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婚”,危險的遊戲
【08.25 人民日報】
“什麽時候爲我生個孩子呀?”“你今晚穿什麽睡衣啊?”不要以爲這是生活中夫妻之間的對話,這是網上某個虛擬婚姻社區裏一對熟悉的陌生“男”“女”(不知道真男真女)的對話。
不是不明白,而是世界變化太快,雖然現在談網色變,但是,網路仍然和時尚挂著鈎,於是“婚姻”這個嚴肅的話題被冠上網路兩字之後,也成了另類。對愛好新潮的網民來說,“網婚”已成爲繼“網戀”之後的又一新“時尚”。“網婚”其實有兩種意思,一種是“網上婚禮”,就是把現實生活中的繁文縟節的婚禮搬到網上舉行,網上的夫妻就是現實生活中的真夫妻。另外一種說白了就是“婚姻遊戲”,不過是一個讓網民能在此發喜貼舉辦婚禮,掙錢買房子、種花飼養寵物的虛擬部落。我們這裏要說的“網婚”就是後一種——虛擬婚姻,網上的夫妻倆,在現實生活中壓根就不認識,也許相隔十萬八千里,但在網上,倆人相親相愛,稱妻稱夫,訴不盡的夫妻衷腸。
有一次我進入一個“網婚”的虛擬社區,正巧碰上該社區裏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正在爲一對名爲“小天使”和“大魔頭”的夫妻舉行“網婚”,祝福的話隨處可見:“祝你們白頭偕老”、“早生貴子”等等。在一陣嬉鬧聲中“新人”進入了“洞房”。這作爲現實生活的夫妻的網上遊戲還湊合說得過去。但玩這些“過家家”遊戲的並不是真正的現實夫妻。兒童玩起小時侯“過家家”來有滋有味,充滿了童趣和天真,也許會讓人生出許多感慨。但兩個現實生活中的陌生成年人也在網上玩起“過家家”來,與其說是“時尚”,不如說其是無聊的遊戲。這是在幹什麽?
“網婚”這個遊戲未免有點太過分,俗話說:婚姻豈能兒戲,現在,婚姻竟真成了兒戲!網上隨便就能成婚,那民政局的一紙公文和紅圖章還有什麽神聖性可言呢?“網婚”引發的故事很多,卻又驚人的相似:在四川,結婚還不到一年的倪小姐要求律師代理其離婚訴狀:她老公在網上和一個連面都沒有見過的女人“結婚”,居然還有了“孩子”!倪小姐大怒:我非要和他離婚不可!而在珠海,一對新人就要攜手步入婚姻殿堂,婚紗已挑好,客人都來了,新娘突然變卦,宣佈取消婚禮。原因是新郎在網上跟好幾個女人談情說愛。新娘說:和別的女人共用一個“老公”,我受不了……的確,身體在現實,心在網路,這樣的婚姻,究竟能夠走多遠?
其實,“網婚”,不過是虛擬網路吸引網民的小把戲,在網上同居、結婚生子,或者是領養男寶寶,都是一種虛擬的行爲,參與的雙方從未見過面,甚至也沒有聽過對方的聲音,面對的只是一個個字元,就算動了真情,愛上的也不是“真實的對方”,而是他(或她)寫來的“愛的告白”和他(或她)表現出的個性。愛上了一堆字元能算是愛情嗎?更何況這堆字元所表露的也未必是真實的。也許現實中他脾氣暴躁,愛發火,但是網路中他卻可以像謙謙君子般照顧“妻子”;也許現實中她非常懶散,連蛋炒飯都不會做,但是網路中她卻可以是一個最辛勞賢惠的“妻子”。網路中,人的個性可以由自己任意安排,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多麽危險,多麽可怕!
誠然,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很多傳統的東西與觀念可能會因此而改變或淘汰。但無論如何,婚姻,尤其是真正意義上的婚姻絕不能在網路中生存。畢竟真正的婚姻是現實的。家不是用網路虛幻的,更不是一場遊戲,而是是夫妻雙方共同用愛建造的。只有在那裏,當你衣服髒了,有人爲你洗;當你生病了,有人守在你身邊,巴望著你早日康復!家也不是靠電子郵件維持的,是平淡地嘮叨著柴米油鹽、鍋碗瓢勺。網路上的家僅僅憑自己的性情,而實際生活中的家是用愛、關心、責任感及其太多太多的情感建立的!這一切是網路無法給予的。
網婚如同小孩玩“過家家”遊戲一樣,帶有性色彩,這種“柏拉圖式戀情”,儘管是現實情感生活的一種調節,但只要是帶感情色彩的,就會對現實生活中的感情産生負面影響。在網上你是和活生生的人交流,有交流就有共鳴,有共鳴就會有“故事”。你想,要玩這種遊戲,必定要在網上花很多時間。與其花這麽多時間在網上“追求戀人”、過“夫妻生活”,還不如把時間、精力花在對現實生活的追求和夫妻感情的培養上。 所以,我們那些迷戀于成人童話的人,該是夢醒時分了,畢竟成人童話演不了多久!
