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20 12 月, 2013
薄紗女郎現身高市議會 議員批檳榔西施越穿越少
【2002.05.14 ETtoday 記者吳建毅/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吳林淑敏,14日將穿著清涼的塑膠模特兒搬上議事廳,用意是凸顯高雄市的檳榔西施越穿越少,謝長廷的反應則是,這是少數業者的偏差行為。
吳林淑敏議員是在市政總質詢時,帶著塑膠模特兒上陣,脫掉塑膠套,薄紗模特兒現身高雄市議會。議長保守,請議會女職員幫忙脫掉模特兒身上的薄紗。
吳林淑敏火力全開,抨擊高雄市檳榔西施越穿越火辣。她說,高雄街頭的檳榔西施,原本都還穿著薄紗,最近越穿越大膽,連薄紗都取消,只穿著三點式服裝,就站在路邊賣檳榔,她要求市政府重視這個問題。
讓市長副市長鐵青著臉,甚至尷尬的還不只如此,議員因為裁併新聞處案,接到恐嚇電話,質詢時乾脆穿著防彈衣,直接跪在市長前。
塑膠模特兒防彈衣當道具上議事廳都不是第一次,色情和治安問題受重視也不是頭一遭,只不過對市民來說,怎樣才能真正解決這些問題,更重要。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5/14/331-1302608.htm
抓清涼檳榔西施 三部曲
【2002.07.09 中國時報 記者鮮明/豐原報導】
暑假來臨,檳榔西施成為女學生打工的熱門行業之一,台中縣警察局為端正社會風氣,避免少女身心發展受到影響,決定在暑期加強取締違法檳榔西施及業者。警方並訂出「取締三部曲」,呼籲業者、打工少女切勿以身試法。
縣警局行政課長簡瑞火表示,警方取締違法檳榔攤,首先看檳榔攤設置地點是否違法,若佔用道路營業,一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並沒入攤架;若檳榔攤佔用公地,也將依刑法竊占罪嫌將業者移送法辦。
其次是檳榔西施穿著的尺度問題,警方表示,檳榔西施不論是穿著內衣、泳裝、薄紗,只要有露點或體毛若隱若現,警方蒐證後,均可將檳榔西施本人依妨害風化移送法辦,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逕行裁處。
最後,即使穿著未超過尺度,但若業者雇用的檳榔西施未滿十八歲,且穿著暴露,有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之虞,警方亦可依兒童少年福利法函請縣府社會局處罰業者;另外,勞基法規定十六至十八歲少女不得在晚間十時至凌晨六時工作,業者若違反規定,亦得由警方移送法辦。
少女賣檳榔 警方無奈
【2002.07.25 中國時報 記者周庭慶/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方擔心女學生在暑假「打工」當檳榔西施,最近積極清查,市警三分局員警,昨(二十四)日就在南區查獲一處檳榔攤僱用一名高中女生賣檳榔,但業者出示其監護人的同意書,加上這名女生已滿十六歲,且經過調查工作時間並未違反勞基法規定,穿著雖「清涼」,但未達暴露程度,警方無法可取締,只能針對檳榔攤位妨害交通告發。
警方表示,未滿十八歲的少女「可以賣檳榔、不能吃檳榔」,聽起來相當矛盾,但依相關法令規定確實是如此。因為依少年福利法,只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從事、涉足有足以危害或影響身心發展的場所,或有抽菸、嚼檳榔等行為。
賣檳榔算不算妨害身心的行為?少年福利法裡面沒有明文規定,勞基法裡面關於女工和童工的條文中,卻允許滿十六歲的少女,在監護人同意下,只要是工作時間、性質等符合規定即可從事工作,賣檳榔不具有「危險性」,怎麼穿才構成妨害風化程度?又難以明確界定,令警方也感到相當困惑。
一名警官更表示,同樣的情況出現在菸害防治法,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但目前各超商僱用未滿十八歲工讀生的情形極為普遍,檳榔攤同樣買得到香菸,禁止青少年嚼檳榔、吸菸,卻允許他們販賣,執起法來真是覺得怪怪的。
或許有人會疑惑,怎麼會有家長同意女兒穿著暴露的服裝去當檳榔西施?員警說,經濟不景氣,保守估計檳榔西施一個月起碼能賺個兩萬多塊錢,工作又輕鬆,誘因可說相當強烈。
警察人員卻不能任意擴張法令的解釋,隨隨便便就把業者和檳榔西施扣上違法的帽子,在法令的不周延下,萬一將來未成年女學生紛紛「撩落去」當檳榔西施,也只能感到無奈。
檳榔西施故作撩人 警方不解風情 對她們開罰單
【2002.09.04 ETtoday 記者劉文俊/高雄報導】
高市三民二分局據報轄區鼎泰路一帶的檳榔西施穿著太過養眼,在2日深夜派員前往取締時,由於2名身穿胸罩、內褲只外加一件透明薄紗遮掩的檳榔西施,不但看見警察不迴避,反而還賣弄風騷故意翹起美腿展現撩人風姿,自找麻煩被警方帶回,依社秩法移送簡易法庭裁處罰金。
三民區鼎泰路一帶在最近一陣子以來,因多了幾處檳榔攤而增添不少養眼的春光美景,緣由該處的檳榔攤為了招攬生意,都雇用妙齡女子充當檳榔西施身穿清涼惹火服裝,來爭奇鬥豔向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紅唇族,或路過該處的英雄好漢以兜售檳榔及香菸飲料等物。
