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24 12 月, 2013

without comments

【編按】
部長來一趟,
擾民耍排場,
放話打官腔,
「三不」隨你講。
政客老愛找機會亮相,這次想藉打擊檳榔西施為題目,上上鏡頭、提升知名度,誰知道西施紛紛走避,沒人願意跟部長、縣長一同入鏡。當然不是西施們小氣,而是政客實在太不懂得禮貌了,一方面瞧不起人,一方面又要利用人來增添自己的政治資本。至於一日三變的「三不」政策,在桃園縣長朱立倫的口中,可能已經找不出什麼明確具體的答案了,唯一可知的就是他堅持有「三不」。

部長走一回 檳榔西施紛走避

【2002/09/20 聯合晚報  記者謝進盛/蘆竹報導】

檳榔西施話題近日又炒得火熱,連內政部長余政憲上午都前往豪華炫目檳榔攤聚集的桃園縣南崁交流道附近察看。對於桃園縣政府規範檳榔西施穿著標準,余政憲說,中央基本上支持桃園縣作法,若桃縣實施成效不錯,會建議各縣市跟進,但最後還是尊重縣市政府意見。

余政憲上午在巡視交通事故頻傳的龜山鄉東萬壽路後,由桃園縣長朱立倫、警政署副署長鄭榮進、縣警察局長侯友宜等人陪同,臨時轉往南崁中正路,逐一巡視一間間玻璃櫥窗式的檳榔攤,瞭解檳榔西施穿著和工作情形,不過檳榔西施大都聞風走避,檳榔攤內空蕩蕩。

余政憲對裝潢華麗的檳榔攤設備相當好奇,不時抬頭細看。回應記者詢問時,他表示中央基本上支持桃園縣政府視情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勞基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適當處理,而現階段還是以勸導,道德勸說為主。

桃園西施文化 余政憲也搖頭

【2002/09/20  中時晚報  記者薛光輝、石明啟/綜合報導】
內政部長余政憲今天上午在視察桃園縣執行取締檳榔西施衣著現況時說,政府不希望民眾因為買檳榔而衍生交通和治安的問題,他絕對尊重和支持地方政府的作為。

檳榔西施的衣著是最近最為發燒的話題,在經桃園縣政府引爆後,立刻成為全國矚目的焦點,內政部長余政憲今天上午特地專程前往規模和設備最為「先進」的南崁交流道看個究竟。

原本當地七大家、每家至少有兩位檳榔西施的「檳榔店」,西施們在看到浩浩蕩蕩的大官們以及員警上門都紛紛避入內門,余政憲對當地發展出豪華氣派的檳榔西施文化十分吃驚,邊看邊搖頭。

余政憲強調,政府不希望民眾因為買檳榔而發生交通問題,目前各級政府採取「道德勸說」的方式,至於有關檳榔西施的違規取締工作應依法行政,涵蓋在「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和「妨害風化」等相關法令內。

余政憲對桃園縣政府的取締作為表示支持和尊重,他強調如果桃園縣的執行成果發揮應有的成效,將會成為地方政府的規範。

陪同的縣長朱立倫也強調桃園縣的三不政策指的是「不暴露」「不違反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以及「不違反勞基法」,至於暴露的定義尊重檳榔協會的協議,原則上為「不露胸」「不露臀」「不露肚臍」,希望業者不要游走法律邊緣,十月十五日起一定會嚴格取締。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9 下午

日日春行動劇 為檳榔西施叫屈

without comments

【2002.10.16 聯合晚報  記者胡若梅/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昨天開始取締檳榔西施,檳榔生意大影響,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上午到桃園縣政府大門演行動劇,為檳榔西施抱不平,協會祕書長王芳萍說,藝人蕭薔可以半露酥胸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展示身材,檳榔西施卻露個小肚肚都不行。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人員上午 10 時在縣府門口,一人扮檳榔西施,身上貼著「工作難找、學歷不高,檳榔西施是我的生計」,露出小肚肚演出行動劇,一人戴著桃園縣長朱立倫的面具對著檳榔西施猛搖手,在檳榔西施身上貼上「不准聊太久」、「不准穿兩截式服裝」、「不上大夜班」、「不准賣菸酒」等禁令。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祕書長王芳萍表示,檳榔西施靠勞力賺錢,穿得清涼是為了多賣一點檳榔,這是一種行銷,如果有違法,可以依法辦理,但那有法令規定賣檳榔的人不可以露肚臍?

