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不婚生女》重病老爸嘆無孫 「我幫你生」

【2009.01.01  聯合報  記者卓亞雄、鄭朝陽、梁玉芳】04

兒時殷琪與家人,後排左起父親殷之浩、哥哥殷作和、姊姊殷平與母親殷張蘭熙。殷琪/提供

在殷琪辦公室最溫暖的角落,有她兩名女兒送給媽媽的勞作:亮藍加黃斑點的小蛇和站立的紙鳶;還有一幀笑顏滿盈的小女孩合影。

在眾多屬於殷琪的「傳奇」裡,「不婚生女」是那個保守年代裡震撼度最強的一項。少有人像她有勇氣可以如此從容地將婚姻與生子分開進行:在結束兩段婚姻之後,她決定生下屬於自己的小孩。

現今十三歲與十一歲的兩名女兒,是殷琪極大的安慰;她們是殷琪對父親殷之浩的承諾。

那時候殷之浩已病重,在美國的病榻上,父親對他摯愛的小女兒殷琪說,他心裡有兩件事放不下,一件是他沒有孫子。殷琪說,「我爽快地告訴父親:『我幫你生一個,孩子一定姓殷。』父親笑了。」

另一件牽掛的事,他告訴殷琪:「你沒有自己的家。」

那時四十歲的殷琪已離過兩次婚,父親擔心她。殷琪在訪談中解釋:「我一直很能獨處,而且家的定義可以很廣。」她極看重朋友,那也是「家」,她還有兄姊母親哩。

但那時她安慰父親:「等我生了孩子,不就有自己的家了嗎?」

「我很任性、善變,我父親非常了解我,他知道我是認真的。」父親笑了,很溫暖的笑容,「我要讓父親知道:不要擔心我。」

那時她有男朋友,所以一切就這樣發生了。

「我很知道我在做什麼。」從此她卻成了輿論中「未婚生子」的「典範」,殷琪說那絕非她的本意。她說要當「無婚單親媽媽」有兩個條件:「第一,妳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第二,妳足以堅強到承受社會各種刻板印象的干擾。這兩樣,我都可以。」

生命流轉。1994年四月殷之浩病逝,1995年三月,殷琪的大女兒出生。

「生命是這樣,」殷琪說,「我看到女兒的第一眼,馬上知道:她不屬於我,她是一個獨立的人。」殷琪決定給這個小人兒完全的自由和尊重,就像當年父親給她的。

「我不會說我的生命因為她們而更完整,因為我不能把我的個人需求架在她們身上,那太自私。」她非常感謝兩個女兒,「教了我許多:我可以自我、可以任性,但對兩個小人兒的責任是那麼真實。事業,我可以率性說不幹了;對她們,不能。這是永遠剪不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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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38 下午

認了! 謝金燕聲明有12歲兒子 盼外界給予空間勿擾

【2009.07.30 NOWnews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謝金燕被媒體拍到跟一名12歲男孩狀似親密,遭影射這名男孩是她的私生子。原本堅持不回應的謝金燕,30日下午透過經紀人發表聲明,承認這名男童的確是自己的兒子,希望外界給空間,不要去打擾她的兒子,畢竟他不是公眾人物。

豬哥亮、謝金燕父女10年沒見面,原本安排今(30日)晚相見歡,如今卻傳出未婚的謝金燕有個12歲的兒子,為了避免媒體追問,謝金燕甚至取消今晚的錄影。現在證實小男童就是謝金燕的親骨肉,讓升格當外公的豬哥亮有些詫異,但開明的他也說,「當外公好阿!爸爸會祝福。」並呼籲大家幫個忙,「不要再刺激她(謝金燕0,真假沒關係,她年紀也差不多了。」足見愛女心切。

對於傳聞原本堅持不做正面回應的謝金燕,30日下午3點左右主動發簡訊給媒體,坦言自己「從未刻意隱瞞」,但並未提及孩子的父親是誰。謝金燕還透過簡訊,感謝家人多年來的陪伴,以及外界的關心,她表示,「希望多給家人空間,能夠好好保護兒子。」最後還以「從無刻意隱瞞的她」作為署名。

