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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the ‘H.婚姻、家庭’ Category

同居的現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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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cohabitation)一詞不論在中文或英文,字面上指的意思都是「住在一起」, 但與這個詞相連結的脈絡卻從來不是如字面意義所及那麼簡單,因為當我們看到或使用「同居」一詞時,我們聯想到的是一段情侶或非婚關係。

在台灣,同居的關係尚未經過立法的保障與合法化,這也使得同居在台灣成為一種相當普遍卻同時高度爭議性的社會現象和話題。 因為缺乏法律的合理化及保障,「同居」在一般論述中顯得相對弱勢。人們時常將「同居」作為合法婚姻的對照概念。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時常見到的狀況是,合法婚姻獲得多少肯定,同居就被加諸多少的負面聯想。

從眾多新聞或社論的報導態度可以發現,「同居」現象時常被當作八卦爆料、消費, 不時有人透過「揭露」同居這項「眾所皆知」的祕密,或從「不道德」的角度大力撻伐同居,企圖獲得正面的社會形象、名聲。

也許因為在台灣,同居尚未在體制內取得正視和獨立的聲音,使許多人對同居感到難以啟齒。因為難以啟齒或羞於討論,當同居一再被汙名化時,社會上也少見平衡觀點的聲音。

然而所有社會現象的背後都有值得深入了解的原因。同居作為一種大為盛行的社會現象,甚至也成為時下愛情喜劇中男女主角逐漸熟識並不斷互動的重要舞台, 代表它必定在某些程度及面向上反映了人們在面對或適應社會變遷時,集體意識下的選擇和行為。

許多人不是視同居為崩解傳統家庭價值的革命性行為,就是將同居掛上離經叛道的大牌,這些對同居種種歧異的解釋態度,都再再說明了同居是一種複雜的、值得深入探討的社會現象。

同居作為個人自由意志下形成的集體選擇,也許反映了在現代,傳統家庭價值的型態轉變、延伸或反動。然而即使從反動的角度理解同居,也不代表同居現象在立場上等同於對傳統家庭或婚姻價值的揚棄。其中一個同居在現代大為流行的原因可能因為在當代,受教育的年限普遍遠較過去為長,加上其他社會和經濟因素,多數人無法,或並不會和以前的人在差不多年紀進入到婚姻的階段。於是乎他們選擇與未婚伴侶同居,透過同居得到原本可能必須經過婚姻得到的情感、生理需求或經濟效益。在這種狀況下,我們也許可將同居視為一種替代性的婚姻制度。 然而我們不該將同居意義的了解侷限於傳統婚姻觀念的相對。

的確,有些人以「試婚」的概念合理化同居,提出同居有助於情侶更加深入了解彼此的生活習慣,而生活習慣的了解或磨合也許有助於在考量婚配的合適性時,做出更不令人遺憾的決定。 這樣的論點確有其合理性。同居在這種狀況下也確實獲得一部分正當性。但同居應該可以有更為兼容並蓄的現代意義。

同居除了作為類婚姻的關係外,我們應該視同居為一種個人選擇的生活方式。一對完全沒有共步禮堂的情侶如果選擇同居,他們的選擇也該獲得完全的尊重, 這是現代社會公民面對多元價值時應具備的基本態度。

總之,同居作為現代生活型態的選擇之一,不該處於道德缺陷的陰影或婚姻墳墓的精神恐嚇之下。 不論出於任何原因和考量下選擇同居,同居作為一種生活和人際互動方式都該獲得徹底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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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2 上午

京城“走婚”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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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情年報  記者/吳苾雯】

 北京城裏,有這樣一個特殊的部落———“走婚族”。

他們是夫妻,卻很少共同生活在一個屋檐下,他們各有各的生活軌道,各有各的生活空間,卻又像兩個交叉的圓,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相會。他們是夫妻,卻並不朝夕相伴,他們在感情的潮頭相聚,然後帶著甜蜜和幸福冷靜地離開。這群人,也被稱爲“周末夫妻”。他們以一種特殊的生活方式折射出當代生活的一種變化,一種走向。

在這個部落裏,有被稱做“新新人類”的青年,有帶著歲月風霜的中年,也有穿過歷史隧道走過來的老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走到他們中間,聽到了一個個走婚者的故事。

我需要一間自己的房子

第一次聽到“走婚”族這個名詞是從蘇莉那裏,蘇莉自己就是這個“走婚”族的成員。

蘇莉是一家女性網站的版主,主持女性話題,去年,該網站第一部網上小說就出自她的手,講的是一個在網上發生的淒豔哀婉的愛情故事。

我是在一次座談會上認識蘇莉的。那次座談會的主題是“女性與Internet”,那是一個既新鮮又輕鬆的話題,參加座談會的大部分是有博士頭銜的網路專家,也有幾位俏麗的“美眉”。“美眉”是上網人群對女性網民的一種昵稱。

