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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the ‘E.性/別越界’ Category

陳俊生「男扮女裝」 夜訪京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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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9 陳俊生事件

【2002.05.20  中國時報   蘇郁凱/台北報導】

前天深夜,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接獲報案指稱,藝人陳俊生疑似「男扮女裝」在京華城「鬼鬼祟祟」,警方立即趕往現場後,京華城人員卻向警方表示「誤會一場」,陳俊生已匆匆離去。因此究竟,陳俊生 有無「男扮女裝」進行不法情事,警方並不清楚,不過,警方透露,陳俊生當時確為「中性打扮」,而京華城人員以「奇裝異服」形容陳俊生。

警方透露,由於京華城二月間才發生縱火案,因此,京華城保全人員近來對於出入民眾管制嚴格,稍有異狀,立即會通知警方協助處理。昨日深夜,陳俊生進入京華城時,由於身著「中性打扮」且將帽簷壓得很低,早已引起保全人員注意,再者,陳俊生不搭乘電梯或電扶梯,反而打算由安全門上樓,保全人員誤以為 陳俊生圖謀不軌,才會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引發此起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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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57 上午

他穿裙子 警衛憑什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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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9 陳俊生事件

【2002.05.23 聯合報  王正文/金融業(花縣吉安)】

藝人陳俊生「變裝」事件高潮不斷,就連市議員都出來摻一腳。不過筆者認為,京華城警衛實在沒有任何權力查問陳俊生及要求查看其包包。如果我們今天逛百貨公司只因穿著、打扮奇特又走安全門等,百貨公司警衛憑自己主觀意識好惡,在沒有任何證據下,懷疑我們是竊賊,就有侵犯人權之虞。若一走進安全門就有被當成小偷之虞,請問以後誰敢走京華城的安全門?安全門不就是通道嗎?

從性別來看,請問哪一條法律規定男人不可以穿裙、戴胸罩、戴假髮?在蘇格蘭男人穿裙子更是民族的傳統。只要他沒有侵犯、妨礙、騷擾他人或違背法律,那麼一個男人穿裙子、戴假髮、胸罩,就是他的自由。

請不要用放大鏡看著別人,也看看你們自己。請給任何人一個身體自由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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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56 上午

容忍「變裝」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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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9 陳俊生事件

【2002.05.23  聯合晚報  社論】

 

一個「八卦化」的社會,必然也是個日益封閉、日益不容忍的社會。「八卦」建立在「醜聞」上,而「醜聞」的前提是一種道德判斷,先入為主評定這件事是「醜」的,是不對的。

「八卦」盛行,大家四處尋找「醜聞」,在過程中,也就使得「醜聞」的範圍持續擴大。在「八卦」的世界裡,是沒有同情心同理心,更沒有對於特異行為的容忍與欣賞的。為了「八卦」消費的需要,許多人生原本正常、甚至是美好的事物被醜化了。「八卦」裡沒有人會去體會領受愛情親情友情的動機,只有「緋聞」、「婚外情」、「偷情」等無窮的負面描述、武斷評論語句。

為了「八卦」消費的需要,稍有一點比較不同的行為,也就被大肆渲染為「醜聞」。我們一般人不會隨便去「變裝」,這是事實,可是這並不表示一個藝人「變裝」出現在百貨公司,就構成「醜聞」。「變裝」,除非有其他附隨的違法行為(例如偷竊、猥褻侵犯別人),不然絕對在「表達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的合理合法範圍內。服裝本來就是我們選擇來呈現自己、以形象和別人溝通的基本自由,更是日常生活的重要樂趣來源。這種基本自由、重要樂趣,別人憑什麼予以侵奪呢!

藝人陳俊生的「變裝事件」,正是我們這個社會「八卦化」的可怕兆示。媒體覺得有權利管束、限制別人的基本自由,只為了滿足「醜聞消費」需求。任何比較特殊的行為舉措,都可以被打成「醜聞」,那麼這個社會還能不封閉嗎?這個社會還能不變得越來越要求大家都統一一致嗎?那不就離法西斯主義與極權主義越來越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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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55 上午

變換造型、性別 身心變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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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9 陳俊生事件

【2002.06.17 中國時報  文/徐謙(苗栗市)】

前一陣子陳俊生男扮女裝逛起百貨公司,引起大眾譁然。乍看之下他們好像心理變態,其實不然。

現代人生活壓力大,也許有人就是會選擇這種方式來紓解一下壓力。

我的同事小P,他的觀念新穎,平常上班時認真負責,勤守份內工作,到了放假日,他就到處參加化裝舞會,戴上假髮改變自己的形象。聽小P說,很多有社會地位的人,或一些中年男子也喜歡男扮女裝,藉此減壓,待重新回到職場時,又是生龍活虎。

