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the ‘E.性/別越界’ Category

跨越跨性人的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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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6  立報  文/何關(文化評論者)】

 

除了鮮少的親身接觸,人們對跨性人的認識大抵來自媒體,從奇情電影、聳動性感的綜藝節目到不時鬧出的新聞事件。跨性人透過媒體被看見,但也僅只看見性特殊。剛過的人權日次日,變性人蔡世傑臥軌身亡。在創造出蕾絲內衣與男性下體的驚奇後,媒體依例附上不堪社會歧視步上絕路的斷語。日前黑道老大鄭惠芳被捕,媒體在大肆報導性生活後,亦鐵口推論走上黑道亡命途,乃為凸顯陽剛氣一證為男子漢。社會壓迫確使蔡世傑難以喘氣,但蔡氏的直接死因卻是失業而活不下去;鄭惠芳的黑道之路,難道僅為逞兇而不是就業無望的另類職業選擇?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勞動力市場緊俏,跨性者得以進入勞動市場;到了以服務業為主的今日,則成為優先裁員對象。根據2000年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調查顯示,大多數的性別異端其年收入低於一萬美元。台灣變性人陳氏則說退伍後,一直無法有固定工作,只要被老闆發現性別註記是男性就會被趕走。為爭取工作機會,變性人小雨則在求職時強調:「我可以做得很好。而且你們可以試試看啊!試用期不用三個月,一個禮拜就好。」性別建制做為勞動力市場的控制手段,藉此創造出中高齡就業者、原住民族與家庭婦女之外的跨性人勞動力後備軍。

若是容許跨性人不男不女,資本家將如何要求女銀行員穿著旗袍90度鞠躬?若是讓跨性人做自己,則員工想當陪孩子吃飯的爸,想當個會累、會思考的人又該如何?規則的建立與一系列對勞動者的暴力馴服是資本主義的誕生史。透過分化製造敵意則使規則長久遵守,本勞對外勞、白領對藍領、有工作者對失業者,及「正常」人對跨性人的敵意與歧視,皆使資本主義得以度過危機持續生存。

面對老套但有用的「分化以征服」手段,美國共產黨工會組織者曾在1936年提出一個標語:若你們容許他們扣紅帽子,他們就會扣種族帽;若你容許他們扣種族帽,他們就會扣性別帽。所以我們大家一定要團結在一起。

美國社運者費雷斯來台演講,但熱烈的所問所知皆為其跨性身分,其社會主義的政治信仰,做為美國世界工人黨及工人運動的積極份子卻皆隱而未見、略而不談。原來跨來跨去,運動的規矩並未跨過媒體的規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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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40 下午

性別主義與變性 一個獨特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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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5  文/喬新生】

 

無論是男權主義還是女權主義,都是建立在性別基礎上對現存的性別歧視進行矯正。如果人不分性別,或人人都可以隨意地改變性別,則這些“主義”將沒有市場。這當然是最理想的境地,但也是最不可能實現的願望。所以,世界上就有不少幽女怨男,爲自己或爲他人的性別操碎了心。我這樣說當然不是想開罪于男權主義者或女權主義者,不是想說他們或她們是杞人憂天或無事生非,而是在泰國猛然冒出這樣一個念頭:如果象泰國這樣男女的性別轉換如此普遍,男權主義者或女權主義者所作的艱苦努力將會十分可笑了。只要對一個國家歧視男性或歧視女性的行爲不滿,做一個手術就可了事,原來的被壓迫者就會立即成爲壓迫者,一切不滿就會化爲烏有,整個社會在性別問題上就可以相安無事了。這比篡黨奪權要方便的多,而且只是在自己的身上動刀子,不會對他人造成危害,可以說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不幸地是,這樣的好事僅僅只在泰國等少數國家能夠實現,那些女權主義者或男權主義者寧願紙上談兵,也不願身體力行,以實際行動來實現男女角色的轉換。他們要麽打著爲他人利益著想的大旗繼續鼓吹自己的主義,要麽以人道主義爲藉口抨擊變性人。佛祖當初爲男身,流落到中國,爲了使女信徒更便於訴說自己的苦悶,從而達到普度衆生的目的,毅然由男變女,從五大三粗的漢子成爲儀態萬方的女子相,使佛教在我國發揚光大。那些對性別特別感興趣或對性別歧視特別有興趣的人士,不知道有沒有捨身取“義”的勇氣或膽量,或者來一個換“性”思考?

據有關人士介紹,泰國每3萬人中就有一人在等候徹底改變自己的性別,每年還吸引爲數衆多的外國變性者來此進行手術,現在有變性人10多萬(也有人認爲是50萬)。(泰國變性手術的價格約爲5萬至10萬銖而在其他國家則需50萬銖)這些被稱爲“人妖”的所謂LADY OF MAN大多是由男變女,她們出入於各種娛樂場所,依欄賣笑,給中國的遊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帕塔亞這個昔日侵略越南的美軍後勤休閒基地,一些人妖身著華服,在豪華的歌舞廳裏載歌載舞,讓中國觀衆聽到熟悉的國內流行歌曲如醉如癡。實際上,泰國的變性人不僅有男性變爲女性,還有女性變爲男性的人,只不過在人們的心目中,那些塗脂抹粉,花枝招展的男變女郎更吸引人吧了。有的行家說,人妖不僅僅存在于泰國,以前東南亞各國都有,只是由於其他國家經濟起飛,感到再以人妖招睞遊客有傷國體,於是採取驅趕的政策,人妖的前輩都聚集到了泰國的帕塔亞。至於人妖爲什麽會出現以及最早在哪個國家出現已經不可考,但泰國已經是人妖的大本營則是不爭的事實,到泰國不看人妖就等於沒有到過泰國,人妖已經成爲泰國發展旅遊的王牌。有人說泰國也不想拿人妖來炫耀,只不過看到它對旅遊業的促進作用而聽之任之罷了。我們對泰國官方的態度不得而知,但人妖的普遍存在則是有目共睹。令人奇怪的是,現在活躍的人妖年齡大多在20歲左右,顯然不是越戰期間的遺留物。爲什麽會有那麽多的人甘願作變性人呢?一個十分站不住腳的解釋是,泰國的娛樂業十分發達,女孩子可以在娛樂場所中十分容易地找到工作,所以泰國人都願意生女孩子。如果一個人家生了幾個女孩子後“不幸”又生了一個男孩,男孩子無所事事,便跟著姐姐們一塊生活和工作,久而久之也就摹仿姐姐打扮起來,慢慢地性格也變得女裏女氣,最後乾脆成爲變性人了。這個解釋的荒唐之處在於它違背了生育的一般規律。如果不是人爲地採取措施,男女的比例不至於明顯失調。跟著姐姐變人妖的說法不僅可笑,而且心理學家也不會贊同。

實際上,我們爲了敍述方便,也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人妖並不能被籠統地稱爲男變女或女變男。男性人要作人妖,只是在能被人注意的性別特徵上作些文章,例如將乳房做大,去掉喉結,利用激素或其他的物理方法將皮膚變白等。與中國古代的太監不同,有些人妖連自己的下身都不淨除,以顯示自己不是假冒的女人,而是正宗人妖。這種不男不女的形態所引發的法律問題比比皆是,例如,在戶籍上以男性登記還是以女性登記?變爲人妖後要不要到有關政府機關去辦理性別變更登記手續?問題的另一面是,政府會不會爲變性人辦理變性登記以及以什麽爲標誌來說明已經進行了變性?來自泰國的法律表明,無論國民是否做過變性手術,其性別界定都以出生時爲准。這就意味著,當您看到一個峰乳肥臀的女士時,必須小心稱呼,以免尷尬局面出現。每年一次的帕塔亞人妖選美賽,獲得名次的選手既要被稱爲小姐,也要被注明是某某先生。凡是蒞臨這一盛會的人士無不對這種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稱呼而嘖嘖稱奇。今年泰國“美妖後”是25歲的屏小姐,但你別忘了趕緊加上一句:幹.隆差先生。那些徹底變了性的男人或女人聽到這樣的稱呼可能會很不舒服,因爲這意味著他們或她們還是沒有徹底地告別過去。