日日春協會人員在縣府門口高呼「誰高尚?生存尊嚴最高尚!」「誰低俗?打壓弱勢最低俗!」口號。縣府建設局商業管理課長黃玉詩接下陳情書,表示會將陳情意見反映給相關單位。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7 下午

廖正井:前面應遮掩 不反對露背

without comments

【2002.09.18  中時晚報  黃文杰/桃園報導】

針對日日春協會到縣政府演行動劇諷刺,副縣長廖正井上午仍重申執法的決心,他強調自從「三不露」政策公佈,私底下進行民調,高達八到九成家長支持桃園縣政府約束管理檳榔業者。

至於協會以女藝人露肚臍視為流行文化來挑戰及質疑,廖正井也認為,不管哪種行業,該憑個人實力,絕對不是有露就紅,自稱LKK,看檳榔西施會「心動」的他,還以鄧麗君為例,沒人關心有沒有露肚臍或露大腿。

對於管理的方向,廖正井仍盼各界仍支持,他還以日前南崁發生青少年遭檳榔攤老闆殺死,起因就是青少年想摸西施的屁股,「怎會說露屁股會沒有事」?

廖正井再次強調,他絕對沒有職業歧視,也不可能讓檳榔攤消失,這只會造成更大的社會危機及危機,徒增失業率。

至於露肚臍到底算不算數?廖副縣長認為,「前面」至少應該遮掩,業者也認為「技術」上應該可行,可以加裝亮片等,倒是「露背裝」不反對。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7 下午

桃縣檳榔西施 可以露肚臍了

without comments

【2002.09.20 聯合報  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規定檳榔西施的胸部以下,臀部以上部位都不能露的政策,昨天回到原點。縣長朱立倫表示,縣府的將以「二不」為原則,即不露胸部及臀部,至於露肚臍部分,縣府不會干預女性追求流行時尚的穿衣自由。

原先堅持主張不露肚臍的副縣長廖正井表示,會依朱縣長的決策,但對於有爭議的個案,縣府將會同業者代表共同認定。

縣府規範檳榔西施的穿著,爭論點大都集中在檳榔西施能不能露肚臍,朱立倫昨天指出,縣府原意是希望檳榔西施的胸罩和內褲要有所遮掩,由於露肚臍並未造成妨害風化,甚至目前有些流行服飾也露出肚臍,因此縣政府對於遮掩住胸罩和內褲的部分會嚴格要求,露肚臍不算違反規定,不過,他仍認為業者的自律,比縣府嚴格取締更為重要。

廖正井事後表示,昨天晚上他也向朱縣長報告,雖然放寬規定,但仍不能太清涼,因為國人的花樣總是比較多,如果放寬露肚臍,一定會有業者漫無標準「露下去」,大搞惡性競爭,所以他才建議一開始要嚴一點,事實上,大部分的業者和檳榔西施都不願「比露」,他不相信這些人會願意讓自己的丈夫、小孩去檳榔攤對檳榔西施品頭論足。

廖正井說,縣府嚴格規範檳榔西施穿著,連日來有不少民眾聲援他,網路上也有民眾留言支持縣府,據警方告訴他,台一線的檳榔攤業者最近已替檳榔西施換上新的服裝,比較不暴露,效果已經顯現。

【記者潘欣中/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最近對穿著清涼的檳榔西施,展開「照相勸導」,並將相片寄給她們家長,結果只有近一成的家長接到照片後,不許女兒再當檳榔西施。警方說,效果雖然有限,但「能救一個算一個」。

為了取締穿著清涼的檳榔西施,新竹新警方能採取的方法,幾乎都陸續用上了。包括最常用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妨害風化,或者妨害交通,甚至於還曾用勞基法、適反商業登記法等等,有時候還得派警員到檳榔攤站崗。結果,檳榔西施還是清涼如故。

最近,新竹市警察局決定把檳榔西施的家長也一併拉進來「勸導」,先請員警勸導穿著暴露的檳榔西施,不聽勸阻者則拍照,再將照片寄給家長,希望透過家長的力量來約束子女的不當行為。

不料有的檳榔西施被拍照時一副無所謂模樣,因為她們的家長平時就不管她們,有檳榔西施還刻意擺出微笑姿勢,說照片不能太醜。不過,警方統計,約有近一成的檳榔西施的家長在收到照片後,不允許女兒當檳榔西施。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6 下午

檳榔西施 反三不露 掛假乳

without comments

【2002.09.18   中時晚報  黃文杰/桃園報導 】

針對桃園縣政府達成對檳榔西施「三不露」政策,台北市日日春協會上午選擇在桃園縣政府門口演出行動劇抗議,他們還故意露出自己畫有紅色心型圖樣的肚臍,不斷高喊「我的肚臍、保證無害、而且很可愛」,他們訴求簡單「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