開始,我將蘇莉當做了“美眉”,後來從她的發言中才知道她是搞網站的,那幾位“美眉”是她所在的那家網站的常客。

那天,蘇莉穿一身米黃色套裙,長頭髮用一根黑色的絲帶很隨意地攏著,看起來既年輕又充滿了活力。她說網路世界給了女人更大的生活空間和交往空間,女人是最容易變成網蟲的人群,女人對網路的依賴會遠遠超過男人。在美國,女性網民已接近50%,女性在網上購物的比例更是高達65%,美國的網上家庭消費有75%掌握在女人手裏。網路在中國雖方興未艾,但是據1999年底的統計,女性網民在上網用戶中的比例已由過去的15%發展到21%。除了購物,女性更是聊天室裏的常客。在那裏,她們輕鬆自如,坦率真誠;在那裏,她們放下了矜持,脫掉了一切僞裝。所以說,網上的女人才是最真實的女人……

蘇莉是那種很會調動聽衆情緒、很會把握會場氣氛的女人,在她發言時我發現,剛才還很紛亂的會議室一下安靜下來了。

散會後,去餐廳吃自助餐,我和蘇莉端著裝滿食物的盤子不約而同地坐在了同一張桌子邊,我們微笑著點點頭,然後便交談起來,談的還是剛才的話題。

她說,女性網民爲什麽越來越多?因爲女人需要一間自己的房子,可以在裏面放鬆自己,可以在裏面爲所欲爲,網路就是她們的房子。英國女作家伍爾芙認爲女人應該有《一間自己的房子》,所指的既是精神的房子,也是物質的房子。可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女人,特別是被人們莫名其妙地貼上“新新人類”標簽的女人,除了希望自己擁有一間精神的房子,更希望有一間只屬於自己的、一個人在裏面睡覺、在裏面裸著身體自由地走來走去、在裏面毫無顧忌地泡網的房子。

於是蘇莉便談起了“走婚”族,談起了那些周末夫妻,並且毫不掩飾地告訴我,她和丈夫就是周末夫妻,是“走婚”族成員。

蘇莉和丈夫小岡是大學同學。畢業那年,爲了雙雙留在北京,他們挖地三尺地動用了一切關係,後來她被分配到機關做公務員,小岡去了中關村一家電腦公司。蘇莉說她終於忍受不了那種單調、缺少激情的公務員生活,只幹了半年就辭職逃了出來,爲此她交了一筆昂貴的違約金。她先是在一家廣告公司做公關策劃部經理,後來幾位朋友辦起了一家網站,邀請她來當版主。

結婚前,蘇莉和小岡在京城各自租有住房。蘇莉說那時她下班後,不是和小岡約會就是看書或者泡網。如果一連有了兩天休息,小岡又沒時間陪她,她就會在網上通宵達旦地漫遊,去一個個網站與網友聊天,聊得累了困了臉都不洗便倒頭就睡,常常睡得昏天黑地連電話都懶得接。

蘇莉和小岡是去年春天結婚的。蘇莉告訴我,她和小岡本想過兩年再結婚,可是小岡的母親一次次寫信來,催促他們趕快把婚事辦了。小岡是獨子,父親在前年去世,母親滿心牽挂的只有兒子,擔心兒子一個人在外面生活沒人照顧,她在信上說,你結了婚有了家,媽就放心了。小岡對我說:“我們結婚吧,要不我媽對我老不放心。”

我說:“結了婚,我還住在我自己的房子裏好嗎?周末時你再過來,或者我到你那裏去。”小岡很痛快地同意了。他之所以這麽痛快地就同意了,是因爲我們原來就曾經不止一次地討論過這方面的問題,他也是一個愛自由自在不願受人管束的人,而且是一個頂尖級的網蟲,他曾經在網上一連泡過3天3夜。有一天我去看他時,只見他一臉菜色地趴在電腦前,鬍子茂密得像蔓生的野草,桌上、地上到處扔著速食麵袋子和空啤酒瓶。

蘇莉說她選擇周末夫妻這種生活方式,一是想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可以自由自在、爲所欲爲的獨立空間,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她害怕失去她和小岡之間的愛情。

