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21 2 月, 2014
李銀河:換妻行為無道德問題 聚眾淫亂罪過時
【2006.08.23 新民網 文/章文君】
李銀河的部落格
2006年8月23日,拍于北京李銀河家中
李銀河昨日下午又在博客再挺換偶稱沒有道德問題,稱聚眾淫亂罪過時。李銀河再發高論稱換妻應當受到保護,換妻是公民合法權利。
新民網獲悉,李銀河關於換偶的重要觀點是將性行為分為三種情況,即犯罪的,比如強姦;犯錯的,比如紅杏出牆;合理的,例如夫妻生活。在李銀河看來,“換偶”行為如果伴侶不知情,那就犯錯的,但如果伴侶之間彼此接受,那就合理。
李銀河認為,從法律方面來說,中國刑法中的“聚眾淫亂罪”將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動規定為非法,而此法律已不再適用。她認為,這個法律條文與憲法保護的公民的人身權利(其中包括性權利)有明顯的矛盾之處。李銀河宣導儘早改變這一過時法律,同時她建議在法律改變之前,換偶者可以用兩對分別在不同地點的方式規避這一法律。在李銀河看來,只要一個地方只有兩個人(無論他們是法定夫妻還是兩個個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在道德方面上,李銀河認為換偶與婚外戀、包二奶的性質不同,她覺得換偶是男女平等的,也不違反婚姻道德;而婚外戀、包二奶一般是男性欺負女性,違反忠實承諾的。所以,李銀河說“前者沒有道德問題,後者卻有道德問題。”
李銀河在博客中稱,換偶活動是少數成年人自願選擇的一種娛樂活動或生活方式,它沒有違反性學三原則(自願、私秘、成人之間),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她認為換偶活動對社會有無傷害。李銀河介紹了美國換偶情況,她認為, 少數人違反大多數人的價值觀並不就是傷害社會,它違反的是一元論的價值觀,並不違反多元論的價值觀。同時,李銀河也認為,不應當以傷害社會的名義去治少數人的罪,因為他們雖然是少數人,但是他們是人,是公民,他們有權利選擇自己不傷害他人的行為方式,他們的權利應當受到保護。
根據網上調查,46.6%的網友認為換偶行為很正常,可以接受換偶。據新民網瞭解,李銀河關於換偶言論得到了木子美認可,木子美認為,換妻是一種尋找新鮮的性感受,或者說是一種娛樂。此外,木子美認為夫妻一起出軌,吻合婚姻的契約。木子美說:“我將來結婚的話,會徵求老公的意見。他同意,我們就可以一起娛樂一下,調劑婚姻。”
但是,李銀河的換偶之說也遭到了許多人的反對,據鳳凰網近期網上調查顯示36.6%的網友表示絕對不能接受換偶行為。一位從事IT行業的企業高管認為性和愛不可割裂,他稱不能理解換妻的人,也不支持這種行為。如果說什麼性疲勞了,完全可以通過換一換環境,比如兩個人出去旅遊之類來解決。他我認為換妻存在許多變數,比如一次或幾次之後,有人心理出了障礙,後悔、產生罪感之類,肯定影響家庭關係,甚至是社會不安定的潛藏因數。
這位企業高管的妻子也認為,換妻會導致夫妻反目,她堅決反對換妻。她說,“換妻的危險性大,一定會造成夫妻間的隔閡。很難想像沒有道德、倫理約束的社會是什麼形態。也許不僅性氾濫、換妻,更可能亂倫風盛。
據新民網瞭解,關於“換偶”持反對意見的不在少數,羊城晚報文藝部主任何龍認為換妻的人不可理喻。他認為,換妻的人不可理喻,完全是有病,是目前這種壓力社會所呈現的病態。婚姻是一種契約,換妻違背了契約精神,以男性對性的單方面追求為主導。說得好聽是妻子那方也換夫了,但明眼人都知道內裏是怎麼一回事。如果一方悄悄出軌,另一方不知就沒有傷害。公開的話,意味著什麼?