現在的社會極為多元,社會觀念亦已進步到連變性人都可演戲出唱片,我們何不也開放自己眼光,以輕鬆的態度面對變男變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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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54 上午

立場聲明 尊重跨性人的基本人權和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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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9 陳俊生事件

──性別團體嚴正聲明──

尊重跨性人的基本人權和隱私權

2002年5月19日京華城安全人員覺得身材高大、男扮女裝的陳俊生「形跡可疑」,追逐將他逮捕送往警察局,後來因為陳並沒有任何偷竊或違法行為,於筆錄之後釋放。事後媒體紛紛猜測陳是否「性向有問題」,或是因為某種「特殊癖好」而變裝,有些媒體和某些民意代表甚至在這個事件上繼續大做文章,要求陳「說清楚、講明白」。

這個事件並非相關陳俊生個人而已,它恰巧反映了我們社會眾多跨性人的困難處境。基於人權的立場,我們在此提出以下嚴正聲明:

1. 警方或安全人員不應以性別成見對待跨性人,沒有充分理由的盤查和搜身必須立刻停止。不管個人是男身或女身,只要外觀上不能合乎性別成規就被懷疑、被盤查、甚至被逮捕,被視為犯罪疑犯,這不但違反了個人在衣著上表達自我的自由,嚴重侵犯了個人的基本人權,更再度認定只有某種「正常」性別形象才是受到尊重的,這正是明顯的「性別歧視」。犯罪嫌疑的判定應該排除對跨性人的成見,性別成見不能再是警方或安全人員侵犯個人人權或隱私的藉口。

2. 媒體需要多元的性別教育,並且學習尊重跨性人的隱私權。媒體對這次事件持續熱中報導,並且用模擬演出來渲染經過情節,像這樣戲劇化的呈現方式,已經嚴重的傷害了所有跨性人的社會形象,恐嚇了所有跨性人的日常生活。媒體應自我克制,尊重跨性人的隱私權和人權。

3. 教育單位應推動跨性別教育和跨性別意識:教育部已經在去年把「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改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平等教育不能以僵化的兩性為基本框架,而必須尊重更多更細緻的差異,然而據聞有些學校竟然還對跨性別的師生多所干擾。我們在此呼籲教育界提升對性別多元的具體認識,積極推動跨性別人權教育,維護校園跨性別師生的權益。

對跨性人的歧視就是限制全體人的「性別自由」,侵犯全體人的「性別人權」。面對陳俊生事件中處處可見之歧視,我們呼籲全體社會大眾更積極的保障跨性實踐的權利,維護跨性人的基本人權。

發起團體:台灣性別人權協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連署團體: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台灣大學性別與空間研究室、桃社、玄奘大學女性議題與性別研究社、中央大學酷兒社、台灣TG蝶園…(擴大連署中)

連署個人:宋文里(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劉人鵬(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傅大為(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謝小芩(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汪英達(台大人類學碩士生)、lupy(倡遊妓報編輯)、琳琳(高雄)、豆腐(法國)、毛毛(加州)、小孟…(擴大連署中)

連署加入方式,請e-mail至:transgender@sina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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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50 上午

性別人權協會:對跨性者應多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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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05  中國時報 陳盈珊/台北報導】

跨性易裝者究竟該以何種面貌出現在身分證明文件上?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站在協會的立場,當然是支持以他最自然的樣子來辨識他,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要的社會接受跨性,仍是一條迢遠的路,希望社會能夠對跨性多一些寬容。

王蘋表示,從事性別人權工作,身邊的確有不少跨性的朋友,不過,在台灣還是以女扮男裝的比例比較高,也比較容易過關。像蔡雅婷這樣的案例,比較少見,而且社會對男扮女裝的接受度因為衝擊大,相對更低。

王蘋說,很多跨性者以自己心裡的性別裝束生活了好幾年,只要不出示身分證,其實外界很少發現以及質疑;但是,遇上必須出示身分證的時候,總免不了被質問:「這真的是你本人嗎?」無論選擇哪一種面目拍照,終究要面對這樣的爭議,於是,很多跨性者乾脆不辦信用卡、不出國,就是避免核對身分證或護照可能的尷尬。

王蘋指出,站在性別人權的立場當然是以最自然的模樣來辨識一個人最為合理,但是內政部認定的是生理性別,並不考量一個人的自我認同。儘管這個人已經認定並且以另一個性別生活了幾十年,只要沒有任何醫療更改證明,官方依然會以他出生的時候註記的性別來認定他。