她說,因爲我對自己沒有把握:我不知道當小岡一次次不洗腳就上床睡覺,我會不會對他生出厭煩;我不知道當小岡整夜整夜地泡在網上我會不會心生怨恨;我也不知道當我每天蓬頭垢面睡眼惺忪地出現在他面前時,會不會讓他失望和厭棄;我也不知道當我邀請三朋四友到家裏盡情地唱歌盡情地胡鬧時,他會不會反感。周末夫妻這種生活方式能讓我們彼此之間保持一點陌生,保持一點距離,因爲相聚的時間有限,雙方會更多地展示好的一面,會有意無意地掩飾住自己的缺點,會小心地儘量不暴露“廬山真面目”。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太透明了太瞭解了也就沒有吸引力了。特別是女人,對愛情總是充滿了幻想。女人幻想的愛情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那種,這種幻想常常害了女人。當女人走進實實在在的婚姻生活,幾乎沒有一個不失望,幾乎沒有一個不怨恨自己瞎了眼的。正是因爲我知道女人自身的這個弱點,所以我才選擇了周末夫妻這種生活方式。如果失望,也讓這種失望來得晚一些,也許那時候我已經有了足夠抵禦這種失望的力量。

分居 使愛情之樹常青

如果說蘇莉和小岡屬於那種很酷很前衛的“新新人類”,那麽已經歷了一些歲月風霜的王大軍也選擇走婚,卻令一些人詫異和不解。

認識大軍是在一次朋友聚會上。那天,從武漢來京組稿的朋友,帶來了一位留著大鬍子的中年人。落座後,大家互相交換名片,我看見大鬍子的名片上寫著:“王大軍,某報社編輯”,住宅電話後面注明:“父母家”。我們都以爲大鬍子是個快樂的單身漢。

後來交往多了才知道,大軍是一個結了婚的男人,妻子在一家公司做出納,他們有一個四歲的女兒。每談起妻子和女兒,大軍臉上的線條就變得柔和起來,然後,便有一種飽滿的幸福感從他那很磁性的聲音裏漫溢出來。可是讓人奇怪和難以理解的是,對自己小家庭有著如此強烈幸福感和滿足感的大軍,和妻子並不生活在一起,他們在京城過著兩地分居的生活。

大軍和妻子各自住在自己父母家,女兒有時跟著爸爸住在爺爺奶奶家,有時跟著媽媽住在姥姥姥爺家。只有在周末,一家三口才回到他們自己的家。他們自己的家在北京東三環附近,那是一棟舊公寓裏的一個小套間,是報社去年分給大軍的。

大軍說兩地分居最初是因爲沒有房子。1994年春天,他和女朋友經過4年馬拉松戀愛終於進入了談婚論嫁階段。他說那個時候他特想有一個自己的家,希望和愛人朝朝暮暮在一起。可是單位明確告訴他,報社最少5年內不會分房子。他還動過租房子的念頭,可是一打聽,一室一廳的小套間一個月的租金少說也得七八百元。那個時候,他倆的工資加起來還不到兩千元,只好作罷。

結婚的日子近了,房子還沒著落,大軍與就要做他妻子的女友商量,結婚後,各自先回自己父母家住。好在兩人都是家裏的獨子,雖然家裏房子小,卻有屬於他們的一小片天地。

大軍告訴父母,結婚後仍回家住,父母既高興又擔憂。他們只有他這一個兒子,大軍在身邊,家裏不但熱鬧,他們還有個照顧。可是小夫妻結了婚卻分開住,會不會影響夫妻感情?大軍說對於這一點,當初他心裏也一點底都沒有,那些朝朝暮暮在一起的夫妻都不能將愛情進行到底,分居的夫妻,愛情的旗幟又能舉多久呢?但是,不這樣,又沒有更好的辦法,他們的愛情能否進行到底,就只能跟著感覺走,聽天由命了。

爲了給大軍他們騰出房子結婚,父母在他們結婚前去了南京,大軍的小姨在那裏。老兩口在南京一直住到他們度過了蜜月才回來。

蜜月後,妻子仍回她父母家住。平時,只要雙方不出差,周末他們就在一起,有時在大軍家,有時在妻子娘家。有了孩子後,有時他帶孩子,有時妻子帶孩子。過夫妻生活時,如果是在大軍家,就將孩子送到姥姥姥爺家;如果在妻子家,就將孩子送到爺爺奶奶家。

大軍說他們這樣生活了六年,雙方感情沒出問題,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分居,是分居使他們愛情之樹常青。他說,中國有句俗話“久別勝新婚”,這話看起來平淡,其實是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是對男人和女人特殊心理的準確描寫。因爲男人和女人因神秘而互相吸引,愛情的過程,其實就是男女雙方相互探索神秘的過程。如果這種探索沒有了,愛情也許就面臨著死亡。而分居的夫妻,由於有了距離,雙方就能永遠保持一種新鮮感,保持一種朦朧的神秘。由於有了渴望和等待,雙方便會獲得一次次重逢後的喜悅和激動,更加珍惜彼此間的感情。

