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9 12 月, 2013
商品化的「芭比娃娃」
【文/紀惠容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台灣的少女就像商品化的「芭比娃娃」,被無形的黑手操控、物化、窺視及拍賣了。「芭比娃娃」的身體是青春、性感的,可惜她沒有靈魂,沒有生命,用髒、用壞了就像垃圾一樣被丟了。
台灣女性的身體在農業社會時代是不禮讚、行銷的,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女人的身體似乎更自主了,其實,她早已在追求物質的世界中,被物化,被束縛了。
請看「檳榔西施」,少女們難道是為了身體的自主,才穿得少少地,坐在那裡展示身體的美?還是,背後是為了讓檳榔賣得更好,才在老闆技巧性的「引導」下,穿個三點式,踩著高跟鞋,賣力地賣弄身體,吸引顧客,以求檳榔賣得更多?少女的身體變成老闆促銷檳榔的附屬品,它在資本主義的洪流中,被物化、被束縛,沒人真正關心少女的生命與成長。
台灣這一代的少女是在戰後,追求資本主義的社會下所長大的,她們跟隨成人腳步,學會追求物質的滿足,為了追求進一層次的物質與消費,無形中,少女也很合理化地被利用成為物品的一部分,進而被消費。很弔詭的是,成人社會不管反思這些現象,反倒很膚淺的認知,這些從事情色行業或邊緣行業的少女(如檳榔西施、鋼管女郎、伴遊少女,援助交際……)都是自願的,大家各取所需,忽略了少女被商品化,其背後操控的物化成人社會與宰制的男性沙文主義。
少女在父權宰制的社會中長大,常被訓練接受「取悅」男人或「駕馭」男人的價值觀,其自信心是建立在男人的肯定上或自認為「獨立自主」,可以用身體去駕馭男人,此種操控遊戲,說穿了還是在父權的宰制中。
另外,在這資本主義的洪流中,也該討論消費者的意淫與窺視問題,它所牽涉的可能不單單是資本主義或父權宰制的問題,更多是教育的問題。
台灣的教育常是很死板的,例如,對身體的看待與教導,可能多停留在表面的認識,如性器官的形狀、功能,頂多談到其隱私性,而非對他或她的尊重與讚美,導致許多人以窺視心態,對待身體,以滿足自我感官,這就給了資本主義之下的業者很多利用的空間,尤如操弄「芭比娃娃」地利用清涼少女賣檳榔、加油、泡沫紅茶、伴舞……等,以吸引想窺視的消費者,等這些「芭比娃娃」髒了、舊了,再換下批新鮮的。
身為成人社會的我們,如何學習尊重、愛護自己的身體,也懂得尊重他/少女的身體,並在資本主義、父權宰制的社會中,覺察、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善盡保護、Empower(授予能量)少女的責任,恐是當務之急。
從視覺傳達角度探討檳榔攤空間
科目:專題研討(二)
議題:空間設計與視覺傳達
指導教授:楊裕富
研究生:林美琪
日期:2001.2.27
從視覺傳達角度探討檳榔攤空間
摘要
檳榔攤是台灣庶民文化的典型,無論是從空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抑或行銷學的觀點看來這都是一樣令人嘆為觀止的行業。台灣嚼食檳榔的習慣,在很早的年代便已出現,只是這幾年來嚼食的人口極遽增加,於是造成檳榔攤林立,尤其是這一、二年來檳榔攤聘雇年輕貌美的小姐做攤販賣,甚至利用更為養眼的視覺清秀和五光時射的炫麗招牌,來吸引顧客的視覺焦點,也因此造成媒體報導的話題之一;於是本文想藉由對檳榔攤各種視覺傳達要素的特徵進行分析,這些由民間庶民自動舒發創意的結果,雖然從學院論的觀點來評論,並不是好的設計,但從文化的觀點來看,倒是值得吾人加以省思,尤其「彩色日光燈管」和「檳榔西施」所形成的行業標誌和,可謂視覺傳達上極為成功的案例。
