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3 1 月, 2014

彩虹老師信箱/台灣變性人沒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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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台灣立報 http://lihpao.shu.edu.tw/

無論是影劇新聞還是街頭巷尾的議論,韓國變性藝人「河莉秀」肯定占據了非常多的版面與話題。在一般大眾的觀念裡,往往會認為:「同性戀就是喜愛扮裝、都是些娘娘腔或男人婆,肯定有變性的慾望。」也常聽到人家問我:「是不是男同性戀都自認為是女生,所以才喜歡男人;女同性戀自以為是男人,所以才去喜歡女人?若是這樣的話,那他們乾脆通通都去變性好了!」究竟同性戀跟變性慾有什麼樣的差異?我試著來做個很粗淺的區分。

同性戀,通常指涉的是某個人認同其本身所天生擁有的生理性別,只是喜歡相同生理性別的人。而有變性慾的人或是變性人,則是自覺上天把靈魂裝進了錯誤的身體裡,雖然有這樣的生理性別,卻認同自己是另一種性別,進而想要變成自己所想要的樣子。

簡單來說,同性戀泛指感情上的選擇;變性慾(人),則是生理與心理上的複雜交錯的關係。目前國內外的性/別論述中,變性人(Transsexual)不過是狹義的跨性人(Transgender)中的一個部分而已。「跨性別」的樣態有很多種,除了這裡提到的變性人之外,另外還有單純的變性慾、扮裝……等等跨越性別界線的行為。

常看到很多自認為是「性/別專家」的精神科醫師們侃侃而談,認為這些有著跨性別行為的人是「性別倒錯」的「患者」。但「性別倒錯」對一個「人」來說,是個污衊的字眼。因為,若這是個可以選擇的路程,我想沒有人願意選擇把自己丟入這種痛苦不堪的人生中。

變性慾者一旦決定要變性,便是一連串身體與心靈折磨的開始。相信變性慾與同性戀一樣,並沒有一個標準量表,但他們卻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誰!」因為別人不是自己,沒有權力幫自己決定下一步該怎麼走!

在這次河莉秀的旋風當中,看著媒體以大篇幅報導來讚揚這位地球上最美麗的「新新人種」,甚至還有因民眾瘋狂追星而導致的混亂。其實內心本來是暗自興奮的,以為台灣的民眾已經有了足夠的包容力,可以接受這樣多元的社會與性/別。我非常認同河莉秀是個「做」得很成功的變性人,加上商業上的宣傳與包裝,使得她成為正面的變性人教材,風靡了男人,也羨煞了女人,甚至她對於韓國的社會觀念、法律也都有了正面的教育與影響。

但其實,這背後還有一股強大的隱憂,即是台灣本土的變性朋友,卻沒有辦法得到像河莉秀一樣的待遇。他們常在道德上受批判;在生活與工作上受歧視;甚至在法律上也被刻意的忽略,這跟同性戀在社會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是一模一樣的。

令人不解的是,為何我們可以寬容的接受外來的變性藝人,為她的美貌與勇氣瘋狂;卻沒辦法平等的看待我們身邊同樣是變性人的同胞?

最近的新聞節目,也都搭著這樣的熱潮,邀請了國內的變性朋友出來接受訪談。我猜,當這個話題的熱潮一過,這些目前因新聞炒作而得以現身的跨性族群,是不是又得躲回不受正視的角落?好像只有河莉秀才有資格站出來。

這個世界已經開始多元化,跨性人、同性戀……等等以往被壓迫而隱諱的樣態,亦漸漸地呈現出來。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與包容,必須從我們開始做起。因為,「多元發展、尊重差異」,不就是教育所應抱持的目標嗎?(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義工)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7/17/350-13290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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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56 下午

誰怕陰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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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新聞通訊社 /週末評論  第1號 評論人/小俠】

 

 

 

最近一連發生兩件和所謂「陰陽人」相關的案件,在警方和媒體的攜手合作之下形成了轟動社會的消息。

「陰陽人」這個名詞之所以聽來有著強烈的詭異感,最主要就是因為我們這個文化是個很清楚明確的「兩性」社會。一個人要不是「陽」(也就是男人),就一定是「陰」(也就是女人)。陰與陽的截然區分就像陰間與陽間的相隔一樣,人鬼殊途。要是兩者並存(例如陰陽眼或陰陽人),那就會被當成超越或違反自然的事情。