他說,那些朝朝暮暮在一起的夫妻爲什麽會出問題?爲什麽有的人會抱怨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就是因爲相互之間已經沒有了神秘感沒有了吸引力。再美好的東西,天天看著它,也會膩味,久而久之就會麻木,甚至對它的美好視而不見。神秘感和吸引力是婚姻走向新生亦或走向死亡的關鍵。

如果說大軍夫婦當初選擇分居是出於無奈,可是有了自己的房子仍然分居,在他們卻已是一種習慣了。大軍說,我覺得這樣挺好,分居能使我們的每一次團聚都成爲一次狂歡的節日,我喜歡這樣的感覺。

黃昏戀 一半清醒一半醉

在“走婚”族裏,最引人注意的還是那些白髮蒼蒼的老人。他們曾經有一個幸福的抑或不幸福的家,他們有自己的房子,有兒孫繞膝,當他們重新結婚後,有不少人很自然地選擇了走婚。

不過,與那些年輕夫妻和中年夫妻們不同的是,這些老年伴侶一般總是平時生活在一起,到了周末才回到他們各自的家,因爲周末兒孫們要回來,他們要和兒孫們在一起盡情享受天倫之樂。當忙忙碌碌熱熱鬧鬧地過完了周末,孩子們都走了,他們便鎖上門,拎上裝著日用品的包回到他和她的家。

我的朋友小林,她再婚的父親與他的老伴兒就過著這種“走婚”生活。

小林的父親是一位副部級離休幹部,住在亞運村一幢複式樓裏。小林的母親在五年前就去世了,父親是去年再婚的,現在的這位老伴兒是位退休的大學老師,小林喊她阿姨。

我在小林父親家裏見過阿姨,她是一位有著一頭白髮、面龐白皙、和藹可親的女人。小林父親的臥室裏挂著他倆的結婚照,阿姨穿著白色婚紗偎依在小林父親的胸前,一臉燦爛的笑容。那種笑容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想,阿姨一定感到很幸福,因爲,只有幸福的女人才會有這種透明而溫暖的笑。

後來我聽小林說,阿姨曾經有過一次不幸的婚姻,那是在三十多年前。阿姨的丈夫是大學裏的系主任,那是一個風度翩翩的男人,也是一個愛拈花惹草的男人,在阿姨生下女兒後不久,他終於因強姦女學生被送進了牢房。他們離婚了,聽說那男人後來死在了監獄裏。阿姨自己帶著女兒生活,一直沒有再婚。後來,女兒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家,空空蕩蕩的房子裏只剩下她自己了,她才感到了一種深深的寂寞。後來有人介紹她認識了小林的父親,戀愛了半年,他們就結婚了。

結婚後,每到周末,阿姨仍回她原來的家,和女兒女婿外甥團聚,到了星期天晚上或者星期一早晨,女兒一家走了,她便鎖上門回到亞運村的這個家。小林說,他們剛結婚那陣子,如果阿姨在周末要走,父親還有點不高興,我心裏明白,他不高興是因爲捨不得她走,別看老年人,真的戀愛起來也像年輕人一樣癡迷一樣狂熱。小林說著哈哈大笑。

小林幾乎每個周末都帶孩子回她父親那裏。她說:“我們要是不去,老爺子會感到孤獨寂寞,我們去了不但家裏熱鬧,我還可以下廚房做飯,要不然老爺子恐怕只有自己下麵條了。老爺子心裏雖然不願阿姨在周末離開他,但是他能理解她的感情,因爲阿姨與女兒幾十年相依爲命,他應該讓她給自己留一個隻屬於她和女兒的感情空間。”

這兩位老人很幸運,碰上我的朋友小林是那種豁達開朗而且很寬容大度的人。可是,有的老人卻沒有這樣的幸運,走婚,是他們無奈的選擇。

家住北京西城區的李大爺,妻子前幾年就去世了。他們有五個孩子,都在北京工作,而且都成了家,都有自己的房子。平時,他一個人孤孤單單的,自己做飯自己洗衣服,有了小病小痛連個端茶倒水的人都沒有,孩子們只在節假日才輪流回來看看他。後來有人給他介紹了一位老伴兒,相處了一段雙方都覺得很滿意,便商量著結婚。可是當李大爺將自己準備再婚的想法告訴孩子們後,卻遭到了孩子們一致反對。他們說,你都這把年紀了,還結什麽婚,讓親戚朋友笑話,也讓我們擡不起頭。

