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9 12 月, 2013
八月起 中國禁止借腹生子
【2001.03.20 ETtoday 記者莊雨琳╱綜合報導】
港報指出,根據中國國家衛生部近日出台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從今年8月日起,中國將會嚴格禁止「借腹生子」。
明報說,代孕俗稱「借腹生子」,指將一對夫婦的精子與卵子在體外試管進行人工受精,再進行人工培育形成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子宮的「代孕母親」子宮內。
報導強調,目前中國大陸已經有不少地方開展這項技術,僅廣州就有10家生殖醫學中心。不過,從今年8月開始,這種借腹生子的手術,將會被嚴格取締與禁止。
出租子宮/ 當好友代理孕母 未婚單身女性為籌學費想再嘗試
出租子宮/當好友代理孕母 未婚單身女性為籌學費想再嘗試
【2001.03.28 ETtoday 記者高麗玲/台北報導】
大部份想當代理孕母的婦女都是年齡在35歲至40歲已生育、離婚的婦女,但是近來卻有一位單身、未婚的年輕女性,為了籌出國念書的學費,以200萬元代價當過一次代理孕母,現在,她想再當一次代理孕母。
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表示,她每個月都會接到1、2封想找代理孕母或想當代理孕母的信件或電話,其中有一位年輕女性寫了2次信給她,表示自己可以當代理孕母,希望透過陳昭姿幫她找對象。
這是一位不到30歲的年輕女性,在她給陳昭姿的信中提到,她已當過一次代理孕母,去年幫一位好朋友生孩子,生完後朋友給她200萬元,由於她想到英國念書,需籌學費,因此,她願意再當一次代理孕母,請陳昭姿代為尋求。
這位年輕女性還提及,她的那位朋友,還想再找一位代理孕母,再生一個小孩,不知是否有人想當代理孕母。
陳昭姿說,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有愈來愈多的人想當代理孕母,不過,大部份都是已生產過,或是生過孩子、離婚的婦女,未婚女性並不常見。而目前,國內代理孕母沒有公訂的價碼,過去,不孕者在代理孕母生產後,通常會給予50萬元到100萬元的「補償」。
陳昭姿指出,過去不孕婦女通常是找自己的姐妹當代理孕母,事後,再拿一筆錢給她們,沒有一定的行情可參考。陳昭姿認為,找一位和自己沒有關係的代理孕母、單純的金錢交易,反而比較不會有麻煩,若是她自己要找代理孕母,她寧願選這種。而將來代理孕母的價碼,則得需求狀況而訂,若是願意當代理孕母的婦女愈來愈多,則給的金額就會較少。
出租子宮/ 代理孕母人數增 30歲未婚女郎200萬成交
【2001.03.08 ETtoday 記者高麗玲/台北報導】
代理孕母在台灣還是非法行為,但經濟不景氣,使得願意「出租子宮」當代理孕母的婦女有逐漸增多的情況!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指出,5年來,已有30、50個婦女希望透過她找代理孕母,或當代理孕母,甚至網路也出現代理孕母仲介公司;近來還有一位年近30歲的未婚女性,為籌留學費,已有以二百萬元代價成功當代理孕母的經驗,現在竟繼續詢求第二次機會。
罹患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的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指出,5年來,已有30、50個婦女來找她,希望透過她找代理孕母,而最近經濟不景氣,想當代理孕母的女性愈來愈多,其中以離婚、已生育過的婦女最多。
這一位單身、未婚的年輕女性,為了籌出國念書的學費,曾以200萬元代價,為其友人當過一次代理孕母,現在,她想再當一次代理孕母。
不能生育的陳昭姿,在6年前領養朋友兒子的消息曝光後,就致力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陳昭姿說,國內有不少不孕的婦女有此需求,每個月她都會接到1、2封想要找代理孕母或想當代理孕母的信件或電話。
陳昭姿表示,她手上有不少代理孕母的資料,這幾年來,只要來找她要代理孕母的人,她都會將願意當代理孕母婦女的聯絡方式給對方,讓他們自己連絡,由於她不會再追蹤,所以不清楚至目前為止有多少成功的個案。