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對於桃園縣「三不露」政策提出批判,她以車展或電腦展也派出穿著暴露的辣妹來促銷,沒人有意見,包括當紅藝人阿妹、CoCo、莫文蔚等人為表演,也露肚臍,輿論沒有反對,還誇讚是流行文化。

王芳萍納悶說,難道工作職業有高低貴賤?究竟檳榔西施賣的檳榔比較低賤,還是穿著或是單純露肚臍就被認為低賤,桃園縣政府根本有雙重標準。

她說,檳榔西施的穿著,絕對不是官員坐在房間內,以自己的道德標準認定就算數,畢竟不露胸罩、不露肚臍、不露屁股,就算規範,是否所有街上行走的女人,政府也都該好好管,根本是對檳榔西施「污名化」。

檳榔西施小茹說,她不知為何縣政府要管她穿什麼,擁有美麗的身體,愛穿漂亮衣服「秀」給客人看,有哪裡錯?為何大家不去管管國際服裝秀,女模特兒也是露胸露肚臍及露屁股,還主導全世界的文化潮流,怎會差別這麼大呢?

上午行動劇充滿諷刺意味,協會不僅安排女演員,將全身用膠帶綁住彷彿是木乃伊,另外則胸前掛著假乳,質問有天檳榔西施這般打扮?到底算不算違反,協會也「高度肯定」當天主持會議的副縣長廖正井「有心動才健康」。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6 下午

日日春協會發動檳榔西施 到桃縣府跳豔舞抗議

without comments

【2002.09.18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縣檳榔西施穿著暴露艷名遠播,縣長朱立倫接受多數縣民建議,二天前發布下個月十五日開始嚴格執行取締,消息傳出,台北市日日春協會以「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為題,發動桃園縣檳榔西施,昨天上午前往縣府抗議,指責縣府禁止檳榔西施露肚臍是道德歧視、違反人權。

朱立倫縣長強調,執行取締穿著暴露的檳榔西施,是來自桃園縣民多數的支持,這項措施,不受抗議的部分西施有所改變。

日日春協會秘書長王芳萍表示,桃園縣政府在十六日召開檳榔業者管理辦理,與檳榔協會、檳榔加工工會業者達成「三不」協議,規定檳榔西施「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並達成即日起開始宣導、勸導,下月十五日起嚴格執行取締。

日日春協會認為,桃園縣政府此舉實在荒謬,用道德律令管制檳榔西施的穿著並懲罰,一則嚴重侵犯人民工作、身體的自主權;二則在法理基礎上大有問題,且實務取締上也難以執行、浪費警力;三則協議程序只是部分業者參與,以特定的道德立場打壓其他不同道德尺度,實在不是民主政府該做的事。

王芳萍說,桃園縣剛舉辦過後的電腦展、以及企業體舉辦的汽車大展,不是也有很多穿著暴露的參展少女嗎,為什麼政府就不去取締她們?對於任何工作職場的穿著,王芳萍強調,原則上應該是從業人員與業者互相協商共識,檳榔西施的工作穿著,是她個人的身體及工作專業的自主權利,除非行為違反憲法第廿三條的傷害原則,即「妨礙他人自由」或「違反社會秩序」,否則政府沒有權利干預此項基本權利。

而且檳榔西施是份正當的工作,因工作需求及個人喜好裝扮自己愉悅他人,與當紅藝人阿妹、COCO、莫文蔚等人的入時清涼穿著表演,有同樣平等的工作價值,為何政府不對藝人進行特定的穿著尺度規範,難道賣一包一百元的檳榔妹的職業比較低賤嗎?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9/18/350-1353182.htm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5 下午

不准我涼?檳榔西施不服氣:鋼管秀、車展妹怎不管管!  

without comments

【 2002.09.18  ETtoday  記者黃啟洞/桃園報導】

桃園縣日日春工作協會,上午帶了數名檳榔西施前往縣政府,抗議政府限制他們的服裝穿著,他們質疑不少展覽及鋼管秀的辣妹,穿著暴露的程度不亞於她們,但是為甚麼都沒有人管。

