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12 月, 2013

檳榔西施就業就學 勞委會要介入

without comments

【2002.08.19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政府決定全面介入台灣特有「檳榔西施」的就業保障與就學問題。針對愈來愈多青少女穿著暴露投身檳榔攤現象,勞委會決定結合民間團體及跨部會力量,從社會、就業及心理等層面進行全面了解。勞委會除關切「檳榔西施」工時、勞保等工作條件是否符合勞基法外,也將委託民間團體針對檳榔西施進行田野調查,提供青少女必要的就學、就業協助。

勞委會官員強調,政府不會從負面角度看待「檳榔西施」,而是以「中性立場」從青少女就業問題切入,協助從事檳榔西施少女進行職業探索及潛能開發,進而引導其建立正向的就業觀念。勞委會擔心的是,如果青少女未能建立正確就業觀念,「檳榔西施」只是「延緩失業問題」,

據了解,勞委會這項決定係源自今年 6 月間,由行政院長游錫?主持的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議,與會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主動提及「檳榔西施」問題。日前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在勞委會召開「就業及經濟組」會議,針對「青少女就業輔導問題」進行討論,紀惠容雖然未出席,但代為出席祕書再度轉達紀惠容的關切,並獲得勞委會主委陳菊高度認同,當場裁示勞委會應結合各部會資源,全面投入「檳榔西施」問題。

勞委會表示,由於「檳榔西施」出現涉及層面非常廣,根據初步規畫,勞委會將補助民間團體全面對「檳榔西施」進行田野調查,了解檳榔西施的人口分布及就業原因等;並與教育部合作,全面清查中輟生從事「檳榔西施」狀況。一旦建立基本資料,勞委會將與青輔會進一步規畫適合青少女的職訓計畫、辦理青少女就業諮詢服務、進而鼓勵雇主雇用弱勢青少女等。

官員坦承,「檳榔西施」是台灣近兩年興起的青少女就業行為之一,但目前政府相關部會對於「檳榔西施」的從事人口、就業原因及工作背景等相關資料都付之闕如,一旦政府要全面介入,一切必須從頭做起,相關資源結合更非政府單位可以獨力完成,官員預估,光是建立基本資料可能就得花上半年以上,未來繼續投入的人力、物力,一時難以估計。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檳榔西施」是否該享有勞基法及保險保障?勞委會表示,無論「檳榔西施」所屬的檳榔攤業者是否為合法登記,只要存在受雇關係,檳榔西施就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惟由於勞保條例規定必須五名以上員工才要強制加保,一般檳榔攤規模不大,檳榔西施可能是一群沒有勞保的人。

勞保局則表示,據其所知,許多檳榔業者係透過「檳榔包裝加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但其中有多少是「檳榔西施」,則不得而知;此外,透過工會投保者必須符合與檳榔採收、調製有關,如果檳榔西施只是「販賣」檳榔,也不符投保資格。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3:19 下午

檳榔西施 考上國立大學

without comments

【2002.09.04  聯合晚報  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對考上國立大學的「淡淡」(假名)而言,今年是人生另一個開始,「我對未來其實還沒有太多規畫,但會提醒自己,不要再走錯路。」

曾是色情女子、檳榔西施的她,回到人生正途,感受許多人不求回報的對社會付出,她選擇社工系,期許將來能幫助像她一樣,在人生道上一度迷途的人,有勇氣找到新的人生方向。

相貌清秀的「淡淡」,二年前就讀高雄市一所高中時,因為青春叛逆,與家人關係緊張,不滿祖母管教方式,也不滿父母離異,不顧後果的決定休學。但是,未成年少女能做什麼工作?後來經人「勸說」,也禁不起金錢誘惑,她誤陷色情交易,一個小時至少可賺進三千元。

一個寒冬的深夜,「淡淡」依「指示」前往某地點,才坐進計程車,竟遇上攔檢的警網,警察問完計程車司機後,發現她隨身的高中筆記本記載部分「交易」資料,便二話不說,把她帶回派出所,後來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的社工要求她在安置機構裡每天寫日記。

反省期間,她體會父親疼愛自己的心,當父親紅著眼說願放棄大陸的事業換回女兒人生時,「淡淡」醒悟了。然而從安置所回家後,她依然找不到工作,被朋友介紹去當檳榔西施,鴕鳥地認為只是穿得較清涼而已,可是自己仍不免心虛,後來還是被社工帶回家,要她準備復學。

