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B.性工作’ Category
網路真的只有一夜情?
【2000.09.13 文/QO (卡西˙威威)】
對台大椰林風情BBS網站使用者們而言,二月二十五日是一個相當令人錯愕又挫折的日子,因為平日所熟悉的「使用者暱稱」與「使用者說明檔」居然無法顯示,這麼突如其來的改變,多麼令人手足無措!這件因為站方配合政府防治色情決心而採取的管理措施,在整個椰林網站引起熱烈且激昂的抗議回應,這股對於管理單位取消「使用者暱稱」與「使用者說明檔」的不滿情緒直到今天仍然持續發效著,甚至有網路使用者、傳播媒體與專家學者們開始分析比較所有曾經因「一夜情」(ONS)言論而發生管理單位限制使用者使用情形的全國各大BBS網站(如淡江蛋捲BBS網站),並且從「色情」、「法律」、「自由」、「道德」與「藝術創作」等相關層面來討論「網路色情」議題。且不論這些相關網路一夜情討論的結論如何,為什麼失去了「使用者暱稱」與「使用者說明檔」這兩樣東西居然會使得網路使用者們如此驚天動地、憤恨不安呢?「使用者暱稱」與「使用者說明檔」對網路使用者們有什麼樣的意義?而這些充滿了個人(使用者)情感的意義背後又隱藏了什麼樣的社會意義?
“性”拜物教
【文/汪立峽】
最近出現一種鼓勵青少年“援交”的網站,說不一定你﹝妳﹞已經看到過了。說什麼“援助交際是純粹交際,是性愛交際,交際而無人際糾葛,性愛而無婚姻枷鎖”,描述的多甜美,恍若置身人間天堂。不僅如此,“援交”還有更神奇的效用,“援助交際有助提昇女性自主能力”,“援助交際是青少年的另類職業選擇”,所以嘛,你﹝妳﹞不必再操心事業,因為社會上又多了一種既正當又神聖的工作,而且是“自主”的﹝因為一切後果都要由自己負責﹞。這是不是應召站的網站?不對!你猜錯了,這是中央大學的網站。
也談誘捕
【文/SCUM 原載於網路,原作者修改後刊登】
何春蕤文章刊出後,我還看到有幾種意見。一種是認為,只要是犯法,也就是犯了罪,就應該去抓,誘捕當然也是抓的辦法之一。例如,既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認定只要在網路貼了徵求援交的文章,不論是否涉及兒童及少年,也就是犯了罪,犯了罪就可以抓。(關於這個可謂「法界之恥」、「立院審法案之恥」、「幕後婦幼團體無恥」的性惡法可以參見http://intermargins.ncu.edu.tw/Activity/2000/sexlaw.htm)。還有人認為,只要程序合法,誘捕也可以。還有人認為,批評誘捕沒有用處,提倡性權觀念也沒有用,因為法律已經在那裡了,無法影響警方。而且法律只要是反映大多數人的道德觀念,那也就沒什麼好修改的。(歸根究底的說,這類論調是把法律當作「管」人民的權力工具。)
犯罪偵查 誘捕不等同釣魚
【2001.10.11 中國時報 黃富源/警大教授兼學務長、林敬/資深警察】
十月六日在中國時報的時論廣場上,中央大學何春蕤教授針對警方在偵查犯罪時所採用的釣魚或誘捕方法大肆抨擊。雖然我們同意作者對於最近發生之擄妓勒贖案的譴責,也認為執法機關在辦案技巧上應該更加提升,但有關作者對於誘捕一詞在刑事法律內涵上的嚴重誤解,以及對國內犯罪偵查實況的批評,我們認為應該予以回應說明,以免對該文讀者產生誤導。
反對援交? 中晚網站刊奇文
遊走法律邊緣的辦案方式不可長
【2001/10/09 ETtoday 文/董籬】
十月三日中時晚報出現一則報導,記者楊欣怡對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網頁上一篇如何逃避警方誘捕的「援交秘訣」文章提出質疑,該篇文章在網路上流傳已久,在青少年援交一再遭警方陷害與媒體中傷的情況下,這一類的文章可謂一股清流,雖然對性工作者的實質幫助很難評估,但多少令人感到快慰,該名記者竟然洋洋灑灑寫上千餘字,不但懷疑鼓勵援交的正當性,也對網頁上已經解釋得相當明白的性工作觀點產生閱讀障礙,該篇報導光明正大地刊載在中時晚報上,令人嘖嘖稱奇之外,也令人對記者與媒體的信心再度下挫。
「援助交際有助提升女性自主能力……援交是青少年的另類交際選擇……」這樣鼓勵援交的文字,當然不只出現中央大學的網站上,現在的青少年對於援交的認知遠比我們想像的健康得多,一般接受程度已經不算很低了,然而該記者顯然不了解這個情況。