有人會說,中國傳統文化不都是強調陰陽調合嗎?沒錯,在一個層次上,每個人的身體裡都有陰陽兩種氣的存在,但是誰消誰長可是很清楚的配搭著個人的生理性別的:女人就該陰,男人就該陽。而且也搭配了陽和陰的高下位階:陰氣太重就會生病倒楣,陽氣強才是健康有力。在另一個層次上,陰陽的調和也同樣限定了情慾的出路,男就該配女,女就該配男;誰要是把陰陰、陽陽配在一起,那也是被當成違反天理的──同性戀就是這樣被視為變態的。

當人們對陰陽人表現出某種程度的畏懼、厭惡、噁心、排擠(有時則偽裝為憐憫同情)時,人們正在積極反映這個「兩性」社會的惡質封閉態度:這個兩性社會的基本態度只容許兩個截然區分的性別存在,每個人一定只能歸屬其中之一,任何混雜曖昧都不能容許(要不就是變態)。這也就是為什麼每年都有許多嬰兒(甚至青少年),只因為發現其生理裝備比較複雜多樣,就被醫生們施以痛苦的整合手術,以便讓他/她們變成純粹的男人或女人。

「兩性」的框框正是許多人的痛苦的來源,因為它不但硬生生的把多樣的身體削足適屨,放進狹窄的框框中,還硬生生的把多樣的情慾捆綁導向我們根本就不想要的方向。

讓我們拋棄兩性的框框,擁抱性別的多元呈現吧!陰陽人還正是我們的前鋒呢!
資料來源︰http://gpaper.gigigaga.com/ep_news.asp?c=good&n=643535&p=una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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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51 下午

跨性容易跨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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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5  聯合報  文/蔡惠萍】
一個動過變性手術的通緝犯落網,引起媒體以聳動的大篇幅報導,除了鄭惠芳的雌雄難辨外,他的同居女友也成了好奇探詢的焦點,兩人間的房笫私事、交往細節全成了社會窺伺的洞口。這則被過度消費的新聞,映照出長久以來社會對「跨性人」的標籤化與汙名化,不論是像「她」的「他」還是似「他」的「她」,都是不被社會主流價值承認的刺眼存在。

社會對於跨性人其實並不陌生,無論是螢光幕上的紅頂藝人、燈紅酒綠中的第三性公關,或如兼具女性美與男性俊俏的故影星張國榮、被喻為「地球最美麗人種」的南韓變性藝人河莉秀,他/她們打破了男女界限的穿著與舉動,每每引起驚嘆。

但回到現實,台灣社會的性別框架及刻板印記依舊牢不可破,即使性別運動在台灣已推動十多年,但往往還存在許多弔詭現象:社會一方面「隱形化」跨性族群,刻意忽略性別內在差異;另一面又以「非我族類」眼光窺伺、側目。想想你我日常生活中曾遇過的「溫柔漢」與「男人婆」,有誰不是受盡嘲弄與排擠?今年五月自殺了結性命的變性人林國華,一生被社會兩次拒絕,無論是變性前的他或是變性後的她,耳語嘲諷如影隨形,最後,被逼到牆角的她只好選擇用自殺說出跨性人對無情社會的抗議。

同樣的,有關鄭惠芳的報導,外界多半著墨在「變性人逞兇鬥狠」、「同居女友『恍然大悟』」上,卻忽略了從小就處在「性別認同混亂」中的他,在充滿異樣眼光的成長環境裡,只能以剽悍、混幫派來武裝自己不被認同的性別身分。除去了黑幫肉搏世界裡的兇暴殘酷,在感情生活裡兼具女性細膩的他,不僅吸引許多女性傾心,被捕後依舊懸念女友與母親,這不都是跨性人比起「純粹」男性或女性更為豐富的特質?