資料來源:http://cn.news.yahoo.com/020824/71/17qe3.html
網戀:一個不得不正視的世界性話題
【2002.07.18 北京青年報 文/淩子】
不管你接受與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對於精神孤獨的人們來說,迪斯可舞廳和單身酒吧已經成了遙遠的記憶,網戀,則成爲一個不得不正視的世界性話題。
-上網約會成時尚
特裏希·麥克德莫特是美國達拉斯“浪漫派對”婚介網路公司副總裁,從事婚介工作
已有15個年頭。她剛開始是在傳統的婚姻指導機構裏工作,現在則是在世界上最大的網上約會網站工作。“浪漫派對”網於1995年正式啓動,7年來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僅僅在近兩年內,其利潤就翻了一番。麥克德莫特認爲,現代人的人生態度已經轉向新型流動生活方式上面。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人們工作的時間太長,沒有很多機會與別人交流。
在紐約,一些人每周最多的時候要安排10次左右的網上約會,有時候一個晚上就會有數次約會。他們在網上也許遇不到人生伴侶,但上網約會的確已經形成了一股熱潮。
隨著時間的推移,網上約會宣傳正逐漸變成一種藝術形式,人們放在網上向別人推銷自己的個人簡介更注重文采,個人圖片更注意個性化,就像商業廣告通常所做的那樣。有些人經常創作出內容不同的個人簡歷,有些人則每周更換一次個人照片。
網路革命之初,網上個人宣傳是網站創辦者首先開闢的服務專案之一。正是這種業務的開展,吸引了大量單身男女。據美國一份統計資料顯示,超過50%的單身網友在三年內能夠從網上找到異性伴侶。
今年36歲的蘇姍娜是新一代網上約會人的典型代表。安排每一次約會,她就像部署新的軍事行動一樣煞費心機:這個晚上當一名愛說愛笑的喜劇演員,下一個晚上又以一名電腦程式員的形象露面。回憶過去,蘇姍娜認爲網路重新給了她信心、使她仿佛又回到了激情四射的少女時代。
-網上約會有原因
據巴思大學的研究證明,有三分之一的網路用戶接觸網絡的目的是爲了尋求建立某種在實際生活中得不到的人際關係。一位28歲的被採訪者把網上衝浪比喻成到商店購物:“如果找不到你理想的人,或者你不喜歡某人的聲音,你就可以一直點刪除鍵。網路世界裏的事情做起來最爲輕鬆。”
麥克德莫特認爲,互聯網正在對男女之間那種傳統意義上的交往産生重要影響。她稱這種現象爲“由內到外愛上一個人。”“在網上遇到一個人時,人們很少知道這個人長的什麽樣。問題是這個人給你的感覺怎麽樣。因爲人們都不用真名,很少感到害羞,他們就更渴望能夠敞開心扉,甚至願意大膽暴露自己的缺點。”
巴思大學進行網上約會現象研究的傑弗·加文博士同意麥克德莫特的觀點。他說,雖然網上的自我介紹仍然走其他媒體上的老套(人們總愛給自己的身高加上幾釐米,給自己的體重減去幾公斤),而當人們實際見面時,只要雙方間已經建立起相互信任的關係,一方可能會原諒對方在網上所撒的無關緊要的謊。
對於許多女性來說,約會網站是她們的一個好去處,在這裏她們可以用比在夜總會或酒吧裏更前衛的方式跟男人們交流。加文博士說,和他談過話的女性都說,通過互聯網上的交際活動,她們感到自己得到了解放,感覺更加自信、更有優勢了。其中一位有過網上約會經歷的女性說:“雖然我現在已經停止了網上約會,但我發現自己更有吸引力了,我對人們微笑得多了,我也更有自信心了。”
不論是否遇到了自己的伴侶,沒有人會對自己試圖在網上找到自己的意中人而感到後悔。參加過網上約會的人們都認同這樣一種觀點:他們已成爲現代生活中一個獨特的群體。正像麥克德莫特所說的:“科技始終在給我們的約會方式帶來革命。起初,它給我們帶來火車,使我們能夠到處旅行,去見陌生的人們。後來,它給我們帶來了電話和汽車。互聯網則是另一次革命。但具有諷刺性的是,這一技術最終意味著你還是要和你所愛的人面對面地坐在一起。等你們二人沿著走廊走過去的時候,互聯網只不過是一片模糊的記憶而已。”
-網上約會帶來巨大商機
麥爾·莫裏斯16歲就離開了學校,把他的時間和精力都交給了資訊技術。等到20歲的時候,他已經成了米德蘭和美國西北部地區小有名氣的一名資訊管理顧問。後來又在美國幹了15年後,他回到了英國德貝,這裏是他的家鄉。
跟他一起衣錦還鄉的還有他的貌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他們還帶回了一筆家產。在家鄉,他同時幹起了幾項實業,在英國開辦了一個硬木地板公司,在西班牙開了一家房地産公司。最後,他還開設了一個婚介所,負責聯繫安排未婚男女之間的約會見面。