壹.檳榔攤的視覺傳達要素
視覺傳達,是指個人或企業(經營)體,透過可視的符號、形式或行為而達成一定目的訊息傳播。依據此一定義,則視覺傳達的範圍極為廣泛,本文即針對探討主題,擬僅就對象之本體(檳榔攤),當行人或乘客經過時,在視覺上可感覺和知覺的範圍加以討論,其中大概包括:檳榔攤的式樣、檳榔攤的看板和其它視覺佈置、檳榔攤的命名。
(一)檳榔攤的式樣:檳榔攤的式樣依其外觀大小可分成以下數種
1.攤位式:攤位式之檳榔攤大概分為小型、中型、大型及超大型攤位,其多佔有固定位置,攤販上方通常設有看板及活動立式看板,其中大型以上的攤位式會有大面的落地玻璃窗的設置。
2.票亭式:票亭式攤位可概分為傳統型、長條型、中大型及大票亭式等多種。傳統型與傳統之公車票庭極為相似,故名之。
3.貨櫃式:貨櫃式的檳榔攤多建於郊區,尤以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道路為甚,貨櫃往往漆埕淺藍、粉紅、淡紫等顏色。
4.含店面式:具店面的檳榔業者,多為連鎖店之批發商,部份業者為爭取司機顧客,亦會在店外之騎樓或人行道上加設攤位,以利銷售。
5.流動式:以車輛改裝而成的流動式檳榔攤,散見於省道等主要幹道。
(二)檳榔攤的看板和其它視覺佈置
檳榔攤的看板:檳榔攤的看板,主要包括攤位本身、懸掛看板及活動之立式看板等。看板上的基本要素可分為圖案、文字、色彩等三項,經整理分別敘述如下:圖案多與名稱、產品有關:看板上之圖案仍以產品及檳榔及檳榔樹之圖案最普遍;另有店攤名稱繪製圖案者,如「茶古」檳榔(台語:茶壺之意)之茶壺圖案、「紅不浪」檳榔(全壘打之意)之棒球圖案、「高山青」檳榔之高山圖案;此外,另有與產品、名稱無關之圖案,如裸女圖案,則可歸類於另一類表現。
文字以名稱、產品(種類及價格)及廣告用詞為主:以產品訴求者有「包葉白灰」、「雙子星」、「幼菁仔」、「雙剖」、「哇沙米」等。另有以產品規格專門用詞如「中粒」、「大粒」、「特白」或「特幼」、「剖半」等之說明並標示價錢與數量,有的甚至採用活動式設計,可隨時更新。此外,也有使用一些詼諧或暗示性的廣告用詞,如「台灣口香糖」、「勁力十足」。
色彩則以搶眼(注目性、可視性)為主:檳榔攤看板上的色彩,非常的多樣,且甚為艷麗,一般來說,並無顯現出特定的行業色彩傾向,惟因普遍使用檳榔與檳榔樹圖案及配合產品印象,綠色仍為重要之用色。
其它相關視覺佈置
部分檳榔攤懸掛有檳榔實體造型之pop,頗引人注目。
部分檳榔攤,在攤位旁以盆栽方式種植檳榔樹,與產品相映成趣,意識極佳的視覺傳達,。
檳榔攤上之海報,除了店家手寫(通常為紅紙黑字)有關產品種類或價格之說明外,另有以男性消費者對象之產品廣告。
在櫥窗方面,部分檳榔攤的大面玻璃窗,有流動之水幕設計,營造之清涼感極為成功。
在夜間照明方面,放射狀之彩色日光燈管,幾乎已成為檳榔攤此一行業約定成俗的共同招牌,
女性被物化,一直是男性為核心的社會中,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的問題,如今「檳榔西施」已成為媒體的焦點,仔細想想,不也是女性被物化成為達到行銷促銷目的之一種視覺傳達佈置的最佳實例嗎?這種打「美女牌」的手段,也的確達到了促銷的目的了。
(三)檳榔攤的命名
1.以數字命名者:如三七、九九、168(一路發之諧音),888等
2.以人名命名者:如阿三、阿桐伯、阿方、阿英、小辣椒、小姑娘、小妞妞。
3.以地名命名者:大台北、大高雄、樹底下、雲嘉南、金台灣。
4.具鄉土意味之命名:牛家莊、稻草人、高山青、頭家、出外人等。
5.以黑色會相關用語的命名:雙口組、四海、海派、龍頭、龍頭等。
以招呼用詞、財富吉祥之命名者:儂來買、免下車、鑽石、富豪等
貳.從視覺傳達設計的任務來檢視檳榔攤空間