再回校園,「淡淡」加倍用功,準備考大學,假日則在朋友邀約下到救難大隊當義工,看到救難人員不計代價、熱心助人,她深刻體會施與受的幸福,一有機會,她也會跟著救難人員到事故現場幫忙;她說:「這才感受生命的意義。」

考上中部一所國立大學社工系的「淡淡」,這幾天就要離家就學,她相信自己會堅定的走正途,什麼也動搖不了她。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3:18 下午

台中市府狂掃檳榔攤 帶回一對未成年姊妹西施

without comments

【2002.04.09 ETtoday  記者謝美玲、王英章/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有部分檳榔業者僱用清涼辣妹甚至是未成年少女賣檳榔,台中市政府下午就配合警方前往中清路一帶檳榔攤查察,檳榔西施一看到大批人馬掉頭就跑,不過警方還是將一對未成年姊妹帶回警局製作筆錄。

看到警方以及大批媒體記者,檳榔西施二話不說掉頭就跑,業者阻擋在外,並且向前去的市政府人員表示,為了生存不得不穿著清涼。

為了有效整頓市容、保障行車安全,台中市政府大刀闊斧,除了要查是否違反善良風俗,也將針對各項法令對檳榔業者告發,一家業者因為沒有依法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因此市府人員也當場開單告發。

另一家檳榔攤依法申請了營利事業登記證,至於辣妹穿著清涼,業者說,這是警方允許的。不過警方在調查後發現兩名檳榔姊妹花都是未成年,雖然業者一再強調白天僱用未成年並不違法,況且他們還有少女父母的同意書,但是警方還是將這對檳榔姊妹花帶回警局製作筆錄。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4/09/350-1288085.htm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3:17 下午

色情檳榔攤死灰復燃 北市議員批掃黃不力

without comments

【2002.06.02 ETtoday  記者張嘉慧、潘長松、莊勝利/台北報導 】

台北市議員王博昱2日批評馬英九的掃黃績效不彰,他並且提供了一捲錄影帶,內容是他今年1月才揭發的一家檳榔攤兼營色情媒介,到了現在,這家檳榔攤還在做生意,他質疑警方根本就沒有任何作為。

同一家檳榔攤,市議員揭發媒介色情後,市議員說,4個月後他們仍然照做不誤。

王博昱也指出業者不但緊追著客人不放,跟拍者同時也拍到從事交易的賓館。王博昱也說明他之所以在一次出來揭發,是因為業者仲介賣淫的手法實在太囂張。

為了取信大家,市議員更拿出色情業者的名片坐說明,王博昱說,這家位在長春路的檳榔攤顯示馬市長掃黃績效不彰,中山分局長應該下台。不過上午這場記者會並沒有警方列席。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6/02/140-1310281.htm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3:12 下午

薄紗女郎現身高市議會 議員批檳榔西施越穿越少

without comments

【2002.05.14  ETtoday  記者吳建毅/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吳林淑敏,14日將穿著清涼的塑膠模特兒搬上議事廳,用意是凸顯高雄市的檳榔西施越穿越少,謝長廷的反應則是,這是少數業者的偏差行為。

吳林淑敏議員是在市政總質詢時,帶著塑膠模特兒上陣,脫掉塑膠套,薄紗模特兒現身高雄市議會。議長保守,請議會女職員幫忙脫掉模特兒身上的薄紗。

吳林淑敏火力全開,抨擊高雄市檳榔西施越穿越火辣。她說,高雄街頭的檳榔西施,原本都還穿著薄紗,最近越穿越大膽,連薄紗都取消,只穿著三點式服裝,就站在路邊賣檳榔,她要求市政府重視這個問題。

讓市長副市長鐵青著臉,甚至尷尬的還不只如此,議員因為裁併新聞處案,接到恐嚇電話,質詢時乾脆穿著防彈衣,直接跪在市長前。

塑膠模特兒防彈衣當道具上議事廳都不是第一次,色情和治安問題受重視也不是頭一遭,只不過對市民來說,怎樣才能真正解決這些問題,更重要。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5/14/331-1302608.htm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3:11 下午