莫裏斯說:“剛開始的時候,我還不是太相信約會公司能夠做大,後來我才認識到,我可以把安排約會的想法與我所掌握的全部網路知識結合起來,成立一個約會網站。”1998年,udate.com網站開辦起來了。在德貝當地的支持者們的資助下,新網站最初的投資爲850萬美元。
很快,經常登錄udate.com網站的用戶就達到了50000個。經常登錄該網站的用戶達到100萬名時,莫裏斯認爲他們的這一事業已經做得很不錯了。這時,他們的網站平均每月可進賬25萬美元左右,udate.com網站也因此躋身全球十大約會網站。2001年情人節那天,udate.com網站打破有人提出的“誰也無法把商業與愉悅結合起來”的荒謬論斷,兼併了kiss.com網站。到2001年,他們已擁有1000萬名用戶,取得了200萬美元的淨利潤。經過兼併後一年的努力,去年一年他們共收入了4600萬美元,淨利潤1600萬美元。現在,該網站已成爲世界第二大約會網站,僅次於“浪漫派對”。
莫裏斯每天都要與年輕的職員們見面,因爲他認爲這樣可以不斷從年輕人那裏得到新的想法。網站成立之初,他曾專門投資6萬美元與其他人的網站簽署合作協定,目的只是爲了觀察對方業務方面的新動向。莫裏斯現在打算在網上爲用戶開通文字資訊服務:用戶可以爲自己想要尋找的約會物件設置限制條件,當查找出滿足自己條件的約會物件後,再打電話與他們進行聯繫。
通過網上約會喜結百年之好的新婚夫婦的數目越來越多,以往,莫裏斯總是派人出席新郎新娘的婚禮,現在他們只好給新人送一束鮮花表示祝賀,因爲這樣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網戀也有不和諧音符
當然,網戀不會都一帆風順。有一位通過網上約會結婚的大學教師對一家小報記者說,他發現自己的婚姻行將走向絕路,但他仍試圖與妻子和三個孩子挽回過去的生活。
據說,現在有一個叫www.wildxangel.com的網站是專門爲遭遇網上約會悲劇的人們開辦的。上面有一篇文章報道說,有一批美國人花了兩個月的工資給他們所交的泰國女朋友打電話。後來這些人的泰國女友到了美國,與她們的“未婚夫”們結婚。這些泰國姑娘對舉行什麽樣的婚禮並不介意,但對於將和她們一起過日子的未來的丈夫的銀行賬號倒是很有興趣。
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網上詐騙行爲。上互聯網約會網站的人們當中,有男騙子,也有女騙子,他們利用人們孤獨和非常希望與別人共用生活樂趣的心理大肆行騙。他們中有的在報紙上大做“互聯網愛情聊天室”等誘人廣告。
資料來源:http://www.exinxing.net/net/2002813145241.htm
同居到底咋回事
【2001.12.28 四川新聞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對適用新婚姻法過程中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作了解釋性規定,“同居”、夫妻財産、探望權等一些在新婚姻法實施中碰到的疑點問題得到了明確和細化。
◆ “同居”不等於婚外戀
新婚姻法中的“同居”曾被許多人誤解,將重婚、婚外戀納入此範疇。這次司法解釋給予了明確規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與他人同居”不同於重婚和婚外戀。重婚是犯罪行爲,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同居應是以婚姻名義的,應受刑法制約。違反紀律、道德界限,搞婚外戀、通姦則屬於紀律和道德譴責範疇。判斷是否爲“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就要看雙方關係在時間上的持續性、關係的穩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
◆ 私産不再自動“充公”
很多人都知道,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産,在婚後若干年後就被作爲家庭共有財産,所以有些人在結婚前惦記著對方的錢包。現在司法解釋明確指出:除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外,依法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産,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産。
