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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H.婚姻、家庭’ Category

日本女星吉瀨美智子 傳出新戀情甜蜜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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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nownews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日本媒體報導,近年來在日本竄起的氣質女星吉瀨美智子(Michiko Kichise)傳出有個企業家男友,而且兩人已經同居。
現年34歲的吉瀨美智子原本是個時尚模特兒,從1999年起,一直擔任日本時尚雜誌《Domani》的專屬模特兒。擁有曼妙身材與漂亮臉蛋的吉瀨美智子,2007年在日劇《詐欺遊戲》裡飾演冷酷美艷的角色,開始在日本電視圈嶄露頭角。

在台灣大受歡迎的日劇《交響情人夢》中也有她的戲份,今年則是陸續演出擁有高收視率的《天地人》以及《BOSS》等戲劇(在台灣皆尚未撥出)。即使已經年過30,在日本是一位人氣直升的漂亮女星。

有消息指出,吉瀨美智子已經有了男友,是一位從事建築業的多金企業家,更有知情人士透露他們早已同居。上週(23日)吉瀨美智子以代言人身分出席麒麟飲料的新商品發表會,被媒體問到感情生活是否順利時,吉瀨美智子雖然沒有回答,但笑得十分燦爛。據了解,若是吉瀨美智子與男友的戀情發展順利,很有可能在短期內步上紅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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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1:04 上午

宇多田光和畫家新歡被爆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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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也讓一度離婚的兩位女星找到新戀情!?宇多田光傳出新對象是大她8歲的畫家,兩人被最新一期「女性自身」爆料疑似同居;而先前被拍到照片但卻否認交往的廣末涼子和永井大,八卦雜誌也再度報導帶著女方和女方小孩現身,廣末涼子經紀公司則對此回應當天是她妹妹,當天只是和幾個朋友約吃飯而已。

宇多田光離婚後的感情世界一直是日本演藝圈焦點,除了新對象是大她8歲的畫家,更有音樂相關人士透露似乎已經展開同居生活,兩人數次騎腳踏車現身住家附近,而前陣子身體傳出不適的宇多田光似乎也因為有了新戀情的滋潤,氣色看起來相當不錯,今後的發展相信會讓媒體更緊追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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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1:02 上午

我同居,我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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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歲的一天:夏日的黃昏,我坐在陽臺上的籐椅中,大口大口地吃著泡麵,突然大手一揮,發表宣言——“我決定了,這輩子找個我愛的男人同居,絕不結婚!”估計這姿勢、氣度跟某個偉人有幾分相似,以至對面的阿寧傻傻地看著我、轉不開眼睛了。

當時我上高一,身邊有幾個男孩子和我做著少年幼稚的愛情遊戲,我卻瘋狂的愛上了我的歷史老師。我永遠都記得他第一次走進我的視線的那一幕:他手裏隨意地拿著講義,大跨步走上講臺,高大而酷——他確實很酷,我從來沒看見他笑過,總是淡淡地講課而已,眉頭甚至從沒鬆開過。像山,偉岸而棱角堅硬。又像海,寬廣而波濤不驚。

於是我調用一個小女人所有的浪漫氣質,幻想有一天能夠和他發生一點什麽。

直到有一天下午,我從教室溜出來,想在學校外買包煙抽,結果碰到他和他老婆:他的老婆在前面甩著手,輕裝前進,他則拎著大包小包在後面緊跟慢跟,小心應付著前面那個女人不時回過頭來的吩咐,整一個跟班兒——所有的好感全部破滅。

男人活到這份上,甚至讓人對他沒有了幻想,我相信是婚姻致此。因爲戀愛中的男女總是神采飛揚、容光煥發,而一旦步入婚姻,兩個人要不了多久就消失了神采。

我父母是永遠不會瞭解我的這種念頭,因爲他們從來都不瞭解我這個小女兒。他們只喜歡成績優秀、老老實實的小孩,大哥、二姐才是他們的親情凝聚所在;而我,初中逃學打架,高中抽煙早戀,在他們眼裏,我是一個怪物,卻莫名其妙地投胎做了他們的孩子。

終於高中畢業,我找到了一份很清閒的工作:在一家雜誌社做平面設計,一周有兩天去辦公室坐坐,不用和同事有太多的交點。領到工資的第一天,我就從家裏搬了出去,和我的一個男朋友開始同居了。

到1999年的夏天,我們已經同居了一年多。他的父母在外地,很少過來,我的父母更難得想到我,這樣反而好——沒有那一紙契約擱在抽屜裏,也沒有兩家老人的禮尚往來,我們的日子輕鬆而愜意。

我們放任彼此也放任自己,有時深更半夜坐在屋頂喝啤酒,有時他摟著我去迪吧抽煙跳舞,有時我坐在他腿上陪他打通宵的聯網遊戲……我以爲這樣的日子能永久,因爲我是愛他才不和他結婚–我不想看見他像那個歷史老師一樣。

直到一個下午,我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閒散地翻著漫畫,一句漫不經心的語氣飄了過來,“我們什麽時候結婚?”我呆了半天,然後大跨步走進臥室,將我不多的幾件衣服塞進旅行包,在他還沒反應過來時,大踏步走出了我們租住的小屋,將門砰地鎖上了。

男人也會要求結婚,這是我的同居生活中最悲哀的發現,我明白也許世上沒有一個男人 ——哪怕他很愛我——會永遠和我同居下去,一個只要同居的女人也許最終會讓他們沒有安全感、信任感,但我仍然將堅持我的信念,即使這意味著我今後的日子會像船舶從一個男人漂泊到另一個男人,永遠停不下來。

我相信在我臨死前的一秒鐘,我會微笑著說:我同居,我不結婚。   (YESEE女人網)

 

 

資料來源:http://www.cnmaya.com/shtom/house/tenancy/xtjsd/item/2001_12/6092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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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1:02 上午

同居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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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5   貓言無忌  文/爲了真相】

 ◆ 同居現象分析

近年來社會生活規範的寬鬆,不僅使婚前性接觸、婚外戀和離婚現象增加,而且使同居現象有所增加,這些同居有的具有事實婚姻的性質;有的像是“系列的一夫一妻制”—不斷地更換伴侶,但每段時間只有一個伴侶;有的則更像是婚前的“試婚”。

◆ 同居原因

一位與男友同居十幾年的女性說:“我們一直覺得這樣就挺好,從沒認真討論過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開始還有朋友問,現在也沒人問了。我下意識裏可能不願受束縛,有愛在一起,無愛就分開。我覺得我們會白頭偕老。但也要隨緣,如果緣份盡了也沒關係,這一段生活已經很好了。”

一位與現任男友已同居五、六年的離婚女人這樣說:“家裏都承認我們。我覺得結婚沒什麽用。我們又不要孩子,結婚有什麽用?到需要分手時,不管是明天走還是什麽時候走,他都對得起我。兩個人還有緣份就在一塊兒過,沒有緣份了倆人也就沒有關係了。

結婚證也不會給人帶來安全感。那些沒離過婚的人把這張證當作是買了保險一樣,其實那只是一張紙,保不了什麽險。”

“我33歲離婚,認識了現在這個老公,我們同居五年了,一直沒領結婚證。我覺得不需要這張紙頭。如果我們還有感情,沒這張紙我們也會在一起;如果感情沒有了,有這張紙也不管什麽用。”

一位同居者也這樣說:“只要兩人好,就可以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兩個人在一起,那張紙(指結婚證)不重要;沒有感情,有那張紙也無用。”

一位一直保持處女之身的單身女性說:“38歲那年,有人勸我和人同居。我當時人顯得很憔悴。我聽了朋友的話有茅塞頓開的感覺。後來我就不再完全拒絕和人同居的可能性了。”

有些離婚女性是因爲對再婚産生恐懼心理才考慮同居的:“我目前不想結婚,只想找個異性伴侶同居。我離婚後對婚姻有恐懼心理,害怕生活陷入一種模式,買菜、做飯、睡覺、做家務。