暨南大學出版社副編審胡躍生稱很難接受換妻,他認為不管參與者如何自辯,換妻影響婚姻的穩定性和持續性。這種行為使婚姻存在很多變數,快感之後,人不得不面對自身心理和對孩子的負疚等。
至本文截稿時,新民網25日中午多次聯繫李銀河,但她辦公室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網婚”現象實錄
【05.16 263生活】
“網婚”是近段時間流行在上網族中的時尚用語。網婚是一種虛擬的婚姻,它通過網路得天獨厚的交際條件,使男女雙方可以模仿現實手續來完成“結婚”,並且在一個圖文環境中體驗愛情生活。相關資料表示,目前已有12萬人參與到“網婚”中來,像這種近似虛擬的“愛情”關係在當前的網路中比比皆是。有人說它奠基于現實卻又超越現實――或許正是這樣才適當地平衡了活在物欲年代的人們的空虛和寂落,同時也更多地帶來了生活與幻想,戲劇與現實的倫理衝突。
不再選擇網婚
A女,現年20歲,大學學生,觸網兩年,在國內某論壇擔任版主。1998年考入大學,2000年夏認識其網上男友B,2001年情人節在國內某門戶網站BBS舉行網上婚禮,“婚”後常常遭遇無理曲解,多人把此場網婚當作是A與B的炒做手段而肆意漫駡,最終導致A和B關係疏落。A表示如果能從頭來過,將不會再選擇網婚。
A坐在三裏屯酒吧的某個位置上,大眼,一張俏臉。現在爲記者款款講述她和B的網路婚禮。說那就像是上帝給她開了一場有點過頭的玩笑。爲此她無奈,氣惱,憤怒。
“我和他都是這個圈子裏的寫手,從瞭解到認識,我們慢慢有了好感,並且開始網戀。”A說,這就是她和B的認識過程,這場愛情來得簡單,直接,雙方都沒有刻意動過腦筋。在網上邂逅,電話中相愛,在網上相處,最後網婚――他們在國內某一個大門戶網站的BBS論壇舉行“婚禮”。當時應邀到場的多是較有名的作者和評論員,善於調侃,對婚事的熱騰倒是頗得襯益。而記者作爲特邀嘉賓出席了三小時,參與並目睹了整個過程的嘻鬧。身份是“新郎”的男孩在婚禮中始終保持著彬彬有禮的低調,相反,A似乎急著把自己的喜悅分享給所有知情人。他們向所有到場者展示他們的愛情過程和結晶,包括“婚”前爲對方落下的情深款款的文字,“結婚”時在某個網站上登記的“證書”;並且興致勃勃地追憶他們之間充滿心跳和浪漫的事件。
每個人都會猜測這段浪漫的極致將導致什麽?正如莫爾定律所言,事情總不會向我們預期的方向發展。現在她坐在三裏屯酒吧的一個位置上,神情沮喪,喝完飲料,點了非常烈的酒。一提到她的網婚,就面現茫然、無奈、疲倦與煩燥。
這場網事似乎不盡理想。大大小小的情況陸續發生於婚後。首先是出現了一位以A“男友”身份自稱的人,企圖利用網路對A和B的關係進行騷擾、破壞乃至人身威脅。爾後,某位編輯,在一篇文章中寫到了A與B的網路婚禮,當這篇文章出現於報上後,又一石激起千層浪,引得各種攻擊之詞雪片一般向“新娘”飛來,有人說她嘩衆取寵,婚禮看上去光鮮無比,其實只是滿足看客好奇心的遊戲,而她和B則是遊戲中的小丑;有人說婚姻最主要的組成成份是責任,而她們的網路婚禮毫無責任可言。有人說她和他根本不瞭解,最起碼應該見了面才能夠開始瞭解……
在這種情況下,她和B的感情在慢慢走向疏遠,他們彼此在猜疑中艱難地維持著對對方的信任,企圖疏忽外來的影響。其實,A自己也深感困惑,她對網戀的根本信心發生了動搖。“這些言論,我不知道如何辯解。在這之前,我不瞭解網婚。在通知朋友們來參加我的網路婚禮的時候,有人告訴我,她的一個朋友也要在情人節舉行網路婚禮,而實際上,他三天前才網婚了。好像的確有這樣的人,在MUD裏面不停結婚,也不停變換著ID和不同的女玩家以不同的方式戀愛。我知道,網上總有一些令人不齒的東西,而這些不是因網路而誕生,只是現實生活在網上的反映。”