其時謝金燕早在17年前(1992年)就已正式出道,唱了《苦酒落喉》這首歌後就突然淡出演藝圈,早期,豬哥亮經紀人的兒子楊宗憲曾與謝金燕傳出緋聞,但兩人並沒有完美的結果。1997至1999年間,傳出謝金燕多次赴美,直到8年前才又正式復出。

由於從時間點上推算,謝金燕經常赴美的那段時間,剛好與被媒體拍到12歲兒子的年齡相符,只是孩子的父親究竟是誰,也讓外界相當好奇。其實早在豬哥亮在南部被媒體「人肉搜索」時,Wenews公民記者就曾在今年4月間率先爆料,謝金燕身邊有名小男童可能是豬哥亮的「金孫」,且就讀於北縣某公立小學六年級(http://wenews.nownews.com/news/3/news_3978.htm)。這篇報導還說,小男孩的同學還透露,男童還很喜歡在同學面前誇耀自己是豬哥亮的孫子。

謝金燕未婚生子的消息正式曝光後,該名公民記者更進一步獨家找到小男童的畢業紀念冊(http://wenews.nownews.com/news/7/news_7697.htm),發現小男童從母姓、現年12歲,剛從新店某百年小學畢業,原計劃不參加畢業考就赴美讀書,可能是計劃臨時生變,才會留在台灣。

從紀念冊上的照片來看,出生「演藝世家」的謝姓男童,舉手投足都遺傳了外祖父及媽媽的演藝細胞,明星架式十足,照片中小男童頭髮稍長,身穿黑外套、眼戴墨鏡、手持衝鋒槍,簡直就和電影海報一樣酷。

小男童的同窗還爆料表示,男童放學後有去學美語,但英文程度似乎不算太好,若要去美國唸書可能會很吃力。照片中男童眼睛黑白分明、臉肥肥肉肉的、嘴巴偏小,據說這已是減肥成功後的樣子,否則之前更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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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37 下午

謝金燕生子苦瞞好友 12年無性生活

【2009.07.03  蘋果日報 】

謝金燕未婚生子藏了12年,令人大感不可思議,記者今年5月11日下午即目擊謝金燕的經紀人球球開著車、載著謝媽媽去接孫子下課;當天離開新店住處,車子到附近公立小學門口停妥,正值下課時間,沒多久就看到1名戴著眼鏡、年約12歲的小朋友上車,但當時經紀人僅說是自己妹妹的小孩;謝金燕好友郁方曾見過小孩,謝都稱是親戚的小孩。而謝金燕為了專心育兒,更是12年沒交男友,過無性生活。

謝小弟貌似謝金燕,也跟外婆、外公很像,他當天不太有精神,謝媽媽帶著他到藥局領藥,下車時謝媽媽細心扶著孫子慢慢走,他黏在外婆身旁,對四周事物皆保持高度警戒。

孩子內向成績佳

昨謝金燕生子曝光後,多數較熟悉她的朋友起先都不敢置信稱「是她哥哥的小孩吧」,網路上也有流傳,稱小朋友長大的過程不正常,對外必須稱媽媽為姑姑;但記者昨天找到謝金燕兒子在新店地區就讀的國小,恰巧遇到他的同班同學,小朋友略帶羞澀表示:「他外號叫小謝啦,我們都知道他媽媽是謝金燕,不過從沒有在學校看過她出現。」
記者問謝小弟在班上人緣好嗎?小朋友說:「他個性比較內向,好朋友沒有很多,在班上算是很安靜的男生,沒有特別擅長的運動,平常下了課也都在念書。」記者再問同學謝小弟平時成績如何?小朋友說:「很好啊,常常拿前三名,至少也都有前十名。」難道都沒有喜歡的「課外休閒」?同學想了一會兒說:「他有在玩線上遊戲《楓之谷》,等級還練到很高。」

