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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軌國際 涉外民事法增修

【2010.05.03  經濟日報  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立法院上周五(30日)三讀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案」,大幅提升民眾涉外關係權益。修正案增訂「涉外商事」準據法,以因應國際經貿環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審查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案」,並於上周五院會中完成三讀程序,修正後條文合計為63條,共分為8章,變動幅度甚鉅。

司法院表示,該法自民國42年6月6日施行後,至今未曾修正,但其間國際環境、社會結構、經濟發展及相關學理等,均有所轉變,因此提出修正案,以盼符合時宜。

司法院指出,修正案增訂「涉外商事」的準據法,例如:增訂商品製造人責任、不公平競爭及限制競爭而生的債、載貨證券、指示證券或無記名證券之法律行為、集中保管的有價證券權利變動等相關法規,以因應經濟型態及國際法制變遷。

此外,有關「涉外婚姻」方面,由於現行民法採「登記婚主義」,當我國國民與外國人在我國結婚,依現行法規定,必須依照我國民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始發生結婚效力,倘若一方不辦理結婚登記,即不生效力,對於我國國民權益之保障不免欠周;而依修正後規定,這種涉外婚姻之方式,只要符合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規定之方式,均為有效,不須辦理結婚登記,較能保障我國國民權益。

修正案也加入保護子女權益的條文,關於子女之身分,由現行法規定以「出生時其母之夫之本國法」,改為適用「子女、其母或其母之夫之本國法」,以滿足子女之婚生要件,而涉及保護未成年人的親權、扶養等涉外法律關係的準據法,則改採子女及扶養權利人之本國法。

由於涉外民事法律適用範圍廣泛,修正案提高法律適用的明確度及合理性,例如:增訂人之權利能力、外國法人在內國之分支機構、代理權授與行為相關法律關係、債務承擔、第三人或共同債務人之求償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債之消滅、智慧財產權、婚約之成立、非婚生子女之準正、遺囑訂立及撤回方式等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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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24 下午

法國人自由伴侶關系非婚生小孩已成社會常態

【2006.01.28  中新網】

法國國會特組委員會調查當今家庭面貌的報告披露,三十年來法國人結婚人數下降百分之三十,二00五年有近半數新生兒為非婚生子。不結婚的自由關系組合變成稀鬆平常,而且不專屬年輕人,在各年齡層都可見。

據“中央社”報道,法國國會一年前成立調查委員會,了解法國家庭當今面貌,包括結婚、離婚、孩子等家庭關系變革,共舉辦一百五十場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報告於本月二十六日出爐。

報告指出,一九七0年代公証結婚對數為四十萬,二00五年則下降為二十八萬對,下降百分之三十。社會學者分析,結婚體制的社會地位改變,“一對伴侶”的形象也改變,是否要結婚成為個人有意識的選擇。

報告說,當今社會許多人選擇不結婚的自由伴侶關系,一九七0年代初期,六分之一伴侶先以自由伴侶關系生活在一起后才結婚,目前比例則高達十分之九。自由伴侶關系變得平常,也不再被視為社會邊緣行為,或是年輕人專利,尤其在先前已有一次分手經驗的男女間極為普遍。

法國家庭在三十年間,離婚率增長,不過專家指出,各類伴侶關系不穩定的情況都增加。法國目前一百對婚姻中有四十二對離婚,一九七0年代,一百對婚姻僅有十二對離婚。專家認為,主要因為離婚不再被污名化,加上人們拒絕接受婚姻暴力和配偶酗酒等惡劣情況所致。

報告又說,婚姻不再視為是迎接孩子到來的必要事先准備。二00五年,法國計有百分之四十八點三的孩子為非婚生子,這個數據在一九七0年代隻有百分之七,以往不合社會常規的事現在變得平常。百分之九十二非婚生子為父親承認,父母是否正式結婚對孩子教育和生活沒有什麼影響。法國民法並且已經取消“法定婚生”和“自然”小孩,界定父母親是否結婚的差異用詞。

法國自一九七0年以來,家庭關系變革並沒有影響生育率。法國平均每名婦女生產小孩數為一點九,在歐洲國家間僅次於愛爾蘭。而法國百分之八十年齡在二十五至四十九歲區間的婦女有工作。報告指出,法國成為歐洲國家中一個特別的例子,婦女大量投入就業市場,而生育率也很活躍。

