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21 5 月, 2014
【E世代銳舞新文化】電音時尚 迷幻登場
從嬉皮到銳舞族、大麻到快樂丸、愛和平到 PLUR,披頭迷的小孩發現了電子鼓,失落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頓時成為狂喜的一代(Generation Ecstasy),重新改變時下年輕人的穿著打扮與生活方式。
現在他們聽的是電子樂。來自70年代末美國芝加哥舞廳的「浩室音樂」(house)與底特律的「工業之音」(techno),一種如鐵工廠般「砰!砰!砰!」重複單音的新興樂曲形式,「擺明就是製造噪音」,迅速流傳至英、德等地。在西班牙度假小島上,電音舞客穿著色彩鮮豔的夏威夷衫、休閒褲、因嗑藥而配戴的奶嘴項鍊,就成了最流行的打扮。
而都市銳舞族則在未經許可的空地、車庫中尋找天堂。那裡有播放140bmp快轉音樂的全黑音箱、炫目霓虹,所有人穿著白色、螢光色調的服裝盡情舞動,在雷射燈下一片迷離,儼然是年輕人心中的聖地。也因此,不少以前衛自詡的時尚品牌如Versace、Louis Vuitton、Dior,皆相繼舉辦銳舞派對,Acupuncture螢光運動鞋beefer更標榜跳銳舞最佳鞋款。而最常見的配件則為螢光棒,可在黑暗中形成「liquid dance」的流動效果,加上藥物刺激、吸塵器般的音樂,即呈現出扭曲不規則的視覺感受。螢光、波浪、幾何圖案為Dior、D&G、DKNY、Diesel、agnes b等品牌廣泛運用,進一步形成流行舞臺的「電音時尚」。
Dior上一季形象廣告以手提音響與閃電的電腦合成圖呈現,本季更標舉E文化大融合(Electric Cultural Mix),電子螢光色調的七彩絲巾、街頭裝扮、印地安圖騰與撕裂洋裝,打造出狂喜伊甸園。而去年贊助電影「千禧曼波」的法國品牌Agnes b,新款螢光紗蓬裙、波浪紋洋裝、圓點領帶等也非常電音。特別是Diesel遊樂園「fun house」系列,在螢光色調及波紋處理上十分多變。而宛如魔術師的白手套,則為美國舞客的重要配件,在螢光燈下做出各種詭異的舞蹈手勢,稱「白手套族」。其他如小丑帽、星形圖案等,則可上溯自迪士可舞廳時代,Moschino Jeans男女裝本季就以此為題材,充滿歡樂氣息。
而銳舞最高潮迭起的部份,當屬隨機更換時間場地,與警察展開追逐戰。有時邊搖頭邊唱「搖勒搖勒搖、搖到外婆橋……」,後來卻變成「男生站左邊、女生站右邊、沒帶身份證的站中間!」原來警察吹哨子來臨檢了。結果「口哨」也成了舞客自行帶來炒熱氣氛的有趣配件,而平頭、野戰打扮、攜帶型音響亦隨之產生,如「電音天王」黎明的迷彩、蒙面俠等造型,使整個銳舞穿著結合無政府主義、社區運動、新世紀旅行、反全球化的叛逆精神,具備了豐富的文化內涵。
舞場休息室為讓high過頭的舞客冷靜下來,會播放具有冥想效果的環境音樂(ambient),而較之節奏稍強的「出神舞曲」(Trance),則源自印度小島Goa。這一類的音樂同好在服裝上頗具宗教意味,例如T恤會印有神佛、大象圖案,或是穿著來自泰國的民俗風襯衫,極力切合「反璞歸真」的理想。有趣的是,運用電子高科技的銳舞,在舞客心中其實具有反文明的意義。一群人在深山、海灘共同體驗迷幻異境,如滿月舞會等,其實就是e世代的宗教儀式及朝聖之旅。「部落舞曲」(Tribal)還會加入非洲、西藏、南美、日本等民俗元素,同樣反映在舞客的刺青、油彩裝扮上,本季流行舞臺就有不少民俗風服飾,不妨拿來自行搭配一番。
到底什麼是RAVE?