郁方為好友謝金燕落淚叫屈。

郁方憐友壓力大

謝的好友郁方昨聽到謝金燕12歲兒子曝光,驚嚇到呆坐在電視機前,她哭說:「她的兒子我見過好幾次,但都說是親戚小孩,我都沒有懷疑過,現在才知道真相,我想她現在壓力一定很大,她好可憐。」郁方曾介紹從美國回來的朋友給她,但吃完飯就無疾而終,或許正是這個小孩的關係,讓她無法卸下心防談戀愛。
經紀人球球說,謝金燕12年來沒有交男友,可見得她付出極大心血,很辛苦,要養家,還要承受豬爸爸新聞對她造成的壓力。至於未婚生子這種事,不可能主動去公布,謝金燕沒有要刻意隱瞞,但非常低調小心,主要是牽扯太多,有她為難之處。經紀人心疼說:「看到她努力工作堅強過生活,我更想保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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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35 下午

5個孩子4個媽 風流爸搶贏監護權

【2010.05.18  自由電子報  記者項程鎮、陳恩惠/台北報導】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台北市陳姓男子接連與4名女子同居、生下5名子女,並獨自照料其中3名小孩,未料小女兒的陳姓生母,私自把女兒帶走,雙方打起監護權官司,陳女為求勝訴,不惜抖出陳男的子女「皆非婚生」,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把孩子照料得很好,還替這位4歲小女兒請家教,另2名孩子也都就讀私立學校,判決陳女敗訴確定,無法取得監護權。

與4個女子先後同居

判決書指出,陳女在2005年3月與陳男生下一女,隔年1月由陳男認領,2007年9月雙方在法院協議由陳男撫養女兒,陳女享有探視權。

不過陳男指控陳女,2008年9月8日清晨,陳女以探視為由,把女兒接走就不送回,告上法院要求歸還女兒。

1女控小孩遭家暴

陳女表示,陳男共與4名女子生下5名孩子,其中2名由其他生母撫育,剩下3名分別是13歲、11歲和4歲,統統歸陳男照顧。陳女說,4歲女兒告訴她,陳男常酗酒,半夜回家後,動輒叫醒子女打罵。

陳女說,2008年9月8日凌晨4點多,她接到陳男電話,對方以醉醺醺的口吻表示無法照顧女兒,拜託她把女兒帶走,她衝到陳男家前,看到陳男放任女兒走出門口,女兒身上患有嚴重皮膚病,讓她心如刀割,希望法院改判她當監護人,幫助女兒「早日脫離魔掌」。

陳男則指陳女所言不實,當初講好女兒歸他照顧,陳女卻以探視為名,聲稱當天會送回,後來傳簡訊說孩子睡了、隔天送回,不料一直拒絕送回,女兒雖皮膚不好,他有帶她看皮膚科,自己還替女兒請家教。陳男說,陳女已經影響到女兒的健康和課業,應該趕快把女兒送回。

社工訪查 男子愛小孩

合議庭採信陳男主張,並調出資料認為,陳某讓另2名子女就讀私立住宿學校,2名子女表現良好、活潑開朗,沒聽說陳男有酗酒、打罵子女惡習,台北市政府社工曾到陳男家訪視,發現家人間互動良好,沒有虐待情事。

法官認定:父親適任

且陳男特地到北市大安區租屋,附近有國中、小名校,陳男為女兒安全,還在住處裝修陽台,顯見陳男適任父職,合議庭認為陳女無監護權,又拒還孩子,已侵害陳男行使親權,判決陳男勝訴。

陳女住在台北縣三重市一棟20餘層樓的嶄新大樓,陳女不願受訪,僅表示,雖然官司打輸,仍會繼續想辦法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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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32 下午

未婚可生孩子惹争议 广州非婚生育仍要罚

【2002.11.09  南方都市报】

吉林首次立法“妇女不结婚也可生孩子”引起争议,有关部门称广东无此规定

本月开始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一 规定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褒贬不一。

那么,今年9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修订过程中有无提起相似内容?有关方面对此条款有何评论?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有关部门称,广东无此规定,非婚生育仍要受罚。省人大人士“很新鲜但不方便评论”
据了解,《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今年7月25日修订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记者首先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一位负责同志,他说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过程中从未有提起过这样的内容,并称对吉林省的这一新规定不好评论。随后记者采访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一位人士,他说此事“很新鲜”,但由于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这一条款没有详细了解,所以不便发表评论。另一位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表示“不方便评论”,“各省有各省的具体情况,我省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从未有过此方面的提议,别省的条例我无法评论,本省的条例我可以为你解释”。省计生委负责人计划外生育要受罚