記者問A,如果再來一次,你是否還會選擇愛他或網婚?A說仍然要堅持她的所愛,但她再也不會網婚。她認爲網路的虛擬本性是造成她的失敗的最大原因,這起因於人們對社會現象的一種心理反映,或者說是被愚弄後的不相信。何況,她自己也有過以遊戲的心態來對待網路的過去,也許這就是現實對她的報復。
讓網婚變成現實
小蘋果,齊魯周刊青島版編輯部記者。1997年上網。90年初特招入伍,分配到成都軍區體工隊恩威男子排球隊。93年認識1981壘球隊的女友,第一次戀愛,7年後分手。1998年考入成都體育學院運動系。2000年認識網上女友怡,2001年在騰迅OICQ的隨緣聊天室和女友公證網婚,並準備2年後結婚。
在這場採訪中,運動員出身的小蘋果主動表示要向記者提供他的網婚經歷。
1998年,小蘋果考入成都體育學院運動系就讀。在這段時間,他剛經歷一場撕心裂肺的失戀。內心異常空虛和苦悶,他瘋狂地迷上了網路聊天。他不分時間地泡在一個叫隨緣的聊天室內。一天,他在裏面看到一位網名叫怡的女孩,第一天她沒有理他,他卻覺得很有意思,因爲這個女孩在離開時留下承諾:“明天到這兒來,我就和你聊。”
第二天,他們在網上聊了足足5小時。直到眼皮實在撐不下去了,才對她說:“我先下線了,晚上給你打電話。”對方沒有拒絕。
電話以後是見面,見面以後,他把她當作了自己最喜歡的人,並且她也承認了他的身份。平時,他們仍然以網路的方式通信,在網上特別是隨緣聊天室裏公然以夫妻相稱,說到了隨緣就等於回了自己的家。
直到有一天,他們覺得所有可行的方式都無法涵蓋其感情程度,而彼此的現實暫時又不允許雙方進一步發展,主要是女方尚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故而選擇了用網上婚禮的方式來爲自己的愛情作證明。他們終於舉行了正式的網上婚禮――他們選擇了聊天室結婚的方式,地點就定在隨緣,因爲那裏有他們共同釀造的美好回憶。
談到網路婚禮這種當前頗有爭議的行爲,蘋果表示,他在現實中已經對她承諾過:“我會娶你的。”並且,他,她,他們――只要是目擊者都認同了這個“網路婚禮”的非凡意義。他們認爲,雖然在目前還不具有法律效應,但它已經從某種程度上宣告了兩人在關係上的進展和突破,同時,這種方式無疑達成了他們穩定和築固感情的最佳向心力。顯然,這個婚禮並非一種必要,可它也不是隨意的遊戲,他們只想在夫妻關係成爲事實前,採用一種簡單的形式,給雙方烙下愛的印記,讓對方永遠不要忘了自己。就算有一天,因爲某個原因在現實裏結不了婚,網婚也將作爲美好的精神印證,恒久地存留於他們心中。
小蘋果否定了自己再和其她女性再次“網婚”的可能,也表示怡不會做同樣的事。那麽,網婚雙方到底怎麽看待“夫妻”這個名詞的現實意義呢?他們想過自己這種感情可能因時間而變遷嗎?小蘋果表示,他首先能肯定自己不是一時的衝動,他們也不用一生都靠網路關係來維持感情,必然有邁進現實生活的那一步,只是早晚問題。而他能確定自己擁有不計較結果的認真,他和她認識快3年,彼此瞭解對方,他要用自己的努力去把將它改寫成現實。
編後語
到這裏,兩場不同網婚的採訪就宣告結束了。雖然生活中的故事還在繼續,小蘋果和怡關係良好,A和B陷入感情的泥潭……事情將如何發展,我們無法預估。如果後者能說明什麽,只說明網婚不再是單純的網路角色類比,也不是一種排遣寂寞的遊戲,它已經被賦予了某種現實意義。