這樣的生活給我感覺不好。一天的日子怎麽過從早上一起床就知道了。我更喜歡現在這樣的單身生活,早上起來不知道晚上會發生什麽事,什麽時候一高興,擡腿就去逛商常”同居經歷“離完婚後,有一個比我小四歲的人對我很好,想娶我。他有一陣住在我這兒,同居過一段。他給我錢,還幫我幹活。最後他父母認爲關係不好處,沒有同意我們好,他也沒有再提起想結婚的意思。”

有一位離婚女性過著一種不斷更換性伴侶的同居生活。她這樣描述自己的生活:“離婚後我的生活平靜多了。我一個人生活,有一種‘周未感’。有一段時間我和一個攝影師好,他只是想周末在我這裏輕鬆一下。本來我還算習慣,他每隔幾天就來一次。有一次他沒有來,我感到特別寂寞。”

“那年我認識了一個男的,和我感情很好。我們倆的關係從一開始就目的明確,他有他的需求,我有我的需求。時間長了,他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我了,兩人的生活互相摻和的部分就越來越多,最後就成全身心的了。我有顧慮,怕他被年輕的女人吸引走,我就努點力,想讓他離不開我。我對他在性上的吸引力得強一點,我們沒有婚姻關係,連接我們兩人唯一的鏈條在這裏。所以每次性關係我都很下功夫,在事前和事後都要仔細思考,非常注意鍛煉體形,注意自己的儀錶,飲食也特別注意。以前我對這方面不感興趣時,根本沒想過這些事。”

一位女性同一個比她年輕的男人相好多年,她說:“我和他好了八年。我們朝夕相處了八年。中間我們商量過結婚,他說家裏不同意。可我每找一個朋友,他就給我攪了。這八年我成天圍著他轉,給他做飯吃。他一開始從不拿錢給我,後來大了才知道買些東西給我。有時我急了就向他要錢。我做夢都常常夢到他,他這人吃飯愛挑食,我還常常想到他吃得怎樣,想他冷了熱了。他如果好好設計一個結尾我會接受的。可他後來又搞上了一個小女孩。開始他瞞著我,我們倆感情太好了,互相之間也太熟悉了,所以他語音語調有一點變化,我就能感覺出來。他想還讓我留在他的生活裏,故意約我在他和那個女孩親熱的時候去,想讓我承認既成事實。那次我去了,看見床上亂七八糟的,那女的身上衣衫不整,一看就是剛剛幹過的。我怎麽能容忍這個!後來他還來求過我,我堅決不理他,就這麽跟他斷了。”

調查中發現一個特殊的事例—同居關係中的“婚外戀”問題,這種類型的同居已經可以被當作事實婚了,因此會有“婚外戀”問題。一位與人同居多年的女性講了她的一次“婚外戀”:“他對我說,他也是離婚的,我默認了這種關係,就背著老公(她總愛管同居的男友叫老公)和他來往過四回,吃過一回飯。這段事只有兩個月,只有擁抱接吻,沒別的。後來他背著我和他老婆複婚了,我很生氣,他怎麽能騙我?我給他寫信告訴他,我們的事是個錯誤。這封信的底稿被我老公看見了。我自己覺得這件事從開始到結束我處理得很好。我老公問了我這件事,我一開始還抗了一下,後來就承認了。他讓我衡量一下,看怎樣對孩子好,對我好。他對我越好,我就越覺得有愧。我沒想到他對我這麽好。他從沒跟我許過諾,像給錢呀;一起過多少年呀什麽的。那天他哭了,說,我對你這麽好,你還對我不忠,我不跟你過了。我看了一眼孩子,說,你到底愛不愛我?他說我從第一眼看到你就愛上你了。現在越來越愛。我說,五年了你才說你是愛我的,是不是太晚了?他歲數比我小,我說,別人都說你小,不可能跟我過到頭,所以你該允許我猶豫彷惶。你喜歡就是喜歡,愛就是愛,爲什麽不說呢?要是沒有這事,過十年過一輩子我都不知道你愛我。我們倆後來都說是自己的錯。我們的關係比這件事之前更好了。”

一位與人同居十幾年但從未與第三者有染的女性說:“一輩子只有一個男人會遺憾,但人不能什麽都要埃”一位同男友感情非常好的同居者說:“我有時會受到其他男孩的吸引,但任何關係的發展必須在不影響我們倆關係的前提之下。要達到自己能夠同意、原諒自己的程度。”

一位同居女性講到對男友嫖妓的看法:“有一次,我的男朋友無意中漏出他在一個周未做過這種事,我覺得很髒。我和這個男朋友已經好了一年多快兩年了,有段時間我們每天在一起,有時徹夜不眠,從和他的關係中,我感到和諧和美。他對那次的事感到抱歉。”

◆ 對同居的態度

有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許多女人在還不知道什麽人適合自己時就結婚了,真的瞭解是在婚後,結果有人發現無法容忍對方,就只好再分開。我認爲國外有人試婚的作法是人道的、嚴肅的,既符合道德,也符合人道。但是中國的輿論就是不寬容這個,結果造成很多家庭悲劇,還會影響後代。”

一位單身女性講了她對未婚同居的否定看法:“我不贊成同居,我的想法比較傳統。如果兩人真好就應該結婚。如果只是同居的話,雙方不負責任,互相利用,會引起財産問題。我不否認同居的人有感情真好的,真好就結婚算了。我聽說有個大學30%的學生試婚,一個宿舍就睡兩對,這就太過份了。試婚造成男的隨隨便便,傷害很多女孩,這就不行。”

某些特殊職業似乎對職工有特殊的要求,一位中學教師講了這樣一件事:“我們單位一個女同志因爲沒結婚就同居被開除了,說她不適合作教師。”

美國有大量調查表明,大學生同居的比例從10%到33%不等。這個比例相當高。許多同居者是在有了孩子之後考慮結婚的。調查表明,有三分之一的夫妻聲稱,結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想要孩子。反過來看,如果不準備要孩子,婚姻的動力就小了許多。現代同居者增多,這也是一個因素。另據統計,同居者的離異率超過50%。(哈斯等,第220、233頁)同居形式作爲與婚姻關係形成對照的一種男女關係模式的存在,迫使人們思考婚姻這種形式的必要性和功能。如果兩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僅是愛情,沒有其他,婚姻的形式的確沒有必要。那麽婚姻形式有何功能呢?從調查物件的敍述涉及婚姻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幾項:第一,在財産問題上,使婚姻雙方的利益得到保護;第二,生育合法子嗣,使財産有合法繼承人;第三,使孩子有一個穩定的家庭,有合法的父母保證孩子的撫養;第四,使男女關係具有較大的穩定性,使他們兩人脫離擇偶市場,脫離擇偶期間的不穩定狀態。由此回推,同居發生的基本條件包括:不涉及財産問題(雙方無共同財産,各自掌握自己的收入);沒有子女需要撫養;隨時處於擇偶狀態,雙方關係沒有約束力。

◆ 關於同居的調查

在工作之余,許多成年人與伴侶建立一種長期的關係,但他們並不打算結婚。

已婚者羡慕單身漢的自由,而單身漢則向往結婚的安全感。於是有些人就想出這樣一種折衷辦法:兩人住在一起,像結婚者一樣共用性生活的樂趣,但不結婚。儘管這種情況在不斷增加,我們還沒有一個好名稱來描述這種住家的伴侶。把他們叫做室友?性朋友?愛人?同住的人?做父母的(假如他們知道)會列舉一大堆理由反對他們的大學子女和某個人生活一起。但不是所有同居者都是大學生,很多是成年人。他們的生活情形多種多樣(注:在中國這種公開的未婚同居不能容許,然而,非婚的”金屋藏嬌”情人同居也呈上升趨勢)。

什麽是同居?