广东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尚未涉及此项内容,非婚生育仍属计划外生育,按规定仍要受罚。省计生委副主任张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吉林省计生条例出台相对较晚,所以可能考虑的因素会多一些。

-新闻背景不结婚也可生孩子

吉林首次立法保障独身女性生育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1月1日起,《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据悉,这样的规定在全国各地的相关立法中,还是第一次。作为该条款的首倡者,张满良向记者大致描述了条款逐步修订、完善的过程。“最开始定的是‘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结婚的人员,采取辅助技术手段,可以生育一个子女’。后来考虑到‘辅助技术手段’说法不够严密,会不会有人把性生活生育也理解为辅助技术手段?于是改为‘医学辅助技术手段’。后来又考虑到有些医学辅助技术手段尚未得到国家法律的明确认可,比如‘克隆人’。于是又加了一个限制,即‘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另外,考虑到目前技术手段尚无法使男性怀孕、生产,便将原来的‘人员’二字改为了‘妇女’。另外,有些女性可能曾经有过婚史,但尚无子女,又决定不再结婚,为照顾她们的权利,又将‘决定终身不结婚的妇女’,改成了‘决定终身不再结婚的妇女。’”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孟繁超认为:这个规定有适应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新趋势的积极意义,但在法律和伦理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各界评说赞单身女性感情受伤的女性欢迎

吴女士是一个单亲妈妈,听此消息后,她希望广东省的生育规定以后应考虑增加立法保障独身女性的生育权内容。吴女士曾经有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后来男友突然变心去了美国杳无音信,当时已有了身孕的吴女士虽然伤心,可深爱男友的她仍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以延续自己的思念,为此吴女士顶住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和家庭压力当上了单亲妈妈。她说,要是广东也有这样的规定,不结婚也可生孩子,她会表示双手赞成,因为像她们这样的女性需要这样的条例。心理学家不结婚也应有生育权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科的孟主任在获悉这一消息后连连称好,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同时指出不能将对未来孩子心理健康的损害归罪于单亲妈妈,现在离婚后形成的单亲家庭或感情不合的家庭一样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由此而否定独身女性的生育权。医学专家人口不会因此猛增

广东集爱遗传与不育治疗中心的钱主任称,此立法具有社会意义,医疗辅助生育的医疗单位由此帮助独身女性实现单亲妈妈终于有法可依。近年来,前往该中心要求生育一个孩子的独身女性越来越多,她们大多数知识层面很高,常常因为感情挫折决定终身不结婚,只想要一个孩子伴自己一生。其实这些想当单亲妈妈的女性毕竟是少数,应该尊重她们的生育权,不必担心对人口数量有太大影响。弹政府官员不赞成但静观其效

昨天晚上在获悉这一消息后,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段处长明确表示,不赞成这一立法,但可以静观其效果、影响如何。段处长认为,让单身女性生育合法化,这种做法比较另类、超前,但必须提醒的是,现在国外有很多单亲家庭并受到法律保护,是因为他们国家鼓励人们生育,而在中国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虽然中国控制人口数量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但还未到可以放开有关政策的时候。

段处长指出,目前在广州单亲妈妈有不少,大多数为事业有成或收入可观的白领女性,但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她们均属非婚生育,属计划外生育,要加重处罚。同样目前广东省还存在很多事实婚姻,其生育的子女按规定也列为计划外生育处理。

段处长说,如果独身女性生孩子也合法,那么是不是也要承认事实婚姻的子女不属计划外生育?因此这一立法对将来孩子的心理发育有影响,还对计生工作开展以及社会伦理造成冲击。市民担心造成人口增长

