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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the ‘B001-援助交際’ Category

探討:一個法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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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8    中南論壇    文/江南小龍】

「嚴打」聲勢浩大,如火如荼;犯罪分子紛紛落馬,難逃法網。在具體的偵查方法中,有的偵查人員巧妙地設計圈套,誘蛇出洞,然後來個人贓俱獲,可謂是出奇制勝。但是,筆者卻想給他們提個醒兒——採用誘惑偵查,須謹防走入「偵查陷阱」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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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40 下午

誘捕實錄 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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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凱】

在8月30號 小凱再度被警察抓起來

是因為皮癢又貼了新的援交訊息了嗎?
不是!從上次到現在 小凱沒再貼新的訊息
做個乖寶寶
但是舊的信仍然有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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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39 下午

誘捕實錄 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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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他,一個平凡的研究生,在一個心情不好的午後,發出了一個援交訊息,不料龐大國家機器的監控魔掌兇狠地撲向他,在警局孤立無援任人宰割的他,寫下這個平淡卻又驚心動魄的告白。
我們再次看到婦幼團體精心設計推動的兒少法、自以為義的道德姿態,如何以一個個無辜的靈魂為祭品……

感謝小凱,為我們寫下這整個經過,親身見證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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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37 下午

警方逮援交 釣魚如果變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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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1   聯合報   李紹華/資訊工程師(台北市)】

又見警方以「釣魚」方式誘捕援交客,但跟以往不一樣的是,這次事件帶給社會的是一具國軍軍官的冰冷屍體和一個悲痛欲絕的老父。

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台上字第四五五八號判例中曾闡明以「陷害教唆」所取得之證據是不具證據力的。但同時也清楚說明,「陷害教唆」和「釣魚」的辦案方式是不同的。「陷害教唆」,是行為人原先沒有犯意,但純因司法警察之設計教唆,始萌生犯意,進而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而言。「釣魚」之偵查技巧,乃指行為人原已具有犯罪故意並已開始實施犯罪行為,司法警察只是方便偵查而製造一個「餌」,使犯罪行為人上鉤並加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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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31 下午

警察賺業績 還是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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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4  中國時報   諾慧/北縣淡水(服務業)】

陸軍上尉鄭祖元自殺身亡。他是我的大學同窗,台南縣永康分局女警網上釣魚逮捕的受難者。警方為賺業績,鼓動援交,以行政權侵犯人民隱私,還主動將「案情」交給媒體。年輕生命竟成為警方績效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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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31 下午

犯罪率增 破案率降 警察只繼續抓賭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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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0    聯合報    鄭善印/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北縣板橋)】

刑法修正案終於在一月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影響執法機關及國人行為模式將非常深遠。該修正案揭櫫的目標是「寬嚴併進的刑事政策」,亦即「重罪重罰,輕罪輕罰」,但我們卻只看到重罰部分,如刪除連續犯與牽連犯,卻少看到輕罰部分,例如色情與賭博等犯罪條文依然存在。法務部說緩刑、緩起訴也算是輕罰,但與重罰部分比起來顯失均衡。因此,整體來看刑法修正是加重處罰,亦即「用重典以隔離重罪犯人」,而不是寬嚴併進,這是我們應該正確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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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30 下午

性不應當成為立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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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銀河】

福柯在涉及性領域的立法問題上提出過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則,他指出:「我想原則上可以這樣說:性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都不應當成為任何立法的對象。這樣說應當沒什麼大問題。但有兩個領域對我來說有一點問題。一個是強姦,另一個是涉及兒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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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29 下午

淺談誘捕偵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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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震榮(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主要用意在於避免警察於偵查犯罪使用釣魚方式,亦即誘導犯罪方式為之,此種情形發生最多在於查緝色情、毒品之犯罪,警察假扮嫖客或毒販或利用線民,以誘導犯罪嫌疑人從事該項行為後,予以逮捕,警方對於原已具有犯罪故意並已實施犯罪行為之人,以所謂「釣魚」之偵查技巧,蒐集其犯罪證據之情形,此種方式,此即吾人所稱的「釣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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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29 下午

死了一位軍官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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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3    聯合報    記者梁玉芳】

有人老要這樣猜:或許是因在荒山小徑,隱身草叢扛著槍圍捕張錫銘,要比在冷氣房裡,靠打字「釣」出援交客、賣身胖妹,來得辛苦多了,所以警察上網抓援交的成績才會如此亮麗酖酖三年來,台灣有近兩千起因為援交被起訴的案例,平均一天至少就抓到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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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25 下午

性「交易」 援助交際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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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6   ETtoday     文/萬世忠】

援助交際,從日本延燒來到台灣的特有名詞,但是那僅在於發燒用語方面,至於這種用錢或用實體物質來獲得「你情我願」的行為,其實早在美軍駐台時期就已開始,一直持續到今日,差異點僅在於是輿論公諸天下的浮上檯面,還是在檯面下偷偷的進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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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23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