一個愈成熟的文明社會,愈能容許曖昧可能、自由選擇的存在。即使你不喜歡但也必須認清:在傳統的「性別二元體系」外,還有一群在外觀或是心理上與生理上不同性別的人真實存在;男與女不是非黑即白,社會應給跨性人一個可以自在呼吸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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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46 下午

成年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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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8  中國時報  文/朱偉誠】

 

在台灣最近因為激烈的選戰競爭,而劇情急轉直下地賦予了人民公投的合法權利(不管多受限制)之後,有人以台灣終於「成年」的說法來描繪這個新局面;見諸我們的美國老大哥就相關問題表態之後,有相當比例的國人認為這不必勞美方費心來看,台灣的確是有點要轉大人的味道。

不過台灣的社會是否從此就邁入了成年階段,並不能單只看政治方面的發展,過去這一週來淹沒於政治新聞之下的若干社會事件,以及我們的相關態度,其實也是判斷台灣社會是否真正成年的重要指標。

首先是中央大學的何春蕤教授因為學校網頁超連結人獸交網站所造成的爭議,正式遭到檢方以散佈猥褻圖片的罪嫌提起公訴。這樣的網站連結會引發爭議,本不令人意外,只是反對者意圖透過司法來解決爭端,而司法竟也初步動用公權力來介入處理,證諸整個事件的脈絡位置,顯然是反應過度。因為網站超連結如果算是散佈,而架設在「性/別研究室」的網站竟然不算學術的話,那麼網路上充斥的那些直接張貼裸露圖片的網站,以及公然販賣色情光碟的攤販算是什麼,而衛道人士與檢調單位有無加倍積極地舉發起訴?這此間的邏輯推理與判斷標準實在令人困惑不已。

不過話說回來,一個對於裸露與色情過度反應的社會,所透露的毋寧是對於「性」的高度無知與不成熟態度。在這裡,我只能說,理應具有整體關照能力的台灣司法,不但未能發揮其釐清分際的指引作用,卻反而只是複製了社會中保守立場的混亂思維:譬如像人獸交這樣好惡高度分明的少數性愛取向,絕大多數人難以接受的,哪裡會因為觀看圖片而「引發性慾」呢(所謂「猥褻」的定義)?既然如此,那又何須動用寶貴的社會資源來加以撻伐壓制甚或刑罰處理?

同樣缺乏起碼了解以致遇事大驚小怪的態度,也普遍出現在警方與媒體一般對於有關「性」的社會新聞發布上。上星期關於「台灣第一位變性治平對象」的報導追蹤,就是個明顯的例子,因為搞到後來,才發現這位治平對象,原來並不真是變性人,而只是由於生來男性性徵不夠明顯,被誤認為女性而已──這一般稱之為具有「中間性別」(intersex),在歐美以往,出生後不久就會接受手術矯治以確立其性別歸屬,但近來已有相關弱勢運動興起,反對醫療體系在個人無決定能力時就剝奪其未來選擇的權利。然而綜觀媒體,卻並無一家能夠具備或提供相關的知識理解。

怪不得我們的媒體總是有報不完、但實際上卻不斷重複的相關新聞,原來是我們始終未曾對於人類性相(sexualities)豐富多姿的現象有起碼的基本了解;換句話說,也就是始終未真正見過世面,才會那麼的大驚小怪。難道真那麼少人去過紐約市區的書報攤一探究竟嗎?一整個牆壁各式各樣的色情書刊,有需要的人各取所好,只要不侵犯到別人,哪有誰有閒功夫去在意別人的私人喜好?更遑論有更重要事務亟需處理的政府公權力?

畢竟成年的重要意含之一,無非就是對於「成人」事務的能以平常心對待,什麼時候我們社會整體對於「性」的強烈好奇,能夠轉變成見怪不怪的知道理解,那恐怕才是台灣真正成年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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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45 下午

作業、髮禁與黑道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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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4  中國時報 文/沈聿德(作者為中國技術學院英文講師)】

 

日前人本教育基金會提出,由於北一女護理教師要求高中女學生透過「觀察並畫下自己的外陰部」來認識自己的身體,不僅造成學生壓力,甚至有侵犯個人隱私的嫌疑,希望老師與校方能夠檢討。

前一陣子治平行動抓到了一名跨性別黑道大哥,媒體每天以煽惑的標題以及詳盡的文字敘述,編織出聳動有餘、但焦點模糊的報導-重點從來不是放在該名大哥級通緝犯做了些什麼;卻對他何時變性、如何變性與其親密關係做了十分詳盡的調查。