我們說過,在泰國人妖是一大景觀,可見人妖之盛。由於人妖可以有組織的公開表演,也可想見泰國政府的不禁不止。如果泰國政府對人妖不但不禁而且不管,則上述有些問題就顯得多餘。事實上我請教了很多人,他們對這些問題從來都沒有擔憂過,泰國政府也沒有要求變性後進行性別變更登記的強制性規定。原來,泰國這些在全世界馳名的玩意兒還都屬於“地下經濟”。有人說泰國現在兼職或專職從事地下經濟的人有500萬,占泰國成年人口的12%,地下經濟占國民生產總值57%。至於人妖出國在海關會不會被有關國家的官員攔下至今不得而知。不過我倒是聽說過某個發達國家的公民因爲變性而在海關被扣留,很費了一番周折才過關。可能人妖不出國,或者要出國也會受到各國禮遇,不再追究其性別是男還是女。當然,這些猜測不準確。實際情況是,人妖藝術已經大量出口,人妖也面臨出國問題。2001年4月11日,泰國外交部作出了一個非同尋常的決定,向國內的人妖簽發貼有男性特徵和女性特徵的雙面護照,使他們(她們)在出入外國海關時,不會因性別問題引起麻煩。不過,我相信泰國外交部肯定需要就這一決定向各國政府作“正式”的解釋。否則,惹出的麻煩可能會更大。

人妖以女性的面目出現,但人妖也是人,作爲人就要有戀愛,有婚姻,在這些問題上法律是躲不過去的。如果與男性發生戀愛關係,並最終與其結婚,在法律上是否准許?在有的國家這個問題已經解決。因爲允許變性也就意味著允許其以新的性別開始一切生活包括婚姻生活。有人說人妖之所以變性就是因爲厭惡自己原來的性別,所以不會與男性戀愛與結婚。那麽,如果人妖與女性發生戀愛關係並最終結婚,法律是否允許?這實際上是頗爲敏感的同性戀問題。我查閱了泰國的法律,對這個問題沒有規定。佛說慈悲爲懷,西方哲學也講究寬容,所以在對待同性戀的問題上這些國家都採取了不作爲的政策,美國的克林頓當上總統後一項重大決策就是允許同性戀者進入軍隊。最近,荷蘭又解決了同性戀者的婚姻問題,同性戀者之間的婚姻已經得到法律的承認,世界上最大的同性戀者之間的婚禮也已經公開舉行。我估計下一步,同性戀者組成的家庭會爭取生孩子的權利。今後還會不會爭取休産假的權利?會不會爭取社會保障的權利?上帝知道。

我們決不是隔岸觀火,上述問題在我國都已經或多或少地出現。我們國家已經有了變性人,而且在他們(她們)身上也發生了戀愛與結婚的問題。現在,我國也有了同性戀群落,在他們(她們)中間也發生了戀愛與結婚的法律問題,法律應當如何對待他們(她們)?是堅決禁止還是抱著寬容的態度認真對待?在現代,法律只不過是公衆意識的特殊反映,積極地疏導公衆中的一些對立情緒,制定寬容的法律是不是更爲人道?

回到我們開始的話題上來,隨著男權主義的式微,女權主義勃興。一些女權鬥士處處要求和男人一樣,是不是會錯了平等的含義?如果以女性爲弱者作爲自己立論的基點,要求對女性加以特殊的保護,這是對的。事實上,我國也先後頒佈有母嬰保健法、婦女權益保護法。但是在對待變性及同性戀的問題上,我們是不是更要講人道主義,尊重公民個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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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26 下午

晚近台灣同志圈的跨性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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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俞容】

性別關係的改造向來都是扭轉社會慣性與語言邏輯的大工程,故而很難在這個基礎工程上達成一致的共識。例如婦運從最開始要求兩性平等的機會和資源,到後來得到了「保護女性人身安全」的統一口號,並成為男人與政客樂於誇口、女人覺得受用的兩性平等共識。可是另方面,像色情、扮裝、性解放、同性戀等等真正衝擊男女作為唯一性別分野邏輯的議題,卻往往在性別利益不明之下成為眾聲質疑的對象。

例如同性戀性別角色的剛柔之分便常被質疑為「模仿」異性戀的男女關係。此外,由於過去性別解放運動關注的只是「女人」,對於一生中不斷改變性別狀態、複雜難以定位的跨性別者難以理解,故而跨性別者的身體改造和扮裝也常被質疑為「欺騙」、「居心叵測」、或甚至「背叛」自己的性別(女扮男還特別被讀成自恨與陽具妒羨)。

上述諸種質疑激起了台灣同性戀社群中對於「同性戀的性別」的熱烈探討。經歷一些學術研討會和碩士口試中的多篇論文,以及女同志的《女朋友雙月刊》專題討論,逐漸發展出如T(陽剛女同志)、婆、不分、不分偏T、不分偏婆…等等多元的女同性戀性別認同說法。此外,女同團體「酷拉子」的一系列講座、影展以及發表在《熱愛雜誌》的文章;研究跨性別的學者茱蒂斯.哈柏斯坦來台演講;以及跨性別者Brandon Teena真實人生的紀錄片放映,都使學術界及同志社群對跨性別有了更敏感的認識。

這新一波的論述指出,T所表現的乃是一種跨性別的「雌性豪邁」或稱「女性陽剛」,而這也正是婆所慾望的。換句話說,婆想要的就是這種女性陽剛,而非「不分」。婆有「婆認同」,她不是被一時蠱惑的性別迷途羔羊;而在這個新認同論述與性別語言中,T也不再是「不認同女人」、「模仿異性戀」等等。

在這樣的氛圍中,不但女性影展陸續放映的<新宿好T們>、<夢幻女孩>等片被賦予新的跨性別意義,台灣性別人權協會最近巡迴放映的<T的氣味>更積極的試圖平反T婆之分。這些討論於是促成女同志最熱門的「壞女兒BBS站」新出現一個「婆」版,以交換過去難以呈現、難以與異性戀女人區分的婆的聲音。此刻,旨在分享「婆」心聲的工作坊也呼之欲出。

正因為同志社群跨越了「男」「女」對位的性別僵局,對性別文化有了新的視野,故而更開展出對像<男孩別哭>主角Brandon Teena這種跨性人的深刻認識:他不認同女人,因為「女人」被定義得太過狹窄,他找不到容身之處;他也不認同女同性戀,因為「女同性戀」不足以涵蓋他所有的身體感覺和人生遭遇。但是他和積極抗爭性別體制的女人、女同性戀一樣──他是「跨性別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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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25 下午

你怕扮裝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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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14  文/皮諾查】

今年九月,第一個由台灣官方贊助主辦的同志活動「台北同玩節」在信義區華納威秀影城正式展開。這樣熱鬧的活動當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不只同志們參與地熱烈,政治人物藉機創造同志友好形象,連基督教的反同恐同人士,發起連署反對官方公然鼓勵同性戀的連署活動。這些來自保守人士的反挫早在意料之中,不過,在BBS上同志內部對於「扮裝活動」的批評聲浪,其措詞態度之嚴厲與激烈,卻讓我在興奮之餘不免膽寒。

由於活動的宣傳策略成功,台北同玩節活動的媒體曝光效果,達到了十年來同志運動前所未有的高峰,尤其是影像傳播力強的電視媒體,幾乎家家都動員報導。由於扮裝表演具有新聞價值的新奇性,電視新聞的影像處理大幅度地著重在視覺效果最強的扮裝表演者身上,就有幾位BBS網友質疑,為什麼同志活動老是要和扮裝扯上關係?為什麼同志活動的呈現,不能有看起來就像異性戀一般的人來代言?他們認為,扮裝表演嚴重地扭曲多數同志的形象,多數的同志(他們所指的只是男同志)都是像男人的男人,多數的同志(這裡所指的也只是男同志)都不扮裝,為什麼每次同志活動都要有扮裝表演?扮裝表演透過媒體宣傳之後,讓社會對於同志 (當然也是對”男同志”)有完全錯誤的印象。

要討論扮裝與同志(或男同志)的議題,在此必須先撇開媒體影像處理的部分區隔開。因為學院的新聞學理論對於「什麼是新聞的完整圖貌」都還找不到定論,要追究怎樣呈現才是一個新聞的正確印象,根本就是無解。我們必須退回根本的議題來談,扮裝和同志究竟是怎樣的關係?