很難準確地給同居下一個定義,我們說人們生活在一起,並發生性關係而沒結婚就叫同居。有些研究者則把沒有發生性關係的同住者以及那些一星期偶然同住一二個晚上的人也包括在內。但畢竟同住者跟住家的性伴侶有所區別。在大學期間,有時兩人同住在一起,嘗試一下同居的滋味,這與經濟不分開,長期住在一起的夫妻樣關係也不相同。同居可以是年青或年老的,同性的或異性的,但大多數研究是關於大學生的異性同居。

有多少人同居?

無法知道目前同居的人到底有多少?在大學生中,估計同居者占9%-36%,這跟調查時的物件(男生或女生)同居的定義不同而有些差別。如果調查的物件是研究生,這個數位這會更高,因爲他們把大學期間的事情也包括在內。同居的比率還受宿舍的規則、私立還是公立學校、保守或開放觀念的影響。
還有更多的大學生表示願意同居,如果學校方面提供條件,估計大約50%-80%大學生願意跟異性生活在一起。
1980年美國人口調查表明,沒有辦理結婚手續而同居者約占所有家庭的2%,這個數位明顯低估了同居的比例,也沒有把同住與有否發生性關係區別開來,儘管如此,這個數位還是反映了異性同居明顯增加:1970年調查同居有52.3萬對,而1982年有186.3萬對,斯帕尼爾(Spanier)說4%的家庭是沒有辦理結婚手續而住在一起的,他們中有一半以前是結過婚的。
另一個重點不是大學人口的同居調查材料說明同居的比率更高。接受調查的2510男性中有18%曾經和婦女一起生活6個月以上,儘管只有5%現在仍然同居過,包括年青時代、離婚和喪偶的時期在內(注:未婚同居是美國社會性混亂的一個側面)。

同居和性生活表現

大多數學生同居是一時即興湊合,而沒有很周詳的計劃。開始時他們只是越來越經常在一起睡覺,然後乾脆搬在一起住,他們共同生活,有規律地發生性行爲,感情親密和一起做家務。對大多數同居者來說,他們的關係只是一天算一天。許多同居者生活一起是爲了嘗試一下結婚是什麽滋味。像一位年青婦女所說:”儘管我們知道我們會和諧地共度星期六的晚上;我們也知道彼此相愛,性生活愉快;但我們不知道明天我們彼此還是否相愛。”
大學生可能不認爲同居是結婚的試驗階段,儘管和伴侶一起生活似乎是一種許諾。但大多數大學生並不意識到需要承擔什麽長期的責任。他們追求的只是強烈的感情深厚的性關係。一個研究者調查70對同居者中僅16%還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另一份研究資料則表明同居中女性有19%和男性有31%跟一個或多個人發生性關係。同居像其他親密關係一樣和其他人發生性關係時是喜新厭舊的表現。

◆ 非婚同居現象探幽

“同居”即非婚姻的兩性關係,在中外歷史上都存在。某些民族曾有過把同居作爲“試婚”過程的傳統,夫妻直到生孩子才能正式舉行婚禮,因爲繁殖人口、“傳宗接代”曾經是婚姻的頭等使命。但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生殖方式與生殖條件的改善以及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完備,“試婚”成爲不必;非婚同居在文明社會的主流文化中成爲不合法、不道德之舉;社會輿論以“通姦”、“淫亂”之詞來貶抑非婚性關係。當然,亦有個別未開化的部族或民族仍沿襲著“試婚”習俗。

然而,曾幾何時,“同居”在歐美“文明”社會竟成爲現代男女的“時髦”生活方式,大有“返璞歸真”之意。據統計,美國90年代最終走上紅地毯去舉行婚姻慶典的新娘,有一半已經與男友同居過了。1997年,美國未婚同居者達400萬人,而1960年有40多萬人。據1997年的一項調查,在25歲至39歲的未婚婦女中,有25%左右正在與一個夥伴同居;一半左右已婚婦女的初婚是經過同居的。在我國,最近幾年來,也有不少都市男女認同並採取同居生活方式。有人說這是“試婚”,有人說是“方便”,也有人說是“需要”……但無論怎麽說,都不能消除人們對同居關係現狀與後果的疑慮。

◆ 同居關係在歐美時興的由來

同居關係在西方時興起來的原因是錯綜複雜的。 首先,60年代中期,歐美社會一部分年輕人率先舉起反傳統的旗幟,對主流文化中的一切信仰、價值觀、生活方式等提出了大膽的挑戰。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自然也在受批判和懷疑之列。一時間,交換配偶、聯合家庭、公社群居、性俱樂部、同居等新潮伴隨著“離婚爆炸”與“性自由”而競相爭奇。可以說,在60年代青年“反叛”運動中的性自由浪潮,最終衝破了對婚前性關係的禁忌;而60年代開始的“離婚爆炸”局面,又使年輕人失去了對婚姻的信心。許多人不敢大膽涉足婚姻,而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或者算著怎樣將今後分手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因而不願對兩性關係作長期投入。

其次,由於青少年性成熟與性活躍期提早,而人們結婚的年齡又普遍推遲,因此年輕人易於在“性待業期”同居;而物質生活的日漸改善,使成年男女有條件與父母分開居住;他們在這段時間採取同居生活方式,既可省錢,又可獲得異性的陪伴,較“方便”地得到性滿足。此外,隨著避孕技術越來越方便有效,廣告媒介中的性娛樂宣傳增多,社會上的性服務行業的興盛等等,都在爲同居關係推波助瀾。

同居關係的時興也與女權運動高漲有關。女權主義者們指責一夫一妻制婚姻歷來以男人爲統治者,因而期待同居關係給女性帶來平等權利和獨立自主的空間。加之,婦女紛紛進入勞動市場而獲得經濟獨立之後,使婚姻對她們來說似乎不是必須和理想的選擇了。

同居現象起初多見於大學生群體和下層百姓之中,後來也擴及到成年男女和中產階級人士。但總的看來,現在,具有“美國特色”的同居生活方式更多地見於黑人、波多黎各人和社會地位較低的白人婦女之中,原因是選擇與這部分婦女同居的男人,多半來自下層階級,其職位和收入都較低,女方難以下決心與這樣的男人結爲長期伴侶。

◆ 對西方同居關係的研究與評價

自80年代後期以來,西方社會科學界就在對同居進行調查研究。研究者們提出了某些值得重視的看法。1999年2月,美國新澤西州羅傑斯大學發表了一項最新研究報告,題目是:“我們需要同居嗎?副標題是:年輕人應瞭解婚前同居關係的實情”。該報告的撰寫者是大衛·波彭諾(David Popenoe)和巴巴拉·D·懷特赫德(Babara Dafoe Whitehead)兩位教授,他們是羅傑斯大學的“前衛”智囊人物,對同居關係做了長達10年的研究。他們的報告有四個要點。第一,尚無任何證據表明同居關係或“試婚”會帶來牢固的婚姻;相反,統計資料表明,婚前同居更容易導致婚後離異;實際上,美國60年代以來的離婚率上升是與同居關係盛行同時並舉的。第二,認爲可以從同居關係中學到良好的婚姻調適經驗,那是不符合實際的幻想。事實上,一個人經歷的同居關係越多,就越容易選擇同居而不是選擇婚姻。第三,同居關係越長,永不結婚的可能性越大。第四,同居關係本身的破裂率比婚姻關係的破裂率更高。該研究報告預測,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比未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其離婚率高46%。因爲同居者彼此沒有長久的承諾,雙方都更追求獨立自主,更不情願受婚姻的約束。實際上,同居者越來越不願走進婚姻。從1987年到1997年,由同居關係發展爲婚姻關係的,在全部同居關係中所占比例由57%下降到44%。

上述研究還證明,選擇同居生活方式的人,來自破碎家庭的占多數。童年時經歷過父母離異、失去父親的年輕人,比那些在父母身邊和幸福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更容易選擇同居,而且進入同居關係的年齡更早。這些年輕人以爲,早些進入同居關係可以幫助他們擺脫家庭生活和煩惱,補償其內心的失落感。但遺憾的是,他們的同居關係破裂時,反而更增加了失落感,甚至引發暴力衝突。帶有孩子的單親進入同居關係,問題就更複雜些。近年來同居夥伴對非婚生孩子的虐待和性騷擾,構成了一類特殊的社會問題。

◆ 同居現象在我國

大概,由於同居現象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迄今沒有系統的科學調查與研究。

我國近年來的城市男女同居,當然沒有西方那些複雜的背景和情況。大多數人認爲自己的同居屬於“試婚”性質。但是,“試”而不婚是普遍的結局。正如某些同居者所說:“我既然能喝到免費的牛奶,幹嗎還要養奶牛?”一個女孩與男友同居一年半載,“新娘變舊娘”,男友娶她爲妻的興趣多半不是增加,而是減少。一位堅決離棄女友的同居男人這樣替自己辯護說:“本來就是試試看嘛。就像你到商店試鞋,不能試哪雙買哪雙,要試到合適的才買。”他還補充說:“女友毫無新鮮感和刺激性了,娶她做妻子豈不糟蹋了我的新婚之夜?”