法國從一九九九年起開始實施共同生活公約:不論性別人士都可登記為伙伴關系,至今累計有十七萬對,漸漸成為伙伴關系的另一種選擇。

國會執行這項調查報告是為討論修訂家庭相關法令。報告提議,加強簽訂共同生活公約二人相互間權利,包括財產、稅法、社會權利等。執行報告的右派國會議員貝卡瑞絲強調,婚姻仍是家庭關系穩定的保証,對於開放人工受精態度保留,並且不贊成將同性戀結婚合法化,擔心合法結婚后,接著便是合法收養小孩。這些意見被左派社會黨批評為過度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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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23 下午

日本生育率大幅下滑 積極利誘女性“做人”

【2009.11.27  】

中評社台北11月27日電/日本生育率大幅下滑,面臨人口嚴重老化的問題,進一步拖累國家經濟成長。為解決人口危機,目前日本政府正積極鼓勵女性生育。

據台灣經濟日報報道,傳統的觀念仍認為女性無法兼顧家庭和事業,所以對許多日本婦女而言,生孩子就等於是事業的終結,因此婦女延後或甚至不生小孩,致使日本成為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人口老化的問題猶如定時炸彈,迫使官方研擬政策,積極修法並改變老舊的思想,以期提振日本的生育率。

日本職場歧視孕婦的問題有多嚴重?一名20多歲的孕婦就說:“公司人事部門在知道我懷孕後就交給我一封預先寫好的辭職信,要我用照抄一遍、簽名、寫上日期。我沒有馬上做,就被主管吼。”這位婦女表示,她最後只好放棄,因為公司的氣氛對她非常不友善。

這種情形在日本屢見不鮮,特別是臨時僱員更是如此。而且因為這些女性是“自願離職”,不只工作沒了,連失業補助金也領不到。

儘管民間企業對身兼母職的職業婦女不友善,但日本人口危機問題卻是實際存在的,而且如果不儘快找到解決辦法,很快就會爆發嚴重的社會問題。

目前日本的總人口約在1.27億,根據當前的生育率趨勢,到了2050年,人口很快就會下滑至9,500萬。也就是全國勞動人口是退休人口的1.5倍,是目前的一半。

由於日本是出了名的排斥原本就已經很少的外來移民,所以國家不能指望透過吸納移民來提高生產力,而且現在政府和人民只能指望機器人技術的進步,來照顧未來的老年人口。

日本每名婦女的生育率已經下降至低於1970年代人口替代水準的2.07,使得這個島國的經濟邁向萎縮。生育率在2005年已經降低至1.26,去年則是小幅上升至1.37。

為了鼓勵生育,日本新任首相鴆山由紀夫已任命人權律師福島瑞穗女士,擔任少子化兼消費者行政大臣。福島正在積極提振生育率,並提高產假婦女的財務補助。她指出:“日本約有70%的婦女在懷孕後就離開工作崗位。我們希望這些女性在工作年齡期間仍能繼續工作。”

雖然日本官方早在幾年前就給予男性陪產假,希望男性多多分擔家務工作,以鼓勵婦女就業、減輕職業婦女的負擔,但是男性參與率僅微幅上揚1.2%。

此外,政府還計劃提供其他現金補助,每戶家庭的每個小孩每月可以獲得2.6萬日圓(290美元)的補助直到孩子上中學為止、減免中學註冊費,以及提供單親家庭其他補助。

福島指出,透過這些補助方案,政府可望導正守舊的觀念,讓生孩子不再是一種負擔。

所幸近年來,日本人對於職業婦女的的態度已經有所轉變。根據政府在1992年所做的調查,全日本只有23%的人贊成女性在生產後回到工作崗位,但是15年後,贊成的比率已經大幅提高到43%,顯示日本社會已經逐漸認同女性兼顧育兒和工作。

不過,社會學家小倉優子認為,工作只是日本生育問題的其中一個面向而已。她說:“主要的原因在於,日本人愈來愈晚婚,或根本不婚,而且日本社會很少有非婚生子女。”

日本的非婚生子女只占約3%,遠低於法國和斯堪地那維亞國家的50%,以及美國的40%。小倉優子認為,這是因為日本社會對非婚生子女普遍存在歧視。根據日本法律,非婚生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是婚生子女的一半。

為了鼓勵女性即使不婚也可以生孩子,日本官方將考慮修法來保障這些非婚生子女的權利。

少子化的問題對日本經濟到底有多大的衝擊,逼得政府考慮藉著提升非婚生子女的權利以鼓勵生育?華爾街日報引述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遠東經濟學者瓊斯(Randall Jones)的話報導,由於日本未來的消費支出受限於公共債務持續增加,而央行的利率也已經低到不能再低,女性變成了帶動日本經濟成長僅剩的少數工具之一。