然而,前者的遭遇和失敗又或多或少提示出另一層問題,在激情背後往往有更多的非理性因素,干擾了我們的生活和判斷。近期某媒體報道的一件事:一對恩愛小夫妻結婚還不到一年就面臨離婚困境,皆緣起丈夫的“網婚”,妻子發現丈夫在網上“金屋藏嬌”,現實中並沒有小孩的他還和網上的“妻子”爲撫養教育“兒女”操起了心,於是現實中的妻子怒不可遏:“我非要和他離婚不可!”虛擬婚姻挑戰傳統婚姻,人們的觀點各異。有人說,“網婚”與道德相悖。“網婚”是個新鮮刺激、充滿爭議的遊戲。這種遊戲在螢幕上充斥著“性”語言,超過了一般遊戲範圍,與我國的倫理道德甚至法律相悖。但也有人反駁道,“網婚”是假的,這反而能防止現實生活中婚外戀的發生,因爲你已提前體會到了婚外戀擔驚受怕和內心負疚的感覺。所以,如何評定網婚在倫理、道德、生活立場上的影響和作用,這種作用是正面還是負面,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而當初的的事件,到底會以何種現實收尾,我們只有指望時間帶來答案了。
資料來源:http://life.263.net/20010516/00243887.html
“網婚”:反道德的怪胎
【2001.12.03 解放日報】
網絡的發展,衍生出一個怪現象:“網婚”。就是男女雙方在網上發喜帖、辦喜宴、拜天地、鬧洞房,在網上“結婚安家”,在一個虛擬的圖文環境中體驗男歡女愛的婚姻生活,操持家務、掙錢養家,過“小日子”,甚至虛擬“生兒育女”。有數據顯示,我國已有十多萬人在網上“結為夫妻”。“網婚”成為網絡時代公民道德建設面臨的一個新動向,一個新課題。
從法律的角度看,“網婚”不是真正的婚姻,當事人只是借助網絡體驗“婚姻”,它類似小孩子的“過家家”。由于“網婚”是“虛擬”的,參與其中的男女心態各異,各有所求。有的懷著玩世不恭的游戲心態,他或她本無意愛一個人,也無意為這樣的“婚姻”負責,純粹是“玩個心跳”﹔有的因為對已有的現實婚姻種種不滿足,便到網上尋找“夢中情人”,從追求“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發展到追求“柏拉圖式”的精神婚姻,在虛擬的世界里尋找精神寄托﹔也有的真的傾注真情,指望在通過“網婚”的體驗中找到“意中人”,期待有朝一日走下網絡,把網上夫妻變成現實夫妻。然而,由于“網婚”本身的無序性、隨意性和隱蔽性,戀情的濫用和畸形發展,給公民道德尤其是家庭道德建設帶來了難以預計的負面效應。
人們常說,婚姻是男女心靈碰撞的結果,是真愛的結晶。對那些抱著游戲心態的人,“網婚”不過是逢場作戲,以婚姻的神聖名義,演繹一段虛情假意的故事,在網上,有的一男娶多妻,有的一女嫁多夫,甚至可以用多個網名與同一異性結為“夫妻”。然而,“網婚”盡管是虛擬的,但這“婚姻”面紗后面,畢竟是兩個真實的人,虛假的“卿卿我我”,長期的相互欺騙,勢必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其做人的准則。