而前日新聞裡,北市永春高中的學生面對著鏡頭大聲喊著,他們希望將近來吵得火熱的「公投」理念落實在校方行之已久的髮禁議題上,要求學校還給他們「變『髮』革新」的自主權。

這三個消息看似毫無關聯,但筆者以為這其中牽涉到兩個很重要的課題:一是公私領域隱私劃分的雙重標準,一是遭撻伐已久卻無所不在的「物化」觀念。

觀察北一女護理作業事件,家長、社會輿論界,甚至是受理該申訴案件的基金會,長久以來期待學生能建立以「人」為本的學習態度,同時對執教者提倡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卻弔詭地在另一方面又強調這樣的教育不適合以認識「人體」的方式,好迴避不必要的污名聯想,同時提出「隱私權」的概念來合理化他們的干涉行為。

突然間,「人體」都被「物」化了,身體被肢解成不同的部位,而且某些部位不適合被他人甚或自己以教育的手段(即便在這個例子中教師已經告知同學此作業不一定要交)來認識、掌控、挪用、型塑-因為在公領域上這叫做「隱私」-但諷刺的是學生對這個「物品」的認識,有可能從來都不足(最起碼在因著不同原因上婦科就診以前);而且,這個「隱私」在面對不同的專業人士(如老師、醫生)以及在不同的公領域(如學校、醫院)卻各有表述,遑論這位北一女教師也是護理背景出身。

反觀在跨性黑道大哥的新聞當中,報紙也好、電視媒體也罷,該名大哥的生殖器「變化史」可是一再上演,而他的「外陰」連同「隱私」可是眾多人得以拿來公開陳列販售的生財工具,遑論他的被捕罪因根本與跨性身分毫無關聯。又,倘若身體的不同部位的確因著公私領域或主觀認定有個人隱私之慮,不應被他人以任何強加脅迫或柔性勸說手段來加以改變;那麼,前日新聞中手摀著臉,對著鏡頭大聲喊著:「解除髮禁!」的高中學生,他的頭髮還算不算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還是早已被劃歸成另一種「物品」,而擁有者從來不是他自己(最起碼在他上大學以前)?他能不能對校園這樣的公領域宣稱,我的頭髮也算是我的隱私?

當打造認識、看待自我身體的正確態度,可以藉由透過完整認識自己身體的各個部位,去除外在身體的污名,以實踐個人的身體自主權;當北一女護理老師無畏地面對著鏡頭,一方面陳述自己對學生無端捲入此次遭渲染放大的事件感到無限疼惜,另一方面對於教學上再單純不過的「認識自己身體」這個概念,竟被扭曲成向學生施加壓力,感到十分挫折;當永春高中的學生對著全國媒體激烈地表達自己對「髮禁」的不滿與怒遏,要求奪回自己身體部位的自主權;當我們的教育希望簡單化大學以下學生的學習與認知,卻期待學生一旦成年之後對自己的身體與性議題有全盤的了解-我們能不能重新想想:除了破除身體污名之外,也該是停止簡單化、物化我們的教育的時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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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45 下午

鎂光燈讓醫生昏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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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9  蘋果日報  文/劉仲冬(國防醫學院醫療社會學教授)】
日前,有一位黑道大哥入獄。通常獄方為了要確保犯人沒有在直腸內夾帶毒品,入獄都要檢查肛門,或許是這樣的緣故,監所發現了這位大哥的性器官異於常人。

◆台灣醫師習慣揭人陰私

他(她)沒有男性的外生殖器,可也不是女人。因為不知應當將他(她)安置在男監?還是女監?所以把他(她)送往醫生鑑定。

醫生鑑定後說:他是一個男人,因為他的DNA結構是男性的,只是出生時睪丸沒有自腹腔下降到陰囊中(即所謂的隱睪症),而且陰莖短小,所以看起來像女生。

這位大哥成長後的性別認同是男性,也一直以男人自居,且動手術切除過陰莖,使得生殖器的外觀更接近女性,雖然因為沒有卵巢及陰道,不曾有過月經。醫生根據醫學目前最喜歡採用的「基因論」判定他屬於男性,於是送他入男監,解決了監獄的困境。

