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G005-愛用保險套’ Category
校園該不該賣保險套 元智今辯論
【2004.11.25 聯合報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周小仙、記者楊德宜/桃園縣報導】
元智大學今天將舉行「校園應否設置販賣保險套」辯論總決賽,元智大學學務長吳和生表示,如果正方贏得辯論,而且設置保險套販賣機是學生共識,校方會同意裝設保險套販賣機。
參加辯論的社會系一年級張世誠說,婚前性行為並未違法,社會要面對這樣的事實,到校園外面買很麻煩,若在便利商店買,還要忍受被人指指點點,如果學校架設保險套販賣機,會很方便。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愛滋宣導 大陸觸礁 北大清大拒發保險套
【2004.11.25 聯合報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北京海澱區衛生人員到各大學校園宣傳愛滋病預防知識,同時免費發放保險套;但到北大和清華兩所學校發放時被拒絕,兩校校方將上千個保險套留置學校醫院,拒絕發給學生。
北京市海澱區是大學聚集區域,為加強海澱區大學校園預防愛滋病宣傳,海澱區衛生局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和中央財經大學等七所高校的校醫院、校紅十字會共同策劃宣傳活動,發放愛滋病宣傳資料,介紹安全性行為,同時向大學生免費發放保險套。不過,該項活動在北大和清華兩校,卻碰了釘子。
衛所保險套2元 肛交也適用
【2005.01.01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顆粒型、螺旋型、持久型、電動式,保險套樣式越來越多,許多人大都忘了國內也有政府掛保證的保險套,那就是衛生所保險套,一打12個只需25元,一個只要兩塊錢,稱得上是物美價廉,尤其材質比一般市售保險套厚,除了男歡女愛適用,男男肛交時不容易弄破,男同志可以考慮購買。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戴不戴「套」街頭拉扯 日買春客現形
【2005.01.07 中國時報 陳佳鑫/台北報導】
日籍觀光客鈴木來台買春,與陳姓流鶯性交易,要提「槍」挺進時,陳女堅持要他「戴套再上」。鈴木卻不肯屈服,僵持不下悻然離開賓館,要求陳女歸還交易費兩千元被拒,雙方在街頭發生拉扯。陳女大叫搶劫引人注意,兩人最後都鬧進警局,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防愛滋得有一「套」立院:強制 業者提供
【2005.01.06 法源編輯室】
鑒於國內感染愛滋病的人數已經增加到六千多人,為有效防治愛滋,立法院於(5)日初審通過相關修正草案,強制要求旅館業者以及浴室業者必須提供保險套,業者可以自行決定免費或付費,但若未提供,將被處以高額罰鍰。
他處買 不違法 入情趣店 違法
【2005.01.26 聯合報 本報記者黃煌權、熊迺祺】
嘉義市兩名少年進入情趣商品店購買保險套,案子被警方移送社會局裁罰,警方固然是依法行事,但兩名少年的過失行為,是否值得警方如此「嚴肅」以對,有討論空間。
內政部去年九月將情趣用品店列為未滿十八歲不得進入的場所,違反規定者,應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究辦,探究其因,是為免少年看到或購買不妥的情趣用品,產生不正確的性觀念,禁令的出發點沒有錯。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買保險套 少年上情趣店…罰爸媽
【2005.01.26 聯合報 記者黃煌權、熊迺祺/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有兩名少年到情趣商店買保險套,因情趣店是內政部認定危害少年身心健康場所,警方因此將家長及業者移請社會局裁處,最高可分別處五萬及十萬元罰款。
由於保險套藥房、便利商店都有販售,家長只因孩子購買的場所不同,就被認定違法移送裁罰,衛生單位對警方的作法不以為然,認為政府大力宣導青少年要使用保險套,建立安全性關念,新的法令甚至規定賓館得提供保險套,警方的作法是開倒車。社會局則認為,內政部去年底將情趣商店納入青少年不得涉足場所,警方依法行事沒有錯。
沒供保險套 旅館小心挨罰
【2005.04.13 聯合報 記者鄭文正/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旅館稽查小組昨天稽查七期重劃區多家汽車旅館,抽查發現汽車旅館業都配合新法令,免費提供保險套,甚至還有情趣保險套。業者說,配合宣導安全性行為,「小雨衣」的錢絕不能省。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自動戴套器 男性好幫手──數秒內搞定女伴難發現
【2005.04.13 蘋果日報】
瑞士日內瓦一年一度的國際發明展,本年展出來自四十二個國家發明家逾一千件的發明品,其中一名來自非洲塞內加爾的發明家,展出一種保險套自動佩戴器,能在極短時間內為用者戴上保險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