家庭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忠于愛情,矢志不渝是調節夫妻關系的道德准則,夫妻之間應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助、互讓、互諒、互慰。現實生活中“包二奶”、“養情人”等社會丑惡現象理所當然遭到人們的強烈譴責,那么,一些在網上再度“成家”的“妻子”、“丈夫”相對于現實生活中的妻子、丈夫,算不算另一種形式的“二奶”、“二爺”它無疑也是對現實婚姻的背叛,勢必弱化了人們對家庭的責任,對愛情的忠貞。一些自控能力差的人,從“網婚”發展到現實生活中的婚外戀以至重婚,很可能只是一步之遙,“網婚”對現實婚姻家庭的沖擊,對家庭美德的破壞不可低估。熱衷于“網婚”的未婚者,極有可能陷入騙局。盡管生活中有一些未婚男女通過“網戀”結良緣的事例,但網上“捉迷藏”,畢竟是危險的游戲。就有這樣的事:那個情投意合的“他”是個初中生﹔“模范夫妻”的“他”和“她”竟然是“同性戀”,遭遇尷尬不說,借“網婚”之名騙財騙色、以“網婚”為中介嫖娼賣淫也時有發生。
有人說,沒有“網婚”,婚姻欺騙也會存在。這正好說明“網婚”不是孤立現象,它同現實生活中的婚姻道德問題是連在一起的。不同的是,“網婚”中的道德問題更難發覺、對陷進去的人的道德心理影響更深層,對道德的“防洪堤”的沖擊力也更大。又因為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婚姻,其消極的影響容易被人們忽視。因此,在享受網絡帶來的種種好處時,我們必須對類似“網婚”這樣的所謂“新事物”給予足夠的關注,引導廣大網民增強網絡道德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 (曉理辛祥)
資料來源:http://www.people.com.cn/BIG5/it/52/143/20011203/618062.html
網戀網婚易聚易散
【2001.04.30 大紀元】
對新潮的網民來說﹐「網婚」已成為繼「網戀」之後又一新鮮事。從「相識」﹑「相愛」到「結婚」﹐短短幾小時便定了「終生大事」。如今﹐這種模擬「閃電結婚」已出現在太原的一些網吧中。
大公報報道,據了解﹐「網婚」的登記手續很簡單﹐只要註冊會員的雙方分別發送信息給登記中心﹐經中心認定後﹐就可在虛擬社區的新人公告欄上予以公告。雙方滿意後﹐即可在網上聊天室舉行婚禮﹐同一聊天室中的網友可以為「新人」祝福﹐也可以舉辦集體婚禮﹐網友還可以「鬧洞房」。婚後﹐兩人便在網上掙錢買房子﹑種花﹑飼養寵物等等﹐體驗婚姻生活。如果對自己的「另一半」不滿意﹐感到婚後生活「不幸福」﹐可在網中申請離婚。
據調查﹐目前國內不少網站都開闢了關於虛擬婚姻的社區內容﹐點擊幾家較知名的網站﹐「喜結良緣」的網民還真不少。新浪網的「有緣千里」欄目就寫著「使用網絡搜尋﹐在網上定做一個情人﹗」
對這種「模擬婚姻」﹐各有各的看法。一位中學生網民說﹐「模擬婚姻」挺好玩﹐可以體驗一下神秘的婚姻生活﹐他周圍不少同學都玩過。一位婚姻不如意的網民也表示贊同﹐說這種遊戲可以使人忘卻煩惱﹐從中找到幸福。而一位律師卻認為﹐網上婚姻並無法律規定﹐肯定不合乎道德規範。
最近﹐四川便發生了一宗因為「網婚」情海翻波險奪少女命的事。
不久前﹐《天府早報》接到一位王女士的電話﹐訴說她家女兒「網上離婚」﹐險些把命都丟了。她呼籲有關部門管管這些網上對青少年成長不利的的東西。
