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6 2 月, 2014

欲望 在體內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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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9  聯合報  文/玉園莊(北市讀者)】

手機上顯示了熟悉的號碼,但任憑手機響聲愈來愈大,我卻沒有勇氣接起這通電話,直到鈴聲平靜下來,我還沉在自己心底的記憶裡,久久不能平復。

從沒想過自己也會是外遇故事裡的一角,更沒想過自己會是出軌的那個人。從小我就嚮往平凡的家庭生活,在家相夫教子是我理想中的婚姻型態,學生時代的朋友也總笑我是那種會迎接先生回家、替先生放洗澡水的女人。但在結婚後,我才知道自己並不如自己所想的那麼宜室宜家。

決定結婚之時,我不斷告訴自己,婚姻是人生的必經之路,眼前的另一半雖然不浪漫、不富有,卻是個懂得體貼老婆、又會幫忙家事、絕對疼愛小孩的好老公。

只是婚後,另一個男人卻重新從我心底復活──那個我年少時期視為偶像的學長,那個和我理想中的伴侶完全相反的人。他隨興、他風流、他不受拘束、他特立獨行,雖然我一直崇拜他,卻從未想過和他相知相愛,因為我們完全不同,別說相愛,恐怕連相處都有困難。

這麼多年來,我只是一直把他藏在心裡,偶爾複習著年少時期崇拜偶像的心動感覺。

怎麼重逢的我已想不起,只知道,再重逢,我已經不是平時的自己,在保守的外表下,我卻有開放的行動──和他在公園激情相擁,和他幽會在不知名的小酒店。我極度想和他在一起,就算我不懂自己的心,我的身體卻能了解……

雖然我知道自己骨子裡對愛與激情的需要,我卻沒有足夠的勇氣放蕩,雖然我想他,每次看到和他相關的訊息我就悸動一次、心動一次;但,當我想到他身邊那個她,還有酣睡在我身邊的老公,我只得收起自己對他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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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3:02 下午

情敵竟成姊妹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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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3  中國時報  文/浩浩(北市)】

他剛從國外出差回來,我洗他的襯衫時,發現一張他上飛機前的保單,受益人是我陌生的女孩名字。

我無法想像這是怎麼回事,我笑自己太敏感了。然而我對那個名字偏偏不能釋懷,花了三天時間希望找出一些可能的答案,可惜無解。在做了最壞的打算後,我請他講明白。

他告訴我,那名字的主人已和他生了一個五歲女兒,他一直覺得虧欠她們母女太多,因此每次到國外出差,都會買個保險,以防萬一,好讓她有個保障……。

或許是我已有心理準備,所以他說這些話時,我並沒有很強烈的反應,只覺得想見見這個女人,想知道為什麼她能讓他願意為她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以不為難對方做為見面條件。我和她相約在一家咖啡屋,那天我帶著念國三的女兒,到了咖啡屋,女兒一看到那妹妹,立刻說:「哇!那個人怎麼那麼像我呀!」我笑著說:「緣分吧!」

當兩個小女孩,玩得不亦樂乎時,我們聊著,她告訴我,和他在一起,是被他的熱忱和體貼所感動,她曾不止一次提分手,但他不願意。她覺得很對不起我,也不讓他增加負擔,多年來她不曾打過一通電話到我家,也不曾向他要過一份禮物,為的是要把傷害降到最低……。

她很靜,我有問她才回答,從她的言談舉止之中,我第一次體會出溫柔婉約、端莊賢淑,她輪廓分明,笑起來很迷人,從交談中,我發現我有的優點她都有,但她有的我卻沒有,我終於找到他出軌的答案了。

我要求她放棄他,她要我給她一點時間。納莉颱風過境,我們家淹水,她請我們一家到她家住幾天。從那個時候開始,每次他出差都帶我去,女兒由她照顧。

看到她的善良,看到她為他默默付出,我們已經成了好朋友,我們都慶幸,有這樣的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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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3:00 下午

網路趣聞 大小老婆比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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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1  自由電子報  記者潘玫均/採訪報導】

網路經常流傳大、小老婆的差異,說法很多,像是小老婆「做愛比做飯厲害」(因為抓住他別的東西比抓住他的胃重要)、「最常出沒的地方是微風、京華城」(刷到爆都面不改色,反正不是她的錢)、「口頭禪是:嗯,人家要嘛!」……;而大老婆則慘多了,像是「打小孩比打掃更起勁」、 「最常出現在菜市場附近」、「口頭禪是:喂!死鬼,你昨晚又死到哪裡去了」,將既定印象中的大、小老婆的差異,描寫得很真實,是很多網友引為趣聞的談天話題。