文中所提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所屬網站(http://sex.ncu.edu.tw/),近來出現鼓吹援助交際的文章,附上如何逃避警方誘捕的「援交秘訣」等,其實該文已經在網路流傳一段時間,除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外,其他關注人權的網頁也找得到相關文章,而且該文及其他支持性工作的文章,近年來都已經在網路上流傳,只不過這些文章傳閱的對象多半是對性別及人權議題關心的人士,或實際上遭受迫害的性工作者們,一般媒體記者對此不聞不問,也許在臺灣不是很奇怪的現象。
而進入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的網站首頁後,即可經由點取「性解放」的選項聯結,進入這個援助交際的網頁。該網頁和其他關注人權的網頁一樣,對援交抱持正面的鼓勵,除了表示援助交際是純粹交際,是性愛交際,無關人際糾葛,也無關婚姻枷鎖外,更認為援交是青少年另類職業選擇,是一種工作,說明相當清楚,對於長期被蒙蔽的性工作本質有很好的說明,是國內相當重要的論述。
性/別研究室的召集人為著名女性主義者何春蕤,研究室的基本成員還包括甯應斌、卡維波、丁乃非等,研究室網站工作人員表示,一切文章的刊登均是由老師們提供訊息,經由他們整理後掛上網站。該中心目前有三名全職工作人員,一人擔任會計助理,二人架設網站。
由於這一類的網站並無營業性質,除了原本就關心性別議題的人士外,在網路中流傳的廣泛度遠不及中時聯合等報系的千分之一,不過成立以來提供相當重要訊息,讓國人有一個管道能夠多少了解被刻意扭曲的諸多事實的本質,貢獻良多,身為媒體工作者看了卻不知長進,還大驚小怪的為文挑釁,真不知是無知到了家,還是染上臺灣政客的惡習,想抓個可以譁眾取寵的對象來犧牲,拿來當做自己的成績單,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鼓勵援交? 央大網站刊奇文
【2001.10.03 中時晚報 楊欣怡/台北報導】
「援助交際有助提升女性自主能力……援交是青少年的另類交際選擇……」這樣鼓勵援交的文字,竟然出現在中央大學的網站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所屬網站(http://sex.ncu.edu.tw/),近來出現鼓吹援助交際的文章,內容十分大膽,而且還附上如何逃避警方誘捕的「援交秘訣」,像是利用「捐精」登廣告來進行援交等,洋洋灑灑一頁多。文章最後雖附註這是虛擬的假訊息,但極不明顯,一般人很容易信以為真。
政府不可誘民入罪──台灣民主政治史上最羞恥的一頁
【南方快報之色恐怖檔案】
台灣警方與司法的誘捕構陷乃是台灣民主法治的一大倒退,讓我們回顧台灣民主政治史上最羞恥的一頁。
《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是一篇社論文章,刊登於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出刊的『自由中國』半月刊第四卷第十一期,由夏道平執筆。為了這篇社論,『自由中國』遭到特務監視,一位編輯被捕,著名學者胡適辭去該刊發行人職務,該刊實際負責人雷震也險些提早了九年遭整肅入獄。
探討:一個法學問題
【2001.08.28 中南論壇 文/江南小龍】
「嚴打」聲勢浩大,如火如荼;犯罪分子紛紛落馬,難逃法網。在具體的偵查方法中,有的偵查人員巧妙地設計圈套,誘蛇出洞,然後來個人贓俱獲,可謂是出奇制勝。但是,筆者卻想給他們提個醒兒——採用誘惑偵查,須謹防走入「偵查陷阱」之誤區!
誘捕實錄 PART2
【文/小凱】
在8月30號 小凱再度被警察抓起來
是因為皮癢又貼了新的援交訊息了嗎?
不是!從上次到現在 小凱沒再貼新的訊息
做個乖寶寶
但是舊的信仍然有人回應
誘捕實錄 PART1
【編者按】
他,一個平凡的研究生,在一個心情不好的午後,發出了一個援交訊息,不料龐大國家機器的監控魔掌兇狠地撲向他,在警局孤立無援任人宰割的他,寫下這個平淡卻又驚心動魄的告白。
我們再次看到婦幼團體精心設計推動的兒少法、自以為義的道德姿態,如何以一個個無辜的靈魂為祭品……
感謝小凱,為我們寫下這整個經過,親身見證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