這件事在我們好偷窺的社會,被愛刺探隱私的媒體,整整地喧騰報導了好些天。不但受刑人的母親被找出來,詢問他出生時候的外生殖器特徵,醫生也在電視上侃侃而談這位大哥的DNA結構、生殖器長相、做過何種手術、切除了什麼、缺少什麼,這位不在場受刑人的身體及個人隱私社會大眾被一覽無遺。

這件事牽涉的層面很廣,但是在此我不想批評社會,如何不尊重個人隱私,如何不能容忍性別差異。也不問經過這番折騰,這位受刑人在監獄裡,以及往後的日子如何度過,更不想建議我們的獄政單位改變態度,以比較仁道及尊嚴的方式對待犯人,我只想談談醫師的專業倫理問題。

◆病人對醫生信賴漸降低

早在希臘時代的希波克拉底醫師誓詞中,即有:「無論與我的專業有關或無關,我所目睹或耳聞有關病人的一切,不該被宣揚的,我將保守所有的秘密」。醫師因為工作的關係,常有機會接觸病人身體及個人隱私,所以有責任替病人保守秘密。這樣的要求古代如此,今天的專業倫理也一樣。但是在鎂光燈的照耀讓醫生昏瞶,越說越起勁,什麼倫理都忘了。

或許有人會認為被談論的是違反社會規範的犯人,所以沒有關係,但是在一個尊重人權的社會,犯人是人,也有人權。何況理論上醫師應當對所有的人一視同仁,對待病人不應因種族、性別、年齡、身分而有差異。這樣的平等,當然包括犯人。

為了增加電視曝光率,醫師在攝影機前大談病人的隱私是很壞的示範,這樣的行為不但會讓病人對醫生的信賴降低,也會傷害醫療專業的形象。近來醫病關係緊張,醫療糾紛增加,除了病人的消費意識抬頭,醫師的倫理觀念及行為舉止也應當深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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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44 下午

當變性遇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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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4  中國時報論壇  文/高旭寬 台灣TG蝶園成員
女變男黑道大哥被列為治平對象的消息在新聞中被大幅報導,警方一度為了應該送往男監或女監而為難,最後雖然經過醫師鑑定其為男性,然而這個新聞的聳動曝光卻使得鄭嫌在收押期間的安全堪慮,也顯示媒體的報導和執法機關一樣,對變性人的了解仍停留於無知和歧視的階段。

在二元性別僵化的社會中,許多變性朋友從孩提時期就出現性別困擾,自然會將外在裝扮和行為舉止往內心的認同貼近。然而證件上的性別註記卻常常是生活的一大干擾,這不只發生在鄭嫌身上,也是所有變性朋友的困擾。去年蔡東成偽造女性身分證事件就透露出手術之前的變性朋友面對性別表現與性別身分衝突的窘境:持原身分證件被視為男扮女裝的變態,偽造證件則被當成有逃避追緝的犯罪行為,這種兩面不是人的處境正源自我們的執法機關對待弱勢族群的態度!

有媒體報導推測,鄭嫌犯案累累極可能利用變性來脫罪,這又是對台灣變性程序的誤解。變性手術至今仍被規範在「疾病治療」的範疇裡,並非是人人都可以做的整形手術,即便是雙性人也是同樣要經過一系列的醫療評估程序才得以進行手術。再者,如果變性是為了逃避追緝,那也得變更身分才有用啊!大家都知道台灣的戶籍資料詳細記載了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重要事件,其中當然包括性別身份的變更,而且無論是女變男或男變女,都有兵役體檢的詳細紀錄 (還附有醫師證明),警方真要追查嫌疑犯還怕沒資料嗎?將變性和犯罪意圖視為因果關係,無疑是一種無知和醜化的表現!