「係指女子與已有婚姻關係之男人同居者而言,由於現在一般人的道德觀念日益淡薄,為了追求享樂或貪圖他人之財產,不惜出賣自己的青春且甘冒法律之制裁,做了他人的小老婆,殊不知小老婆在法律上是絲毫沒有保障的,不僅可能賠了青春和聲譽,到頭來仍是一場空。」這是在一個公家機關網站看到的「小老婆」定義,網站上嚴肅地討論著小老婆在法律上的權利,但開宗明義對「小老婆」下這樣的「解釋名詞」,卻又令人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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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3:00 下午

不找老公 找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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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1  自由電子報  記者潘玫均/採訪報導】

在你的身邊,可能也有身為第三者/小老婆的好朋友,對於她們的角色,你在心裡也曾經浮現不屑的心情,同時又對她們的處境產生同情,而身為朋友的你其實清楚明白,再多的陪伴也滿足不了那顆空虛的心。當然現代的小老婆也不再是獨守兩人小窩的看門人,不想讓寂寞空虛的心情填滿空白的時間,小老婆早就學會了自救!

成立家族

小老婆的心事實在無法一直對身邊的朋友傾訴,「他們不懂的!」所以,找一群有相同心情、類似遭遇的小老婆說,有一種同為天涯人的革命情感,在網路上大大小小的「小老婆家族」於是成立。
身為小老婆俱樂部一員的粉紅貓,以前無聊只好上上網,和網友吐吐苦水,後來乾脆成立一個家族,和更多的同路人相互取暖,「心情不好的時候,我們可以藉著留言抒發心情,看到別人給妳的回應,就覺得自己不那麼孤獨。」粉紅貓說,其他的網友也會上來寫寫自己身為小老婆的經驗談,像是不倫戀情東窗事發的處理方法、準備和對方分手的有效招術,甚至連一個人過情人節的方法也有。
「我覺得我們的家族好像一個小老婆必備的資料庫。」粉紅貓說上次她家的浴室在整修,因為怕一個人在家不方便,她在家族留言找個伴,還有很多人舉手報名呢!

網路同居

網路交友是小老婆打發無聊的一種方式,但是現在更流行的是在網路上同居。
有小老婆在同居網站打造自己的公寓,也有人找別的男人一起同居,算是在情人之外的另一個心靈伴侶,還有人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和情人同居,索性一起到網路上同居。
像是剛成為別人小老婆的幸運草,和情人的關係還處於保密的階段,「他老婆很多疑,為了不讓她懷疑,我和他一起在網路上同居。」幸運草說,她的情人很怕事,對於外遇的事小心翼翼,「其實我也很怕,怕他老婆發現,但我又會很想念他,這種網路同居的方式,可以一起經營一個『家』,雖然是虛擬的,也是一種兩人世界。」自從一起在網路上同居之後,幸運草覺得兩個人的感情可以無負擔地緊密聯繫,「像是情人節那天他不能來找我,在網路上送了一份禮物給我,還是覺得很幸福。」
 

小老婆團體活動

不論是怎麼認識的,總之這個團體裡的人都是別人的小老婆,平時無聊寂寞的時候,她們隨招隨出來,以面對面的方式給予彼此溫暖。
年過40之後,Stella發現身邊的朋友和她一樣,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別人的小老婆。「別人覺得我們是『公害』,一些有男友、先生的朋友也不願意跟我們出來玩,只好一群臭皮匠湊在一起嘍!」    Stella說,平常大家下了班一起玩,是打發時間、安撫情緒和作伴,「不過我們倒是很清楚地知道彼此情人會出現的時間,那個時候,絕對不會找對方出來的!不過,要是對方找大家出來,我們也都知道一定是有什麼事發生了,不用多問,玩得瘋就好!」

定期旅行

在旅行社工作的小葉,每年都會帶兩團小老婆旅行團,「她們平時會和情人一起出遊,每年還會自己和別的小老婆組一團,有些甚至成了固定的班底,是自己去,不帶情人,她們都很有默契地不會問對方的情人是誰,避免哪天碰上了的尷尬場面。」
小葉說,以前大多是shopping團,特別是到歐洲狂掃名牌,但他也發現這種團越來越少了,「可以說很多小老婆的氣質變好了吧?」小葉發現這種小老婆旅行團的特色之一就是高級,「她們會要求定點的度假,去美容、SPA或休息,住的旅館也要求很高級,但都是一人住一間,不會兩人住一間,很講究隱私權。」