兩個月前她十七歲女兒小怡在網上認識了名叫「打死你」的網友﹐兩人一見如故﹐三個小時裡便經歷了從「認識」﹑「相愛」到「結婚」的全部過程。「結婚登記」後﹐兩人在網上聊天室舉行了「婚禮」﹐當時還有十多網友鬧了「洞房」。可是﹐兩人體驗一段時日的「婚姻生活」後﹐「打死你」日前卻在網上申請了「離婚」﹐與小怡拜拜。經此打擊﹐小怡失魂落魄﹐話不說﹑飯不吃﹑水不喝﹐雙目空洞無神﹐接連兩天滴水未進。後來﹐小怡經要好的同學勸說﹐才慢慢回過神來。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4/30/n83033.htm
網路虛擬夫妻 中國熱婚頭
【YAHOO 記者王郁惠 報導】
網戀不稀奇,在網路上結婚才是中國e世代的新潮玩意兒。根據中國媒體報導,光是最近就有大約12萬的的網友在中國一座叫做「GAMENOW」的網路虛擬城市註冊結婚,雖然點子新鮮,但是引發的爭議也相當大,在大都市裡,已經有夫妻因為另一伴沉溺於網婚而要求分手,社會學家則對網婚可能造成的社會問題感到憂心忡忡。
拜現代人寂寞所賜,許多人下了班後就沉溺在網路交友上,讓另一伴忍不住抱怨自己的重要性遠遠不及一台電腦;過去雖然網路上交友時有所聞,但是現在更進一步,讓互相欣賞的兩方可以在網路上完成結婚手續則是最近的新興風潮。
在這些類似「GAMENOW」的網路虛擬社區中,網友結婚的手續相當簡便,只要雙方分別發送一封通知信給社區的登記中心,兩個人在網路上就算成為虛擬夫妻,如果不甘寂寞,也可以風風光光在某一聊天室裡舉辦大型婚禮,接受其他網友「鬧洞房」及誠摯祝福。
在網路上的虛擬婚姻中,結婚的雙方可以如膠似漆,一同領養小孩,但是也可能為小孩子的教育問題發生爭吵,最終以離婚收場,這些過程和真實婚姻有許多相類似的情形,只不過少了些許現實中沉重的生活負擔。
對於資格的限制,虛擬城市中也有規定,一定要異性才能結婚,如果假冒性別結婚的,後果必須自己負責,除此之外,也不容許一個人登記兩個帳號,發生「自己和自己結婚」這種荒唐事情。
這個新鮮點子一在中國網站上出現,就吸引許多網友參與,不過接踵而至的,是引發來自各方面的爭議。
最著名的一則報導,是一名家住南京的程姓青年發現自己新婚的妻子居然在網路上還有一位「老公」,而且關係非比尋常,讓程姓青年感到十分困惑,到底「網婚」有沒有受到法律的約束?
雖然網婚襲捲中國,但是在台灣並不普遍,根據台灣一家知名遊戲網站業者的說法,「網婚」在台灣還不曾聽說,但是未來會不會成為風潮,可就難說得很。
資料來源:http://usch1.vitalic.com/newsdata/showdetail1.php?ID=476
虛擬婚姻發燒 求婚、證書、鮮花都有
【2002.10.14 ETtoday 記者夏至賢/台北報導】
結婚這種事情很平常,不過在網路上來一場虛擬婚姻,不知道您有沒有興趣?最近網路上就出現一個網站,提供網友在虛擬和真實之間,發展一段亦真亦假的婚姻關係。
王世民喜歡上網衝浪,透過網路,他認識心靈契合的另一半。有天他突發奇想,決定向對方求婚,網路求婚一樣不能馬虎!先送上鮮花一束,再慎重寄出求婚信,於是兩人成為虛擬的夫妻,而且還有結婚證書。
王世民也是這個虛擬結婚網站的管理者,他說現代人心靈空虛,網站開站3個多月,追求虛擬婚姻的人不少。
虛擬婚姻亦假亦真,要是彼此不合,網站上還可以離婚了事,不過要是假戲真做,混淆了真實人生,恐怕問題很多。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10/14/339-1363140.htm
虛擬「網婚」發燒 假戲真做「錯亂」
【2002.10.14 中國時報 記者陳鳳蘭/台北報導】