李大爺說,我需要有個伴兒,哪怕只是一個白天夜晚能陪在我身邊說說話的伴兒,我一個人實在太孤獨了。李大爺不顧孩子們的阻攔,去街道辦事處拿了結婚證。從此,兒女們對他側目而視,對他的老伴兒更是惡語相加。爲此,他和老伴幾次抱頭痛哭,後來只好採取躲避的辦法,一到周末,老伴就回她原來的家,避免與他的兒女見面。

在京城裏,像李大爺他們這樣由於無奈而選擇走婚的老人並不在少數。一方面,很酷很前衛的新新人類們因爲追求自己的獨立和自由而選擇走婚。一方面,一些重新牽手的老人卻因爲兒女固執的阻攔,而不得不選擇走婚。

不管是一種什麽原因之下的選擇,走婚,已成爲京城裏一道獨特的風景。

對於這種走婚現象,社會各界評說各異。有表示驚詫的,有不屑一顧的,也有表示驚奇欣喜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李銀河認爲,“走婚”是城市婚姻中的一種特殊現象,它與現代人追求獨立的個性有密切關係,而“走婚”是現實生活中探索出來的一種婚姻方式,它對傳統的婚姻方式和性的規範也許會帶來衝擊。但她認爲,人類有權利選擇他們認爲合適的、方便的婚姻方式,社會應該給人們這種選擇的權利,未來的社會將會越來越多元化,未來的婚姻走向也會是多元的、豐富多彩的。

資料來源︰http://www.unn.com.cn/GB/channel2/3/13/200102/15/37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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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1 上午

賣婚網路公司女經理1255萬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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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30  聯合晚報  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
溜溜的她,號稱身材玲瓏有致 投標網友曾擠爆網站 得標新郎,要通過身家調查 還要先把錢匯入她的戶頭

英國廣播公司(BBC)29 日報導,24 歲的網路公司總經理哈夢德在網站進行「線上婚姻拍賣」,結果一個化名「班韋伯」的男子喊價 25 萬 1000 英鎊(約新台幣 1255 萬元)拔得頭籌,成為準新郎。

身高 163 公分、身材玲瓏有致的哈夢德說,這位班韋伯先生得先通過一些基本的身家調查,譬如有無犯罪紀錄等,才能娶她過門,當然,最重要的是先把錢匯入她的戶頭。

哈夢德原本找上美國知名的 eBay 拍賣網站,但 eBay 以不道德為由拒絕。後來她才在找上 QXL 網站,在去年 12 月展開「搶救婚姻大作戰」。她在廣告詞上說自己忙於工作,沒空談戀愛,希望藉此找到另一半,同時證明網路世界還是有正經的好男人。

哈夢德徵婚的網頁刊登後,網友就擠爆網站紛紛投標,去年耶誕夜有人開玩笑出一兆英鎊天價,網站因此暫時關閉,加強安全措施後才重新開放,結果兩星期內還是吸引 3 萬 8000 人上網。

但投標的人雖多,只有兩人出價高於 25 萬英鎊底價,除班韋伯之外就是一位叫安德魯 1901 的仁兄,班韋伯價錢較高。由於哈夢德先前說,如果只有兩位人競標,她會嫁給喊價較高的網友。根據網站約定,哈夢德隨時可以退出網路徵婚,但投標者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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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1 上午

新娘 ,十三歲 ,英國人 新郎 ,十八歲,土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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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小無猜,有罪 !

【1996.02.18  聯合報  記者鍾雲蘭 】

十三歲小新娘在性早熟的熱帶地區或習俗落後國家極為普遍,但同樣的事搬到英國,卻足以掀起軒然巨波,甚或鬧成世界級的花邊新聞。英國亞薩克斯郡十三歲少女莎拉上月八日在土耳其嫁給當地一位十八歲男侍,知情的好事之徒向英國八卦小報透露婚事,全球通訊社和英媒體開始在土國東南追逐這對兩小無猜,結局是法律棒打小鴛鴦:莎拉被帶回國,她的「非法」先生以強姦罪被土國政府下獄候審。

去年十二歲的莎拉,地中海假期中邂逅這名土國青年,雙雙墜入愛河,莎拉央其父母成全兩人長相廝守的心願,雙親首肯並陪同女兒到土國主持回教儀式婚禮,事發後,這對夫婦受到輿論和社工人士的責難,指其放任未成年女兒決定自己的婚事,嚴重失職,亞薩克斯地方政府社會保障部門立即登門造訪,並依保護兒童條例向高等法院申請法庭監管令成功。在男方方面,新郎因與十五歲以下的新娘莎拉發生性行為,違反土國法令遭收押,若定罪最少需坐監五年。