同志非得要扮裝嗎?那當然不,但是扮裝(drag)卻是同志文化中一個不可掩蓋、不容跳過不談的議題,短短十幾分鐘的扮裝表演配上媒體的放大效果,對電視觀眾是個視覺上的衝擊。這不是紅頂藝人的商業扮裝表演,這不是電視藝人為博取觀眾歡樂的搞笑扮裝,這是同志對社會現身的扮裝。如果當你對於前兩者的扮裝表演,視為是一種不加思索就完全接受的娛樂時,為什麼同志的扮裝會如此觸動你的神經,讓你 (或是令你的父母)如此坐立不安?你的父母在怕扮裝什麼?而你自身又在怕扮裝什麼呢?

多數的同志父母看豬哥亮的扮裝會笑得合不攏嘴,卻不願接受同志扮裝,他們真正怕的是自己的親身子女「真的是同志」,而敏感的父母也早就對你的性傾向略知一二(別以為父母真的完全不知情),他們看到同志扮裝所給予的負面評價,其實是要求你適可而止的警示宣告,你的同志身分才是你父母真正在乎的。有些人要求主辦單位不要再有扮裝活動,多提供同志的正面形象的活動,根本無助於你父母心中的同性戀恐懼。

撇開父母對扮裝的負面評價,那你又在怕扮裝什麼?

「扮裝的男人沒有個男人樣!」有人很義正言辭的說。什麼樣叫做「男人樣」?「就是像一般異性戀男人那樣,穿著舉止正常,沒有女人的媚態。」

如果你拿這個異性戀社會的「男人樣」來要求同志,那你還少了一項,異性戀的社會標準要求男人不能愛上男人,你的同志身分根本就被他們男人樣版完全否定與禁止。

批評扮裝表演扭曲同志社會形象的人,其實正拿著異性戀社會標準的尺,套量在自己身上,當你呈現了他們的「男人樣」,他們會更進一步要求你必須放棄對同性慾望,和異性交往,更進一步者和異性結婚生子,完成個人的社會任務。這是個台灣當前社會對男性的性別樣版,因此想藉著同志呈現異性戀標準的「男人樣」,來要求社會認同同志,無異於緣木求魚。

同志要讓社會認同、並且更進一步平權,所要做的正是打破這個套在同志身上的性別樣版枷鎖,而不是討好異性戀價值而附和它。要讓社會認同,唯有讓社會看得見同志才做得到;而只有呈現「差異」,才讓社會看見同志、面對同志,並且進一步正視同志的呼聲。假設異性戀者都是藍色的魚,迴游在海洋之中,那同志要被看見,就不該也是藍色,而是紅色、綠色、黃色、彩色、甚至變色,從一條「非藍色」的魚,匯聚成一群多彩的、在異性戀社會中不斷穿梭的魚群。

扮裝表演,正視呈現同志與非同志差異樣貌的第一步。

再從同志的歷史看來,扮裝同志對於現代同志認同運動的貢獻,更有不容抹滅的光榮歷史。1969年,在美國紐約石牆 (stonewall)酒吧的警察騷擾事件,就是扮裝同志的「姊妹」們身穿女裝、腳著高跟鞋和紐約警方對陣,才揭開現代同志運動的序幕。在90年後的台灣同志運動,台灣的扮裝同志也和美國的姊妹們一樣勇敢,他們在大熱天下還要穿著密不透風的戲服,塗著濃艷彩妝,並且冒著曝光的危險站在鎂光燈前展現同志驕傲的姿態,他們該得到是掌聲而不是批評。

有些人認為,扮裝表演會帶給同志負面形象,因此不適合在公開場合中出現。這種極力想把扮裝同志趕入櫃的心態,實在是令人感到可怕。在台灣或是美國女權運動的發展史上,女同志的貢獻是不容忽視的,但一些極欲想討好男權主流權力的女性主義者認為,女同志對於女性平權有不利影響,因此極力壓抑女同志議題的出現,這造成兩地女同志從女權運動出走,獨自發展出女同志認同與運動路線。但是同屬生理性別女性的異性戀女人與女同志,卻必須在此分道揚鑣,台灣的同志運動與發展,不該再犯這樣的錯誤。

扮裝同志不應該被壓抑,相反地,它應該更被重視,因為他們是弱勢中的弱勢,這次的台北同玩節的扮裝表演,正表示著同志族群對於差異的接納與包容,扮裝表演的安排正有這樣尊重少數的象徵意義。更有甚者,台灣的同志文化發展,已經有了更多類型的差異認同,在我們一再討論男同志扮裝時,別忘了,女同志文化中的T/婆、不分,男同志的熊族猴族、肌肉派、零號認同,以及不分男女同志的皮革族、SM族、戀物族等差異認同的出現。

當有些人義正言辭地指導台北同玩節主辦單位,應該怎樣呈現正確的同志形象,例如舉辦猛男秀等等。我覺得這真是絕佳的點子,但是要同志以猛男形象現身,就必須找到能為同志運動貢獻的猛男們。我極力推薦並擁戴,這些猛男表演者就由這幾個有見地的先知下海表演。在美國,肌肉派已經成為同志的代言形象之一,我衷心期望這些”Man”貨同志們能挺著不比這些扮裝同志小的大胸脯,秀出結實健壯的真皮表演服裝,展現男同志力與美的一面,並且在電視的鎂光燈前,為台灣同志運動史寫下噴漿爆汁的鹹濕一頁。

但願在下一次的同志活動中,各差異文化的同志族群都已經滋養茁壯,在鎂光燈前換上最能呈現身分認同的裝扮,對社會宣告同志內部豐富的多元與差異。

資料來源: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isotope/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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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25 下午

為什麼台灣缺乏CC Gay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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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費加洛】

名詞解釋:CC=Sissy(女性化的、娘娘腔、陰柔的)

眾多論述中獨缺CC Gay研究

「CC Gay」的現象,在西方的同志或酷兒理論中不知談得如何(抱歉我未曾正式接觸過這些理論。不過聽說談得不多,還請讀過理論的網友多指正);至於台灣現有的同志議題論文裡,則明顯是缺乏專文探討。

在台灣現有的同志平權論述中,有的談論「同性戀」由病理脈絡中浮現、並且被當作治療對象的這段歷史,有的援引西方理論來說明「同志」身份或認同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成形的過程,更有反駁「同性戀是變態」的偏見,致力闢清「AIDS是同性戀天譴」的謬論,揭發並抗議異性戀霸權在各領域對同性情欲的歧視與暴力,爭取同性戀者在各方面的公民權……。但是對於「娘娘腔的男同性戀」或CC Gay,相對之下卻談得較少,而且不深刻。目前,我只聽說台灣有一個「溫柔漢關懷協會」(名稱可能有誤,sorry),不過倒不知道他們有些什麼活動。

同志平權運動對外必需有一致的口徑

也許有人會說:「我們爭取平權的重點是放在”同性情欲”上,跟個別的男同志C不C無關。如果straight(異性戀者)對男同志一直抱著娘娘腔的刻版形象,對於平權促進並無益處,而且會模糊焦點,因為男同性戀不等於娘娘腔,女性化的男人也不一定是同性戀者。」這種說法當然沒錯,而且即使是「溫柔漢權益促進會」,也沒有聲明他們是為「同性戀的」溫柔漢的權促會(無論外界怎麼猜測他們成員的性傾向),因為娘娘腔的溫柔漢確實不等於男同性戀。