反對代理孕母的人士認為,代理孕母會衍生許多家庭問題,且是商業行為。陳昭姿說,願意當代理孕母的婦女愈來愈多,這些人大部份都有生產過的經驗,是比較容易生產的婦女,懷孕生子對他們沒有太大的風險及負擔。
在經濟不景氣下,有意願要當代理孕母的婦女有增加的現象,陳昭姿說,代理孕母對不孕者及提供者是一種互惠的行為,不孕者可以透過代理孕母得到夢寐以求的孩子,提供者不僅可幫助不孕者達成心願,還有一筆可觀的收入。
目前代理孕母未合法化,很多不孕夫妻一直在等待有朝一日可以合法的找一位代理孕母、生小孩。陳昭姿說,不孕夫妻要找代理孕母並不難,她已碰過上百對已找好代理孕母的夫妻,但是卻找不到醫師的窘境。
陳昭姿呼籲,政府應正視不孕婦女的權益,讓代理孕母合法化,不然只會讓這些人私底下進行,或到國外找代理孕母,而經濟能力較差的人,因無力負擔鉅額的費用,永遠都無法達到他們的心願。
出租子宮/ 代理孕母仲介公司安排借腹生子 叫價2萬美金
【2001.3.28 ETtoday 記者高麗玲/台北報導】
代理孕母尚未合法化,台灣卻已出現代理孕母仲介公司,該仲介公司表示,只要2萬元美金就可以「借腹生子」,然台灣生殖醫學會也接到不少來自國內、香港、大陸想捐精、捐卵的人,顯見代理孕母、捐精、捐卵的需求市場已悄悄進入台灣。
台灣有一家專門辦理外籍新娘的仲介公司,最近幾年加入了一個「借腹生子」的新營業項目,該公司的宣傳單上寫著,「借腹生子」為2萬元美金,據該公司人員表示,只要2萬元美金,他們就會安排男性到越南「借腹生子」,至於停留的時間長短,就視何時懷孕而定。
該公司人員透露,借腹生子的人不多,而會選擇越南是因為近又便宜。
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李國光表示,由於國內代理孕母未合法化,有不少不孕夫妻到國外找代理孕母,最早期這些夫妻是到美國,最近到香港、中國大陸尋找代理孕母的人愈來愈多。原因則是都為華人,且費用便宜。
李國光說,到美國找代理孕母的費用相當高,就他所知,要找一位代理孕母的對象就要1萬元美金,除此之外,要負擔代理孕母的篩檢費用、手術費用,再加上這對夫妻要到美國好幾趟,機票加上住宿等費用相當可觀。
李國光知道有一對到美國找代理孕母的夫妻,從找代理孕母到為代理孕母進行各種體檢,來來回回跑了美國好幾趟,後來,因為該代理孕母因有C肝,沒有通過,這對夫妻花了將近新台幣200萬元,什麼也沒得到。
由於大陸沒有明文規定禁止代理孕母,近來有些不孕夫妻開始到香港、大陸、哈爾濱找代理孕母,光是李國光,每年大約可碰到3、5對不孕夫妻來詢問相關的事情,也有國外的仲介公司來找他,希望能代為不孕夫妻找代理孕母。
李國光接任台灣生殖學會理事長半年來,已接到好幾封從香港、大陸及國內來的e-mail,有的是表示要捐精、捐卵。有一封來自香港的郵件說,他是專門為不孕夫妻找優質精卵,進行體外受孕,他手上有大量國內及香港高素質男女的精卵,若是有意,可和他聯絡。
有許多國家都的代理孕母是合法的,亞洲地區的南韓、大陸沒有明文禁止代理孕母,泰國、香港都已合法,亞洲地區只有台灣禁止代理孕母。
李國光表示,有的地區都有代理孕母的仲介公司,專門為不孕夫妻找代理孕母。以美國而言,是營利的公司,英國則是由非營利的公益法人在進行,對台灣出現這類的仲介公司,他並不訝異。
台南女中學生抗議教官管理穿著不合理
【2010.3.18 自由時報 黃文鍠、林曉雲、陳怡靜/綜合報導】
為爭取「制服發聲權」,台南女中全校同學在十五日上演「脫褲抗議」活動!當天升旗典禮時,事先以簡訊串聯的兩千多位同學,有八成在操場上集體脫下長褲,改以預先穿在長褲內的短褲亮相,整個過程雖然只有短短幾分鐘,但同學們「團結一致」的行為,讓師長大吃一驚。
這場台南女中創校以來最大的抗議行動,起因是這學期剛剛調到學校服務、擔任身教組長的陳姓教官,到校後嚴格管理學生穿著,引發反彈。
學生透露,陳姓組長到任後,嚴格執行「運動外套須拉到制服第二顆鈕釦」、「只有體育課才能穿短褲」等規定,即使同學拿出校規據理抗爭,但陳組長不為所動,仍堅持登記違規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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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妻賣妻借肚子,代理孕母明清就有
【記者伊芸/台北報導】
妻子可以視同貨品般買賣、出租嗎?日本東京大學文學部教授岸本美緒指出,若由明清律令判斷,答案原則上都是否定的,但明清兩代民間買妻租妻的行為卻仍然屢見不鮮,法律也常網開一面。