銳舞(Rave),原為聚集歡鬧之意。1988年「愛之夏」開始,英國人把整夜狂歡的戶外舞會叫做銳舞。1995年CJB法案通過,將其定義為「公開聚眾、播放重複節奏」,認為有害社會。
心理醫生也嗑藥?有何不可?- 一位心理諮商師對搖頭丸的觀點
本文轉載自電子破報 E-Pots189期
12月3日報載:一位擁有碩士學位的心理輔導師步出舞廳時接受警察盤查,因持有搖頭丸而被移送法辦。這位同業「因為心理輔導工作每天都 要面對生離死別的壓力,又聽說不少人都是用藥物麻痺自己,才會向朋 友要了一顆搖頭丸」(引述)。身為一位心理工作者,長久以來便很想寫 一篇文章來談談大家受制於國家機器對嗑藥文化的誤解,如今這一則事 件的發生,還有新聞標題特意強調「心理工作者」而意圖達到「殺雞擏 猴」的威嚇作用(或者是「世風日下」的道德諷刺),更讓我覺得不得不 站出來說幾句話。試想:如果有一天新聞刊載:「一位心理輔導師因著 工作壓力太大跟朋友到舞廳小喝一杯,被警察逮捕起訴。」大家會不會 覺得荒謬?但別懷疑,在1920年代的美國實行禁酒令時,類似的事情 一定曾經發生過。
我想與這一位同業「互勉」的是:「嗑藥」並不可恥,在我們的先前輩裡便不乏「嗑藥」的例子,譬如:部落文化裏的巫師便會在儀式中使用藥 草(如惠喬爾印地安人的佩奧特仙人掌)來轉換人的意識狀態,佛洛伊德 本身也是嗎啡的愛用者(他晚年便因為受不了口腔癌的痛苦而服用嗎啡自 殺),還有1961年哈佛的兩位心理學教授提摩西‧雷爾利以及理察‧愛伯 特,便自行服用LSD並展開迷幻藥對人類相關影響的研究(如創造力、宗 教體驗等..),進而成為嬉皮年代的精神領袖。由此可知,嗑藥對人類的 心靈,絕不僅是所謂的自我麻醉、敗壞道德以及沉淪不振的刻板印象而已 ,還有更深的一層意義在於:「對於意識廣度的探尋。」
知名的神話學者喬瑟夫‧坎伯曾言:「…腦是一個禁錮者,他會收縮我們 的知識,不過,一旦我們的腦被迷幻藥之類東西炸得粉碎之後,那些禁錮 的東西就消失了。我們固然都是得生活在此時此地,侷限於我們的特殊觀 點,但如果我們想成為一個湯瑪斯‧曼、喬哀思、克利和畢卡索那樣的藝 術家,就必須要能進入其他的觀點,進入全體的全幅度裏。這是一個很深 邃的挑戰。」在赫胥黎的「眾妙之門」中,他更描述了自己服用迷幻藥麥 司卡林的經驗。赫胥黎說:在藥物發揮作用的時候,時間與空間的經驗變 得不很重要,相對的,視覺變敏銳了,彷彿能從最最平凡的物品中﹝譬如 :椅子、花朵、衣服的皺褶﹞瞥見世間真實的本源。有一段頗讓我驚異的 描寫是:赫胥黎發現梵谷所畫的椅子與他在意識轉換的狀態下所看見的椅 子非常近似,就此赫胥黎下了結論:藝術家有瞥見事物本質的能力。從這 兩個例子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嗑藥者不見得都是沒頭沒腦、倍受擺佈 的「毒蟲」,嗑藥對於意識提昇以及靈性經驗的體悟在在為我們所忽略。以 諸如此類的角度來看待嗑藥文化的人士不勝枚舉:如近期的超心理學大師 肯恩‧威爾伯便在其靈修札記【一味】中,友善地鼓舞著強調「愛、和平 、融合」的搖頭瑞舞新世代,認為他們遠比以往在舞會中喝酒,最後吐得 舞伴一身的舊世代強多了。台灣呂旭立基金會的創始人兼諮商師呂旭亞也 為文呼籲我們:在看待新世代的嗑藥文化時,除了是對沉重壓力的紓解之 外,也別忘了背後可能的那種想要超越個人極限,與更大的世界融合接觸 的靈性呼聲。
於是我們不免要驚訝嗑藥文化的心裡機制有這麼一個重要的面向飽受忽略 ,不免要質疑我們的主流論述與國家機器是如何地共謀地禁錮著我們對於 嗑藥的思考。嗑藥被「污名化」是社會建構的結果,作家Wolfgang Schivelbusch 在【味覺樂園】(藍鯨出版)一書中追溯了這段歷史,我們發現,任何享樂 性食品(香料、煙、酒,咖啡)在被引進一個文化時,都曾有被禁止的過程 ,這其實反映了當時的社會主流如何地捍衛其生活方式與社會價值(譬如 17世紀咖啡以及煙草的禁令是人們捍衛中世紀世界觀的最後一到防線)。 今日實行的毒品禁令,正是國家企圖維持中產階級理性自律價值的企圖。 Wolfgang Schivelbusch還在書中詳細地描述了19世紀初鴉片大麻在普羅 大眾的盛行(尤其在藍領階級中,因為鴉片比較便宜而代酒類飲品),但後 來因為浪漫派詩人及藝術家把酒精類比成中產階級的享樂,把抽大麻類比 成反社會的象徵,造成中產階級對鴉片大麻的恐懼與拒斥,如此「毒品」 之說才不逕而走。此外,英國挾其帝國主義的殖民侵略、與鴉片的強制貿 易,使中國短期內全國鴉片吸食人數高達70倍以上,造成國力積弱不振, 此時國家主義的憤怒把對鴉片的打壓臻至最高。