至於那些純粹是爲了滿足暫時性欲望而同居的男女,根本沒有結婚的打算,其同居關係破裂得更快。連續的同居成“癮”,對婚姻就淡漠了。習慣於同居生活方式、尋求最大限度的個人自由和享樂的人,日後越來越難以進入婚姻這座“圍城”了。

是否同居關係會培育一批“快樂的單身漢”呢?至少對女性來說,回答並不輕鬆和樂觀。在我國,同居關係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與保護。女方在同居中懷孕,墮胎或生養私生子等,男方不負補償的責任。在專家門診中,常有年輕女性諮詢關於未婚墮胎、引産造成了健康損害或未婚生育子女,能否向男友索要“賠償費”的問題。迄今,我國的法律在這方面沒有任何明確的規定。 從實際情況來看,女性同居者一般視同居爲走向婚姻的第一步,也是決定性的一步,但男性同居者則多半認爲那不過是一種過性生活的機會,無需什麽承諾。一個女人的同居意願可能恰好是冒險給男人送去一個錯誤的信號。如果一個女人真的想讓男人娶她爲妻並珍惜她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讓男人輕易地得到她。“來得容易去得快”,這是人所共知的規律,在同居關係上也不會例外。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如果你選擇在婚前同居,你的婚姻就更有成功的把握;但確有證據表明,婚前同居過的夫妻離異率更高。

我國近年來同居現象的增多,一方面有對西方“同居文化”的盲目仿效,也有年輕人對承擔婚姻責任的膽怯和對婚姻不穩定的懼怕,更有大衆媒介有意無意地展示非婚性關係和宣揚同居生活方式而在年輕人中造成的不良影響。當然,也不排除青年男女在“性饑渴”狀態下的所爲。我國法律沒有肯定同居關係,但也未禁止。但無論如何,應當向青年朋友科學地講明同居的可能後果,讓他們作出明智的、負責任的選擇。

◆ 大學生同居面面觀

青春期是從幼稚走向成熟的過程,而大學生更是處在幼稚與成熟兩者交接的關鍵時刻,伴隨著殘存的幼稚性和 抗誘惑力弱的特點,以及性生理、性心理成熟期的低齡化, 不少大學生已有sex經歷,甚至走上同居之路… … 同居=愛情+性+金錢+懷孕…… 同居,現代漢語詞典這樣解釋:①同在一處居住;②指夫妻共同生活。但一研究中國傳統婚姻的專家給現代的“同居”這樣的定義:①爲了一定時期的快樂的行爲;②試婚;③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實婚姻。他還說,大學生同居主要以前兩種、尤其是第一種爲主。本文對同居的理解是:同居的必要條件是①發生了性關係;②同居雙方共同居住一段較長的時間。

以下是我們瞭解到的幾對同居者:

A是某高校97級學生,旅遊期間結識了另一高校9 7級的女生B,短短的十多天,兩人發展爲戀人關係。回 校後互相非常想念,由於兩人在異校學習,打電話又難敘 相思之情,所以乾脆每周末雙方約在學校附近的一酒店度 過雙休日,每次費用均在三四百元以上。A、B覺得長期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於是找了套遠離學校和家裏的房子租 了下來,從此順理成章地過著“夫妻”的生活。他們都說, 每天都要趕公交車上學,放學後又匆匆地擠公交車回出租 屋,很辛苦,但兩人能互相幫助、互相照顧,辛苦之餘也 有幸福感和“家”的溫馨感。

C和D是同班同學,而且成績都挺拔尖。他們大三時 開始拍拖,大四開始在校外租一間月租約300元的單間 過同居生活,開始實行AA制。他們說,同居是兩個人的 共同意願,且都視對方爲以後的結婚物件,同居的目的並 不是爲了性,而是爲了找個安靜的地方學習。他們也經常 鼓勵對方努力學習考研,並沒有因爲同居而減少苦讀的勁 頭。談到“性”時說,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懂得對自己做 的事負責。

E和F都來自澳門,以前是中學同學,97年考上了廣州的不同高校。拍拖是大二開始的,由於不在同一間高 校,E和F覺得兩人雖然心靈距離很近,但現實距離很遙 遠。於是他們在F大學附近租了間套房,過起了同居日子。

E有點不好意思地說,由於相距遙遠,爲了相聚而曠課是 經常的事,但E不認爲這對學業有影響。同居的生活揭開 了對方神秘的面紗,把對方的缺點暴露得一覽無遺;F不 再有同居前那種感覺,不敢承諾以後兩人會走在一起。E 說,同居是你情我願的事,是很正常的事。

G和H以前是內地某中學的同學,五年前H移居香港, 1997年又考回廣州某高校,與G的大學相鄰。在中學 時G對H已有好感,H考回廣州後,G認爲兩人非常有緣分,對H展開了強烈的追求,並且如願了。隨後兩人感情 直線上升,難捨難分。去年H在G的要求下在石牌村租了 一間月租500元的單房同居起來。由於G和H對性知識 瞭解甚少,安全措施不當,同居半年就懷孕了,做了人流, 給H帶來心理和生理上的莫大損傷,看了幾次中醫也調整不過來,體重驟然下降,學業也受到了很大影響,流産不久便告別了同居生活,與G的關係也若即若離。

大學生如何面對性衝動 大學生在智慧、體能、性機能等方面的發展已趨成熟, 他們常將性意識和愛情緊緊結合在一起,有比較強的性沖 動。調查顯示,幾乎所有的同居者在同居前都發生過性行爲,有婚前性行爲的學生更是不少。暨大醫學院團委19 97年在廣州地區八所高校包括暨大、中大、華工、華師、 廣工、廣商、華建西院、廣州大學的有關“婚前性行爲” 的調查統計表明,1136名接受調查者中,14。1% 有過性經歷;浙江大學也曾對319名大學生作過調查, 統計表明平時有性衝動的占87%,其中男生爲96。3 1%,女生占68。7%。此外,發生過邊緣性行爲(包括接吻、擁抱、撫弄性器官)的更是占相當大的比例,幾乎與談戀愛所占的比例相等。

大學生應如何面對性衝動、安全度過這段“動蕩”時 期呢?首先要正確認識性衝動,性意識活動是從性啓蒙後 開始的,其內容的豐富和活動的頻率的增加在青少年時期 達到高峰。因此,大學生容易性衝動是正常的現象,符合 人的性生理、性心理發展的自然規律,但必須恰當處理性 衝動,否則可能導致性偏差,影響學業,甚至導致性放縱、性犯罪等一系列問題。大學生應學會用理智和道德約束自己,保持理性的頭腦,學會心理及注意力的轉移和調節, 應考慮超過一定限度的性衝動所帶來的後果,包括給對方 和給自己的,考慮自己能否承擔這個責任。 對大學生同居的思考 大學生婚前性行爲、同居,說到底是社會化現象,社會上越來越開放的性觀念,屢禁不止的賣淫嫖娼等一股股混濁的“黃” 流對校園的衝擊可謂不小。從教育體制上說, 高校缺乏對學生的性教育和引導。極少高校有性教育課程, 許多高校的性教育只是給新生放一盤有關生理衛生的錄影帶甚至有些連錄影也沒有。