「公,我們雖然不是有錢夫妻,但你總能讓我感到安心」、「老婆,今晚穿什麼樣式的睡衣?」在網戀之後,數位虛擬婚姻正在網路上大行其道,除有十幾萬大陸網民上虛擬城市等網站大行「網婚」,引發大陸新婚姻法的修法討論外;台灣據估也有五萬以上網友擁有線上虛擬婚姻。在虛擬與真實生活的交錯下,錯綜的另類人際關係,正悄悄顛覆社會的面貌。
一對澳洲夫妻日前在網路上獲得他們的結婚證書,證婚人透過網路輸入簽字、神父司儀則使用政府批准的電子簽章,成為世上首張合法的「電子結婚證書」。像這種透過網路簽字或網路攝影機舉行儀式的「數位婚姻」雖然另類,婚姻效力卻是不折不扣。近幾年在網路中蔚為時尚的「網婚」或「虛擬婚姻」,玩家間似真亦假的關係,真叫旁人一頭霧水。
在大陸相當流行的網婚,主要是由網站提供結婚登記、線上儀式及婚後聊天室或虛擬家庭位置供「夫妻」互動。由於不少人將網婚視為彌補心靈需求的管道,線上夫妻在字裏行間卿卿我我、互訴情衷的情形,相當普遍。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江蘇有位叫程鵬的年輕人,新婚不久後發現妻子在網上竟然有另一個「老公」,大為不滿地質疑「網婚」是婚外戀?詢問法律是否能約束妻子的行為?在四川,結婚不到一年的倪小姐要求律師寫離婚訴狀,理由是老公在網上和一個沒見過面的女人「結婚」,而且還有「孩子」?在珠海,新娘在步入禮堂前變卦,原因是發現新郎另有網路心上人,新娘說她無法和別的女人共享一個老公。
這幾個在大陸社會相當轟動的案例,不僅引起大陸婚姻法是否該放寬離婚事由的討論,也使部分社會學者開始對十幾萬大陸網民深好網婚的原因感到好奇與憂心。
在台灣,目前僅有一家提供結婚功能的網站。該站今年中開台後,已有近兩百位網友上網結婚,性別男多女少,網友從十八歲到四十五歲都有。網站結婚規則寬鬆,不限性別,離婚也不必兩造同意,業者觀察,網友們都相當認真,言談中也像真的結婚一般,雖然網站嚴禁網友彼此要求履行「同居義務」,但網友私下交往情形,業者也難窺其貌,所幸目前並未傳出任何糾紛。
與大陸不同的是,台灣網友結婚的大本營是在各個網路遊戲。有些是角色扮演遊戲中所設計的結婚功能,有些是玩家為祝賀戰友虛擬或實際的愛情自辦的婚禮,如「金庸群俠傳」中有三萬多位台灣網友有網路婚姻、「真情物語」則有近兩千對佳偶、「N-AGE」據估有萬人結婚,其他如「龍族」、「瘋狂坦克」、「石器時代」等十幾種遊戲均有官辦或自辦婚禮不斷上演。保守估計,有虛擬婚姻關係的台灣網友也有五萬人。
在遊戲中有過兩次婚姻經驗的十九歲「小君」說,她把生活與遊戲分得很清楚,但有些人卻不是這樣。據她所知,因虛擬婚姻破裂而影響實際作息與心情的人不少,迷戀虛擬配偶而百般糾纏者也有,有些人還因過度投入線上關係,遭對方的原配打電話警告。線上婚姻狀況正是千奇百怪。
四十二歲的王世民也有網婚,有過實際離婚經驗的他,對於這段感情相當認真,卻暫不打算將虛擬婚姻實體化。他說,很多人在線上婚姻追求的其實只是心靈的溝通,很多現實生活裡老公老婆不願傾聽的話,到了線上,都不難找到願意聽的另一半。他和現在的「太太」,真的相處得很好,常常會想到對方,很多事也會想上網跟她說。
有結婚儀式 也有兩名以上證人 線上婚姻未必無「效」
【2002.10.14 中國時報 記者陳鳳蘭/台北報導】
台灣網友透過網站或遊戲伺服器舉行婚禮,有「儀式」、也有兩名以上的「證人」;這種婚姻,有法律效力嗎?對網路相關法律甚有研究的律師簡榮宗說,網友結婚時都以匿名代號,一般虛擬婚姻應該無效;但在某些特殊狀況下,虛擬婚姻有可能成立。