日本的公共債務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170%,是OECD國家中最高,而且到2011年可能會達到200%,不難看出為什麼日本政府要如此積極鼓勵女性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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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20 下午

國內非婚生子比例 30年來多3倍

【2010.05.10  記者王琪如 吳嘉堡/北市報導】

現在越來越多經濟自主的女性不想結婚,未婚生子、獨立撫養,內政部統計,三十年來國內非婚生子的比例多了三倍,但生子補助都要有已婚條件,婦女團體呼籲政府,不要限制結婚或已婚,讓媽媽們享有公平的社會補助。

母女兩親密相依、感情相當好,四年前和男友分手卻發現已懷孕的何小姐,決定生下小孩,一路走來她說不後悔。

(未婚媽媽何曉慧:我是個快樂的單親媽媽,我一直這樣講,我沒有經濟壓力,就把自己的慾望降低一點,滿足點升高一點,跟小孩子相處之間,就是盡量把快樂帶給他。)

曾經孤立無援也會胡思亂想,但因為有教會朋友的支持,自己又開了家葡萄酒專賣店,收入足以支付養孩子的開銷,經濟自主也讓她可以當個快樂的未婚媽媽,不過,家庭、事業兩頭燒,何小姐最希望社會托育機構能更健全。

(何曉慧:政府幫你托管兩三個小時,付一點錢,讓媽媽可以辦一點事,這兩三個小時其實可以讓單親媽媽獲得喘息空間。)

有婦女團體也提出,政府鼓勵生育,也應該接受未婚生子的觀念,別限制未婚、已婚,讓媽媽們都能享有一樣的社會補助。

(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陳曼麗:他是個婚生、非婚生這個部份,我想那是法律上面去解決,但是國家是對每個國民要給予照顧的話,我們就應該要照顧到這個小孩子和這個母親。

根據內政部統計,三十年間,「非婚生子」從每年1.45%成長到近年最高曾有4.39%,多了三倍,儘管未婚生子並不一定被社會接受或鼓勵,但對於不要婚姻只要孩子的女性來說,也想問相關的生育和家庭福利,是不是可以留給想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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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8 下午

做了奶奶才離婚 有想法

【2002.02.05 中國時報  文/蕭碧瓊(台中)】

遠嫁臺灣,每年過著空中飛人的生活,半年臺灣半年大陸,不免對政府法令不滿,心情也隨之不好。

初次回大陸娘家,聽到的第一則新聞是張老師離婚了。張老師一家住在娘家隔壁二十多年,一向家庭和睦,現在也子孫滿堂了,怎麼會這樣呢?

「五十多歲離婚,不知在想些什麼?」這是媽媽談起時的口氣。「做奶奶了還離婚,丟她兒女的臉。」這是鄰居們的評價。

印象中,張老師的先生,好像除了看書,餘外沒什麼愛好,跟他太太活潑開朗的個性,形成鮮明的對比。

以前學生時代,時常聽說張老師夫妻管教小孩是出了名地認真,所以她的三個小孩也不負眾望地陸續接受高等教育,成為有用之材。

我一直很納悶:家庭幸福,為什麼要離婚?直到有天遇到她女兒,才知道理由很簡單:父母都希望有個人空間。她說,過去為了照顧家庭,父母親不得不放棄很多個人愛好,齊心協力照顧她們兄妹三人;現在他們兄妹全都在外地工作,家中二老的行為摩擦越來越大;母親喜歡熱鬧,父親則偏愛清靜,與其等矛盾加劇,不如趁早分開。現在父母像朋友般偶爾串串門子,兒女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聽到張老師的故事,再想想像我這樣夫妻分居兩地,過著獨居生活,也許是一種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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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6 下午

設計一個高EQ的離婚

【2002.02.26 中國時報  文/ 西嬋(新店市)】

我與前夫相戀二年後公證結婚,婚後一起前往美國C校唸書。從一下飛機開始,以前所察覺不到的差異便漸漸顯現出來,也因此愈來愈多的摩擦無法避免地產生。我們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大吵後會有二個月的冷戰期。同在一個屋簷下,卻經常把彼此都當隱形人。久了之後,竟也習慣這樣的生活而不覺得有任何不便。

就在剛到美國後不久,我們發生了很嚴重的爭吵。說來可笑,我的前夫常開玩笑地把穿了一天的臭襪子丟到我身上,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把襪子塞在他正在喝的果汁裡,他馬上賞我一巴掌。表面上我默默地接受這一巴掌,可是心裡卻有了新的決定。雖然我和他仍是過著大小吵不斷的日子,但是由於我有更長遠的打算,所以並不覺得日子難過。