心情書寫

另一種小老婆,特重心情的抒發,她們可能用個人新聞台的方式,做為與外界聯繫或書寫個人心情,吸引的也大多是同路人,有很多人甚至因此成為寫手,還有將文字發表、出書的可能。
不過,有更多人是因為不想讓身邊的朋友知道她是第三者,和情人各自擁有婚姻的橘子,有一個頗受好評的個人新聞台,那也是她和情人溝通的方式,「我們無法常見面,但他隨時可以透過我在新聞台上的文章,體會我的心情。」橘子說,這樣一來,就算不見面也能知道對方的心情,讓彼此的心更靠近,還省了見面時聊家常瑣事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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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2:59 下午

只想戀愛 不想受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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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1  自由電子報  記者潘玫均/採訪報導】

現代社會中,有越來越多女性不想結婚,在衛生署二月中公布的「國人婚姻與生育態度電話訪問調查」中顯示,有越來越多的女性不想結婚,其中不婚女性最主要的原因是享受單身生活或抱獨身主義,而61%未婚且不想結婚的受訪者同意「單身的好處要比結婚的好處還要多」。

雖然不婚者日多,但不想被婚姻束縛卻要享受戀愛的感覺,則是小老婆戀情變多的原因之一,拋開道德規範的問題,這已是社會中存在的現象,現代女性不只在生活、經濟上可以獨立自主,就連情緒的處理也能靠自己,男人對她們而言是一種陪伴,「小老婆」的角色,正好符合她們對男人「好吃不黏牙」的要求。

聽聽她們怎麼說:

35歲的Lily和她的上司交往多年,對方已經結婚、孩子也都上大學了,老婆和孩子長居國外,偶爾才會回來,但Lily說她還是堅持當個稱職的小老婆,「他老婆不在國內,眼線才多咧!我們只在工作上需要的公眾場合出現,其他的時候,別人很難抓到我們在一起的證據。」Lily說她不想結婚、不想有負擔,但想要有人聽她分享生活,「所以決定把自己訓練成一個懂事的小老婆。」

小紫就不是這樣了,小紫有過一次婚姻,但是在婆媳戰爭中敗陣,從此她怕死了婚姻關係,「不只有婆婆,還有一大堆的叔伯姨姑的親戚,討厭死了!」小紫看清楚了,除非自己找了個孤兒嫁,否則永遠擺脫不了這些事,「我承認我在婚姻中不及格,但我還是想要有個男人陪,遇到了一個喜歡我的人,雖然他有婚姻,但他太太已經跟不上他的成長,所以,我從紅粉知己的角色變成小老婆。他的體面,讓我覺得有這樣的人喜歡我是一件幸福的事。」

婚姻關係束縛著兩個人的關係,卻不一定表示彼此可以同時成長,夫妻間的落差總是發生在結婚多年以後,所以現代社會也出現了已婚的小老婆,兩人都是已婚者的外遇關係,讓彼此更放心地相處。身為公務員的安奇,每天上班時和已婚的同事Kevin沉浸婚外情的關係,下班之後各自回家,在正常的婚姻之外,她又多了一份身體和心靈的滿足,「我老公很嚴肅,結婚後更是一點也不浪漫,但是Kevin和我很有話聊,被追求的感覺很棒!」安奇不諱言,彼此的婚姻,是不正常關係的煙霧彈,反而讓她在大老婆與小老婆之間來去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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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2:55 下午

現代小老婆 甩掉悲情找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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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1  自由電子報  記者潘玫均/採訪報導】

越來越多的外遇數據佐證,這年頭小老婆還真不少,
今天我們拋開道德批判的大帽子,看看為什麼有越來越多的女生不愛當大老婆?
看看她們如何自立救濟活在不完美的愛情中?

觀念開放的現代社會,大、小老婆或婚外情的男女關係,有從地下化翻身檯面上的趨勢,將小老婆扶正、光明正大雙進雙出的公眾人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一夫多妻的家庭大大方方接受祝福,撻伐之外也出現了佩服的聲音,小老婆不再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根據台北市社會局針對全國婚姻外遇現況所做的調查顯示,4%已婚者表示配偶有婚外戀,以此估算台灣至少有四十六萬個家庭正為外遇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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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2:54 下午

中年之戀》五十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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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6 聯合報  文/嗶嗶(台南市)】