警方聲稱不知道該將鄭嫌送往男監還是女監,原因是「入男監,恐被傷;入女監,恐傷人」(媒體的標題),這樣的說辭看似符合人性,實質上卻是完全侵犯人權的行為!仔細想想:警察憑什麼結合媒體來揭露與犯罪無關的性別隱私?如果不將嫌犯的身分曝光,入男監怎會被傷?嚴格區分男女的界線,嚴禁男性進入女性空間的情況,不只發生在監獄裡,我們生活中常見的「公共廁所」就是最好的示範。例如尚未變更身份的「男變女」該進入男廁還是女廁呢?進入女廁萬一被識破,很容易被視為有偷窺或性侵害意圖的犯罪行為呢!我們對性別的狹隘思考往往會產生過分的焦慮,也不自覺地傷害了許許多多跨性朋友的生活。相較之下,鄭嫌的女友用珍惜、信任的態度來面對情人的性別事件,這樣的胸襟恐怕是所有「白道」望塵莫及的。

以上所述並非刻意將暴力的殺人犯美化成為英雄,只是在渲染的新聞事件中發出一點性別弱勢族群的聲音,期望我們的社會能夠善待跨性朋友,千萬不要讓電影「男孩別哭」中描述的真實人生悲劇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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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43 下午

反串是藝術也是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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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4   蘋果日報論壇  文/蔡明燁(英國諾丁罕大學亞洲太平洋研究員) 】

對許多人來說,當概念藝術家克里德以每隔數秒鐘自動開、關的電燈泡,贏得2001年「透納獎」的殊榮時,英國現代藝術已被宣判死刑!直到葛雷森.派瑞(Grayson Perry)在去年底成為透納獎的得主之後,這份「冷感症」才終於被打破。

陶藝富社會心理意涵

派瑞的得獎之所以引起各界矚目,可能有幾個原因:第一、他的作品擺脫了概念藝術的框架,觀眾可以單純用「喜歡」和「不喜歡」來評斷,而不必假裝聰明,令人鬆一口氣!第二、他是一名陶藝家,選擇以花瓶做為表達的工具,模糊了傳統對「純藝術」和「應用藝術」的分野,不過他的創作主題經常環繞在兒童虐待、悲慘童年、謀殺,或者對社會階層的諷刺等,使他的陶藝和一般的瓶飾又有很大的不同;第三、他是男人,但也有一個女性分身,叫做克萊兒(Claire),裝扮很像維多利亞時代的洋娃娃,因此當派瑞以克萊兒的身份出現時,他自詡為「男人兼女人,同時也是藝術品」。

根據派瑞的描述,由於繼父的暴力傾向,使他從小就生活在恐懼的陰影中,雖然出生於1960年,始終知道自己並非同性戀,可是很奇妙的,每當他偷偷穿上姊姊的衣服時,他就情不自禁感到喜悅、解脫,並和外界產生一種情感上的聯繫,在不知不覺中,克萊兒終於變成了派瑞的另一個自我,恰如他的藍眼珠是他不可分割的部份。

成年後的派瑞是反串俱樂部(的常客,而克萊兒獨特的造型以及派瑞聲譽日隆的藝術生涯,在在使他成了英倫反串圈中的知名人物。他在1986年認識菲麗琶,兩人於1992年結婚,並在同年生下女兒佛羅倫斯。

派瑞坦承,當佛羅倫斯第一次見到「克萊兒」時,顯然感到很困惑,但當她聽到克萊兒說話的聲音是爸爸熟悉語氣時,她逐漸鎮定下來,現在並和菲麗琶一樣對克萊兒習慣了!

有一次佛羅倫斯還告訴他,學校裡有個女同學曾很羨慕地說,真希望自己的父親變得有趣一點,也能試試當個反串者呢!(不過,這是否佛羅倫斯的一廂情願,抑或派瑞往自己臉上貼金呢?旁人可就不得而知了。)

當然,並非每位藝評家都欣賞派瑞的作品,也不是人人都接受克萊兒具有心理學層面的重要深度,然而正當派瑞╱克萊兒帶動了英國現代藝壇熱鬧的買氣之際,透納獎主辦單位對這些爭議才不會在乎哩!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te/twapple_sub/art_main.cfm?loc=TP&showdate=20040125&sec_id=20&art_id=66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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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41 下午

揭開變性人的思緒 分析五月天樂團歌曲<雌雄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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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32 下午