王蘋認為,跨性問題在台灣沒有那麼快能夠推動,要等到別人也能以自己的身分認同來看待,畢竟還需要社會很多的努力;她希望社會能多一點的討論,就像對於同性戀議題一樣,慢慢改變社會的觀念,也許有一天社會也能坦然接受跨性,當然,這將是一條漫長而辛苦的路。

對於跨性者的身分辨識,王蘋還是希望台灣的法律能有些寬容,對某些特殊的狀況有些彈性,法律並沒有規定男性或者女性該是怎樣的面貌,只規定要三個月內的近照,這三個月內他明明就是以他內心認定的性別示人,從現實面來看,他「現在是什麼樣子」,其實比較能夠判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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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46 上午

裝錯軀殼的靈魂 發出深沉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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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05  中國時報  王超群/專訪】

一襲長髮飄飄,淡施薄粉,蔡雅婷從十八歲開始就喜歡以女裝打扮,雖然曾經服役當兵,也曾以男生的姿態有親密愛人,但最終無法跳脫靈魂裝錯軀殼、擁有變性慾者的心靈,現在,她打定主意,終此一生將以女人自居。

蔡雅婷說,之所以願意站出來面對媒體,是希望向社會傳達「變性慾者不是毒蛇猛獸」,同時,在因為更名而必須換發身分證的過程,她對內政部戶政司作風相當不滿,「如果看到外觀是男性就認定她性別是男性,這是錯誤的」,蔡雅婷說:「我就是要鬥倒這種觀念」。

這條路走起來並不平坦。蔡雅婷的性別認知早在少年時期就開始讓她困擾,他愛穿女裝,但不敢說,「有時不禁懷疑我是不是有病?」,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他相信,隨意顯露內心深處的慾望,會被當成神經病。

壓抑的情緒有時讓他有如蓄積千軍萬馬能量的火山,服役、談戀愛,也曾試著扮演男性;八十五年,開始求醫,經由兩年的診斷和測試,證實是不折不扣的變性慾者,「醫學上我是變性慾者,但我自認是女人,只是裝錯到男人的軀殼」。

去年十二月廿五日,蔡雅婷開始為自己的權益奮戰。他說,自己的女性名字使用已久,但正式申請更名後,要換發身分證,卻因為照片的女裝形貌,遭到承辦人員質疑,他迄今身分證還是男相片、男生名。

「我非常不喜歡這張身分證,那根本不是我」蔡雅婷帶著怒意表示。就因為身分證未換,他昨日搭機時受到櫃台人員反覆投以異樣眼光,「我的護照、駕照都不能換,這對我權益影響多大?」

「我之所以站出來,就是要讓內政部戶政司面對我們這個族群」,蔡雅婷說,我不為出名,只是想讓社會知道我們不是毒蛇猛獸,他說,「人妖」這個名稱非常讓人反感,過去,這個族群也許因教育程度不高,無人站出來說話,但現在社會要正視,「變性慾者不是原罪,也不是墮落或沈淪」。

蔡雅婷說,總統府對他的陳情案是有同情的,已發文責成內政部「依相關規定、社會現狀處理,以維人身自由權利」,但他要將「封建時代的遺毒連根拔起」,他說,和他同樣的人,也許有顧忌而不敢面對媒體,但他勇敢走出來,要求內政部發文給各戶政單位,處理類似案件應依「身分證製發要點」,可自由選用照片,如果沒有善意回應,她不排除發動更大的社會運動,「我相信不少和我一樣的人,都是年輕人,電腦功力強,也許一人一信就可以癱瘓內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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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46 上午

他 女裝扮相 無法「證」身 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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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05  中國時報  陳盈珊、王超群/專題報導】

自認是變性慾者蔡雅婷最近向總統陳水扁和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陳情,具體指陳自己戶籍資料上註記為「次男」,但希望以平日裝扮照片申辦國民身分證,但遭內政部等承辦人員拒絕,他主張廢止內政部所訂歧視和損害變性慾者弱勢族群權益之行政法規。

蔡雅婷是在去年底踏入北市某戶政事務所申請更名,並要換發國民身分證,不過工作人員發現,這位一頭浪漫長髮、身形妖嬈的女性,卻是男兒身。外表、心理都傾向女性,出生證明和戶籍資料卻是不折不扣的男人,到底身分證上的相片可不可以用女裝扮相的照片呢?問題一路由戶所拋到北市民政局,再一直向上請示到內政部,得到的答案是「不准」。

台北市民政局四科科長艾蕾指出,在姓名條例放寬更名條件後,有性別認同問題的民眾可自更更改男性或女性名字使用,但是,照片會誤導外界判斷,身分證是一種公文書,必須有正確性,而非由人權角度著眼。她表示,並非政府干涉民眾的自我認同,而是站在人的公平性,身分證還是以法定性別註記。

這樣的結果讓一心堅持以女性自居的蔡雅婷大為不滿,憤而向總統陳情。蔡雅婷陳情書中指出,內政部回覆她申請的函文中以「繳交相片為女性裝扮,與其戶籍資料出生別註記為次男之性別不符。」蔡雅婷認為,翻遍中華民國法律,實在不知那一條規定男性一定要短髮,有化妝的一定是女性?