暑假期間,我的老爸在網路上買了一個鳥籠,要我幫他處理後續。

打開他的e-mail信箱,發現一封信,是個叫Anna的女人寫來的,信上說些關於命理的事情。

因為老爸有時用完信箱,帳號未登出,我就會不定期上去看看,我發現他們的信件來往頗為頻繁,內容根本就是情人間的話語,讓我和妹妹看得好氣又好笑。

沒想到我爸在信裡都會逗她開心,和在現實生活中的他反差很大。他的信開頭都是:「汝」什麼的,「偶」什麼的。他們還交換照片,他們倆都差不多五十多歲。我覺得Anna挺老的,但我爸卻說:「妳果真長得美若天仙,跟我想像中一樣,我昨晚是看著妳的玉照入夢鄉的!」

之後,他更期待與Anna見面。Anna,五十歲,住香港,已離婚,有女兒,失業中。在網站交友認識的,彼此對命理都有興趣及研究。後來,他以找工作為藉口去香港找她。他去香港十六天,究竟有沒有「蓋棉被,純聊天」,我猜測機率頗大。

之後,我試探性的問老媽:「如果爸爸有別的女人了,你要怎麼處理?」

她說:「都這把年紀了,感情這種事無所謂了,我把重心放在事業(為了償還貸款)。」

之後,老爸吵著要買視訊及麥克風,我知道他的目的。反正錢他出,便幫他買了。某天晚上,我看見他正積極的裝視訊。

我說:「爸爸,我知道你買這東西的目的是什麼。」老爸說:「你管我要做什麼。」

我說:「我知道你跟那女生的事。」然後,我繼續說下去。

聽的過程中他都在乾笑,勉強擠出一絲笑容,向我解釋,他和Anna主要是「生意上的往來」,因為他們在討論香港投資的問題。但我覺得他們的對話根本不像,我也沒多加詢問。

後來,我跟他說媽媽正在懷疑,老爸說不要告訴她。某天回家,老媽說:「你爸又想去香港,他還在做發財夢!」現階段的我也不能做什麼,但心情已不像之前那麼複雜了。

總歸來說,這是一種奇特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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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2:52 下午

夫妻之間》幻想偷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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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聯合報  文/舒嵐(高雄仁武)】
好友老公在與她享魚水之歡時,總要求她幻想自己正在和別的男人偷情。他說:「角色幻想可以使彼此更感到刺激,更能達到高潮。」

很多年前,當我聽到好友向我傾訴這段私密性的話題時,感到匪夷所思,瞠目結舌,我問她:「妳如何看待這件事?」

她說,覺得荒唐,無法配合先生的想法,最令人不堪的是,她老公要她幻想的對象,竟然是時有往來的他的同事,她完全無法認同,而且同理可證,他是否也把她幻想成別人。想及此,她就覺得性愛索然無味,變得冷感。

無可諱言的,性愛是婚姻生活中重要的一環。但靈肉合一才是應該追求的境界,否則人異於禽獸者幾希?有人在性愛中,把自己的老婆幻想成某一位明星、名模或心儀的對象,樂此不疲,這並不是正常的心態。

好友經過二十多年的婚姻,最後老公出軌了,這似乎是意料中的事。其實之前他就與未婚女同事有曖昧,一直到女同事嫁人,才解除婚姻危機。

這一回,他外遇的對象是一位單親媽媽,也是高階主管。他公然和這個女的共築愛巢,一周才返家一次,還要求三人行。好友為了挽救婚姻危機,本打算接納第三者,但最後仍無法違背自己。

好友並沒有離婚,她選擇維持一個名不副實的婚姻,雖然她已經成年的子女,反對母親委屈求全,然而,她仍希望讓子女在婚禮時,維持一個美滿家庭的形象。

但是,她老公性愛角色的錯亂,早已注定了他們失敗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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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2:52 下午

落實兩性平權 婦團推動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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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09 ETtoday 記者曾薏蘋/台北報導】

通姦無罪,通姦有理?婦女團體今天上午的通姦除罪化座談會中,婦女團體認為,婚姻應該好聚好散,通姦除罪化是個潮流,但需要有配套措施,如夫妻財產制、離婚破綻主義及贍養費部分,才能落實法律前兩性平等權。

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使通姦除罪化問題再度引起討論,婦女團體今天上午舉行一場「平等加除罪,向劣質婚姻說再見」座談會中,呼籲通罪除罪化前,要優先通過夫妻財產制修法,讓正在立院送修的民法親屬篇,落實到基本面的平等。

婦女新知監事尤美女指出,通姦除罪化不是鼓勵通姦,但早期法令規定女性不得淫蕩,但男人就可三妻四妾,後來雖然修法,通姦罪男人會到懲罰,不過刑責部分很輕,最長年限只有一年,因此許多通姦者,多只被判1至2個月,得易科罰金,實際發揮功能很小。