這四名檳榔西施一點也不在意圍觀民眾的眼光,大膽的扭腰擺臀。檳榔西施的身後還有兩名男子作出煽情動作,令人看了相當刺眼。

這些檳榔西施穿著雖然算是保守,卻還是露出了肚臍,已經違反縣政府下令檳榔攤業者不露胸,不露臀,不露肚臍的規定。檳榔西施指出,現在有不少電腦展,車展、甚至鋼管秀的女郎火辣的穿著和曖昧的肢體動作,都比檳榔西施更有爭議,為何都沒有人管,卻獨獨要限制檳榔西施的穿著。

檳榔西施們也強調、這次以行動劇的方式抗議,是為了要爭取個人工作權益,以及自己在服裝穿著上的權力,希望相關單位不要一味的以有色眼光來看待她們。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18/350-1353004.htm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4 下午

檳榔西施變合夥人 就可夜間工作

without comments

【2002.09.18  聯合晚報  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

高院今天判決夜間 10 時後仍雇用檳榔西施工作的檳榔業者違反勞基法,其實桃園地區早在三、四年前就依勞基法取締檳榔攤,剛開始時每月總可以取締 300 多件,後來業者開始變通,取締件數越來越少,這項整頓榔攤業者的法寶漸漸不管用。

縣府表示,新竹地區最早祭出勞基法來整頓檳榔攤,其他縣市發現效果不錯而陸續跟進,剛開始查獲的案件不少,但業者後來想出辦法來應付,讓檳榔西施成為合夥人,如此就沒有僱傭關係,使縣府做了白工。

桃園市春日路一家檳榔攤業者表示,規定晚上 10 時以後檳榔西施不能工作實在沒有道理,為何理容院、酒店的小姐不去抓呢?但是為省麻煩,他通常晚上都自己看店。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檳榔業者聘雇檳榔西施夜間工作受罰,勞委會表示,根據勞基法規定,除非檳榔業經地方政府認定為「綜合商品零售業」,才能排除在女性夜間工作限制之外,否則業者聘雇檳榔西施在夜間十點以後工作,就有觸法問題。依此標準,許多檳榔業者都在違法之嫌,若有人檢舉,就可能吃上官司。

參考資料︰
勞基法 第四十九條

女工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經取得工會或勞工同意,並實施晝夜三班制,安全衛生設施完善及備有女工宿舍,或有交通工具接送,且有左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因不能控制及預見之非循環性緊急事故,干擾該事業之正常工作時間者。

二、生產原料或材料易於敗壞,為免於損失必須於夜間工作者。

三、擔任管理技術之主管職務者。

四、遇有國家緊急事故或為國家經濟重大利益所需要,徵得有關勞雇團體之同意,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五、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

六、衛生福利及公用事業,不需從事體力勞動者。

前項但書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不適用之。

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如因情勢緊急,不及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逕先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從事工作,於翌日午前補報。

主管機關對於前項補報,認與規定不合,應責令補給相當之休息,並加倍發給該時間內工作之工資。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4 下午

without comments

【編按】官方出新招,想出勞基法來限制西施們的工作空間,或許可以解套的方法是找跨性別的西施,又可以辯稱是生理男,又可以賣辣賣騷,警察抓了也告不了你。

檳榔西施上夜班 雇主判刑

【2002.09.18  聯合晚報  記者江元慶/台北報導】

當桃園縣政府出新招,以「三不政策」取締檳榔西施之際,司法機關也出現「對付」不法檳榔攤業者的案例。桃園縣一名經營檳榔攤的紀姓婦人,因雇用檳榔西施在深夜賣檳榔,經警方取締移送法辦,被控違反勞基法,該案一審時雖獲判無罪,但高院則將負責人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司法實務人士指出,檳榔西施深夜工作,依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必須經相關的主管機關核可。但依目前情況,檳榔攤業者能順利獲當地政府報備核准的可能性不高,因此若依法令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檳榔攤業者,如仍讓檳榔西施在深夜賣檳榔,均可能違反勞基法。

目前檳榔西施在深夜賣檳榔的現象非常普遍,在特定地區甚至還出現檳榔西施穿著「愈夜愈火辣」。本案中,在桃園市永安路經營「第一站」檳榔攤的紀姓婦人,被判處拘役50天,若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4萬5000元。

法界人士指出,勞基法規定,女工不得於晚上10時至第二天凌晨6時之間工作,除非取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實施晝夜三班制;安全衛生設施完善;備有女工宿舍、或有交通工具接送;有緊急事故等六款情形,而經主管機關核准者等情形。

高院刑17庭判決則指出,經營「第一站」檳榔攤的48歲紀姓婦人,於89年間雇用陳姓、胡姓檳榔西施在深夜販售檳榔,經桃園警方分別於晚上11時15分、凌晨1時15 分查獲,移送法辦。