抓清涼檳榔西施 三部曲

without comments

【2002.07.09   中國時報   記者鮮明/豐原報導】

暑假來臨,檳榔西施成為女學生打工的熱門行業之一,台中縣警察局為端正社會風氣,避免少女身心發展受到影響,決定在暑期加強取締違法檳榔西施及業者。警方並訂出「取締三部曲」,呼籲業者、打工少女切勿以身試法。

縣警局行政課長簡瑞火表示,警方取締違法檳榔攤,首先看檳榔攤設置地點是否違法,若佔用道路營業,一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並沒入攤架;若檳榔攤佔用公地,也將依刑法竊占罪嫌將業者移送法辦。

其次是檳榔西施穿著的尺度問題,警方表示,檳榔西施不論是穿著內衣、泳裝、薄紗,只要有露點或體毛若隱若現,警方蒐證後,均可將檳榔西施本人依妨害風化移送法辦,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逕行裁處。

最後,即使穿著未超過尺度,但若業者雇用的檳榔西施未滿十八歲,且穿著暴露,有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之虞,警方亦可依兒童少年福利法函請縣府社會局處罰業者;另外,勞基法規定十六至十八歲少女不得在晚間十時至凌晨六時工作,業者若違反規定,亦得由警方移送法辦。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3:01 下午

少女賣檳榔 警方無奈

without comments

【2002.07.25  中國時報  記者周庭慶/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方擔心女學生在暑假「打工」當檳榔西施,最近積極清查,市警三分局員警,昨(二十四)日就在南區查獲一處檳榔攤僱用一名高中女生賣檳榔,但業者出示其監護人的同意書,加上這名女生已滿十六歲,且經過調查工作時間並未違反勞基法規定,穿著雖「清涼」,但未達暴露程度,警方無法可取締,只能針對檳榔攤位妨害交通告發。

警方表示,未滿十八歲的少女「可以賣檳榔、不能吃檳榔」,聽起來相當矛盾,但依相關法令規定確實是如此。因為依少年福利法,只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從事、涉足有足以危害或影響身心發展的場所,或有抽菸、嚼檳榔等行為。

賣檳榔算不算妨害身心的行為?少年福利法裡面沒有明文規定,勞基法裡面關於女工和童工的條文中,卻允許滿十六歲的少女,在監護人同意下,只要是工作時間、性質等符合規定即可從事工作,賣檳榔不具有「危險性」,怎麼穿才構成妨害風化程度?又難以明確界定,令警方也感到相當困惑。

一名警官更表示,同樣的情況出現在菸害防治法,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但目前各超商僱用未滿十八歲工讀生的情形極為普遍,檳榔攤同樣買得到香菸,禁止青少年嚼檳榔、吸菸,卻允許他們販賣,執起法來真是覺得怪怪的。

或許有人會疑惑,怎麼會有家長同意女兒穿著暴露的服裝去當檳榔西施?員警說,經濟不景氣,保守估計檳榔西施一個月起碼能賺個兩萬多塊錢,工作又輕鬆,誘因可說相當強烈。

警察人員卻不能任意擴張法令的解釋,隨隨便便就把業者和檳榔西施扣上違法的帽子,在法令的不周延下,萬一將來未成年女學生紛紛「撩落去」當檳榔西施,也只能感到無奈。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3:00 下午

檳榔西施故作撩人 警方不解風情 對她們開罰單

without comments

【2002.09.04 ETtoday  記者劉文俊/高雄報導】

高市三民二分局據報轄區鼎泰路一帶的檳榔西施穿著太過養眼,在2日深夜派員前往取締時,由於2名身穿胸罩、內褲只外加一件透明薄紗遮掩的檳榔西施,不但看見警察不迴避,反而還賣弄風騷故意翹起美腿展現撩人風姿,自找麻煩被警方帶回,依社秩法移送簡易法庭裁處罰金。

三民區鼎泰路一帶在最近一陣子以來,因多了幾處檳榔攤而增添不少養眼的春光美景,緣由該處的檳榔攤為了招攬生意,都雇用妙齡女子充當檳榔西施身穿清涼惹火服裝,來爭奇鬥豔向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紅唇族,或路過該處的英雄好漢以兜售檳榔及香菸飲料等物。