好吧,為了避免無知的straight誤以為「男同性戀等於娘娘腔」,為了不要誤了同志平權大業,娘娘腔的男同性戀(或男人婆的女同性戀)就閃一邊去,不要不識相地出現在各種平權論述的理由吧。在進行對外抗爭時,姐妹、阿姨、大嬸婆和姥姥們頂多以「同性戀者」的身份出現就好,不必突顯娘娘腔的個人特色,以免「模糊焦點」。

自由主義的立場抗拒對CC Gay的歧視

同志平權運動對外的抗爭中,雖然少去突顯CC Gay的現象,但對內(也就是對同志族群本身)倒並非完全沒有為CC Gay辯護的言論。常聽到的說法大概是: 娘娘腔又怎樣,誰規定男人一定要如何如何呢?man貨是誰來定義的呢,還不就是異性戀思維下的產物嗎?為什麼我們一定要遵守既定的、僵化的性別規範,為什麼就不能容忍並尊重歧異性、以及新的嘗試?為什麼男人就得扮演權威或主導角色、操控別人呢?溫柔或娘娘腔又不礙著別人,他們自己活得快樂就好,你何必干涉人家?何況,他們無懼於別人異樣的眼光,你作得到嗎?……

上述說法基本上是從自由主義的立場出發,主張尊重人的歧異性、個別性,不應有任何歧視。這是一種「政治正確」的態度,在一個民主社會裡,它當然是必要的。但其效力似乎僅只於使原本歧視CC Gay的人維持基本的禮貌而已,還談不上對CC Gay的了解。

為CC Gay辯護的人也許會進一步說:「為什麼要特別去研究、了解CC Gay?這豈不是跟異性戀心理學家研究同性戀一樣,將CC Gay視為「不正常」、而當作研究對象嗎?而且研究了又如何,是不是想預防性別認同的倒錯,或者怕小男孩長大之後變成CC Gay、或矯治已經是CC的男同性戀者?」

綜上所言,(1)同志平權運動對外必需有一致的口徑,並且(2)自由主義的立場被用來抗拒對CCGay的歧視。這兩者可能是目前台灣缺乏CC Gay研究的思想上的原因,而後者尤其是以自由主義的立場,直接挑戰了研究CC Gay的正當性,任何以學術之名、自認以學術態度來研究CC Gay的人,都應該試著加以回應。而且,並不是自認「沒有將CC Gay視為不正常或心理問題,沒有預防或矯治的企圖」就夠了,還必需正面地提出研究CCGay的意義。以下我試圖在現有的狹窄空間中,開闢出談CC Gay的可能。

「女性化」經驗是許多男同志的共同記憶

很明顯的,CC Gay在男同志族群中絕非少數。有的人是平常就表現出CC的舉止,有的人只在熟人面前才流露出C味,而有的人演技更高明,不到葛格床上就絕無半點C樣。甚至我們都聽說過:「這個圈子裡沒有真正的男人」(天阿!)。即使這句「至理明言」有點誇大,但不可否認的是,許多男同志確實在成長過程中有過一段自覺的「女性化」的經驗(無論他的女性化表現在哪一方面、投入程度如何、由幾歲開始、為期多長),並且這段經驗的記憶一直保存到日後同性情欲的發展、及認同形成的時期,沒有遺忘。我們固然沒有理由說「小時候女性化的男孩,長大了就會成為同性戀」,但我們也沒有理由、或證據可斷言「男同性戀者小時候的女性化經驗,與他的同性情欲傾向毫無關連,前者並不促成後者的產生」。至少,不少男同志在思及自己的情欲成長史時,心中不免伴隨著一段女性化的經驗記憶,這已經是眾多男同志的「共同記憶」了。這一個現象已足以使我們猜測、懷疑兩者間可能有某種關聯,在了解男同性戀的發展時,無法輕易地忽略他們的女性化經驗。只是,這兩者之間到底是怎樣的關聯,目前還不知道。而在我們還不知道之前,沒有先驗的理由認為這種關聯不值得探討。

而且,即使我們現在就敢論斷說「年幼時的女性化經驗並不足以促成男孩將來變成同性戀者」(假設引用「有些年幼時女性化的男孩,長大後成為異性戀者」之例為論據),無法避而不見的一個疑問是:同樣是幼年時有某種女性化的經驗,為什麼有些小男孩日後發展出明顯的同性戀傾向,而有些男孩卻沒有?

妨礙CC Gay研究的另一個因素

然而,台灣之所以缺乏CC Gay研究,除了上述兩種原因之外,我想還有另一種潛在的因素:無論CCGay在男同志族群中是否佔大多數,CC現象的存在,對男同志來說似乎是一種莫名的難堪,不管他認為自己是不是CCGay。儘管愈來愈多的男同志已自我肯定「同性戀傾向並不可恥」,而且他們也樂於欣賞C模C樣的男扮女裝的表演,但至少在台灣,CC現象仍是一種令人不願面對的難堪,是(許多、或每個男同性戀者心中)一個丟人現眼的小密祕,最好默默帶進棺材裡去。——也許這是在平權運動的需要、及自由主義立場的不干涉與尊重之外,阻止CC Gay研究萌芽的更有力的因素。與其說是基於平權運動的策略考量、或基於自由主義而避談女性化與男同性戀者之間的關聯,倒不如說,是CC現象之令人難以啟齒(而且許多男同志因為它難以啟齒而發展出很好的扮演man貨的技巧),才使得CC Gay研究變得棘手吧!

對於這點,我無話可說。我自認為不是勵志高手,無法破除對CC現象的普遍難堪,更無法促使大家由冷感而禮貌性的「政治正確」態度轉變為接納、甚至喜愛。別人覺得難堪、羞於啟齒,那是他們的事。但我自己也好不到哪去,我至今仍不能自在地與人談論我女性化的一面(雖然也沒有人誤以為我是man貨),只是現在我希望正視它。

CC Gay研究從何處著手?

那麼,如果要研究CC Gay的話,要從何處下手呢?是否可能直接針對「同樣是幼年時有某種女性化的經驗,為什麼有些小男孩日後發展出明顯的同性戀傾向,而有些男孩卻沒有?」這問題來研究,並試圖分辨「在幼年期都有過女性化經驗,但成人後具有/沒有明顯而穩定的同性戀傾向的成年男子之間,此兩者的女性化經驗有何不同」?或者研究目標是,證實幼時的女性化經驗對小男孩將來的性傾向有某種因果效力?我個人認為,以目前資料之缺乏,尚不可能回答這些問題,但這問題所帶有的疑惑,倒是可以當作一個研究的出發點,至於將來是否繼續不變地研究這類問題,則不得而知;也許,將來會發現新的視野,而認為這些問題已不再重要。

那麼,研究者需要什麼樣的「資料」呢?首先想到的是,男同性戀者的女性化經驗之詳細蒐集。對於他們的女性化經驗,包括表現在哪一方面(譬如,喜歡穿女性服裝嗎?講話語氣或舉止模仿女性嗎?性別上認同自己是女性?模仿或認同哪一種女性?女強人還是可憐兮兮的蝴蝶夫人?生活上接受女性常見的角色分工?……)、投入程度如何、外顯程度如何、由幾歲開始、為期多長、日後對此經驗的態度、兩性觀點等。要蒐集這些資料,要作的不止是「訪談」,而是長期而深度的心理分析。

「幼時的女性化經驗」與「將來成為男同性戀」兩者之間是否有因果關聯,未必是最重要的課題,即使解答了此課題,也未必是CC Gay研究最大的收獲。有時我會想,就像同一個「SM」標簽之下其實有許多滿足不同需求的不同玩法,同一個「自閉症」之名下有許多種不同類型的自閉症者,說不定將來會發現,「女性化」也是一個徵候群的統稱而已,收納在這統稱之下的現象、其原因與影響所及,可能極為複雜多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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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2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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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氣餒