回想一下十三歲的妳,在做什麼?年紀在三十歲以上的台灣婦女腦中回播的記憶膠捲多半是頭頂西瓜皮、臉上或許已架上了眼鏡,背著沈重的書包,在公車上猛K英文單字、數學公式的影像,到了十六七歲聯考拉警報的年齡,已開始有意識能對「小鴛鴦」或「藍色珊瑚礁」等青春俊男美女的浪漫電影情節產生嚮往。

現代的新人類卻早已把「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掛在嘴邊,莎拉坦言,她在英國女子當中屬「醜陋」,可是到了土國卻變成美女,她在彼邦快樂勝過在故鄉,有人可能想莎拉若和土國青年真的兩情相願,又何足勞師動眾將其拆散呢?

「成年」在各國均有其法律定義,但也因國情和氣候有所不同,印度以早婚制度出名,就是西方國家也有很大差異,丹麥當初反對加入歐盟的理由便是其他會員國硬要其修改一條法例:「任何人與小孩交媾,只要對方同意即無問題」。

英國規定,任何人與十六歲以下的少女通姦便觸法。當地流傳一個笑話是,一名男子在酒吧搭上豐滿美豔的陌生女郎,兩人隨後共赴春宵,翌晨醒來女郎芳蹤已杳,但見枕邊留下字條:「謝謝你昨晚你給我最美妙的十五歲生日禮物」,自以為艷福不淺、撈到便宜的男子當場嚇出一身冷汗,因美少女隨時可回頭告他。

法雖有明文規定,但個體身心成熟度也有差異,愛情和婚姻是否得用法律條文來框限乃見仁見智的問題,英國少女未婚懷孕的比率高居全歐之冠,法律顯然也束手無策,但英國法院以避免莎拉在異邦遭到妨害身心發展的厄運強制帶其回英,也是合情入理,尤其是「夫婿」目前已失去自由,無法再照顧她。然而,倘若莎拉下嫁的是歐美青年,結局是否一樣?土國政府在英人群情激動下迅即逮捕「肇禍」的青年,是否也有賭氣不讓英國人看扁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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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50 上午

有實無名夫妻 民法有條件承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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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民六庭最近作出一件「顛覆性」判決,判決理由引用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承認「有實無名」的同居夫妻及同性戀者為「事實上夫妻」。並認為,在不違背現行一夫一妻制度下,「事實上夫妻」發生權益衝突時,可類推適用民法有關夫妻關係規定解決。

這件判決是司法界第一次對沒有婚姻關係、實質上卻過著婚姻生活的兩人關係予以闡述和肯定。這種見解相當「前衛」。

合議庭在判決理由中指出,我國民法關於婚姻制度雖採一夫一妻制,但鑑於社會上男女關係多樣化,為落實現代憲政主義國家保障人權的意旨,以尊重人民之自主決定權,對於未有婚姻關係但實質上男女(包括同性者)雙方已有婚姻之合意,且已營共同生活者,如雙方間因此產生權利義務衝突者,法律必須因應社會變遷而隨時檢討修正。

基於「司法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之理念,在不違背現行婚姻制度之本質下,對於事實上已營夫妻共同生活之男女權益衝突而涉訟時,應得類推適用民法夫妻關係的相關規定以資解決,「事實上夫妻」理念就有加以承認的必要。

台北地院這件有關「事實上夫妻」的判決見解,起源於一位在日本的已婚楊姓男子,七十六年間結識黃女後,兩人隨即陷入熱戀。七十九年間,楊某回台在台北市購屋與黃女同居。

不過,去年間,楊某要求黃女將所住房屋還給他,黃女不同意,楊某因此向台北地院提出訴訟。但黃女認為,她實際是楊某的「妾」,且楊某母親在八十五年過世後,有關喪事都是她以「媳婦」身分一手承辦,期間楊某的日本元配都未回台奔喪,故她和楊某雖沒有婚姻關係,但有實質夫妻關係,她應該是楊某家屬一員,楊某應該負起扶養義務。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黃女主張她是妾,應受保障的說法不能成立。固然她和原告楊某是「事實上夫妻」,但她明知楊某已有妻子,卻仍和他營事實上夫妻關係的共同生活,已違背我國法律規定,為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故不能類推適用民法有關夫妻互負扶養義務的規定。