視覺傳達設計就是以文字、符號、造型來捕捉美感、捕捉表達意象、意念與企圖、進而達到溝通與說服效果的一種設計專業。總的來說視覺傳達設計是以「意象」圍標的物的設計,或說是視覺傳達的目的在於「說服」,或說是由將「意」由「象」(形體或有形體的故事)來具體詮釋。,則說故事的策略,裝做沒有意圖的策略與裝腔作勢的策略。
視覺傳達設計的任務與造型生成
說服
語文說服(說故事的策略)
如意(裝作沒有意圖的策略)
形象說服(裝腔作勢的策略)—意的產生—形產生
形象的製造
媒體選擇
媒體技術
形象製造
工匠系統與制式
技術觀、目的觀
價值觀、審美觀
美感與動感的達成
美的原則(形象)
美的典範(形象)
媒體意象的掌握 媒體的意象(得意性)–認同、心聲、表達
關於檳榔攤設計「動機」的問題,讓原本未被重視的設計本質問題,開始被拿出來思考和討論,主要思考設計的本質為何,並質疑傳統視覺形式上的意義,具體上則是設計的服務對象和設計本身的功能性’因此檳榔攤的形式、式樣傳達訊息上都在在表現平民化、鄉土特色,從五光十色的霓虹燈、招牌及通俗化的店名,都企圖來吸引顧客的注意,從吸引注意道假裝溝通,從假裝溝通道說服,在這一連串的連續過程「如何打動人心」或如何說服,就這點上看來,這種由民間自行創意的檳榔攤行業商標,確實達到了視覺傳達要與服務對象(主要消費群)溝通的目的及說服的任務了。就創意性而言,檳榔攤打的「美女牌」是另一項傳達與溝通的手段,這種由以集體行業形象滲入視覺印象的媒體選擇及形象的製造,讓檳榔文化和平民文化幾乎要畫上等號了。
參.結論
檳榔攤的設計不論是樣式、看板、視覺佈置或是命名等等,都是民間庶民自動舒發創意的結果,以學院之設計觀點來看,或許得到的是俗氣或破壞視覺的環境評價而不足以鼓勵。不過,設計的結果往往要參考使用者的需求導向,不符合特定消費者需求條件的設計,可能遭致一敗塗地,若從此觀點看檳榔攤的各種裝飾與設計,則確實有其存在的基礎,此外,論其材料與形式,也有目前社會上流行的鋁窗門建材、貨櫃屋等有密切的關連,因此,檳榔攤的形成還具有時代意義。
而從文化的觀點來看,文化或許有精緻與粗俗之分,但卻不應以優劣來評判或比較,畢竟文化的形成是當時當地的人們順應自然生存環境而形成的,因此,談到今日檳榔攤的形成或人們嚼食檳榔風氣之盛的原因時,則更值得由社會學家或文化人類學者去做更深入的探討。
從視覺傳達的效果看檳榔攤的設計時,倒有幾點特色值得從事設計教育工作者加以省思:
檳榔攤看板上的圖案’色彩、文字多半與銷售之產品或攤位名稱有關,頗符合一般視覺傳達之原理。
檳榔攤的名稱毋寧是最有趣的一個部分,台語和鄉土的命名,配合銷售之產品,產生了本土的親切感。
值得一提的是,檳榔攤櫥窗上的水幕設計所營造的清涼感及種植檳榔植栽,與產品互為烘襯,亦均為極成功之視覺傳達設計的運用。
另一有趣的現象是,檳榔攤採用彩色的日光燈管,構成放射狀之招牌,此一形式由同行之間互相模仿形成,最後又透過普遍性之「約定成俗」效應,而成為此一行業專用之象徵,以行業識別來看,也是視覺傳達成功的一部份。
此外,由於銷售型態的改變,顧客不再需要下車購買,而是由穿著清涼的檳榔西施提供服務,如此拋頭露面,在車來車往的街道上,檳榔西施自然而然形成人所共見的重要視覺傳達要素。檳榔攤中引起的社會效應,值得觀察。
參考書目:
1.『創意思境』楊裕富,1999,田園城市
2.『建築與工業設計的設計資源(五):設計的方法基礎』楊裕富,1998
3.『建築與室內設計的設計資源(三):設計的整合基礎』楊裕富,1995
4.『第十二屆全國技術及職業教育研討會:藝術類』1997
實務上「猥褻」概念之浮動
檳榔西施的清涼秀想必大家並不陌生。各檳榔業者為吸引更多顧客上門,檳榔西施於焉誕生,從早期的買一百送「兩粒」,尺度越來越寬,露毛、露下體,甚至有僅身著幾近透明的薄紗,形同全裸站在大馬路邊招攬生意的景象出現。何止以清涼足以形容,其程度簡直「火辣辣」到令人「血脈賁張」。