對於大學生婚前性行爲及同居並不能簡單地用“對” 和“錯” 判斷之。大學生同居作爲一個事實,高校教育必須承認這一點,充耳不聞是對大學生的不負責任。毫無疑問,目前同居是與高校校規相違背的,幾乎所有高校對非法同居或發生性行爲的學生均作處分直至勒令 退學的處理。不久前某高校一對戀人在一涼亭裏半夜進行 性行爲,當場被學校保衛抓獲,雙雙被作勸退、留校察看半年的處分。但簡單的處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有教育界人士早已指出,學校加強對學生性觀念的引導和教育已迫在眉睫。不僅如此,家庭和社會也應當採取相應措施使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戀愛觀、性觀念,保證他們身心健康成長。

周邊的聲音

反對派
> A女生:絕對不贊成這有悖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的同居, 萬一他不要我了,豈不是很慘!
> B男生:我自己不會同居,作爲一個學生,同居或多 或少會對學業有影響,同居是要負責任的,更是涉及到倫 理、法律等問題。 (注:反對大學生同居的佔有一定比例,其中多爲女生以及比較傳統的男生。)

贊成派
> A:現在是什麽年代了,還那麽保守?想當年我國某報刊出第一幅裸體照,第一次裸畫公開展出時也大驚小怪 的,如今我們說它們是藝術。
> B:性壓抑的婚前性行爲更可怕,所以我認爲與其壓抑,不如正視生理或心理上的需要,適度的性(即使在婚 前)是有好處的。 (完全贊成大學生同居的爲數較少)

中間派
> A:同居是一個很複雜的社會問題,同居都有自己的特殊原因、條件、機會,有不同的社會經歷和道德觀,對 大學生同居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 B:自己不會,別人怎麽樣我無所謂。
> C:勉強贊成,但前提必須是兩人的感情已發展到可談婚論嫁的地步,總之是必須考慮終身的。 (絕大部分大學生的觀點屬於此大類,表明絕大部分大學生對同居較寬容,且有條件地承認,並不一口否定, 但又不絕對地贊成。)

某對中國傳統婚姻有深入研究的專家:大學生同居不 能僅從大學生自身角度看。從整個社會環境看,改革開放 在帶來許多文明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的觀念以及洋垃圾, 如性自由、黃色文化。這未免會給校園帶來強烈的衝擊波; 從歷史背景看,自宋明以後,社會對性壓抑非常嚴重,對於女子來說,貞操重於生命,從某種意義上說,同居表明性觀念的開放,具有進步的一面;從媒體方面說,越來越 多有關性的報道、廣告,尤其是那些淫穢書刊,還有很難控制的網路上的黃色東西,給大學生造成負面引導;此外, 今天良好的避孕工具、技術的推廣爲同居提供了條件和安 全的保障。

但我反對大學生同居,畢竟學生是以學業爲主的,同居或多或少地會對學生産生不良影響; 而且, 很難說同居都會有以婚姻而告終的圓滿結局,這必然會給雙方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告終的圓滿結局,這必然會給雙方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

◆ 大學生同居悲劇重重

在校大學生同居是一個令社會頭痛的問題,但這些年輕的同居者又是如何在爲自己的行爲負責卻鮮爲人知。記者近日接觸了成都高校的三對同居學生,從這6個20歲左右的年輕面孔上,記者看到了悔恨和沈重。

◆ 大二女生懷孕二個月

四川大學外一家規模不大的網吧裏,一對年輕人正在忙著招呼同齡的顧客。他們便是去年底被另一所大學開除的章志遙和林笛。

20歲的林笛和22歲的章志遙都來自攀枝花,離校前分別在外語系二年級和法律系三年級就讀。一次舞會上,章志遙對白衣白裙的林笛一見鍾情,不久後兩人便同進同出,成雙成對了。

去年11月,學校體檢查出了一個“爆炸性新聞”——林笛已懷孕兩個月了!接下來,便是學校、系上不斷調查,寫書面材料,開會討論……最終章志強和林笛雙雙被勸離學校。 離開學校時,兩人身上的錢加起來只有200多元,兩人不敢將此事告訴家長,只好在太升南路將章志遙的手機以200元的價格賤賣,借住在老鄉租住屋的客廳裏。

很快到了春節,兩人藉口社會實踐不敢回家,吃著速食麵、稀飯和泡菜過了個寒假。有一天,當他們正在爲以後的生計發愁時,突然有人敲門。章志遙打開門,誰知門外竟站著從老鄉那兒得知了一切後急急趕來的老父親!這個50多歲的老科長看著“不成器的”的兒子只說了一句“你瘦了”便淚流滿面…… 老父親去找了系領導,又失望地回家了。不久,章志遙收到了家裏寄來的所有積蓄——8萬元錢。今年二月底,他和林笛用這筆錢在川大附近開了家網吧。那天,同學們都來慶賀,並且鼓勵他們好好幹。

目前,兩人都報了自考本科,由於多數科目可以免考,估計在年底便可全部過關。章志遙現在最大的願望是拿到本科證書,考上清華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林笛說,如果真有那麽一天,她將到北京去伴讀。儘管這對小情人現在還“混”得不錯,但提到當初被開除時的情景,兩人還是沈重地表示,那是生活給自己上的最殘酷的一課,年輕時做下荒唐事讓他們付出了太大的代價。

◆ 英俊男今變“武大郎”

來自重慶的歐陽政和武漢妹子呂曉婧同爲四川某大學管理學院大二的學生,但他們卻是在網上相識的。等到感情發展到該見面的時候時,他們才驚訝地發現兩人居然是校友!

“網友——好友——戀人”的過程在他們身上演變得特別快,兩人很快戀得如膠似漆,其間也悄悄地偷吃了“禁果”。

如果不是去年10月男生寢室“抓賊”鬧出的誤會,兩人現在可能還“平安無事”。那晚,呂曉婧在歐陽的寢室裏留宿,半夜時,宿管辦工作人員大喊“抓賊”,闖入了歐陽的寢室,讓同學們全都掀開蚊帳——躲在上鋪的呂曉婧頓時無地自容…… 事後,這對成績優秀的本科生離開了學校,他們不敢讓家人知道,更不敢回家,只好在西郊光華村用每月100元的價格租了一間僅9平方米的平房。小房間很簡陋,但也整潔,只是那個15瓦的燈泡顯得特別昏暗。曾經是家鄉“理科狀元”的呂曉婧尷尬地笑了笑:“不是那件事,我不可能走到這一步,但既然木已成舟,我只好咬緊牙關了。”

歐陽政說,他也記不清他們倆被開除後是怎樣熬過來的。那時,曾是家裏“嬌小姐”的呂曉婧每天淩晨5點鍾就到城裏去批發報紙來賣,每月能掙500多元;他則在西南財大門口擺了個燒烤攤,每月也有800餘元的純收入。“但是你們無法瞭解,同齡人在上學,自己卻被開除了,做占道生意又成天擔心被城管部門罰款,那是一種多麽深刻的落差和心理負擔!” 歐陽說,最讓他恥辱的是有一天晚上女友來幫忙時被人調戲,自己挺身而出卻被打得在床上躺了3天!“那時候,所有的苦都只有自己咽,誰叫我們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呢?”