該案於一審時,紀女否認是檳榔攤業者,法官因採信她的說詞,判她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高院後,法官查出紀婦確實就是業主,而且雇用兩檳榔西施的上班時間分別是下午4時到晚上11時,和晚上11時至翌日凌晨2時。胡、陳兩檳榔西施並證稱她們深夜工作並沒有向社會局報准,高院因而撤銷一審無罪的判決,將紀女改判有罪。

參考資料︰
勞基法 第四十九條

女工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經取得工會或勞工同意,並實施晝夜三班制,安全衛生設施完善及備有女工宿舍,或有交通工具接送,且有左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因不能控制及預見之非循環性緊急事故,干擾該事業之正常工作時間者。

二、生產原料或材料易於敗壞,為免於損失必須於夜間工作者。

三、擔任管理技術之主管職務者。

四、遇有國家緊急事故或為國家經濟重大利益所需要,徵得有關勞雇團體之同意,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五、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

六、衛生福利及公用事業,不需從事體力勞動者。

前項但書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不適用之。

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如因情勢緊急,不及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逕先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從事工作,於翌日午前補報。

主管機關對於前項補報,認與規定不合,應責令補給相當之休息,並加倍發給該時間內工作之工資。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3 下午

檳榔西施 文化之名太沈重

without comments

【2002.10.04  聯合報  記者胡若梅/桃園報導】

台灣馬路邊處處可見的檳榔西施,是不是文化?昨天在桃園的一場座談會中,與會各界的見解南轅北轍。文化工作者認為檳榔西施為衝業績把身體當畫布展現美感並非罪惡,教育界與家長都擔心檳榔西施影響青少年價值觀,支持縣府加強取締穿著不當檳榔西施。

桃園縣府決定十月十五日起取締穿著不當的檳榔西施,文化局昨天邀請各界參加檳榔西施文化座談會。元智大學藝術研究所長王德育質疑,如果有「檳榔西施文化」,檳榔西施就是文化工作者,這可能會讓其他文化工作者有意見;新聞局顧問平路則認為文化是生活方式的累積,沒有高低之分;中央大學文學院長賴澤涵認為,檳榔文化是台灣文化,檳榔西施是社會現象。

平路認為政府要禁絕檳榔西施相當困難,不如用藝術重新包裝檳榔西施,設計檳榔攤與檳榔西施穿著,說不定檳榔西施文化成為桃園的觀光文化之一。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祕書王芳萍說,對工作疲憊的大貨車司機來說,漂亮美麗溫柔軟語的檳榔西施是幻想的出口,政府取締檳榔西施是階級歧視。

雕塑工作者何恆雄認為,檳榔西施文化可以裝置藝術引導,讓桃園成為文化展示櫥窗,建議縣府不妨舉辦檳榔西施服裝競賽。立委孫大千的助理也認為政府既然不能完全禁止,不如開放規範,否則只會造成執法漏洞。文化工作者林(火喜)達認為檳榔西施問題不在穿著暴露,而在走動招搖,如果檳榔西施待在櫥窗裡,管她穿或不穿。

相較文化工作者的另類思考,縣議員黃婉如相當嚴肅,她以民代及兩個女兒的媽媽立場堅決反對檳榔西施文化在桃園展現,「要展現到別的縣市去」,她認為檳榔西施是女性恥辱,應該儘快在桃園消失。

桃園縣國中小家長協會理事長葉步城沈痛的說,一名國小五年級女生說國中畢業後要去做檳榔西施,因為檳榔西施起薪二萬八千元另有獎金,她媽媽在工廠十年一個月只有二萬五千元,比不上檳榔西施,青少年價值觀如此扭曲讓人憂心。幾所國中小校長也支持縣府取締榔西施,讓中輟生由檳榔攤回到學校。

大園警分局長林金虎指出,蘆竹、大園及觀音三鄉共有一百八十家檳榔攤、二百零五個檳榔西施,穿著暴露的只有廿九家、卅九個小姐,他要問賣檳榔一定要穿那麼暴露嗎?穿著暴露的檳榔西施不少遭到輕薄或性騷擾,警方很為她們的安全擔心。

桃園縣檳榔業協會總幹事彭天樂說,檳榔沒有罪,賣檳榔的小姐即使穿得清涼也不能將色情和檳榔西施畫上等號,他們贊成縣府取締色情,發生色情的通常是在酒店、應召站門口的檳榔攤;女孩子穿得漂亮、清涼只要沒有猥褻動作,就沒有罪。

Written by admin

24 12 月, 2013 at 4:42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