轄區三民二分局屢屢接獲「衛道民眾」檢舉,指出該處的檳榔西施簡直太不像話,居然愈穿愈少,又把大馬路當成內衣走秀舞台在攬客,警方雖有經常派員前往勸導或加以取締,但那些檳榔西施卻依然我行我素,仍是以生意業績為重,一點也不怕警察找上門來,甚至還有俏皮的檳榔西施在看見警察上門時,還會故意問說,阿SIR要買多少?或是阿SIR要不要吃我的「兩粒檳榔」解解饞?…等等有色玩笑話。

2日深夜,三民二分局據報鼎泰路一帶的檳榔西施又摸黑出來搔首弄姿,經交通組率同轄內五個派出所組成聯合警力前往該處執行「道路一清」專案時,可說大部分的檳榔西施一看見警察來到,都很識相地紛紛走避,其中卻有兩名檳榔西施一點也不在乎,不但沒有先躲起來避避風頭,反而還大大方方坐在檳榔攤的透明屋內,故意翹起美腿露出性感小褲褲,似乎是欲以撩人風姿,來讓員警們都為之鼻血直流。

這兩名檳榔西施撩人風姿的限制級畫面,儘管有讓身為正常大男人的員警們都看得臉紅心跳又血液噴張,卻沒有讓警方看得噴出鼻血來,甚至還得到反效果,竟然不解風情將她們二人當場帶回依社秩法移送簡易法庭裁處,理由是她們的穿著,已經構成妨害善良風俗要件。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04/350-1347721.htm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2:59 下午

拉開內衣 檳榔西施~~閃電露點 跟警察躲貓貓

without comments

【2002.09.04   ETtoday   記者楊祐彰/高雄報導】

警方雷厲風行查緝檳榔西施太過暴露的穿著,不過在高雄縣,檳榔西施卻有自己應付的一套方式,她們在薄紗內穿上內衣應付臨檢,但客人上門時,當場就把內衣拉開,點照露,錢照賺,警方根本難以查緝。

穿著薄紗的檳榔西施,看起來並不特殊,不過仔細看,只要客人的車子一停下來,西施的薄紗就自動敞開,裡面穿的內衣也早已拉了下來,再這麼一彎腰趴在客人車窗上,不要說露點,什麼都給看光了,不過您一定很難想像,這些檳榔西施的薪水,一個月也只有三萬多元。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是警方不取締,而是這樣的露點方法,任憑警車一再巡邏,卻也莫可奈何。

而在同一條路上的四五家檳榔攤,大家都被取締過,不過為了競爭,大家也只好都撩下去。

鳳山市的建國路和大寮鄉的鳳屏路,由於大卡車多,檳榔攤密集,為了生存,檳榔西施想盡辦法露點的戲碼,還是會持續上演。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04/350-1347738.htm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2:58 下午

不准露毛? 檳榔西施突發奇想剔毛 照樣被罰6千元

without comments

【2002.09.18   ETtoday  東森新聞/綜合報導 】

檳榔西施依規定不得露點露毛,那麼若無毛可露呢?新竹有一位檳榔西施很天才,她想,既然不准我露毛,不如剔乾淨,就不算露毛了吧?所以,她依然穿得很火辣,並且已將下體的陰毛剔掉。不過警方不買帳,還是依社維法裁處罰款6000元。

桃園縣政府本月決定對檳榔西施採取重罰,規定不得露點露毛,新竹市警方早在8月間就已採取鐵腕,以照相蒐證勸導,二次之後再開單告發,而且規定不得露點露毛。

不過,很有趣的是,今天有媒體報導,一名在省道台一線竹苗交界附近的檳榔西施,兩年內已有多次被不同單位警方開單告發,日前卻忽發奇想,不但穿著依然火辣,上身著鏤空的胸罩,兩點清晰可見。

此外,這名林姓檳榔西施,下半身著透明薄紗,並且將自己下體的陰毛剔掉,不過,也不知警員是眼尖還是眼拙,依然開單告發。警方指出,即使這名檳榔西施沒有露毛,但還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依法予以裁罰六千元, 警方也呼籲檳榔西施不要遊走法律邊緣,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18/350-1353032.htm

 

Written by admin

20 12 月, 2013 at 2:56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