據瞭解,歐陽政和呂曉婧目前利用工作之餘在苦苦複讀,他們發誓要在今年7月的高考中重新考回母校。

◆ 校園戀驚斷出國路

幾天前的一次高中同學會上,18歲的王語冰聽說有個同學考過“託福”關已出國留學了,便決心要發奮讀書爭取出國。然而,當她委婉地向19歲的男友黃星提出少見面、多刻苦的想法後,黃斷然拒絕了。他不停地問:“你是不是想找藉口離開我?”此後,每當王語冰安排時間看書時,黃便不停地打電話或是到班上找她、懇求她,王語冰急得一點辦法都沒有。

兩人是在軍訓中認識的,帥氣的黃星見嬌小的王語冰受不了軍訓的苦,處處關照她,兩人在不知不覺中有了朦朦朧朧的好感。寒假時,兩人相約到長江三峽旅遊。船到豐都時,天下起了小雪,王語冰喊冷,黃星便輕輕摸到了她的床上…… 回到學校後,兩人開始“光明正大”地出雙入對。但是,兩個月後,王語冰發現自己懷孕了,黃星嚇得趕緊將她帶到郊縣打了胎。這件事最後還是被王的同學“告了密”,老師考慮到兩個孩子的前途,沒有將此事鬧大。 現在,雖然王語冰沒有再與黃星同居,但黃的“緊貼式”追求讓她很難受:怎樣才能擺脫那段陰影,前途與愛情怎樣能夠“兼得”?

 

 

資料來源:http://www.cat898.com 貓言無忌 發表於凱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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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1:01 上午

同居時代的快樂與恐懼—《同居筆記》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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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2  文/夏菁岑】

近日,上海著名的自由撰稿人於是的新書《同居筆記》即將出版的消息成爲傳媒的熱點,也成爲許多的都市青年人或者所謂的同居一族期待中的讀物。這本書因爲觸及了現時代的敏感問題必將成爲今年的暢銷書。

◆ 白領公寓異性同居

一對陌生男女,在同一屋檐下起居生活,這是房産出租新時尚:異性合租一套房。儘管異性合租者在整個白領公寓中占的比率僅爲5%左右,但上海社區服務中心曾對預約登記的近4000名白領作了一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喜歡與人合租的達95%,其中有超過85%的人表示,能夠接受與比較談得來的異性同事、好友合租。
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異性合租正在成爲一種新現象。有人說,異性合租同居爲鋼筋水泥的都市叢林增添了一些人性的色彩。但更多的人抱著懷疑的心態在冷眼旁觀——
“別把這事想得太複雜,其實不值得大驚小怪。”劉瑩對記者說。在廣告公司上班的劉瑩與同事小孫合租這套單元房已經快兩年了。在公司,兩人算是比較熟的朋友,在回到住處後,兩個人各自做飯吃飯,在自己的房間裏看電視、看書,在一起聊天的時候並不多。開始時都有些不習慣,但很快就適應了。“回到家,我們其實就是房客跟房客的關係,彼此也能幫幫忙,但僅此而已。”

◆ 網路同居

“網路情緣,同居時代,就從你我開始!”下面打著一行小字:“浪迹三十年孤單寂寞的日子,想在南方熱土叢林紮根,好想有個紅顔知己與自己共同探索人生。有意請電×××。”每期的左下角均有兩行小字:“如果你願意,你就是下一個……請聯繫××”p>
網路虛擬同居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 “銀髮族”同居

怕再婚後引起財産糾紛,76歲的李老漢與70歲的張老太同居已有兩年仍沒領結婚證,像他們這樣同居的老年人在時下可真不少。
據瞭解,大多數未婚同居的老年人並不是趕“未婚同居的潮流”,而是出於無奈。一位元家住虹口區的老人對記者說,他本想領個結婚證,可子女一直不同意,只好湊合著過。
據老齡委有關人士介紹,因財産問題未婚同居已成爲近年來老年生活中最突出的一種現象。

◆ “試婚”同居

“若因性格不合,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時,另一方應本著好聚好散的態度,和氣分手,不准做出傷害性的言行。”“雙方應共同朝著結婚的目標邁進。若有一天雙方有緣結婚時,協定另訂。”
這是一份試婚同居協定。
同居,未婚男女雙方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這種新的生活方式已經在相當一部分年輕人中存在著。在最近的一份關於同居的調查中,記者看到:在參加的10538人中,46.75%的人認爲同居有益婚姻,非常贊同。46.70%的人認爲可以理解,但不接受,只有6.56%的人認爲有害無益,堅決反對。無疑,年輕人的婚前同居觀念已形成了對傳統婚姻制度的衝擊和挑戰……
但同樣有權威資料顯示:
第一:尚無任何證據表明同居關係或“試婚”會帶來牢固的婚姻;相反,統計資料表明,婚前同居更容易導致婚後離異;實際上,美國60年代以來的離婚率上升是與同居關係盛行同時並舉的。
第二:認爲可以從同居關係中學到良好的婚姻調適經驗,那是不符合實際的幻想。事實上,一個人經歷的同居關係越多,就越容易選擇同居而不是選擇婚姻。
第三:同居關係越長,永不結婚的可能性越大。
第四:同居關係本身的破裂率比婚姻關係的破裂率更高。
至於那些純粹是爲了滿足暫時性欲望而同居的男女,根本沒有結婚的打算,其同居關係破裂得更快。連續的同居成“癮”,對婚姻就淡漠了。
習慣於同居生活方式、尋求最大限度的個人自由和享樂的人,日後越來越難以進入婚姻這座“圍城”了。

◆ 非婚或離異後同居

有調查顯示:離異後的中年人,雙方對再婚謹慎有加,故該人群中,以同居的形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人占了相當部分。
另外,在農村,一些地方的人們法律意識淡薄,只承認婚禮慶典,不在乎法律登記,因此非婚同居的也大有人在。

◆ 大學生“同居”

據瞭解,現在,高校對大學生同居的態度仍然是“不准”。學生守則明確規定:學生公寓不准留宿異性,更不用說准許同居了。
但某高校對1998級20名男女大學生同居現象的調查顯示,12人認爲“同居是個人的權利,不存在什麽對錯”;10人認爲很新潮,能接受;6人承認自己已加入“同居”行列;5人不贊成“同居”,認爲很難接受。
在西部某城南郊的文化城,大專院校鱗次櫛比,附近居民房屋頗多,在這裏租住的98%以上都是大學生“小夫妻”,村民都習慣地叫這些村爲“大學生夫妻部落”,他們則笑稱自己的“同居生活”爲“互助組”。

◆ “二爺”、“二奶”婚外同居

這種關係,就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婚外同居。婚外同居又分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和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前者構成重婚,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後者應當依法追究其民事責任。
此類同居非同小可,事實上已構成兩個家庭。悍然挑戰“一夫一妻”制,危害性較大。道德上不予以同情,法律上更將予以制裁。

 

 

資料來源:http://www.cat898.com 貓言無忌 發表於凱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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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1:00 上午

大學生時髦“心靈同居” 後現代情感風靡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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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6  現代快報  編輯/湄】

大學生校外租房同居已不是什麽新鮮事,各方面對此也是褒貶不一,隨著網路的應用和普及,一種新的同居方式“心靈同居”最近也在南京高校學生中著實火了一把。“在虛擬社區裏可以完全不必受任何社會道德的約束,可以同時有幾個同居密友,很輕鬆。我們很多同學都有這樣的生活”一位有四個月“同居”經驗的大二男生對於此這樣解釋。

據瞭解,大學生門玩的所謂“心靈同居”是指網路虛擬同居,即兩個沒見過面的網友,根據網上提供的資料相處、戀愛、同居。這種虛擬的網路虛擬同居被披上“心靈同居”的外衣,在高校中日漸風行。

小陳是南京某高校法律專業大三學生,他對記者介紹說,自己有一位“同居”快一年的女友。兩人是偶然在網路上認識的,開始因比較談得來就一直保持聯絡,後來漸漸熟絡就談起了戀愛。戀愛後不久就“同居”了。小陳介紹說,女友是學藝術設計的,常常將自己設計的“家”發過來給他看,還要他參考怎麽佈置新“家”,兩人常常會因爲書房或其他的一處佈置爭論不休,換來換去、樂此不疲。問到將來,小陳坦言兩人都沒考慮過,至於是否相愛自己都不清楚,只是兩人這樣相互傾訴已成了一種生活習慣。平時生活兩人沒任何關係,周末在網路上兩人就儼然是同居良久的戀人了。