◆ 探望權受法律保護
司法解釋規定,不管在判決書中涉不涉及探望權,但當事人就探望權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都應受理。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後,認爲需要中止的,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情形消失後,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 不得向“二奶”要賠償
婚姻法規定,因一方有過錯並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那麽“二奶”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嗎?司法解釋規定,無過錯請求權只能由無過錯方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關係以外的其他人提出。
資料來源:http://www.cnmaya.com/shtom/house/tenancy/xtjsd/item/2001_12/609273.shtml
大學生同居 司空見慣
【2002.03.22 中時晚報 楊欣怡/台北報導】
有人認同不要婚前性行為,也有人頗不以為然。不少大學生就表示,現代大學生的性行為早就是家常便飯,聖潔的真愛運動恐怕改變不了什麼。
北部某國立大學徐姓學生就表示,從男生宿舍裡的情況,就可以探知現代學生的婚前性行為有多普遍,很多男同學都會把女生帶回宿舍裡住,而且還會發出各種奇怪的聲音,宿舍教官也莫可奈何,有些男同學就會抱怨,這些人怎麼「連賓館的錢都付不起」。
另一位學生則表示,多年前清華大學研究所發生洪曉慧情殺案,當時幾個研究生複雜的多角性關係,其實只是曝露冰山一角,過了這麼多年,校園裡的男女關係早已比當時更開放,現在男女同學同居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性行為更是稀鬆平常,司空見慣,這名學生甚至覺得,「現在有哪一對男女朋友不發生性關係?」
只不過,大學生由於受的教育比較多,所以通常都會有防範措施,意外懷孕、產子等情況發生的機率較低。部分學生認為,高級知識份子因為擁有的資源較多,所以更容易「挑戰道德」,加上西風東漸,無論美國影集或是日劇,男女朋友的性關係都是青少年時期就發生,所以現在他們即使看到宿舍浴室裡的「四腳獸」(指男女共浴),頂多也只是會因為四隻腳而嚇一跳,並不會因此而大驚小怪。
網上聊卅分鐘 一男二女同居
【2004.08.19 聯合報 林順良/屏東縣報導】
屏東縣李姓銀行職員在網路聊天室搭上兩名少女,線上交談不過卅分鐘,三人即決定租屋同居。警方據報將李姓男子查獲,少女家長懷疑他大享「齊人之福」,雖然他否認,警方還是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四十九歲的李姓男子未婚,三個月前上奇摩網站聊天室與兩名少女聊天。這兩名少女也是在網路上結識,分別為十六歲及十七歲,均是輟學生,一人住高雄市,一人住嘉義市。
警方說,三人線上交談不過卅分鐘,互相都覺得有必要見面深談,即相邀在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門口碰面。由於大家相談甚歡,雖然年齡差了一大截,仍決定進一步交往,李姓男子也興沖沖在屏東市租屋子,邀兩名少女共住。
屏東警方執行「青春專案」時,接獲民眾檢舉,指住家附近天天清晨有兩名來歷不明的少女出門買餐飲,很可疑,即派員按址前往查察,發現是彼此關係不明的一男兩女同住一屋,而且男的年齡與兩名少女差了一大截。
警方通知兩名少女家長趕來,家長懷疑李姓男子看少女年輕好騙,堅持指控他妨害家庭。李姓男子警訊一再否認與二名少女有曖眛關係,辯稱只是可憐她們出外無處可住,所以收容她們。兩名少女也說,並未和李發生關係。
國中男女同學 出現同居歪風
【2005.01.05 聯合報 苗君平/豐原報導】