她強調,婚姻保障不是透過刑罰讓另一方成為另一方的警察,而是靠平等情感及自由為基礎,因此通姦除罪化是世界潮流,目前除了回教國家及台灣,通姦有罪外,其他國家幾乎是通姦無罪。

不過尤美女認為,許多人以為,通姦罪是保障元配,事實不然,不過通姦除罪化前,需要訂好配套措施,尤其在財產保障、離婚破綻主義及贍養費,讓情感歸情感。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1/09/91-12473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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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2:51 下午

平權+除罪 向劣質婚姻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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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0  中國時報  文/田庭芳(婦女新知基金會法案部主任)】

近來社會事件不斷,在粗話風波、色情光碟事件廣泛受到大眾注目之餘,也引發各界對於通姦除罪化議題的關注與討論。其實,早在民法親屬編修法過程中,婦女團體就認為,透過通姦除罪化議題的關注,可以更進一步對於離婚與夫妻財產法制做一個全面的檢視與討論,並從法律面、實務面及文化面提出系列的觀點與社會對話。而現在,更是應該正視通姦除罪化的時候了。

在法律層面上,通姦除了是民法第一○五二條列舉之裁判離婚事由之一外,也是現行刑法第二三九條所規定的一種犯罪行為。通姦罪規定於刑法「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中,其意旨在於杜絕婚外性行為。然而事實上從許多事例看來,當事人之所以會進行通姦罪告訴,其原因不外乎是懲罰婚外情、作為離婚時獲取較佳贍養費等條件的手段,或者是希望發生婚外情的一方回心轉意。但是這三個目的,其實是無法經由提起通姦罪的訴訟來達成。

為了懲罰發生婚外性行為之配偶,而提出通姦告訴的原告,第一個要面對的是舉證責任,當事人如無法舉證將會敗訴。而通姦事實多發生在私密場合,舉證的困難度極高,採取有效的舉證手段卻往往必須冒著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的處罰風險。當事人往往耗費大量時間、精力與金錢取得證據,但是通姦罪即使成立,通姦犯罪的法定刑度僅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作為非價判斷反映的法定刑度與耗費的資源相比較而言,通姦罪之告訴對於「懲罰」婚外情配偶其實是一個不經濟的做法。

其次,在許多實際案件中更可見到,拗不過配偶的苦苦哀求,或囿限於經濟上的弱勢,受害者選擇撤回對於配偶的告訴,勉為其難維持「名存實亡」的婚姻,但是仍然堅持對於第三者的刑事處罰,這種情況往往變成女人為難女人的戰爭。殊不知真正破壞婚姻契約及忠實義務的人是自己的配偶,攻擊第三者並不能鞏固婚姻城堡!透過通姦罪作為手段,斷絕第三者與配偶之間的關係來挽回配偶的感情,無非是緣木求魚的做法。面對一個劣質婚姻,除了在道德上譴責違背婚姻契約的外遇者之外,以通姦與相姦犯罪追訴處罰並不能追討感情,而當事人對簿公堂、針鋒相對的過程,反而成為實際上的「妨害婚姻與家庭」。

其實,在討論通姦除罪與婚姻法制關係之際,應考慮「通姦除罪,配套在先」。立法者應優先通過夫妻財產制修法,從制度面改革,求取夫妻財產制度的平衡,與保障女人在婚姻關係中經濟地位的獨立,並使得女性在離婚時能夠有效取得合理之財產分配,再進行「通姦除罪化」,才能擺脫劣質婚姻,真正建立一個平等的婚姻法制,落實法律前的兩性平權。

因此,以耗費時間精力的方式,透過通姦罪的追訴做為獲得較佳贍養費與其他離婚條件及子女監護權的手段,倒不如修正民法親屬編,從制度面改革,求取夫妻財產制度的平衡,保障女人在婚姻關係中經濟地位的獨立與離婚時能夠有效取得合理之財產分配才是釜底抽薪之道。而對於破碎婚姻關係的受害者,除了依照民法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之外,我們也必須提出足以保障其離婚權益與子女監護權的相關配套措施。

現行民法關於裁判離婚事由,採嚴格的列舉規定,「與人通姦」亦為其一,由此衍生當事人必須先取得刑事判決以為民事請求之基礎,而今後的修法方向應對於裁判離婚改採破綻主義並且修訂夫妻財產制,使女人不管在婚姻關係內外都獲有財產權,以符合男女平權的理念。通姦除罪化是進步社會的必然趨勢,加上這些相關措施與法令,我們才可以向劣質婚姻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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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2:49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