作者:方非

性別界限是人間一大界限,在生理上是不可逾越的;在心理上想逾越的人是有,叫做”易性傾向”,傾向至極,就到了病理的範圍,叫做”易性癖”,如今,人們已經能夠漸漸正視這個問題,醫學上有了變性手術。變性之後(其實仍然不可能真正徹底變性),心態如何,生活如何,遭遇如何,中國似乎還沒有科學的可靠的記載。但是,在文學藝術上,從來不乏易性傾向的故事,也就是女扮男裝的故事。從古至今,武的有花木蘭,文的有祝英台,現代的有一個電影《戰火中的青春》,裏面有個女扮男裝的高山,她們全都演繹出許多熱熱鬧鬧的事情。的確,女扮男裝後,走出閨閣,天地太大了,可以任你想象。而男扮女裝的故事呢,好像就不大有,大約這就沒那麽好玩了,對於一個作家來說,這也就沒什麽可寫的了。

47 從易性傾向到易性癖,還都是自願的。那麽,不是自願的呢?並且,是一個男人忽然變在一個女人,完全不是自願,完全出乎意料,他(她)的心態、生活、遭遇,會是什麽樣呢?《雙身》(董啓章著。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7年1月版。獲第十七屆《聯合報》文學獎長篇小說特別獎。)這本書,才有了這些想法,而這樣比較著一想,首先就使我有些心驚了。

《雙身》的情節很簡單,大意是說一個叫林山原的男人,在一夜歡娛之後,早晨醒來,突然發現自己變成了女人,女人的膚發,女人的身體,女人的外貌,一個真真正正的女人,這並非他本人的意願,於是就有了隨之而來的種種感覺與事情。

這書吸引我的是很少有人寫這個題材,這在前面已經說過。其次,就是它寫出了一個做男人做得好好的男人變成女人後的那種感覺。故事也就是從這裏開始的:”飛機降落在大阪伊丹國際空港的時候,你排在外國人的海關檢查通道後面,目送真知子的背影往日本人的通道走去。

眼白白讓這個美豔動人的女孩子從你的指間溜走,你多半也會感到有點失望吧!……你會期望,在踏出機場大堂的時候,那個棗紅色的身影會在不遠處守候。

你如願以償了。在不緩不急的腳步下,你上前挽起了她的小巧行李箱,輕描淡寫地說:”池田小姐,我們一道走吧!”

第二天早上,你在酒店雙人房中醒來,真知子不知所蹤,你的記憶一片空白,在鏡子中你瞧見一個赤裸的女身。

這就是你所能夠記起來的了。

你欲哭無淚。這個玩笑實在開得太大了。但你完全不理解真知子爲什麽要這樣陷害你。她的動機簡直不可理喻,而她的手法令人毛骨悚然。有誰會想到在最美妙的經驗後會落得如此不堪的下場?”(P.69-70)

這就是林山原發現自己變成女人後的第一個感覺。他認爲,這是真知子加在他身上的一道惡毒的咒語,是對於他的一個陰險的報復!在這裏他用了”毛骨悚然”和”如此不堪”這樣的詞,可以說已經是極限了,如果事先並不知道到底把他變成了什麽,我想,僅憑這兩個詞,看的人一定會以爲是把他變成了一種十分肮髒、可怕、令人作嘔的東西,比如賴蛤蟆什麽的,可實際上呢,只不過是把他變成了一個女人!他除了驚憤於真知子的陰險惡毒之外,還爲自己現在的樣子感到極端的屈辱。他的思想,他的記憶,他的情感……,總之,除了身體以外他作爲男人的一切,爲他有一個女人的身體而感到深深的屈辱!爲他從此以後將要以女人的身體與面貌去迎接世人的目光而感到深深的屈辱,爲他今後在辦公室裏的地位只能是打扮得體地坐在那裏笑臉迎人而感到深深的屈辱,這種錐心的屈辱感一直籠罩著故事的始終。

其實,要說林山原變成的女人,是女人中最幸福的那種:”你的鼻子輕輕摩擦著躺在前面的手臂,柔滑的肌膚無比適意。但這手臂是那麽誘惑而陌生。……你試著活動雙手,它們有著纖巧的指尖,的確是你自己的雙手。

你下床,走近鏡子,鏡中有一個短髮、面容清秀的女孩子。這就是我嗎?你想。”(P.32)

“在這些日子的溫暖早晨,我也會以相同的姿勢自夢中醒來。側身躺臥,胳臂擱在鼻子前,手腕遮擋眼睛,在半張惺忪視野中掩映著粉紅色的光澤,如胎兒在母體中透過母親腹部所領受的光之沐浴。這種想法總令我覺得好笑,嘴角慵倦微微牽動,輕顫睫毛在手腕上造成蝴蝶或飛蛾拍翼的感覺。深深呼吸肌膚氣息,仿佛殘留昨夜浴露的甜蜜幽香,混合被子吸收了的體味,教人忍不住讓鼻尖在胳臂上細細磨蹭,或是把嘴唇貼上溫存親惜,遺留下絲絲滋潤清涼。

甚至是曾經在鏡子前無數次鑒照這個身體的我,也從來沒法在它的形態上掌握到一點關於自己的什麽。它總是以那麽陌生的姿態和我勾連在一起,與我經歷共同的迷惘和屈辱,但卻日久常新地教我領略到它的美妙和莊嚴,使我在每天早晨睡醒的時候也感受到無以言狀的愛望。”(P.1-2)

這是一個嬌柔美麗,品味超群的女孩子。同時她又有學識、有智慧,並且,還碰到了一個溫柔體貼、深情而又執著的男友–這一切,是任何一個女人都渴望得到而實際上只有很少女人能夠全部得到的。可是女性的林山原全部得到了,但這卻絲毫減不掉她(他)任何一點的悲哀。

她(他)四處尋找真知子,想讓她收回這個惡毒的咒語。那天,當她(他)與新結識的女友秀美又要出門去找時,不知底細的秀美簡單化好妝,順手把口紅遞給她(他),可卻被她(他)”驚心動魄”地拒絕了。爲什麽?因爲做爲男人的他太明白了,這個口紅,就是做穩了女人的標誌,就是完完全全變爲女人的象徵。化妝是女性的根據地,是女性的大後方,女性在外面闖蕩一陣,總要回到這裏休養生息。化妝對於女性,也可以說是一種本能,一種享受,甚至是一種虔誠的儀式,這一切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男人。”女爲悅已者容”嘛,男人太懂得這一點了,所以寫了這樣的詩句。這”驚心動魄”四個字,用得太好了,也使我一下子就驚心動魄地明白了林山原此時的心態,那情形的可怕,就象有一天,我忽然變成了一隻美麗的小鳥,(雖然我十分喜愛美麗的小鳥,但這絕不等於我願意變成它。)正在這時,我看到另一隻小鳥盛情地遞給還保有人類記憶的我一隻扭動的綠色的毛毛蟲作爲美餐!