但其實只消簡單地思考:若是從「毒」品的角度來看,諸如菸酒對人體健康的負向影響不勝枚舉(這一類享樂食品似乎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上癮會 對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所以我看不出菸酒與大麻搖頭丸有何差別。但我 們國家為何還同意菸酒的生產?街上煙酒商店還四處林立?(此情此景如果 看在菸酒禁制的國家不知作何想像?)。況且一昧地禁制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人類對享樂食品的需求自古皆然),只會造成地下化之後的黑金介入,導 致價格哄抬、甚至品質無法管制等問題,深深損害使用者的金錢與健康。 目前適切的做法也許是將此類麻醉品分為「軟性」(如搖頭丸、大麻等)以 及「烈性」(海洛英、LSD等)兩種,誠如美國著名人類學家米德所言:「 大麻的毒性比煙草低,也比酒精溫和。」如此「軟性毒品」就能從邪惡的世 界移出,正式加入如菸酒咖啡般享樂食品的行列。就像英國在瑞舞派對上政 府還會設攤宣攤並檢驗民眾使用搖頭丸的成分,並告知注意事項,以確保使 用安全。
最後我想以之前提到的LSD教父理察‧愛伯特的故事做結,以對搖頭丸的靈性呼聲做一個回應:理察‧愛伯特後來因為看到LSD的效果無法持久, 雖然心扉被打開了,但後來還是要回到日常生活侷限的意識中(況且LSD 還有副作用),因此轉而追求更為內發性的靈性根源。在1967年,他偷帶 一瓶LSD前往印度,希望能在碰到一位聖者時交給他,以確定LSD為何 物。後來,一位名叫尼母卡洛巴巴能洞悉他的夢的聖者,把成人用量5倍( 會致死)的LSD一飲而盡,卻輕鬆自若、毫無異狀。這件事震撼了理察‧ 愛伯特,讓他後來轉向專心致力於靈修,回國已拉姆達斯(神的使者)的新 名致力於冥想的推廣。這則軼事給我們的體悟是:搖頭丸不管做為享樂或意 識拓展也好,清楚自己對它的定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受其靈性招喚的 人千萬別忘了,後面還有一個更為廣大的天地等著我們去開拓,猶如理察‧ 愛伯特所走過的路一般。
反毒不應形成國家迫害
【2007.05.31 蘋果日報 蘋論】
這陣子不少藝人印堂發暗,被政府抓去驗「毒」,非常解high。尼采認為 文明來自兩種源頭︰阿波羅和戴奧尼索斯。前者是太陽神,代表勇氣、正義、理性、秩序、上進、奮鬥、虔誠、禁慾、嚴肅、誠實等等美德,表現出來的就是法律、 政治、體制、社會、價值、信仰、道德、傳統等。後者是酒神,代表頹廢、縱慾、感性、快感、滿足、靈感等,表現於外就是藝術、文學、音樂等。所有的國家機器 和正統宗教,包括儒家文明都視酒神後代如寇仇,必將之「規訓與懲罰」而後已。然而,文明是兩種都不可偏廢的;而人類兩種都需要。
管制大麻純粹偽善
台灣繼承中國歷史記憶,把藥物濫用連結上鴉片戰爭,因而冠以「毒品」,汙名化某些藥物,使國家得到對「生命政治」的「治理」的正當性。台灣沒有去中國化,中國民族主義的意識,仍然在台灣官員的反毒大腦裡。
在麻醉藥物的六大分類裡,幻覺誘發劑和大麻劑類其實是無「毒」的,像LSD(迷幻藥)、大麻、快樂丸等。所有藥物都有副作用,大麻等的副作用比酒類或其他正當藥物少,管制純粹出於偽善與潛意識恐懼。 裡。
不可變成迫害人權
恐懼什麼?主流的社會價值像是宗教、國家、道德恐懼這類藥物的「反社會」和「反文化」意含,和所彰顯出「壓迫╱反抗、解放」的形式,以及對與主流價值虛無 斷裂的焦慮。藥物使用也使邊緣空間擴大,國家的監視和干預也必然加強。此外,還有世代鬥爭的成分,青年次文化將援引嗑藥同儕的支持對抗上一代。這些道德恐 慌進一步擴張並鞏固了主流的權力。
根 據迷幻藥之父霍夫曼和李瑞的親身體驗敘述,嗑藥會產生脫離自己軀殼的感覺,開啟通往另一世界的門扉,見到各種美景,聽到美妙的音樂,改變對「真實」的概 念,並增強藝術創作靈感。這種心靈拓荒、開發內心獲得的愉快經驗,連著名作家赫胥黎都樂此不疲。這是人權、是身心自主權,國家的干涉應有分寸。
對某些有害的「毒品」應該管制,對某些害處不大的則應放鬆,絕不可像現在這樣獵巫式地對特定族群(藝人)展開迫害,那是迫害人權中的快樂權。至於販售「毒品」最重可處死刑,更是野蠻落後得不像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