簡榮宗說,實際婚禮搬到網路上,透過網路攝影機舉行兩地儀式及觀禮,在台灣應該有效;一般提供網婚的網站因為在約章中已言明網婚無效,所以也無爭議。
至於透過遊戲中的結婚儀式及網友見證,如果兩位新人主觀上確有結婚的意圖,也使用確定的身分上網舉辦婚禮,如能將畫面存取、並找出觀禮網友出面,其中一方可能藉此主張婚姻的效力。
不過,這種爭議台灣前所未聞,若有案例發生,確實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戲」如人生 愛恨情仇逼真
【2002.10.14 中國時報 陳鳳蘭/台北報導】
真實世界的婚禮,新人發了帖子,親友就算人不到,禮也多半會到。但在虛擬遊戲,新人若不提供禮品給觀禮來賓抽獎,恐怕婚禮會相當冷清。
不談情感糾葛,台灣網友的虛擬婚姻世界,可以說是熱鬧滾滾,從古裝到時裝、從人物到怪獸,玩家可盡情扮演各種角色並結婚。
和現實婚禮類似,網友結婚前,也要努力攢足「銀兩」購買各種婚禮用品。多數遊戲中,新人都要準備有看頭的禮品吸引網友觀禮,行情愈高、人潮愈多,有次「金庸群俠傳」的新人準備罕見寶物相贈,引發的觀禮人潮差點擠爆伺服器。
當然,線上婚禮糗事也不少。新人訂好時間找人來觀禮,吉時到了,來賓卻苦等不到新郎或新娘出現的劇碼,屢見不鮮。惡意逃婚的不多,最常見的是被父母禁網不准上線或網外有事來不了。
新人未到,不算什麼,婚禮進行到一半網路當機,最惱人。有些橫刀奪愛者甚至在新郎步出禮堂時立刻將新人踢死;由於禮堂有使用時間限制,來賓忘情使婚禮超過時間,會發生全體人員從婚禮現場瞬間被踢到深山荒野外的遊戲場景,讓人一頭霧水。
有些人視網婚為趣事,有些網友可是寧死不與人婚嫁,原因是線上「人妖」太多,像是一起練功的「姊姊」,最後突然說他是男生要結婚;有些則怕碰到十幾歲的小朋友冒充大人,結婚後太尷尬;有些狀況是一方在遊戲,另一方卻當真,婚後開始管東管西、不准配偶與異性交談,有些還從線上管到線外,令不少網友反感。
網路婚姻未經結婚登記 不具法律效益
【2002.10.15 民生報 記者鍾蓮芳/報導】
網路流行虛擬婚姻,不只有儀式、有證書、還有真實的男女主角;不過,內政部表示,根據民法的規定,網路婚姻不經結婚登記,則不具法律效益,衍生的問題,恐怕還是必需透過現實世界的法律解決。
內政部戶政司表示,根據媒體報導,台灣估計有五萬以上網友擁有線上虛擬婚姻。在虛擬與真實生活的交錯下,錯綜的另類人際關係,正悄悄顛覆社會的面貌。
不過,戶政司表示,按照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第九百八十八條亦明訂,結婚如果不具備公開的要件、或與近親結婚、重婚,都視為無效,有關婚姻實質效力如有爭議,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此外,戶籍法亦明訂「結婚,應為結婚之登記」、「結婚登記,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結婚登記申請人應於申請時提出證明文件正本,或由結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辦理登記,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後,依據前述規定,推定其已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