終於,我大學畢業了。我拿到了很多研究所的入學許可,當然也包括C校。就在選擇時,我詢問他對我未來動向的期望。他說「無所謂」(他是個很驕傲的人,絕不說出慰留的話)。義無反顧地,我選擇了離他最遠的V校。我請他用搬家車載我到V校,從C到V,我們開車開了四天。這一路上,他不斷地藉故對我發脾氣,一字經、三字經不時出現,可是,我忍住了羞辱,就為了那美麗的夢想。

待他回C後二個月,有一天,我和他通電話。我告訴他,到V之後這二個月,是我認識他以來最快樂的日子。我並告訴他在我研究所畢業之前,不希望與他見面,因為我好不容易可以過二年沒有他的快樂日子(當時並沒有想過離開他)。其實他在電話中也常和我生氣,可是一點也不會影響我的情緒。由於我裝了來電顯示器,有時候,我還選擇不接他的電話呢!我的所有情緒由自己掌控。

他因為我不再和他嘔氣,而漸漸在乎我的存在。但是此時的我,卻已漸漸不在乎他的存在了。有一次,他因為我隔天有考試,無法和他聊天而生氣(不給他面子)。我不受影響,且快樂地過了半年後(期間都沒有聯絡),打電話向他提出離婚的要求。驕傲的他,口頭上馬上答應了,可是勸戒我:「別人看待離婚女人的特殊眼光,而且再婚不易。」我告訴他:「離開一個男人,並不是為了找另一個男人。沒有男人的生活,絕對比和不對的男人生活來得愉快。」

不論如何,我積極地尋找律師,隔州辦理離婚,由於他不全力配合,這個婚離了二年才離成。在這二年裡,我收拾起所有的脾氣、情緒,不敢和他有任何衝突,過去我已忍耐三年和他一起生活,再多個二年就可以自由、快樂,絕對值得。

當時由於我為自己設定了一個美夢(離他遠遠地,過二年沒他的日子)。為了美夢,我埋藏了三年的痛苦,結局是美夢成真,而且擁有更多的希望,離婚後,我竟驚覺「原來天空是那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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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6 下午

男人不要離婚的

【2002.03.14 中國時報  文/藍懷恩(21男性協會執行長)】

秀英(化名)是雙碩士,比她老公還多修一個「心理學」學位,可是她從沒弄懂男人心理,和尋常夫妻會發生、溝通不良的問題沒兩樣。

所以一聽到老公要被調到大陸工作,就開始極度不安,「台灣男人到那裡,10個有11個會淪陷」,秀英的姊妹淘紛紛提醒她。她的焦慮日甚一日,先是逼著老公去結紮,又忙著處理兩人的財務,害怕自己最後人財兩失,卻惹惱了老公,人還沒進大陸,就漸漸夜不歸營了。原來他早在外面有了女朋友,過去還投鼠忌器,現在乾脆化暗為明。陷入歇斯底里的秀英,努力讓自己安靜下來仔細回想,讓她不明白的是:這段婚外情,為什麼沒動搖他們的婚姻?

原來大部分男人不要離婚的。

「成家立業」驅使男人以先安定大後方為要,娶妻生子、攢銀買房購車,意味完成男性社會角色,沒有後顧之憂,可在職場上全力衝刺;至於在外面的風花雪月不過是男人間較勁或結盟的遊戲,所以沒有幾個男人會笨到輕易摧毀自己一手打造的後勤堡壘,再重新組建一個家庭。

而且一想到婚紗儀典就嚇壞了不少男人,從當新娘的活道具開始,不斷地挑戰男人的肢體和情緒反應,又常為了宴請誰、採那種宗教儀式和壁壘分明的收禮等細節吵翻天。

多數的女人並不理解這些,就像秀英的反應一樣,好像全世界突然崩塌,「被棄」的恐懼、「背叛」的憤怒,導致她在情緒磨難中,必須求助精神科醫師,卻也藉此重拾「心理學」精義,學習了然人性和自我定位。

當她把注意力拉回到自己身上,並在讀書會中閱讀了一本「男女大不同」之後,終於讓她當頭棒喝豁然了解男人所思所為,搞笑的是,換成她老公回頭盯她啦!因為他正奇怪原來那個死纏他的老婆怎麼突然間不理他了,除了怕戴綠帽的恐懼以外,失去了掌控力才真正讓他若有所失。

就從知己知彼開始,再善用欲擒故縱技巧,「男課」一點也不難,全在「關心」、「用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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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6 下午

別叫我回家!