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听到这一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人口会不会迅速增加?现在人们观念越来越开放了,单亲妈妈实际上已有不少,现在立法了,会不会有更多女性选择做单亲妈妈,社会伦理道德是不是因此受到改变?国家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的国策是否会受到影响,人口会不会因此增多?(曾文琼 贾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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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31 下午

〈到底誰的錯〉 非婚生子女 想要認爸爸……

【2009.01.06  文/臧家宜】

身為非婚生子女,社會及法律鮮少給他們一個公道。若

是父親生前未做好領養手續,眾多的非婚生子女更得透過漫長的司法,才能取得自己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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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世仁與小妤(中間)母女的合照。(廖小姐提供)
依2006年台灣統計,出生的嬰兒中,非婚生就佔了4.2%,而且逐年上揚。身為非婚生子女,這種宿命非自己之所願,錯不在本身,社會及法律卻鮮少給他們一個公道。若是父親生前未做好領養手續,眾多的非婚生子女更得透過漫長的司法,才能取得自己應有的權益,雖無奈,卻是必然。

經營之神王永慶日前去世,社會驚訝的發現,王永慶冒出四房太太,還遺有三個非婚生子女一脈,換句話說,經營之神的12個小孩,全都是「非婚生」!羅家一脈的三名字女,來不及在王永慶生前辦領養、認祖歸宗的程序,就得靠法律來替自己爭權益。

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視同婚生子女,無需認領,所以非婚生子女提起之「認領之訴」或「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其對象皆為生父。但是,「認領之訴」的提起,限於生父仍在世時(院字第1125號解釋),若生父已經死亡者,則僅能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由於這類型的訴訟涉及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關係到婚生子女與合法配偶之權利,所以法院不能僅由生父承認或者否認即行判決,必須應依其職權調查或斟酌當事人兩造所未提出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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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年輕時與溫世仁的合照。(廖小姐提供)
因此,要如何證明非婚生子女與生父間確實具有真實血統之聯絡關係?只有透過DNA鑑定一途。如果生父在世,父親與小孩一同鑑定即可得知結果,若是生父死了留有檢體還好辦,沒有檢體的只好找手足或是隔代的祖孫一同鑑定,才能準確得知結果。而台灣為了採集檢體做鑑定,在民國88年訂立「去氧核糖核酸(DNA)採樣條例」,將使用範圍納入親子鑑定,讓做親子鑑定有法源的依據。

國內外,非婚生子女鑑定親子關係案例

●1990年,巴西首富佩雷拉因癌症去世,去世前,醫師從他身上取出了一公升的血液,做為非婚生子女比對之用,幸好這位醫師有先見之明,取得的檢體夠多,因為聞風而來的私生子竟然高達100位!最後,經過與佩雷拉的檢體直接比對,證明其中的35人是佩雷拉所出,因此通通能獲得遺產繼承權。

●國際快遞公司DHL老闆Hillviom死於空難,沒有留下檢體,他散居全球的4位情婦,分別攜子到美國爭取遺產。Hillviom親屬拒絕提供檢體,鑑識人員只好讓4位情婦的子女一起比對DNA,最後確認其中3位情婦的子女是同一位父親,法官再輔以Hillviom定期到這些地區旅遊的紀錄,判決這3位情婦的子女,每人可分得15億元遺產。

 

●轟動一時的鄧香妹案,由於辜振甫已經往生,辜家也是讓辜振甫元配所出的4個兒女,到刑事警察局採集檢體,而鄧香妹所出的張怡華則是在偵查庭當庭採集檢體,而後再將5人的檢體做比對,最後判定張怡華與辜老並沒有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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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30 下午

〈鑑定爭議實例〉我不是父不詳的孩子

【2009.01.06】

日前高院判定敗訴的溫世仁私生女一案,鑑定的過程卻引起爭議。

溫世仁二房廖小姐,先拿著溫世仁可能用過的牙刷,帶著女兒小妤到柯滄銘診所要求進行匿名鑑定,隨後,診所通知採集不到檢體,廖小姐再次拿刮鬍刀至診所採集檢體。

柯滄銘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擅自對媒體發布兩人無父女關係之報告,已經違反醫師法及「去氧核糖核酸(DNA)採樣條例」之規定。隨後,因廖小姐提起民事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溫世仁元配所出的溫泰鈞、溫建鈞兄弟,自行至不在衛生署評鑑合格的台大法醫研究所採集口腔黏膜,台大法醫研究所再逕行將兩兄弟的數據,和柯滄銘所做的匿名、不具法律效力的報告比對,不符合採樣程序,也沒有證據能力,但一審、二審的法官都不予以詳查,就逕行判決,因此引發當事人極度不滿,才會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官和兩名哥哥,依照標準程序來進行鑑定。

