛、斯坦福和賓夕法尼亞等大學就不提倡大學老師與學生發生戀愛婚姻關係,更反對老師對學生進行性騷擾。80年代後期,佛吉尼亞大學甚至試圖禁止所有的教職員工與學生發生正當或不正當的性關係,但是經過教師評議會的激烈討論 ,校方最後作出禁止老師同自己所教或所管的學生發生性關係的規定。
進入90年代以來,由於美國新聞媒體揭露了各行各業發生的大量性騷擾案件,美國人的反性騷擾意識明顯增強,挺身而出說出自己受害經歷的人數也大量增多。美國越來越多的大學作出規定,禁止老師同自己所教所管的學生談情說愛或有越軌行爲。如果處於熱戀之中的師生感情真摯並已經到了難捨難分的地步 ,老師只好採取避嫌態度,主動放棄自己教育管理的班級,到其他年級或學校任教。
美國爲什麽要明文規定禁止師生戀?請看下面幾個例子:
例一:1993年的某一天,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新入校的男生史蒂芬到校園附近的一家咖啡館喝咖啡,同教自己的英語女老師不期而遇。經過一番寒暄交談之後,女老師對聰明、英俊瀟灑的史蒂芬産生了好感。女老師主動提出晚上同史蒂芬幽會,但埋頭讀書的史蒂芬婉拒了女老師的邀請。
幾個星期後,年級進行英語考試。平時成績不錯的史蒂芬這次出乎意料地名列班上倒數第二。史蒂芬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氣鼓鼓地說:“這個分數不應該屬於我。”史蒂芬相信,這次考試得低分同拒絕女老師的幽會有關,他爲此向校方提出申訴。
例二:賓夕法尼亞大學優秀女生莉莎·托普爾1993年上大學一年級時,由於擔心自己的學業受到影響,心不甘情不願地同她的英語老師M·伍德菲爾德同居了幾個月。由於受到良心的譴責,托普爾體重明顯減輕,學習成績下降。她最後不堪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鼓足勇氣向當地法院控告伍德菲爾德對她進行性騷擾。迫於輿論和校方的壓力,伍德菲爾德向校方提出辭職,隨後到其他學校另謀高就。
當托普爾後來瞭解到伍德菲爾德以前在緬因州貝茲大學任教時,也有幾名女生指控他對她們進行性騷擾。按理說,這些情況應該進入伍德菲爾德的檔案。可是伍德菲爾德從貝茲大學轉到賓夕法尼亞大學工作時,貝茲大學在學校推薦信中根本沒有提起伍德菲爾德的不道德行爲。托普爾爲此向當地法院狀告貝茲大學隱瞞事實真相,從而導致她上當受騙和身心受到摧殘。
1988年,美國一個機構曾對西部某所大學的800名教師進行過調查,調查結果令人吃驚:25%的老師承認自己曾同學生發生過性關係,而且許多人還不止一次。調查發現,有的學生同意與老師上床睡覺可能是爲了不得罪老師,可是多數學生並不是想以此從老師那裏得到什麽好處,也許他們對老師有崇拜感激之情。
對於大學校園裏發生的風流韻事和禁止師生戀的規定,老師和學生有不同的看法。不少學生認爲這是校方試圖干涉他們約會自由和戀愛自由的權利,違反了美國憲法賦予他們享有結社自由的權利。許多老師也認爲,這樣的規定是對廣大老師和學生的不信任。老師和學生之間需要互相尊重,而不是硬性規定。他們主張,只要男女雙方相愛,校方不應該拆散這些鴛鴦。
但是越來越多的人相信,師生之間性關係中的“兩廂情願”的說法是不真實的。以學生爲例,由於學生的命運掌握在老師手裏,學生特別是女生迫于軟硬兼施才不得不與老師或輔導學習的研究生助理上床,以此希望老師和研究生助理在打分和寫學習評語時高擡貴手。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所謂師生之間性關係是兩廂情願一說值得懷疑。因此,大多數人贊成學校禁止師生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