【2002.03.15 中國時報  文/凡凡(台北市)】

雖然已經離婚,前幾天公公過世的時候,我還是穿著孝服入列和前夫的家族行禮,這是出於對公公的敬意,以及對前夫和孩子的體貼。

儀式過後,家屬在靈堂外列隊答謝來弔喪的朋友。一位我從未見過,和夫家有親屬關係的女性長輩拉著我的手說:「回來吧!何必呢?互相讓一讓,不就好了!你公公生前就是這麼一個遺憾哪!」一時我不知如何應對,只好說:「謝謝您今天來。」

這樣的回答顯然不夠。同樣的話她一再重複著,一定要我當場答應她,我沈默不語。直到前夫打圓場,半擁半推把她護送出場,尷尬場面才結束。回到我的小小公寓,我不禁放懷大哭。

其實,前夫是個好人,我們離婚後關係也維持得還好,但是會走上離婚的路,當然有它的原因。我有多少委屈無處訴說,多少夜晚淚濕枕畔,但這些,外人都無法了解。

我覺得,如果要真正關心一個人,其實只需要問聲:「你還好嗎?」然後傾聽,不要加入個人價值判斷。我們沒有權利與足夠的智慧去評斷別人。

至於這個要我「回家」的女人,我覺得她對我連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更遑論善意了。說一遍還不夠嗎?為什麼要苦苦逼我?公公的遺憾要用我的生命去填補嗎?那麼我的遺憾要誰補償呢?

當時,為了體貼前夫,我忍著不發脾氣,但是我好想說:「我是有天天回家呀!但我的家在木柵,一個小小的窩,那就是我的家。」

自以為是、愛管閒事的人啊!你們的「善意」傷害過多少受苦的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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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5 下午

不拿贍養費 換得解脫

【2002.03.18 中國時報  文/凡妮莎(鳳山市)】

十多年前A嫁給了一位夢想中的白馬王子,他高大瀟洒、多才多藝,且師專畢業之後,一步一步苦讀到了今天的準博士,眼看著再一兩年的時間,A就是一名博士夫人了,但她卻在這前夕和丈夫攤牌分手,為了達到離開他的目的,A還放棄了贍養費的要求,獨自一人負起房貸以及養育唯一女兒的責任。

A說,離婚之前跟他談過贍養費,只見這位白馬王子一直逼問「你的姦夫是誰?」A是因為長久以來和丈夫之間已無感情,且飽受丈夫的冷漠以及語言暴力而爭取自由的,可笑的是這位社會學準博士,一點都不懂得什麼叫做「尊重」,卻懷疑A有姦夫。久而久之,A已經養成了有話往肚子吞的習慣,所以她也不為離婚的理由辯駁,毅然放棄贍養費,誰知態度一表明,她的丈夫便迅速地簽字,而且又買了房子和車子,他卻瞞住離婚的消息和家人一起慶祝新居落成。

朋友們知道了這種情形,大家反而不怪A的軟弱,姊妹淘一個個安慰A終於走出了婚姻不幸的陰霾,甚至口齒伶俐的朋友說,「用錢向一位博士買得自由,誰比你更阿莎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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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5 下午

離婚的我不值得愛?

【2002.03.21 中國時報  文/玉休(高雄縣)】

「請妳高抬貴手放了我家兒子,他是那麼善良單純,我們家只是一個正常普通的家庭,實在沒有辦法接受妳『這種人!』」

雖然一切都已經是過去了,但是每每想到那個驟變的夜晚,孤獨無助,淚如雨下的我,站在他的家人前聆聽這一段字字如針刺般的嚴厲批判,心中真的有錐心之痛。

離婚的我在走出陰霾後,以為是受到上天眷顧,讓我遇到了真愛,始料未及,曾經離過婚的標記,抹殺了我的人格以及所曾經做過的一切努力與付出。

我一直沒機會說,但是卻好想大聲說出來的是:「也許曾如他們所言,與一個離過婚的我交往會讓他們在街坊親戚眼中抬不起頭來,娶我入門更是顏面盡失。但是我真的也只是一個平平凡凡的女子,只渴望受到起碼的尊重,在成人的愛情世界裡,實在無須用盡所有惡毒的字眼來刺傷一個肯為愛情癡心奮戰的人。」

我所能做的就是安安靜靜地走開。因為我了解,父母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我也明白,只有善良的寬恕,是讓自己早日找回平靜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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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5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