另一位會計專業大四的王同學的話更是耐人尋味,“沒房子、沒女朋友,就業壓力又那麽大,真的不行,只好找個假的來安慰自己了。而且還能同時和幾個女友交往,這是現實生活所不允許的。”

南師大社會學系徐翔教授認爲,這類生活是基於當今網路文化的産物。對網路信任是網路文化特性決定的的,網路具備平等性、匿名性等大學生追求的理想生活方式的特性,切合現在社會表達感情方式。這類情感在社會學領域被稱呼爲後現代情感。美國社會學家羅賓科恩、保羅甘乃迪在《全球社會學》一書中首先提出這一概念,這類情感特性是真實情感的流露、情感表達方式的匿名性等。徐教授概括說,這些看似荒謬現象其實都是可以理解的社會必然現象。學生中更多出現類似情感與學生交往面狹窄、對周圍人不信任有關。但過分以來網路虛擬文化容易扭曲人格,網路生活方式非理性。解決這些問題,學生可適當擴大交往面;培養自己的競爭型心理素質;多與自己信任的人交流等等。

 

 

資料來源:http://tech.anhuinews.com/ahnews/article/20040106/2004010053429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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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1:00 上午

47%同居男女赞成生活费AA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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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  新浪網  文/南希】

同居普遍的新时代,遭遇了金钱带来的种种麻烦事。同居不能像真正夫妻那样一起买房子、生儿育女,共同安排家庭收支,那么谁来为生活埋单呢?

恋爱的时候,男人可能理所当然地为女友包揽下一切的费用,但到了同居的时候,有些男人反而会在钱上“留一手”;天生有些斤斤计较的女人,愿意承担多少非婚生活的开销呢?这种情况下,浪漫的同居,遇上了活生生的金钱考验,可能就难以浪漫起来了。

有网站针对同居的生活费问题做了项“非权威”网友调查,结果是:赞成“AA制”的占46.8%。同居双方平均摊分房租、水电、伙食、电话等公共费用,个人花费自理。

现实存在的5种“同居开支”方式

有网站针对同居的生活费问题做了项“非权威”网友调查,结果是:赞成“AA制”的占46.8%;“谁挣得多谁多付”的31.4%;“谁挣得多谁全付”的10.2%;“绝对男方付”的5.7%;“绝对女方付”的0.3%;另有5.6%的被访网友态度是“无所谓”。

同居生活千姿百态,为同居生活买单的情况也是多种多样,记者通过采访细数一下,目前流行的大概有下面几种:

AA制:同居双方平均分摊房租、水电、伙食等公共费用,个人花费自理,有时甚至连互送的礼物也是基本等值的。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有固定收入,女方追求自尊独立。

男方埋单:女人不分摊任何的生活费,男人包揽一切生活所需。有些是女人完全依附男人,此种同居几乎就是包养了。还有一些是男人只负责公共费用,女人的个人花销自负。

女方埋单:和男人埋单相反,不管是哪种情况,总难免落个“吃软饭”的名声。

谁挣得多就谁埋单:所有的公共费用由挣得多的一方支付,另一方分文不出。就像是高薪的接济贫民,在这里实现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大同”。

按收入比例埋单:同居生活费按两人收入的比例共同承担,多挣的多出,少挣的少出。但AA制支持者对这种方式嗤之以鼻,他们认为挣得多与同居的经济责任毫不相干,在同居生活中享受到同样的的权利,那义务也该是相等的。如果依据收入高低买单,就像两人做了同样的活却按身材大小发工资一样,是不合理的。

对于想要结婚的男女来说,同居就像是买新车之前的试车一样,AA制固然能够免除“试驾”过程中的大障碍,但相处在一起时,需要用钱的地方千奇百怪,真的处处要求“公平合理”,实际可能反而会增加麻烦。

AA制不是万能的

巧的是,记者在现实中采访的感受,和网上的调查结果颇为相近。AA制是目前同居男女最容易达成共识的同居买单方式,但是如果两人中一方收入高很多,那多半会相应承担较多开支。

力挺AA制的其中一个理由,是“即便有着血缘关系的两个人,钱财上也需要一清二楚才能更好相处,更何况萍聚时代的一双普通男女”。女人寻求独立自主是另一大原因:“现在女人自立、自尊、自重、自爱,分摊应该承担的部分生活费是情理之中的事”。

从事教师行业的胡小姐就在同居生活费的问题上显得独立自主,她告诉记者:“其实男女双方分摊生活费,是培养承担生活的义务和责任,早就该承担应尽的了。这个年代要是再谈应该男人养家的老观念就太不合时宜了,更何况只是同居,还不是结婚呢。”

但是,看似公平的AA制,同居当事人仍旧有时候感到心理不平衡。

比如说家里的马桶经常坏,是因为女朋友乱扔头发的习惯导致堵塞,男朋友会很心烦地埋怨:“这修理费应该由她单独付。”买个烤炉,是因为男人喜欢吃烤制的食品,女人不仅要做给他吃,还要出炉子钱?女人不乐意付这个帐!

即使AA制真的做到公平合理,但是这种“亲兄弟明算账”的做法,在金钱上分得太过明白,两人之间好似毫无瓜葛,感情上可能就地疏离了。金钱上没有纠缠,感情可能也就“同理可证”地没有了纠缠。

女强人A小姐在男友的家中与其同居,除了每月付给男友母亲的伙食费之外,两人之间没有任何金钱上的瓜葛,她感觉“好像是普通的舍友,少了一种你侬我依的亲密”。

“非婚”尴尬:出钱烦恼VS不出钱烦恼

不太严格地来看,与其说生活费问题是同居两人爱情的试金石,不如说它体现了同居男女双方金钱观的差异。这种差异,男人或女人莫名的坚持,往往在“非婚”性质的同居生活中,放大了灰色的尴尬。

出钱的烦恼

年轻的张小姐曾与男朋友同居一年多,两人收入不多,所以生活费频频吃紧,掌管了“经济大权”的她常常为此烦恼,最终提出了分手。她对记者说:“我当时整天都在烦恼,还从父母家里头偷偷拿东西。后来想开了,我又没有嫁给他,自己年纪轻轻的,为什么要整天过这种‘悭钱主妇’的苦日子?所以我提出分手,现在自在多了,不用再为两个人的下一顿担忧了!”

有的情侣同居,可能只因为房子问题、经济问题,或者就因为“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比一个人省钱”,但是很有可能的情况是,一方省了钱,一方的花费更大了。张先生的同居女友小温尚未大学毕业,只依靠父母给生活费,所以两人的生活费中,张先生分摊了四分之三,“本来以为两个人住能省钱,没想到花费更大了,我的女朋友每月出500元,她的个人开销却要大得多。”张先生面带苦涩。

不出钱的烦恼

在生活费上开销大的有烦恼,出钱少的也未必安心。

曾有一名男网友在论坛上发帖:“我的月薪是她的两倍还多一些。除了平分房租和生活开销外,她不愿意多要我多给的钱。我们为此大吵几架。现在想分手!”

与此相似的Wendy,和男友恋爱5年,他们有同居的计划。展望未来的同居生活,她坚持女人在生活费上独立,她对记者说:“我不喜欢花男朋友的钱,他给我很多钱的时候,就会感觉是在支付‘性生活费’,浑身不舒服。”

同居毕竟不同于婚姻,缺乏确定性和保障性,从金钱上说,彼此仍旧会“神经过敏”。同居男女有时难以理清自己的财务账,双方感情如果破裂,共同财产也无法按夫妻双方共享的方式进行分割,在法院里最多只能按一般的经济纠纷进行裁决。

GG和男友JN合伙做生意,生活费完全不分你我,全部由GG管理,男友有需要时才从她这儿取钱,虽然目前关系稳定,但是她也心怀担忧,“我觉得心里总是不很踏实,毕竟还没有结婚,我们不管是感情上还是金钱上,都没有真正的保障。一旦出了问题,他如果要‘算账’什么的,我觉得那样好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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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8 上午

半同居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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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代的需要,很多事物都慢慢的演化出一些不再是只有絕對黑與白的折衷灰色型態……。

「戀愛要自由還是依賴?獨居比較能維持戀愛熱度還是同居?」這或許是現在很多人都感到困惑的問題,畢竟,兩個人在一起,總免不了會希望自己跟對方在生活上能夠有更緊密的相處及聯繫,但是,在還沒有準備好要結婚共組家庭的狀況下,也難免會對於自己究竟適不適合過著跟另一個人一起生活的日子感到疑惑。

再加上,正因為兩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彼此擁有各自的工作、生活和交友圈,那萬一真的同居了以後,房租、水電、電話帳單……,等等的日常開銷要怎麼算?洗碗、掃地、倒垃圾……,等等的生活瑣事誰負責?