變爲女人的林山原,極端憎惡這個女人的身體,當男友向她投來充滿愛意的目光時,她(他)覺得是受到了極大的褻瀆。我想,這一點,別說女人無法理解,就是男人,也絕不會同意的。若是有人膽敢對一個正在熱戀中的男子說他投向他心上人的每一道目光後面,其實都隱藏著對她的輕視與侮辱,那麽,說不定他會和你玩命。因爲這確實是連自己都很難查覺的、下意識裏的東西,但作者卻很敏銳地捕捉到了:在這種關心與愛護的後面,可以說幾乎是男子的一種與生俱來的觀念:女人屬於等而下之的品類。這種觀念深藏在作爲男人的林山原的內心深處,所以在發現自己變成了女人以後,她(他)才會有這種被從王侯貶爲賤民的生不如死的感覺,終日過著以淚洗面的日子。

爲什麽一支口紅就使她(他)驚心動魄?爲什麽充滿愛情的目光對她(他)無異於褻瀆?爲什麽發現自己變爲女人後,對自己的身體深惡痛絕,以至終日像淚人一樣痛不欲生?原來,這一切的癥結都是因爲”性”。

到後來,林山原已經從逐漸接受男友到幾乎完全像個女人一樣的愛上了他,爲了他而塗口紅,爲了他而化妝打扮;而且,她已經完全以一個女人的方式去思維、去感受周圍的人和事,以一個女人的視角去重新認識、瞭解自己的妹妹。甚至於後來當她找到了真知子的時候,她也已經不想要真知子收回那咒語了,可以說,她幾乎已經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女人。但是,她唯一不能接受的,一直深入骨髓的,就是在性關係中女性的角色:”你猛地扯下浴衣的腰帶,衣襟在前面敞開,俯身向前,把男人的臉擁入懷裏。

你身上有一種撕裂的感覺,從胸口直至下體。

窒息而死,抑或流血而死,你瘋狂地迎上儀式給你的結局。

也許你不會真的死去,但你至少急欲獲得死亡的感覺,好使你能在尊嚴盡喪中向這個身軀作出最侮辱性的報復。

但你的身體並不接納男人,在劇烈的疼痛中你不住退縮。男人終於停止動作,翻身躺臥在你的旁邊,粘濕頹然如一攤軟泥。

“算了吧!你不願意的話又何必遷就我?” “我不是不願意。” “別騙我,你根本沒有這個意願。我從來也弄不透你。” “對不起,我不應該利用你。” “利用我?” “我想把你當作報復的工具。” “把我當工具?報復?向誰?” “向我的身體。” “你真的那麽憎恨它?” “我沒法喜歡它。” “連我喜歡它也沒法改變你?” “你根本不應該喜歡它!” “那麽你又讓我–” “對不起!” “這樣說實在太殘忍了,對我和對你自己也是。” “你是不會明白的了!”與一個男人袒裎相見,但卻連性愛都無法進行,你覺得你所受的屈辱已經超乎你所能承受。你忍不住淚流滿臉。反正你已經沒有什麽需要向他隱瞞。”(P.254-256)

這種女性的角色,直到全書終了,她也沒能接受。對於女性的出於性的鄙視,是從古至今、古今中外,男性鄙視女性的根源。

波伏娃在她的《第二性–女人》這部書中,早已把這個問題說得很清楚了。那是一部揚揚灑灑上萬言的書,被奉爲西方婦女的聖經,可當時波伏娃並沒有說動我,倒是這本並不太厚的《雙身》,一下子把我打離原來的立場,當我合上書的時候,吃驚地發現,一直以來做爲女人的那種良好的自我感覺被動搖了。

書中提到日軍在南京大屠殺時的一張照片,那上面是一個半裸著下體的婦女,被迫跪在獰笑著的手拿刺刀的日軍面前,這也是每一個中國人都熟悉的照片。這張照片所揭示的,絕不僅僅是一個民族對另一個民族的殘暴屠殺,甚至可以說,這層意義在這張照片上已經退到其次,而喧囂其上的,是一種男性對於女性的肆意的淩辱,嘲弄與篾視,這種心理在這裏被盡情地釋放出來,變成爲一種可怕的獸性,以至每次我看到這張照片,都會因恥辱與恐怖而渾身發抖。少年時代的林山原看到這張照片,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受到了深深的刺激,害怕變爲女性、以變爲女性爲恥辱的心理,此時就埋下了根。

清人的筆記小說中有一篇故事,大意是說一個男人生前豪俠仗義,但對女人卻是個淫棍,一天他死了,閻王查他命不該絕,讓他還陽,但因淫罪太重,罰他先做十天女人,被賣到一個最下等的妓院,受盡淩辱而死,然後再做回他的男人。在這裏,這些對女性的淩辱,完全沒有了負面的意義,而成爲了一種正義的懲罰,具有了一種光明的色彩。這個故事說起來也是懲戒淫色,播灑教化,教人自律的,而實際上,對女性的態度與照片中的那個日軍沒什麽兩樣。這種毒素也侵潤進上過大學,有著深厚文化修養的男性的林山原心中,所以,她(他)從始至終都不能接受這個女人的身體,直到最後,仍想借著真誠地愛著她的阿徹的愛來毀掉這個身體。

做爲男人的林山原,是家庭的長子,母親的依靠,受過高等教育,事業有成,蒸蒸日上,可以預見,前途是無量的,可是變爲女人後,他馬上意識到,從此,事業這本書,在她手裏已經變成薄薄的幾頁了。不僅如此,書中僅有的幾個女性:妹妹,因爲是女孩,從小就得不到家庭的重視,並在少年時代受到本家的一個叔叔的辱弄,從此遠離男性;秀美,一個生活上處處有著被男性摧殘的痕迹的女孩兒;母親,年青守寡,獨立拚爭帶大一雙兒女,但已完全被男權異化,眼中只有能夠傳宗接代的兒子而毫不關心女兒的女人;還有同學的妹妹華,始終以自己的冷豔周旋于男人之中,最終死在一個男人手裏的美麗的模特。這幾個女人一生都生活在男權的陰影之下,她們的生活支離破碎看不到陽光和希望。秀美是一個漂亮靈秀的女孩,喜歡畫畫,其中一幅是這樣的:在一個色彩淒冷的背景上,一個赤身裸體的女孩緊閉雙眼,躺在一片血泊之中,身上處處有著青紫的傷痕,可冰冷的嘴角卻挂著一抹微笑。另一幅:也是在同樣淒慘的背景上,一個女孩酣然熟睡,可是一支巨大的手的黑影伸過來,正好複蓋著她的下身。其他幾幅也如此,全都籠罩在一層陰淒怪異的色彩之中,使人看了以後心驚肉跳,很不舒服。這幾幅畫,可以說就是這些女性命運的象徵。

在《雙身》這部書中,作者感同身受地寫出了男變女後的種種情狀,充滿著對女性的同情與善意,是想駁斥對女性的歧視與不公。我們知道,一個男人一夜之間變成了女人,這當然是實際生活中沒有的事,可是作者憑著他的敏銳與洞悉,寫得活靈活現,讓我們看到了男人內心深處對女人的真實,也正因爲這樣,看過後,做爲女人反而覺得氣餒,只希望於這不是全部的真實。

上網日期 2001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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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21 下午

變性,讓媒體感興趣並玩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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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3日, 濟南的一家省級醫院爲一位叫阿傑的男人作了變性的手術,幾家報紙都在用自己寶貴的版面做了跟蹤報道,而我卻不以爲然,因爲這種手術不是第一次也不是唯一的一次,雖然在醫學史上對一個地區或是一家醫院本身是有價值的,可是當放在大衆閱讀的層面上來考慮的時候,我們總是感到了變性本身內在的東西並不是如此。因此就不得不讓人們對於媒體的熱情,多少産生一些要問個究竟的想法。

其實,對於變性這樣的手術已經有不少的人做了,而至於這些人是否就需要真正的實施變性,是否如同媒體所披露的那樣,具有如此讓人需要瞭解的新聞價值,沒有一個標準來衡量,而是我們的媒體的介入以及要通過什麽跟蹤的方式全程報道,便讓人感到了當人家變性者,要面對一個不管如何說是要痛苦的時候,媒體的熱情好象不是再對當事者本人的關切,而是要對這件事情的發生感到興趣。

雖然媒體也在對什麽變性之中所存在的和要注意的社會性別、心理性別和生理性別的一系列問題進行了探討,但是作爲變性的這種手術,不會是社會的一個主流的問題,媒體投入的熱情和需要關心的社會問題相比,總是讓人感到媒體的賣點要遠遠地多於變性手術本身。當然變性現象也是一個需要關心和關注的問題。但是,媒體的熱情度和事情本身的意義取捨,是否也是可以探討的呢?