小妤的訴訟代理人、法官評鑑長莊榮兆說:「按照去氧核糖核酸採樣條例,以及該法實行細則,溫世仁這個案件顯然是違背法律的判決,不管是柯滄銘的匿名報告,和台大法醫研究所的報告,這兩份都沒有法律效力,法官怎能依此來做判斷?」

也因此,小妤與母親不放棄希望,委託莊榮兆提起上訴,「如果法官一切依照程序,大家都不會有異議,我只想確認,我的父親的確是溫世仁,我不是父不詳的孩子。」

做了柯滄銘的檢驗報告,打起了官司,小妤和媽媽以為委託了律師,一定能替他們討回公道,但結果不然,小妤說:「我們一共請了4個律師,都沒有幫到我們,最後只有莊伯伯伸出援手!」說著說著,小女生竟哭了起來。

小妤的生母說,溫世仁過世前10年,元配都待在馬來西亞,甚少回台灣,溫世仁又罹患糖尿病。「其實都是媽媽在照顧著爸爸,我記得家裡都放著喝不完的代糖汽水和可樂,爸爸愛吃甜食,媽媽總是叮嚀他不要貪嘴。」小妤想起爸爸,話匣子就開了。「在台北熟人多,爸爸總是帶著我到中壢去夾娃娃,去逛百貨公司,每次英業達出新手機,爸爸就會帶一支給我,電腦也是爸爸買給我的,裡面還灌了『阿毛的成長樂園』遊戲軟體。也許因為前面都是哥哥,有一次爸爸竟然買X戰警的遊戲給我,我是女生耶!」

事業繁忙的溫世仁,只要一有空,一定陪小妤出國遊歷,「有一次爸爸在香港的KTV唱起萬家燈火,我連聽都沒聽過!」只可惜,溫世仁和小妤的父女情只有短短12年,「我還記得葉國一叔叔帶我到醫院看爸爸最後一面,我的心都要碎了,哭了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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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28 下午

言承旭憶童年 低調不否認「非婚生子」身世

【2010.4.4  記者/黃阡瑜】

從小因為家境不好,沒有過過兒童節的藝人言承旭,今天和20位清寒小朋友一起製作風箏,歡度兒童節,也讓他憶起自己的童年,對於傳出當年母親是在沒有婚姻狀態的情況下生下他,言承旭今天低調沒有否認,但他強調,什麼樣的出身不重要,勉勵小朋友要努力向上,做個成功的人。

藝人言承旭:「我今天有故意穿得很輕便,想說這樣比較親切。」
刻意一身休閒裝扮,言承旭今天不走型男酷哥路線,而是化身Jerry哥哥,和小朋友一起製作風箏。言承旭:「我也一年級耶!」小朋友:「哪有呵呵。」言承旭:「看不出來嗎?」小朋友:「看不出來,呵呵。」
和小朋友說說笑笑,讓言承旭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對於近來傳出他是「非婚生子」的身世問題,言承旭低調,沒有否認。
言承旭:「嗯,其實我真的不太知道啦,我只是覺得說,其實應該是說,我想就是媽媽滿辛苦的,我覺得不管媽媽是什麼樣的狀況,對我來講,我都支持她的。」

言談中對母親呵護至極,看的出來言承旭真的很孝順,不過當被問到和另一個小模王思平的緋聞時,言承旭直率地說「她是誰呀」?言承旭:「昨天公司跟我講,然後我請她們傳照片給我看,我真的想不起來,我怎麼認識她的,但是,就是,嗯,如果她真的認識我,請她跟我連絡,如果她真的認識我,請她跟我連絡。」