不過,合議庭認為,楊某和黃女同居,且黃女是以楊某在台配偶的身分出現,應認為兩造有相互照顧彼此一生的默示。而楊某提供房子給黃女使用,是為了讓她在有生之年居住無虞。因黃女至今仍健在,基於「使用借貸」的法律關係,黃女使用房屋的目的還未完畢,黃女居住楊某房子就不算無權占有,日昨判決楊某不得要回房子。亦即同居人雖無法律上之夫妻名份,但權益財產之紛爭適用夫妻關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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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49 上午

姊妹事一夫 東勢傳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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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9  中國時報  記者林淳華/東勢報導】

東勢一名基層民代娶了兩姊妹當老婆,姊妹共事一夫數十年,生下六名兒女,如今已有六名孫子,兩人姊妹感情毫無影響,六十八歲的他享齊人之福多年,腳踏兩條船卻平安渡過,已經成為地方公開羨慕的對象。

許多男子對於齊人之福羨煞不已,有錢的企業家私下擁有多名老婆都成為茶餘飯後的話題。這種年輕人眼中的「劈腿族」,其實在保守的客家庄也偶有所聞,而且因為家庭和樂,還傳為地方美談,算是公開的秘密。

東勢鎮一名民意代表,一人當選,大小老婆和他三人一起為選民服務,平時他和大老婆住在山下,小老婆住在山上老家,兩家相安無事,而且最近舉辦兒女的嫁娶大事,都是大小老婆協力完成,同時以媽媽和阿姨的身分出席喜宴。

大小老婆還是親姊妹,他說,年輕時候,因為自己的兄弟陸續出事,所有的家庭責任和負債都由他一肩扛起,當時老婆、小姨子都知道他壓力非常大,小姨子擔心他無法撐過去,願意以身相許,當時兒子已經六歲,小姨子再娶過門。

姊妹兩人同事一夫,剛開始確實引起非常大的爭議,前幾年他也難以適應,經濟壓力頗大。姊姊生下三男,妹妹生下二女一男,都靠他來扶養,直到小孩漸漸長大工作,家庭經濟重擔才慢慢轉移到兒子身上。

現代男人因為外遇,常常搞得家庭失和,兩頭落空,年過耳順之年的他,認為可以得到兩姊妹,完全為緣分,不是每個人都有如此的機會。別人養老婆和小孩喊累,他打趣的說,他有兩名老婆,假日還可以休假呢!

他非常感謝兩姊妹讓他走過人生的低潮,才有如今的和樂家庭,兒女事業有成,已經擁有六個孫子,姊妹倆一起營造的家族在地方還頗負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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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 月, 2014 at 10:48 上午

張曉風「剩女說」 移民與性權團體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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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苦勞網  記者/張心華王顥中】

近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頻頻傳出立委口出歧視言論。3月中,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表示,新移民子女若沒有政府的協助,恐成為犯罪來源;而昨天(3/22)親民黨立委張曉風則是以一席批評「台灣雄性動物,找異地雌性動物婚配」的「剩女說」,再度引發爭議。今天上午,南洋台灣姊妹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性別、人權、移民團體前往立法院抗議,譴責兩位立委缺乏性別意識,言論中明顯帶有種族歧視,並且要求兩位立委所屬黨團出面道歉。

「我們不是物品!」來自泰國的新移民、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邱雅青認為,張曉風的發言非常不尊重新移民女性;而蔡正元的說法,更是讓身為媽媽的她感到痛心,邱雅青質疑,除了家庭教育以外,政府就沒有責任嗎?她感嘆,不要把歧視、標籤放在新移民身上,台灣社會應該要共同思考如何改變,別讓下一代「活在一個不尊重多元文化的社會裡。」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實芳表示,在目前正推動的民法修法中,除消弭性別不平等外,也為不滿意婚姻制度的人,提供同居伴侶的選擇;希望張曉風能夠明白,有很多人是因為政策瑕疵而結不了婚。林實芳也指出,不少女性因為結婚、生育而退出職場,甚至有雇主因為女員工就是會結婚、生小孩,而合理化勞動不平等的現象;她建議勞委會應對此進行調查,改善現行政策無法解決的問題。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沉痛地指出,張曉風的言論犯了四種歧視,其中,認為女人就該結婚是性別歧視;對外配的刻板印象是種族歧視;對娶外配的男性是階級歧視;以及,婚姻不是只有一種想像,無論男男、女女,任何性傾向都有結婚的權力,因此張曉風也犯了性傾向歧視。她呼籲張曉風,應該先看清社會現實後再發言。

對於民間團體的抗議,張曉風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剩女」是大陸中性用語,她的發言是在責備台灣男人不娶台灣女人,為失婚、不婚女性發聲,絕對沒有歧視。