因爲變性所帶來的影響,不會是僅僅因爲這次變性手術本身就能完全解決的,而且在人們的一種比較普遍的心理中對於男兒成爲女孩身的關切是必要感興趣的,其中所能達到的那種感覺更是關心那個性器的改變和是否成功,是絕對的成功與失敗的標致。

而作爲陰道的再造和對陰莖的再造是不是前者要要複雜一些呢?對於變性的人群來說,大概男變女的要多一些。因此一個是否活生生的陰道的再造就是變性的男人最爲激動的時刻。因爲在一些報道的傾向中來看,就目前中國的需要變性的5 萬人的數位來看,也的確不是一個小的數位,因此在對這些人的關懷應該是更人性化一些,而不能只是獵奇。

以韓國的一位變性人爲例,這位叫何莉秀的女人,她在變性之後不僅名字很女性化,而且她現在還要拍裸體的照片,變性明星何莉秀所要裸露的裸體,因爲她的變性之軀而讓人們更加興奮,更感到了新的刺激,而且在現在這個變性的男人幾乎是爲數不多的變性而出名的明星,所有她可以激起人們極度的好奇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她甚至被認爲是具有170公分修長的身材, 具有能夠挑撥人們的性欲望和曲線優美的女人。而且她本人的成績也說明了這一點,據有關的資料表面,她在出道成爲歌手之後,通過展示性感的舞姿,並在一些可以利用視覺來展示女人身段的節目中大出風頭,並被韓國的音樂電視大慶典評爲“音樂電視最佳性感明星”。但是,這些和使用她的人們要急於知道的賣點相比,並不是期待她的性心理的變化,卻依然是在期待她的裸露之後的形象。至於這樣的變性人的裸露之體,真正讓人達到的賣點就是要看看這位女人的性器或是部位究竟是什麽樣子。

在一些國內的女性研究生竟然提出變性的理由,是爲了今後好找工作,在一個看似荒唐的問題,其實是在掩飾著一個社會問題,而且是已經超出了變性的異性癖好,並反映了這是一個因爲社會問題而造成的。

這樣提出這個問題,就使得一個嚴肅的問題變得有些輕率了。但是實際上一個具有異性癖好的人,在面對自己不能靠心理治療,修正自己的異性癖好的時候,要採取的變性手術,似乎成爲最好的一種方式,其實也應該慎重才好。因爲,已經有一位來自阿拉伯世界的一位男人在變性之後,感到在那個世界女人的許多不方便,而且對於女人所受到的社會歧視,已經遠遠超出了他的性別的變性願望,因此,又提出了要在變回去的想法。當然這是一個少而又少的個例,但是,畢竟很嚴肅的指出了這個問題和性別的社會角色的認定。

有人說對於做男人好,還是做女人好,這樣的問題一直是糾纏在人們內心深處的一個情結,而對於女性的性愛生活和男人的對於性生活的享受,似乎不是在一個層面可以瞭解的,當女人成爲性生活的一個被動的受體,而變性的男人真正得到這種興奮的時候。也許因爲真正解剖意義性別的沒有得到改變,將會依然是一個令其尷尬的問題。

因此,是否變性媒體一定不要誤導,現在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因爲一些男性在變性之後的那種暫時的欣快感,而因爲需要對乳房的再造和需要終生服用必要的藥物而使得這個這個變性的代價太大。

因爲一位在八年前變性的一位女人,他在變性之後因爲陰道的再造術,不是很成功,不能像一位真正的女性那樣擁有一個有彈性的和隨意蠕動的陰道,因爲那個再造的陰道口的、環行硬結而缺乏必要的柔韌性,性生活出現了不和諧,而向爲她做手術的醫院提出了索賠的要求,結果是讓這家醫院十分尷尬。

不得不提出的是,假如已經變性的女人不能像真正的女人一樣享有女性的一切,那麽這樣的變性能說是及其成功的呢?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關於變性的話題,是一個敏感的也是一個涉及到個人隱私的問題,大概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金星那樣成爲出色的男人之後,又成爲出名的女人,而且據說她現在已經出現了具有母性感覺的真實體驗,當然,她是否會不會具有生育的能力,似乎是一個毋須回答的問題。但是,在作爲一些普通的人她們-他們的生活天地中世俗的觀念,是否會因爲變性而改變本來的角色定位和人們的認可,這些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壓力,這種壓力不能真正解壓,會使得手術而因社會的原因無法融入社會生活之中。

當然,對於這個問題媒體的玩酷,並不是僅僅有媒體感興趣。而是一些想要利用變性人的並非只是媒體本身。而是幾乎在涉及到經濟利益的時候,幾乎人們都會想到利用變性人來出一些奇招。

因此,搭這些具體的問題,人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見解:

有人說變性手術是一種人道的行爲,因爲在要搞懂這個問題的時候,要明白所謂的性和性別是不一樣的,性是你所看到的,而且人們對於所看到的性僅僅是一種表像而已;而性別則是你所感受到,這些提出變性要求的大概和自己的感覺是有關的。因爲所謂的“性”是一種單純的解剖學的;而性別心理上的或是性別的自認。於是當自己是一個男人,還是女人的感受的重要性就形成了一些人在後天需要和提出變性的一個心理依據。因此即使已經變性的人,他們--她們或許僅僅是自我感到了自我的認定成爲了男性和女人,而在解剖學的意義上他-她依舊沒有改變,因爲她-他不具備生殖能力。而至於是不是在變性之後能夠體會到性高潮,則是有一定的困難的。而現在只是能夠達到在變性之後能夠過性生活而已。至於更爲深層的問題,好象還具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所謂的變性只是在性的外觀上感到了自己的屬性,,所以有人就說所謂的變性是一種精神的矯正。

但是,在一些對於女性的心理變態的時候,他選擇了女性的時候其實已經意味著對於社會統治地位的放棄,而成爲對於男性霸權地位的服從和認可。因此這些人在變性之後是否能夠接受女性的地位,以及這個地位的僅僅屬於服飾的和外表裝扮的滿足,在一段時間之後,她自己就會感到作爲一個女人的感覺和作爲男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而至於女性的變性成爲男人的是否在他變性之間具有的同性戀的傾向,是否就一個變性就輕鬆的改變了呢?這樣的男人是否會有真正的女性接受呢?還是她們只是爲了自己的那個同性戀的夢想,他們沒有說,但是因爲這種變性加重了這種同性戀傾向也是在意料之中的。

此外,對於變性的法律依據,現在已經需要成爲對變性的有關法規和法律的需求的現實層面上來考慮了,這就是在變性之後的身份的重新認定和自己的戶口性別的改變,而一些具有高等學歷的畢業證書的更改,是否允許也成爲一個現實問題。

其實,已經有些地方對於變性的報道已經不是用大方的版面來進行報道,一些電視臺甚至不惜動用財力,對變性手術的進行現場直播,而其用意除了製造噱頭或是玩酷之外,真得看不出有什麽積極意義。假如媒體的興趣不收斂的話,不但變性人的隱私的不到保證,而且還會給他--她的今後生活帶來不便,而這些也應該是媒體從人道的觀念出來加以考慮的。變性人真得感受到了一個全新的世界了嗎?或許是,或許不是。因爲做女人好,還是做男人好這個問題,現在還僅僅是個開始。因爲用說明化妝的方式和要塗塗口紅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但是對性心理的變化作出結論爲時尚早。

作爲已經給100多位變性人做了手術的來自北京的陳煥然博士, 他也是現在的濟南的這例變性手術的主刀,他說,一個變性成爲女人的人,除了必須面對的社會倫理的觀念之外,僅僅從變性手術本身還要經歷病因、生育、內分泌和聲音等四個問題,而且變性的女人還要經歷整容、隆胸等手術,要造就一個女兒身是多麽複雜。