在屏東縣的萬丹鄉,有一名檳榔業者僱用的檳榔西施,為招攬顧客上門,不惜露毛露點,僅著透明的內衣褲。警方查獲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惟檢察官認為此種行為,其程度尚非達於「猥褻」,因此以不起訴處分終結該案。理由是猥褻定義隨著時代的社會風氣而定,不能只以司法人員的主觀認知為標準,而現今國人已普遍接受裸露下體體毛之現象,黃氏的行為難以認定構成猥褻行為。
實務上「猥褻」概念之浮動!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表示,按刑法第234條之「猥褻」係屬不確定之法律觀念,係指一切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之行為。其判斷恆隨時代之演變、風俗之變易及地域、生活背景之差異,而有所不同,亦即應依當時實際狀況,視社會對於善良風俗之評價尺度如何及在客觀上是否足以使人興奮或產生性慾而定;「又所謂社會觀念,亦應係以一般人之感受及反應決定之,而非以特別敏感或道德高尚者之感覺為斷。」(參重要判解選輯,月旦法學雜誌第四四期,第137頁,1999/1)
依照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07號解釋,所謂猥褻,乃指一切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之行為。又有關風化之觀念,常隨社會發展、風俗變異而有所不同,主管機關所為釋示,自不能一成不變,應基於尊重憲法保障人民基本自由之本旨,兼顧善良風俗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維護,隨時檢討改進。至於個別案件是否已達猥褻程度,法官於審判時應就具體案情,適用法律,並不受行政機關函釋之拘束。
「猥褻」概念真的在浮動嗎?
有學者以為,無論實務或學說,長久以來一直無法找到「較妥善」的刑法上猥褻定義,一方面是因為一直在行為人和被害人的性慾問題上打轉,不能自拔;另一方面,似乎沒有察覺到刑法上的猥褻是個「中性的概念」,必須和價值判斷脫勾。因此所謂的猥褻,乃係指「除性交外,若該行為公然為之,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性聯想,且行為人在主觀上對該肢體動作-如果公然為之-的足以引起一般人性聯想的知與欲」只要符合上開定義者,即為猥褻。簡單上來說,存在著法律所不禁止的「合法」猥褻,甚至我們可以斷言:絕大多數的猥褻都不是法律所禁止的,都是不可罰的,否則一般人的性生活可以繼續?是以,猥褻的概念既是固定不變的,則浮動的並非是「猥褻」的概念,而是「猥褻的處罰範圍」。(參鄭逸哲,從所謂「強吻案」談猥褻、可罰的猥褻和如何處罰可罰的猥褻,月旦法學雜誌第95期,第255頁。)
惟不論採取何者之說理,社會觀念在改變是不爭的事實,惟露毛是否從該不起訴處分以後不再受刑法之規制,清涼的街景是否依然如昔,尚待近一步的觀察。
【相關法條】
1.中華民國刑法第 234 條
2.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3 條
3.重要判解選輯,月旦法學雜誌第四四期,第137頁,1999/1
4.釋字第407號
5.90年訴字第474號
【延伸閱讀建議】
1.從所謂「強吻案」談猥褻、可罰的猥褻和如何處罰可罰的猥褻
【鄭逸哲/月旦法學雜誌第95期,第255頁】
資料來源:http://www.angle.com.tw/open/m95.htm月旦法學雜誌開卷版