台中縣警局少年隊最近發現,在校國中男女學生出現同居歪風,互稱「老公」、「老婆」,由於沒有經濟收入,乾脆光明正大同住家中,家長見怪不怪,反而默許這種情形存在,令前往處理的警方尷尬不已。
少年隊副隊長郭健齡表示,性觀念日益開放大膽,許多未成年男女,很早就有性經驗,部分國中生發育早,也大談男女戀愛,校園中出雙入對外,有的還同居一起,逃家的男女學生,在外租屋成為「愛的小窩」,多數沒有經濟收入,乾脆住在對方家中,家中父母不僅不會責怪,反而認為兩小無猜,遲早會結婚,沒什麼可大驚小怪。
他說,「小夫妻」宣稱同居後,生活起居可相互照顧,還可研究功課,但最近查獲好幾對,都是同居後,沈迷「新婚燕爾」,沒有前往學校上課,被校方列為中輟生,另有的則是女學生逃家,家長向警方報案,經電話通聯追查,才使這些同居事件曝光。
他又說,上月底在太平市,就查獲1名國三女生逃家後,與就讀高一的男友,在家中同居1個多月,警方找上門時,男方家長還認為不值得小題大作,原以為女方家長會氣呼呼討公道,沒想到也認為男女交往是正常的事,只要女兒找到就好,反而警方是一頭熱。
他並表示,這種同居小夫妻,心智還未成熟,加上沒有經濟收入,一旦新鮮感消失,很快就勞燕分飛,沒有小說情節的完美結尾,男女生也很快再找到新的對象,就曾發現1名國中女生,半年內先後與6名男生同居,「老公」喊的甜,但「更新率」也很高,連警員都瞠目結舌。
「ZERO」出寫真集 爆料搏版面
【2010.07.01 TVBS新聞 記者/林昕潔】
演藝圈一個剛組成的女子團體「ZERO」出寫真集,其中一位成員是台大畢業的「荷希」,她爆料台大男生宿舍可以用淫亂來形容,她說,早上起床的時候,可以看到男生宿舍,男生一排、女生一排在刷牙,暗指女生留宿男生宿舍的情況非常嚴重,早上報紙才刊登爆料文章,很巧上午10點鐘,「荷希」等人就參加電視台錄影,爆料是不是純粹為了搏版面呢?荷希說,這段爆料內容其實只是跟記者閒聊的內容,沒想到會變成影劇版的焦點。
她是台大畢業的藝人,叫做荷希,剛出道就爆自己學校的料,說男生宿舍春色無邊,早上起床到盥洗室,會看到男生、女生混雜一起在刷牙洗臉的畫面。ZERO團員荷希:「可能今天男生出來洗個臉,旁邊就是,怎麼會有個女孩子,穿著稍微比較輕鬆的衣服,然後在旁邊刷牙。」
誇張的形容立刻引發關注,荷希趕緊出面澄清。荷希:「這是一個,我聽我同學們大家流傳在宿舍的笑話,就是男生宿舍裡面會有女孩子、男孩子這樣,但是我覺得,大學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男女交往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
面對自家畢業的學姊出來爆料,台大男生宿舍學生回應,確實有看過女生進出,但是爆料的說法也太誇張了。
記者:「聽說有帶女生回來住?」台大男宿學生:「在廁所也是偶而會看到。」記者:「有早上起來刷牙、洗臉,看到女生一排、男生一排。」台大男宿學生:「沒有沒有,太誇張了,沒有這回事。」
只是荷希出面爆料,剛好碰上所屬的團體「ZERO」,7月要出寫真集,不免讓人質疑炒新聞,ZERO的強調,這只是跟記者閒聊的話題沒想到隔天成為媒體焦點,只是這巧妙的一爆,對新人對台大都有扣分。
謝欣霓爆離婚 偶爾與前夫同居
【2009.10.27 自由電子報 記者陳尹宗/台北報導】
■謝欣霓說和前夫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她則偶爾買點衣服等給小孩。(記者趙世勳攝)
從立委轉戰演藝圈的謝欣霓,在開新節目前夕剛好被爆月前已離婚,昨她首度露面先當超視「命運好好玩」來賓,自嘲是個連水電費帳單跟收據都搞不清的生活白痴,現已恢復單身的她,感言竟是:「好不容易可以不用煮飯了。」坦言自己對家庭虧欠很多。
不過謝欣霓強調,和前夫仍是朋友,雖分隔兩地,仍會一家人一起吃飯,前夫也會帶著孩子到她台北的家過夜,算是平和離婚;她並回憶倆人是因相親認識而結婚,現在媒人還因欠債而跑路,也與前夫仍有上百萬元債務未清。
大法官促立法 保障同居伴侶權益
孫道存送給女友顏寧的「信義富邦」豪宅,價值兩億元。鴻海集團龍頭郭台銘也住此處,是市場豪宅客指名要買的搶手貨。(資料照,記者林毅璋攝)
孫道存前同居女友顏寧。(記者藍祖蔚攝)
【2008.10.10 自由電子報 記者項程鎮、藍鈞達/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釋字第六四七號解釋,大法官一致通過解釋理由書,要求立法機關考慮保障未結婚,但選擇同居民眾的平等權等基本人權,以因應社會變遷和文化發展,但修法前提是,不能違背婚姻制度和社會公共利益。