這些種種芝麻綠豆的小事看似微不足道,可偏偏又是每天睜開眼睛就一定得處理面對的問題,既然不希望彼此為了要一起生活反而產生摩擦齟齬影響感情,那麼兩個人勢必得在這些問題上先達成共識。

不過幸好的是,隨著時代的需要,很多事物都慢慢的演化出一些不再是只有絕對黑與白的折衷灰色型態,所以,有上述疑慮但又很希望與另一半在生活上有多一點重疊的的人們,不妨先從所謂的「半同居生活」開始。

所謂的半同居,一大前提當然是彼此雙方都得要先有個屬於自己的窩,不論是一個人住、與室友分租、或者是家人同住都無所謂。
這點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在於如果兩個人一旦吵架了、需要獨處或者是突然間發現自己並不適應共同生活的時候,都還有屬於自己的地方可以回去。因為一旦有什麼突然的意外狀況發生,暫時的抽離絕對是比較健康的處理方式,也讓雙方都有緩衝和冷靜的空間去細想彼此的下一步該怎麼走,畢竟,一起生活是兩個人的事,如果沒有辦法共同去面對,別說是同居了,這段感情能否再繼續下去都很難說。

而半同居的進行方式,當然就得視每個人的情況而有所不同。例如兩個人都跟家人同住,可是他爸媽在這方面比較保守而妳的家人可以接受,那或許就是每週固定哪幾天他到妳家共度兩人世界;又或者是兩個人都有自己的小窩,那就可以看彼此如何安排,幾天住妳家、幾天待他家或者是兩個人就約好固定假日一起生活而平常時間各忙各的……。

半同居要怎麼居當然全憑雙方共識,前提是兩人都不會覺得不便,兩個人歡喜自在你情我願,雙方皆大歡喜。
而除此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彼此之間的互相包容、尊重以及同理心。

兩個人原本就是來自不同的背景,彼此的生活習慣、處事態度及作息時間當然也會不一樣,既然雙方是在愛的前提下而展開了共同生活的計畫,那麼彼此也都要去學著適應新的生活方式。

相愛容易相處難,如果兩個人在生活上可以達到和諧自在的共識,相信你們在感情路上也會走得更快樂、更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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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6 上午

情侶同居分手,可否請求對方給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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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同居分手,可否請求對方給付贍養費?
A︰媒體報載︰一對情侶同居,同居時由一方每月固定支付生活費給另一方,後來該情侶協議分手如主動提分手之一方,是否需支付另一方生活費或精神補償條件,這樣合理嗎?

問題解析:我國民法對於給付贍養費規定相當嚴格,是以登記結婚之夫妻為前提,當他們要結束婚姻關係時,首先必須是經過法院判決離婚,再來就是兩人離婚後,一方因此不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開銷,或本身沒有工作能力無法繼續維持生活,法院才有可能判另一方給付贍養費及精神慰撫金。所謂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以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不能維持生活而陷於生活困難為已足,而非以其有謀生能力為衡量之唯一標準。

法院對於不能維持基本生活,或沒工作能力的認定標準相當嚴格,即使有些婦女因走入家庭多年沒有工作經驗,離婚後面臨二度就業困難,法官有時也僅會判男方只須給付一、二年的贍養費。精神慰撫金,按以人格權或身分法益遭遇侵害,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而請求慰藉金之賠償,其核給之標準,須斟酌雙方之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且所謂『相當』,應以實際加害情形與其身分法益影響是否重大及被害人之身分、地位與加害人之經濟情況等關係定之。

故同居的情侶面臨分手,除雙方有契約規範(例如:雙方之前曾以書面約定給付贍養費,法院再根據此契約書酌定金額),原則上另一方所要求給付生活費即是法律上所規定之贍養費,而對造一方是可以拒絕給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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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5 上午

解讀法國雷人合法“同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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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4  優訊-中國網  責任編輯/香頌】

解讀法國“同居合同”

近些年,法國社會結婚人少,離婚卻多,“未婚同居”逐成社會潮流。針對這一社會現象,法國政府1999年底設立“同居”機制,以為適當保護同居人群的權益,專門制定一項特殊法律,叫做“同居協議”。

此項“同居協議”,不像結婚那樣文牘繁複具有強制性,而是在給當事人類似于婚姻保障的同時,維護公民個人權利,它又與婚姻不同,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1、年齡,“同居協議”當事人與婚姻當事人一樣,均需年滿十八歲。

2、性別:“同居協議”當事人可以是異性,也可以是同性。婚姻當事人則必須是異性。

3、忠誠:“同居協議”當事人未明確要對另一方有忠誠的義務;而婚姻則規定雙方必須忠誠。

4、物質:“同居協議”當事人在物質上只有互相幫助的義務;而婚姻當事人在除此之外,具有互相救濟的義務。

5、債務:這點“同居協議”當事人與婚姻當事人基本相同:當事人為維持一般生活需要所産生的債務,屬共同債務。一方欠債,另一方也有償付的義務。奢侈品除外。

6、財産:“同居協議”當事人財産添置和分配自行約定;婚姻當事人則有明確的家庭財産制度。

7、遺産:“同居協議”當事人無遺産法律保護,如果一方不幸去世,另一方想要獲得一些遺産,必須有遺囑為證;婚姻當事人未亡人對亡者的遺産則有四分之一的繼承權。

8、子女:“同居協議”當事人合同期間所生的子女稱“非婚生子女”;婚姻當事人所生的子女稱

“婚生子女”,(“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稱呼不含任何歧視性,兩者在法國有

同樣地位和權益—作者注)

9、登記:“同居協議”當事人登記機構是法院;婚姻當事人登記機構是市政府。

10、解約:“同居協議”當事人無論是雙方或單方提出解除契約,不存在法律干預和法官審查,只履行申報手續即可; 婚姻當事人則必須通過法院進行一定干預,以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

此外,“同居協議”當事人與婚姻當事人享有基本相同的納稅以及社會或醫療保險款項。可不要小看這些權益,它是以前除夫妻外,普通同居者根本無權享受的“大好事”,要知道在高稅收的法國,它的意義與人們生活品質息息相關。以前,同性戀幾乎被法律保護排除在外的一群特殊者,該項法律特別對同性戀群體無疑充滿人文關懷。此項條例出臺,使法國當今社會許多不願結婚但又希望生活相對穩定的人們可以享受大致與夫妻一樣的權益,卻又比婚姻更少束縛;可以説,該協議行使順應時便,一定程度上起到社會穩定的作用。

“同居協議”至今已經實施十一年,效果怎麼樣呢?根據法國人口研究所的統計數字,簽署“同居協議”者百分之九十以上為異性,可喜的是很多伴侶通過簽訂“同居合同”,最終一步步走進婚姻殿堂,建立起穩定的家庭。這與當初“同居協議”剛剛出臺時,很多人認為新機制的出現會扼殺婚姻,産生社會波動的形相反。以至於現在,法國有人把“同居合同”稱為“試婚合同”,儘管有人還對“同居協議”持有異議,認為與傳統相悖,草率不嚴肅,顯然它正在被人們普遍認可。

總的來説,法國社會世紀情況是離婚率高、結婚率低,“同居合同”的策劃與實施,不失為一項疏解社會問題的良策。

文章來源: 新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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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4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