轄區三民二分局屢屢接獲「衛道民眾」檢舉,指出該處的檳榔西施簡直太不像話,居然愈穿愈少,又把大馬路當成內衣走秀舞台在攬客,警方雖有經常派員前往勸導或加以取締,但那些檳榔西施卻依然我行我素,仍是以生意業績為重,一點也不怕警察找上門來,甚至還有俏皮的檳榔西施在看見警察上門時,還會故意問說,阿SIR要買多少?或是阿SIR要不要吃我的「兩粒檳榔」解解饞?…等等有色玩笑話。
2日深夜,三民二分局據報鼎泰路一帶的檳榔西施又摸黑出來搔首弄姿,經交通組率同轄內五個派出所組成聯合警力前往該處執行「道路一清」專案時,可說大部分的檳榔西施一看見警察來到,都很識相地紛紛走避,其中卻有兩名檳榔西施一點也不在乎,不但沒有先躲起來避避風頭,反而還大大方方坐在檳榔攤的透明屋內,故意翹起美腿露出性感小褲褲,似乎是欲以撩人風姿,來讓員警們都為之鼻血直流。
這兩名檳榔西施撩人風姿的限制級畫面,儘管有讓身為正常大男人的員警們都看得臉紅心跳又血液噴張,卻沒有讓警方看得噴出鼻血來,甚至還得到反效果,竟然不解風情將她們二人當場帶回依社秩法移送簡易法庭裁處,理由是她們的穿著,已經構成妨害善良風俗要件。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04/350-1347721.htm
拉開內衣 檳榔西施~~閃電露點 跟警察躲貓貓
【2002.09.04 ETtoday 記者楊祐彰/高雄報導】
警方雷厲風行查緝檳榔西施太過暴露的穿著,不過在高雄縣,檳榔西施卻有自己應付的一套方式,她們在薄紗內穿上內衣應付臨檢,但客人上門時,當場就把內衣拉開,點照露,錢照賺,警方根本難以查緝。
穿著薄紗的檳榔西施,看起來並不特殊,不過仔細看,只要客人的車子一停下來,西施的薄紗就自動敞開,裡面穿的內衣也早已拉了下來,再這麼一彎腰趴在客人車窗上,不要說露點,什麼都給看光了,不過您一定很難想像,這些檳榔西施的薪水,一個月也只有三萬多元。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是警方不取締,而是這樣的露點方法,任憑警車一再巡邏,卻也莫可奈何。
而在同一條路上的四五家檳榔攤,大家都被取締過,不過為了競爭,大家也只好都撩下去。
鳳山市的建國路和大寮鄉的鳳屏路,由於大卡車多,檳榔攤密集,為了生存,檳榔西施想盡辦法露點的戲碼,還是會持續上演。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04/350-1347738.htm
不准露毛? 檳榔西施突發奇想剔毛 照樣被罰6千元
【2002.09.18 ETtoday 東森新聞/綜合報導 】
檳榔西施依規定不得露點露毛,那麼若無毛可露呢?新竹有一位檳榔西施很天才,她想,既然不准我露毛,不如剔乾淨,就不算露毛了吧?所以,她依然穿得很火辣,並且已將下體的陰毛剔掉。不過警方不買帳,還是依社維法裁處罰款6000元。
桃園縣政府本月決定對檳榔西施採取重罰,規定不得露點露毛,新竹市警方早在8月間就已採取鐵腕,以照相蒐證勸導,二次之後再開單告發,而且規定不得露點露毛。
不過,很有趣的是,今天有媒體報導,一名在省道台一線竹苗交界附近的檳榔西施,兩年內已有多次被不同單位警方開單告發,日前卻忽發奇想,不但穿著依然火辣,上身著鏤空的胸罩,兩點清晰可見。
此外,這名林姓檳榔西施,下半身著透明薄紗,並且將自己下體的陰毛剔掉,不過,也不知警員是眼尖還是眼拙,依然開單告發。警方指出,即使這名檳榔西施沒有露毛,但還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依法予以裁罰六千元, 警方也呼籲檳榔西施不要遊走法律邊緣,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18/350-1353032.htm
紅唇族爭看 檳榔西施剃毛仍挨罰 她火大,不幹啦~
【2002.09.19 ETtoday 記者呂志明/新竹報導 】
面對警方的強力取締,檳榔西施也有因應對策,在新竹地區就有檳榔西施因為露出下體體毛被取締三次,這名天真的檳榔,誤以為將下體體毛刮除,不露毛就不會被取締。
索性將毛給剃光後,繼續穿著透明內褲做生意,不過,警方還是不放過,明察秋毫,還是拍照取締,這家檳榔攤的老闆說,這名連續遭取締的檳榔西施已經氣得不做了。
上月初,新竹警方以拍照存證的方式,續三次取締了一名露出體毛的檳榔西施,這名檳榔西施異想天開,以為只要不露毛就可規避警方取締,索性就把下體體毛剃光,但還是穿著這種透明性感內褲招攬生意,消息傳開之後,生意越來越好,許多老顧客都想來看個究竟。
管區員警,發覺情況不對,再度臨檢,這名檳榔西施自以為剃了毛警方就無可奈何,沒想到還是被取締,原因是沒有體看得更清楚,足以引起男人性慾。
檳榔西施的天真作法,再度接到一張六千元的罰單,眾多好奇民眾聞風而至,但卻不見人影,老闆說,她已經不做了.有顧客打趣的說:她大概又在想因應對策。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9/19/138-1353551.htm
塑膠模特兒當西施 抓了也告不了
【2002.10.16 ETtoday 記者顏佑志/南投報導 】
原標題:檳榔西施/比基尼美女 不怕你來抓~ 是木頭人啦!