上述大法官解釋源起於商界名人孫道存的聲請釋憲案,孫在八十八年和八十九年連續兩年間,將一千三百萬股的台灣大哥大股票無償贈給同居女友顏寧(顏伶寧),但孫未繳交贈與稅,遭國稅局追徵稅款和罰款共一億三千七百九十二萬八千元,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獲判敗訴確定,孫轉而聲請大法官解釋。
而針對大法官解釋,建議立法機關給予同居人適度保障,財政部賦稅署官員坦言,執行上有困難。官員指出,如果同居人也可免除贈與稅,將會延伸至是否也有遺產繼承權等問題,包括民法繼承編或贈與編都要修正,一夫一妻制的問題也要討論,這絕非稅法的單純問題。
昨天出爐的大法官第六四七號解釋,分成兩大部分,首先肯定行政法院判決,做出「不違憲」的釋憲結論,因此孫道存欠稅案無法翻案;不過大法官認為,類似婚姻關係的同居關係,立法機關有斟酌免稅或減稅的空間。
大法官指出,同居伴侶如有類似婚姻共同生活的意思,客觀上也有共同生活的事實,就算不具法定婚姻關係,也極為類似法定配偶,如雙方有進一步長期共同維持家計的事實,這時法律未能免徵贈與稅,難免有違反平等權的疑慮。
因此大法官建議立法機關,在考量社會文化變遷情形下,可立法適度保障這些「有夫妻之實、卻無夫妻之名」的同居伴侶。
不過,就算行政院和立法院尊重大法官的「立法指導」,決定修法,讓同居伴侶有機會贈與免稅,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孫道存恐怕也沒機會拒繳稅款。
大法官也同時強調,應維護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因此,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法條,排除納入同居伴侶免稅規定,立法目的和手段具正當性,未違背憲法第七條的平等權原則,否則如與婚姻外第三者共同生活、又能免稅,會影響配偶經濟利益。
大法官認為,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原則,目的為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的實質平等,人民依憲法第十九條有納稅義務,類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等法律條文,在一定條件下,減輕或免除人民租稅負擔,其間差別待遇就具有正當性,大法官暗示:雖有修法餘地,但不違反憲法平等權原則。
同居情侶爆糾紛 男子亮刀砍人遭警開槍
【2010.07.09 nownews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8日晚間11點左右,發生一起 同居情侶吵架的糾紛,當時吳姓男子疑似因為女友好幾天沒回家,兩人發生爭吵,鄰居聽到爭吵聲趕緊報警,事後女子做完筆錄要員警帶著她回去拿東西,沒想到男友拿出水果刀要砍人,員警為了制伏他,最後朝他的左手開了一槍。
遭到警方開槍貫穿手掌的吳姓男子躺在病床上等候開刀,一旁的媽媽相當不捨,忍不住落淚質疑警方不應該開槍,「我這個孩子很乖,你(員警)為什麼要開槍!」她說,就吵架啊!女朋友出去兩三天都沒回來,至於是要嚇女朋友還是要自殺?她說,拿刀子要自殺,他又沒有要做什麼?
根據媽媽轉述,吳姓男子與紀姓女子同居,疑似因為女友好幾天沒回家,兩人發生口角,附近居民聽到爭吵聲趕緊報警,女子做完筆錄後,員警帶著她回家拿物品,沒想到吳姓男子竟然從抽屜中拿出鋒利的水果刀揮舞。
偵辦員警歐保國表示,紀姓女子希望我們保護她把東西拿回來,拿走啦!結果吳姓男子一進門就從抽屜打開,刀子拿來就要刺人了,情形就是這樣子,當時很惶恐。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所長潘秋貴表示,「我們用槍的時機,都是一個警械使用條例的規定,因為情況急迫使用警械,這是合乎規定的。」
警方強調當時情況相當危急,員警為了制止這名情緒失控的男子,扭打中還受了傷,不得已才會朝男子的左手開槍,希望家屬能諒解;不過,對於警方的解釋,傷者的家屬完全無法接受。(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黃毓倫、吳國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