大方面對敏感問題,言承旭用工作上的亮眼成績,向外界宣告,什麼樣的出身真的不重要,努力向上才是成功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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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27 下午

言承旭坦然面對非婚生子傳言 閃掉牛郎人生

【2010.04.05  陳幼英╱台北報導】

言承旭(Jerry)日前被爆是「非婚生子」,昨他首度公開回應:「我不太知道,但我想也不重要,從小媽媽很辛苦賺錢養家,我不偷不搶,就算是真的,她也是我的榜樣,不管如何我都支持她,希望長大真的可以讓她更驕傲。」

《9314男人與男孩》1個月內全亞洲賣了20萬本,銷售金額近億元台幣,連續4周是金石堂非文學類排行榜冠軍,Jerry日前捐出為寫真集拍的性感照供義賣,由「全球最愛言承旭家族」以30萬元台幣得標,昨舉行捐贈儀式,將所得捐給學學文創基金會,第一次過兒童節的Jerry也跟20名經濟弱勢的小朋友一起做風箏,以自身經驗鼓勵他們不要放棄夢想。

聞王思平「沒印象」

Jerry從小半工半讀,未曾過兒童節和生日,他說:「我生日在元旦,以前工讀是做服務業,生日是節日,不但沒假休,還更忙。」也透露高中時看到朋友去當牛郎,後來開名車,當時也有人詢問他的意願?他坦言:「那時我天天辛苦打工到晚上11點,那是很大的誘惑,但我想到媽媽說過,人窮志不窮,做任何事要對得自己,對得起別人,就跟對方說我沒興趣。」事後他開玩笑說:「要真去做了,我媽會把我殺了。」

Jerry傳出是非婚生子的消息,他只怕媽媽被影響,這幾天他也盡量避免讓媽媽看到新聞,保護媽媽不被傷害。昨他又被爆跟模特兒王思平交往過,Jerry說:「我對她真的沒印象,如果她真的認識我,請她跟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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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26 下午

日變性人生子登記 認定「非婚生子女」

【2010.01.11  編譯鄭曉蘭/綜合報導】

日本兵庫縣一名因性認同障礙,依法將戶籍性別從「女」改成「男」的「丈夫」,藉由第三者精子所產下的男嬰,遭日本法務省認定為「非嫡出子(非婚生子女)」。此一官方見解引發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等批判,日後恐將招致更多爭議。

日本於二○○四年通過特例法,允許性認同障礙者選擇戶籍上的「男」、「女」標註。兵庫縣一名二十七歲女性於二○○八年依法更改戶籍性別後,與另一名女性結婚。丈夫後來接受胞弟提供精子,讓妻子進行體內受精,於去年底產下一名男嬰。

不過,當夫妻倆為孩子辦理戶籍登記時,市公所以丈夫曾變更戶籍性別為由,「保留受理」,並在法務省見解出爐後,通知該名丈夫辦理「非嫡出子」登記。若孩子身分確定為「非嫡出子」,戶籍上的父親欄位將保留空白,等同父不詳。

雖然官方對此問題說明「遺傳上確認並無父子關係」,然而不僅止於性認同障礙者,日本目前也有許多不孕丈夫採用第三者精子,讓配偶進行人工授精,在此情況下所出生的孩子都能受理成為「嫡出子」。法務省的見解等於宣示,即便同樣是人工授精出生、遺傳上並無父子關係的新生兒,父親是先天男性與後天經過戶籍變更男性,兩者對應有所區別。

上述兵庫縣丈夫忿忿不平地說:「法律允許我以男性身分結婚,卻剝奪我為人父的權利,這種做法實在匪夷所思。」他還表示,如果無法得到滿意答覆,將對家庭法院提出不服。早稻田大學家族法教授棚村政行也指出,「民法並未規定『丈夫』須為天生男性,特例法也沒有設下相關規定。官方沒有理由對性障礙認同者例外處理」。

截至去年三月為止,日本共有一千四百六十八名男女辦理戶籍性別變更。學者警告在配套法律不周全的情況下,各地很可能出現越來越多類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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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25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