網路泡沫化 「達康式」穿著褪流行
【2001.06.15 中國時報 國際大陸紐約時報特稿 鍾玉玨譯】
達康公司意氣風發之際,牛仔褲、T恤為首的休閒風當道,卅八歲的雷蒙因為要與政府客戶打交道,所以一身筆挺西裝,和同事的隨興打扮,顯得格格不入。
隨著新經濟式微,舊經濟奉行的穿衣理論再度佔了上風,在舊經濟的觀念裡,正式打扮可以讓客戶與上司這兩個攸關個人生涯的對象留下更好的印象。因此這些日子,挖苦雷蒙的男同事少了,跟進者倒是越來越多。
英國女孩流行內褲外穿引發爭議
【中新網】
近來英國名流流行內褲外穿,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這種潮流,英國《太陽》報爲了瞭解公衆對這一現象的反應,特別請22歲的模特米爾斯內褲外裝,上街走一走。
摩登大學生 組社團學化妝
【2001.12.30 中時晚報 楊欣怡】
清湯掛麵的女學生時代已經莎喲娜啦了。越來越多女大學生,追求時尚不遺餘力,紛紛成立彩妝研究社,呼朋引伴一起讓自己的青春變得更美麗。
無論是美國的「比佛利山莊」或是日劇的「 P.S我很好俊平」,國外女學生化妝的情況早已司空見慣,而這股風氣也已蔓延到台灣來。包括台灣大學、東吳大學都在今年及去年成立了彩妝研究社及彩妝時尚研究社,文化大學則在去年成立了菁英社,名稱雖然不同,但目的大同小異,都是希望能在社團裡學習怎麼保養皮膚、怎麼讓自己的妝化起來更美麗,或者讓自己儀態更佳,以使自己更受大家歡迎。她們普遍認為,大學生化妝不但不是罪惡,而且已經成為一種新興文化,她們有權力藉由裝扮自己來增加信心,讓自己更容光煥發。
男性穿「褲襪」 西方新時尚
【2002.02.21 中國時報 潘勛 譯】
卅四歲的舊金山某影藝工會財務經理人羅傑斯,往常帶著新買的女用褲襪走進辦公室時,總要另帶別的物件如雞蛋、牛奶等等,好讓別人認為他是替老婆或女友購物。但是,今天他不再隱藏事實了,他坦白承認說,褲襪是買給自己的。
某些男人喜歡穿女性衣物的新聞已不新鮮,但是,就算沒有變裝癖的男人也會發現女性褲襪好處多多。比如羅傑斯就發現,穿褲襪可以保暖,還能提供壓縮力預防血液循環毛病或靜脈曲張。況且,男士在褲襪外頭穿上長褲後,一切便不成問題了。
男人穿褲襪 掀風潮
【2002.03.24 經濟日報 郭瑋瑋】
穿著褲襪一直被視為女性上班族的標準配備,但隨著女性意識抬頭,許多婦女已經褪下褲襪,甚至覺得不穿褲襪才自在,這種情況讓廠商看的膽顫心驚,所幸不少男人現在開始穿起褲襪了,而且人數還愈來愈多,說不定哪天就會反客為主,成了褲襪的主力群。
現年34歲的財務經理人羅伯特,以前總是把褲襪和其它日用品混著一起帶進辦公室,好讓同事以為他是替老婆或女友購物。可是現在他不想再玩這套障眼法,他承認褲襪是買給自己的。
蓬裙羅麗塔 甜蜜性感風延燒
【2002.04.08 中國時報 王依芳】
不論是男人或女人、年紀輕或年紀大的人,絕大多數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夠常保年輕模樣,或擁有看起來比實際年齡來得小一截的感覺;為了實踐愛美人士的願望、促使品牌年輕化、同時成為品牌永續經營的另一項重要計劃;為了落實重返舊時代年輕歲月的遐想,或是強化紀錄學生時代的穿著情緒,設計師們近幾季以來紛紛以校園風、小女孩似的穿著精神,或是如洋娃娃般的主軸概念勾勒出俏麗姿彩。
命女生當眾掀裙 副校長惹公憤
【2002.05.01 世界日報 路透加州洛杉磯三十日電】
加州一所高中日前發生副校長掀裙風波,副校長命女學生當眾掀起裙子,以檢查她們所穿著的內褲是否是丁字褲,女學生羞憤難當,群情激憤的家長30日要求這名副校長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