需要或是已經動了心,是變性者自己的事情,但是媒體的興趣或是要玩酷的感覺,會因爲本地已經不是第一次而失去了炒作的興趣。因此變性的念頭一定不要輕易地實施。

資料來源:http://www.xicn.net/life/special/item/2002-06-21/80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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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19 下午

變性慾 誰說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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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30   中國時報   李柏青/北市(大學生)】

 

日前,許多媒體報導,有一位國小六年級的「男」同學,一心想成為女孩子,而要求母親帶他至醫院注射女性賀爾蒙,媒體在陳述此事件之餘,還另外邀集了幾個精神科醫師,來解釋隱藏在此種行為背後的動機。不但如此,記者們更進一步披露此男童的身世及背景,他們說到,「這名小學生小時候曾經目睹爸爸毆打媽媽」,這彷彿是意謂著,這些具有所謂「變性慾」的人,必定是出生於一個不正常的家庭,因為這個家庭不正常才會教養出這般「不正常」的孩子啊。

從整體的報導中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這個社會中的主流價值、權力系統,是如何的在賦予及建構他們眼中的「異類」的意義。這些所謂「異類」的出現往往令主流世界裡的人們感到既焦慮又興奮,這些人們總是急著將「異類」們命名然後加以病理化,他們總是不忘強調對方的「不正常」之所在,在此過程中,不但強化了自身的「正常」的地位,也掩飾了內心的焦慮與不安。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在我們的社會中總是充斥著許多指涉著所謂「不正常」或「異類」的符號,如同性戀、變性人、第三性、人妖、檳榔西施、台奸、八家將、憂鬱症患者……等等,這是多麼暴力的一個社會啊。

媒體、精神病學、學者專家們一方面教我們要包容跟我們「不一樣」的人,可是另一方面卻又興奮的在建構一個主流之外的「異類」系統,其心態之「不正常」,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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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19 下午

變性人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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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4  中國時報  張宏誠(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目前為法律研究人員)】

 

近來國內多起「性別認同障礙者」權利保障議題,引發社會一陣關注。如之前鍾玲領養子女事件,又如性別認同障礙者蔡雅婷意欲申請更名並以女裝扮相之照片換發其國民身分證,遭內政部以「造成辨識當事人困擾」為由予以駁回;日前另一名性別認同障礙者因持偽造身分證遭警方盤查後留置警局偵訊時,而引發的性別認同障礙或同性戀者是否要當兵的爭論,及將「變性慾」與同性戀劃上等號之刻板印象,其背後所涉的社會層面、法律層面乃至於法律制度面上的議題,恐非僅止於目前輿論所討論的「變性人是否應該當兵」等如此單純。

由於對於性別認同障礙的成因尚未明確,而變性手術具有「不可回復性」,以至於一般人對於進行變性手術多半抱持否定的看法,加上中國人對於男女性別觀念重視程度上的差異,更加導致華人社會對於變性手術乃至於變性人強烈的排斥與歧視。

性別認同障礙者對於其身體性別認知與心理性別認知不一致,尋求性別轉換手術,可主張的憲法基本權利基礎當為「人性尊嚴」。德國基本法第一條第一項明文規定,人性尊嚴不可侵犯。一切國家權力均有義務尊重及保護人性尊嚴。換言之,每一個人均有人格獨立價值,對於一身專屬性的事務具有自主決定權,擁有其私人生活領域之自由。歐洲人權法院即曾認定性別轉換及其之後對於出生證明性別記載之變更,乃歐洲人權公約第八條關於私人生活保障之範圍。我國憲法雖無「人性尊嚴」之明文,但在大法官解釋早已確定人性尊嚴在憲法中的功能與地位。

性別認同障礙者進行性別轉換手術之前,涉及性別轉換手術是否許可以及程序上之要件。例如在日本則有醫師因為進行變性手術而違反彼邦刑法及優生保健法相關規定被判有罪;相關國外立法例,例如瑞典、德國、義大利、荷蘭及土耳其等均有制訂專法規範變性手術,舉凡手術進行的最低年齡、國籍、親屬法上之身分關係等法律要件以及相關醫學上之認定要件。除此之外,亦有透過行政命令(例如挪威、奧地利、丹麥)或經由司法機關判決許可(例如盧森堡、西班牙、比利時、波蘭、葡萄牙及瑞士等)者。因此,當務之急應該比較各國制度與國際間所採用的認定標準,從而制訂符合我國國情民風的制度與適用準則。

而性別轉換手術之後,更有許多法律制度面議題需一併考量。首先是性別轉換後當事人民法上身份認定問題,例如所有相關證件之登記變更,包括證件上性別登記變更、姓名變更(這部分大法官解釋已明白承認屬人民基本權利)以及戶籍登記之變更,涉及戶籍法相關問題。其次是當事人既有法律上身份關係調整,包括夫妻關係、親子關係等。再者是當事人其後生活關係保障,例如如何成立婚姻、如何領養子女(日前我國即有鍾玲經由法院裁判順利領養子女之案例)以及工作上相關保障,諸多問題均有賴進一步在法律制度面上加以釐清與規範。

例如蔡雅婷雖為一「性別認同障礙者」,其性別轉換手術完成之前,其客觀性別認定與法律上之身分認定縱無發生扞格之處,然而就身分證為其身分識別之依據,不如准許其得以女裝扮相照片換發身分證,使其與現有外觀具有一致之辨識性。若完成性別轉換手術後,對於戶籍上登記,例如性別、家庭中排序(如次男變更為長女),各國亦有透過行政(例如奧地利)、立法(例如德國)、司法(例如法國最高法院於一九九二年判決准許變更戶籍登記)等方式,准許完成變性手術之變性人申請戶籍登記之變更。

而性別認同障礙者除上述相關婚姻、親子等相關民法上議題外,尚有職場上工作權之保障議題、醫療保險、社會保障制度適用、刑法上關於性交易或性侵害等構成要件認定、監獄受刑人收容問題;以及變性人如何參加運動競賽等相關議題。在在都涉及性別認同障礙者的人性尊嚴、私人生活的尊重與其個人對於身體支配的自主權。對於一般社會大眾而言,或許無關痛癢,甚至有認為他們傷風敗俗,但是他們終究是憲法眼中所欲保障的基本權利主體,也許對於中國人長久以來重視的家族宗親血統倫理有所牴觸,但在法律層面,絕對有必要認真看待性別認同障礙者的現實需求及其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而就整體制度面上重新加以考量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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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18 下午

不是白嫖 是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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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6  中國時報  吳鋒/北市(資訊業)】

 

昨日各大媒體都以顯著的版位報導北市少年警察隊線民李某涉嫌
「白嫖」陰陽人陳女一案。這則社會新聞刺激辛辣,內容曲折撲朔,
甚至牽扯到少年隊長的個人去留問題,很能引起一般民眾的關切。不
論此事真相如何,但是我從頭觀察到尾,實在看不明白「白嫖」二字
的來由。

「白嫖」的定義十分明白,是說嫖客與妓女雙方同意進行性交易
,嫖客辦了事卻不依交易約定付錢;前陣子有一知名電視主持人便陷
入類似的醜聞之中。然而在昨日的案件中,少年隊線人李某疑似在警
局中利用自己特殊身分強迫被害人李女為他進行口交,整個事情過程
是明顯的性侵害,李女是被逼的,並非可以簡稱「白嫖」的「嫖妓不
付錢」。

就算李女是因為涉嫌從事性交易而被捕,就算她是陰陽人,但包
括北市警局長在內與所有稱這件事情為「白嫖」的人都不應該,而且
都帶有嚴重的歧視意味。白嫖只不過沒付錢,這件事難道付錢就可以
解決嗎?奇怪的是,這個社會大家好像都習以為常地任由這樣明顯錯
誤的用辭肆虐在各種傳播管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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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3:16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