說變態,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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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6  中國時報   文/沈聿德 (作者為中國技術學院英文講師)】
日前媒體大幅報導某知名電視購物頻道上素有「銷售女王」之稱的主持人,原為生理男性,經換性手術後重獲新生;消息傳出後,該電視頻道高階主管們表態,認為換性與否並不影響到她的專業。果然,女主持人依然一襲專業與美貌,繼續在電視購物節目中,施展她那獨到的行銷魅力。

而前天新聞媒體披露了一則辣妹檳榔西施原為「男扮女裝」的社會新聞。報導中的文字滿是譏諷與警告,據警方指陳,該名檳榔西施「以『色誘』方式販賣檳榔,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同時警方也強調,日後「再有男扮女裝的檳榔男施出現,一律移送法辦」。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何春蕤教授被控在網頁上登載「人獸交」圖片之連結的官司,進入司法程序已數月。何教授曾當庭為捍衛學術尊嚴辯護,同時說了一句被採訪媒體廣為傳播的話──「正統學術的性學打從一開始發展,就是以研究性變態為主要目標,根本不是媒體上曝光較多的異性戀性教育知識。」

並置這三則新聞,我們可以一窺社會輿論下自由心證的「反變態」道德論述。透過重新檢視其內在的矛盾性,一方面得以重新勾勒台灣跨性/別族群困窘的受迫情境,一方面也反思台灣的研究與教育倡導已久的「多元文化」。

首先,觀察電視台女主持人的新聞,民眾除了一開始的錯愕反應外,由於已經習慣其工作上的親和力、專業性以及秀氣美麗的外貌,因此,在與既定的「性變態」想像不符、同時這位女主持人又已經完成手術成為「真」女人的情況下,民眾對於這麼一個已經「化歸」生理性別常軌(非男即女)且符合異性戀男女性/別判準的藝人,選擇採取默認與支持的態度。

然而,「男扮女裝」的檳榔西施,雖然已經工作數月,逐漸建立起顧客群(據報載顧客會多塞一點小費給她),同時融入這樣一個奠基於偶爾言語調情以及肢體碰觸的工作場域中,卻因為被控「扮女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遭移送法辦。說穿了也不過是「扮女裝」意味著「非女人」,而按照異性戀性別常軌非男即女的邏輯,居中隱晦不明的地帶恰巧符合一般大眾對「性變態」的想像;所以,警方譏諷訓斥且豪不避諱,完全反映出相關類似新聞事件,執法者連同社會輿論以「道德標準」掩飾我們的社會打壓跨性/別人士存在的事實。

另一方面,倘若換性女主持人可以被視為歸類成「性變態」,但是尋求手術一途以重新定位自己在性別二分之異性戀論述下位置的主體,同時被大家鼓勵、認可;那麼,男扮女裝的檳榔西施其實是不是因為還不夠「符合」性別二分下非男即女的身分,理當必然成為「危害社會秩序」的「性變態」呢?而何春蕤教授研究人獸交議題,超越了性別二分非男即女的想像,當性/別界線模糊、「人類」與「動物」的分別不復存在,這樣的研究對象不僅是大眾想像下的「性變態」,更是毫無扮裝掩飾且不值得研究的「性變態」嗎?

果真如此,那麼我們對於「變態」的想像依然停留在「非我族類」的想像,並沒有因為教育部甚或是性/別團體多年來致力推動性/別教育而有所改變。我們的性/別教育說穿了只是另一個非男即女的性別二分變形,在這個變形下,即使要非男即女,也得選擇一邊靠攏。

當變性藝人出現在螢光幕前,觀眾被問到的就是「如果她當你的女友,你要不要?」這樣千篇一律的問題,我們只是把換性手術當成是一個整形手術看待,完全沒有考量到這樣的手術意味的絕對不是型塑美貌、向另一個性別身分靠攏,而是型塑性別、重新改寫自己可以掌握的人生軌跡。

我們的社會打著「多元化」的旗幟,一方面卻極力打壓與自己不同的人,另一方面又拿著道德標準限制性別議題上多元研究的自由。我們周遭到處存在之自由心證「反變態」論述,是有歷史的;而我們要重新省視的,正是那樣的歷史成型脈絡,且透過那樣的脈絡,替所有背負著「性變態」一辭的性/別受迫主體,找到一個認識自己,建立自我,同時去污名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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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月, 2014 at 3:18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