然而,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卡維波指出,目前的異性戀婚姻本身即具有交換性質,張曉風對男人的責備,其實只是將社會上的階級、經濟與社會排斥問題,簡化成「大男人主義」,並且把娶外配的男人很簡單地「物化」為使用金錢購買不會逃跑的廉價東南亞處女媳婦兼勞傭。此外,卡維波認為,這類「責備男人」的發言,過去其實正是許多女性主義的通俗論調,同時也是普遍對外配婚姻的一個很典型、很方便的解釋;對張曉風的發言提出批判,恐怕不能略過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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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月, 2014 at 10:19 上午

5兄弟共1妻 輪流睡「不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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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蘋果日報  陳怡妏╱綜合外電報導】

印度

俗話說烈女不事二夫,但印度北部1名女子卻有5個老公,且這5個老公不是「婊」兄弟,而是不折不扣的親兄弟,大家同住在僅一個房間的簡陋小屋裡,5兄弟輪流與「妻子」發生關係,目前他們共育1個1歲半的兒子,但不清楚是誰的種。

最小老公才18歲

英國《太陽報》報導,現年21歲的薇瑪(Rajo Verma)4年前在家人安排下,嫁給21歲的老四古杜當老婆,但據當地一妻多夫的傳統習俗,她同時成了先生3個哥哥和1個弟弟的老婆,最小的老公只有18歲。

薇瑪說:「我母親也是同時嫁給3兄弟當老婆,所以當我結婚,我知道我必須接受夫家所有兄弟做我的老公,輪流跟他們睡覺。」

「擁有更多的愛」

白天先生們都出門工作,她在家洗衣煮飯帶小孩,對於同時服侍5夫,她表示:「一開始覺得有點奇怪,我沒有特別偏愛哪個老公,但我比大多數的妻子擁有更多的關愛。」

身為她戶籍上正式老公的老四古杜說:「我們兄弟全都跟她上過床,但我一點都不會吃醋,因為我們是個快樂的大家庭。」

 

原文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international/20130319/3489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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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月, 2014 at 10:18 上午

朝向子女最佳利益的婚生推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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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http://cycu.lawbank.com.tw/essays/01240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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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月, 2014 at 10:14 上午

【看新聞學法律】法官婚外情案 地院判定女兒非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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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  文 / 劉孟錦律師】

【新聞事實】

男女法官婚外情事件引發的否認子女之訴,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依據婦產科的血緣鑑定報告審理後宣判,認定前新竹地院雷姓女法官所生的女兒,並非與她的邱姓檢察官丈夫所生,准許邱所提的否認子女之訴請求…….。2004/04/29 聯合報】
【法律解析】

一、婚生子女如何推定?

我國民法第一○六三條第一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換言之,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在此期間內之任何一日,如夫妻間有正式合法婚姻關係時,其子女即被推定為夫之婚生子女。

至婚生子女之推定,是否必須夫妻有同居的事實為前提?實務上係採否定說,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夫縱在受胎期間內未與妻同居,妻所生之子女,依民法第一○六三條第一項規定,亦推定為夫之婚生子女,在夫妻之一方依同條第二項規定提起否認之訴,得有勝訴之確定判決以前,無論任何人皆不得為反對之主張(司法院三十三年院字第二七七三號解釋、三十五年院解字第三一八一號解釋、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第三四七三號判例、七十五年台上字第二○七一號判例參照)。
二、妻子外遇生子,夫能否推翻其父子關係?

按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民法第一○六三條第一項)。惟夫妻之一方若有反證,而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民法第一○六三條第二項)。故妻子外遇生子,法律上雖推定為夫之婚生子女,但夫若有反證証明妻非自夫受胎者,仍可予以推翻,對於妻外遇所生的子女,得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不承認有父子(女)關係。惟為保護子女,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亦應有所限制,即:
1.限於夫或妻始得提起,第三人均不得為之;
2.必須以起訴方式行使;
3.須具有確實的否認原因(即妻非自夫受胎);
4.須在法定期間內提起(即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

三、本件雷姓女法官與張姓檢察官外遇所生之女兒,依法為何人的婚生子女?邱姓檢察官有無救濟之道?

依民法第一○六三條第一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本件雷姓女法官之受胎係在其與邱姓檢察官間婚姻關係存續中,故雷姓女法官與張姓檢察官外遇所生之女兒,依法係推定為邱姓檢察官的婚生女。

惟邱姓檢察官不甘「綠帽罩頂」,得於知悉該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檢具能證明雷姓女法官非自邱姓檢察官受胎的證據 (例如DNA血緣鑑定報告),以雷姓女法官及該子女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以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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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月, 2014 at 10:13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