南投縣埔里鎮有一處檳榔攤,檳榔西施有夠辣,不管風吹雨淋,都是穿著比基尼招攬顧客,也不怕警察取締,而且還不用領薪水,這是什麼樣的檳榔西施呢?
這個檳榔西施,長髮披肩,皮膚白皙,穿著火紅的比基尼,等著顧客來上門。客倌們走近一看,愈看愈不對,火熱的心,已經涼了半截,想要走已經不好意思,老闆娘的好生意就是這樣來的。
這個假西施,儼然是老板娘的活廣告,看準許多客官,沖著檳榔辣妺的姿色買檳榔,老板娘請不起漂亮的辣妹,祇好以假人上陣。
老板娘原本是做服裝店的,家裡的性感衣服多的是,每三天為模特兒換一套,還外加美髮。
這一攤檳榔,辣妹穿的夠清涼,三天換一套比基尼,也不用領薪水,最重要是,不怕警察伯伯來取締。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10/16/350-1364103.htm
檳榔西施街舞清涼秀 「抓」
【2002.03.20 中國時報 記者鮮明/豐原報導】
豐原市豐勢路二家檳榔攤,每天雇用妙齡檳榔西施在馬路上大跳艷舞,音樂開得震天價響,當地居民忍無可忍,聯合向縣府陳情。豐原警分局十九日起施展鐵腕,不定時派員警在檳榔攤前站崗,此舉果然奏效,不但艷舞景象不再,連檳榔西施身上的衣服都多了好幾件。
豐原市往東勢方向的豐勢路上有二家檳榔攤,不僅佔用人行道營業,招牌也是違建,更令人氣憤的是,檳榔攤前原有二棵行道樹,近來卻遭人砍除,當地民眾強烈質疑是因為行道樹妨礙業者做生意,慘遭業者腰斬,縣府交通旅遊局曾根據民眾檢舉前往了解,但查無實據是業者所為。
豐勢路沿線檳榔攤眾多,該兩家檳榔攤為吸引顧客上門,連日來雇用檳榔西施在門前大跳艷舞,妙齡女子穿著三點式服裝隨著音樂聲搔首弄姿、扭動身軀,有時甚至跳到大馬路上,導致機車必須駛入快車道,險象環生。
另外,兩家檳榔攤距離翁子國子、豐陽國中不遠,檳榔西施大跳艷舞,學生上、下課行經該處,見了莫不面紅耳赤,加上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廿四小時播放,吵得附近住戶不得安寧,當地居民忍無可忍,日前集體向縣府陳情。
豐原警分局認為此風不可長,昨起施展鐵腕,指派警備隊及翁子派出所每天不定時在二家檳榔攤前站崗,表面上取締交通違規,實際上則在發揮嚇阻作用,以遏止業者目無法紀的行為。
少女養眼 女老闆判處拘役
【2002.03.15 中國時報 記者吳江泉/高雄報導】
高雄縣橋頭鄉檳榔攤負責人林雅晴,僱用未成年少女,穿著透明內褲及洋裝,吸引駕駛人注意,藉以販賣檳榔、香煙等物,高雄地院依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罪判處林女拘役五十天。
被告林雅晴在高雄縣橋頭鄉成功南路擺設檳榔攤,去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四時許起,以時薪一百元代價,僱用一名未成年少女,穿著可明顯看見下體的白色透明內褲及洋裝,在該檳榔攤販售檳榔、香煙、冷飲,將其胴體供人觀賞,廿五分鐘後就被警方取締。
林女辯稱該名少女不是她僱用,是其店員的朋友前去代班,透明衣服也是她自己帶去的,曾叫她穿上外套等語。
但法官審理認為林女交代不出店員的真實姓名,又讓少女穿著暴露透明洋裝賣檳榔,明顯有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犯行,因只營業廿五分鐘賣出一包香煙就被查獲,只判處她拘役五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