蔡雅婷向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達對內政部駁回她申請「嚴重不服」。他強調,國民身分證所貼的相片,目的不正是為辨識當事人,以忠於本人平時的近照呈現,難道不是最符合原旨的方式?

內政部在回覆蔡雅婷文中指出,「蔡君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顯已造成辨識當事人身分是否與戶籍資料為同一人的困擾」。她則認為,身分證上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父母欄等多項資料可查對是否為同一人,照片絕不是唯一判斷標準。

蔡雅婷還以醫學觀點陳述自己主張。她指出,一般人眼中的男扮女裝是一種以偏概全的觀點,醫學上,它可區分為「扮異性症」、「變性慾者」、「同性戀者」、「陰陽人」等,一般人很容易將之混為一談。

其實,變性慾者不認同自己生理性別,一股強烈想要改變自己生理性別的決心和毅力,以符合心理上的認同。變性慾者強烈意志,希望藉外科手術改造自己身體成異性,並一心取得異性合法地位,這是變性慾者的終極目標。

至於扮異性症,則是只喜歡扮裝的快樂,不會想改變自己生理性別,在這類人的世界裡,性別角色是可以變換和回復的,絕不會強烈去要求改變身分證相片之性別符碼。

另外同性戀則不管是男或女,都認同自己的性別,不想變性,只是在感情中喜歡同性的人,是一種情感歸屬的心理狀態,除情感之外,其他如生活、工作、人際關係等,仍認同自己性別和常人無不同。

蔡雅婷自陳曾經台大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胡國海診療證實為變性慾者。他表示,遵照台大醫院變性醫療評估和醫療流程,樂觀積極以女性角色工作生活適應良好已經數年之久。他相信在醫師專業協助下,一旦手術經費有著落,就可以實施變性手術。

蔡雅婷指出,內政部函中所謂「其男扮女裝之裝扮,與真實性別不符,應屬個人行為,其請領國民身分證所繳交之相片人貌應與真實性別相符」是一套箝制變性慾者的舊觀念,何況依現行變性醫療評估和流程,這樣的想法正是性別角色調整的正當意願。他希望自己的訴求和主張能得到重視,促使內政部重新看待變性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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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45 上午

本土變性族群 聲援蔡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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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14 聯合報  記者袁世珮/台北報導】

南韓變性藝人河莉秀訪台掀起跨性別議題熱潮,變性族群在網路上聲援蔡雅婷的本土變性之路,發起一人一信向內政部與總統府陳情,正視變性人的身分證照問題。

早已以女性身分生活的蔡雅婷,去年正式改名後,必須換發身分證,但以女裝出現的照片遭戶政承辦人員拒絕,要求以符合男性生理身分的照片辦理身分證換新作業。蔡雅婷拒絕,因此身分證、護照、駕照上還是男身相片、男生名字。

此事在變性族群間的網站引起討論。蔡雅婷上網表示,「她」為回歸真正女人認同身分,付出龐大代價,沒想到依規定拿三個月內的近照換身分證,都會遭到官僚作風打壓,「姊妹們,我們要求以忠於現貌的相片去換發證件,這是我們應有的人權,變性者不是次等公民!」她發動一人一信寄到內政部網站。

署名「ㄚ頭」的留言者也有類似經歷。辦理身分證被退件,承辦人員拿出公文表示,性別是男生,相片不能化妝、長髮,但之後去監理所換駕照,竟然可以用化妝後的照片,只能歎「真是奇怪的台灣社會啊。」
新聞討論區︰http://udnnews.com/NASApp/Grading/talk/ShowRoomAr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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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45 上午

蔡姓役男風波 性別認知混淆 需役政再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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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0  中時晚報   薛孟杰/台北報導】

即將入伍的蔡姓役男,昨天身著女裝遭警方臨檢時被查獲使用偽造證件,由於蔡姓役男辯稱自己同時具有男女兩性性徵又即將抽籤入伍,因此也引發外界好奇他是否需要當兵?軍中又是如何處理有類似困擾的役男?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黃穗生少將今天指出,依照國防部內政部會銜公布的體位區分標準,如果役男具有「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及「性染色體異常者」,就符合免役體位不需當兵。但如果不具有上述特徵,僅具有精神方面的認知困擾,則必須由役政單位進一步鑑定,才能確定是否需要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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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月, 2014 at 11:44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