明清兩代人民買賣妻子的理由,可以說是無奇不有,買賣型態也各異,而近來成為熱門話題的「代理孕母」,也是明清兩代男人租妻的主要理由之一。在十九日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主辦的「契約文書與社會生活」研討會上,岸本美緒表示,大部分男人都是迫於窮困或為疾病所苦,只能養活自己,所以才將妻子賣到他人家中作婢女或妻妾。
岸本美緒說,由某些地區稱租妻、典妻為「租肚子」,就可以了解租妻的主要目的就是傳遞香火。這些「租肚子」的男人通常都是因為原有妻子不能生育、或是家道貧困無力娶妻,才出此下策。而另一種變相的賣妻方式「招夫養夫」,則是妻子另招新夫至家中,以養活因疾病、殘障、或年邁而沒有能力賺錢的丈夫,形成「一屋二夫」的情況。
岸本美緒指出,買賣出租妻子的行為也有地域性的分布。典妻、租妻以浙江省為中心,擴及福建省的一部份,招夫養夫則以福建、陜西南部與甘肅一帶為多。她表示,目前對於形成地區性特色的原因,雖然並不清楚,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依史料記載,早在元代以前浙江已有典妻的風俗。
民間買賣賣妻子的行為如此普遍,官府又是如何看待?根據明清法律,妻子若無失婦道,禁止夫任意典雇或嫁賣妻子。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家境貧困不得已、經官府認定妻子有犯姦或逃亡事實、或妻子本人同意被賣為奴婢,則不在懲處之列。違法賣妻典妻者的刑罰,則由「杖六十」到「杖一百」間不等,嚴重時還會被流放外地,買賣雙方都須受罰。
雖有以上律令的規定,但官府裁決時卻常以情理為重,從輕量刑。岸本美緒指出,官府常會考慮被賣女性原本家境的貧困、與後夫所生子女間親情的難以割捨等因素,而不顧法律規定,將妻判歸後夫。更何況賣妻之事在多數情況下,根本沒有人會到官府告發,官府也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雖然官府對賣妻典妻行為多所容忍,但是仍有其認為不可踰越的界線,例如同族間的買賣、或因姦通而生的買賣,都會遭到嚴厲的處罰,甚至被官府斥為「犬豬不如」。但岸本美緒認為,讓地方官衍生出嚴厲態度的,與其說是賣妻行為本身,不如說是姦通或親族間的不當通婚。
補助單身婦女人工生殖 澳激辯
【2001.03.30 民生報 路透坎培拉電】
澳洲單身女性與女同性戀者能否利用政府補助接受人工生育治療,下周將再度成為國會爭辯焦點。
保守的澳洲總理霍華德四月二日將在國會提出「性別歧視法案」的修正案,讓澳洲六個省有權規定生殖科技只能運用在異性戀夫妻。
這項修正案的提出,是因為澳洲最高法院在七月間裁決,讓一名未婚女子享有省府補助的人工生育治療。這項判決令保守派大為不滿,右傾的霍華德前往國會、天主教的主教們上法院,宣稱他們想阻止蓄意製造單親家庭之舉。
司法部長威廉斯廿九日對記者表示,這項法案目的是要讓孩子獲得父女親的照顧與關愛。
國會的辯論與法院訴訟,勢必會讓這場有關女同性戀者與單身媽媽權益的爭鬥,躍升為澳洲政治和社會的主要議題。
「婦女選舉遊說」組織發言人索羅門女士說:「就像墮胎問題一樣,這是兒童權利與女性權利之爭的重要一環。」「許多努力獲得的女權逐漸消失,社會上回歸保守主義的勢力龐大,為首者正是澳洲總理。」
單身、女同志沒有當媽媽的權利?
【2001.03.26 民生報 記者吳佩蓉/報導】
未婚女子、同性戀者有沒有當媽媽的權利?昨日在一場人工生殖法討論會中,醫師指出,政府無力管理一般人未婚生子問題,卻限制不孕者必須具有婚姻關係才能接受人工生殖技術,對於未婚、失婚、離婚或同性戀者並不公平。
隨著社會變遷,晚婚、未婚,甚至抱單身主義的女性愈來愈多,根據統計,約有4%新生兒是由未婚女子所生,推估到二十年後,臺灣三千萬人口中,至少有一百二十萬人是未婚者所生;單身女子或同性戀伴侶能否透過人工生殖技術,完成生育的心願,目前在許多先進國家,也是熱門的社會議題。
長庚醫院臺北婦產科系生殖內分泌科主任張明揚指出,國際間對單身女子生育權表態的二十九個國家或地區中,只有東亞、中東及歐洲的愛爾蘭認應禁止,其他歐美國家或澳洲均有條件同意或開放未婚女子接受人工生殖治療;顯示在社會風氣日趨開放的情況下,未婚女子接受人工生殖的權益,應受到重視。
不過,根據張明揚針對六百名女病患及兩百名醫師所做的問卷調查發現,79%的女性病患及72%的醫師,均不贊成開放單身女子接受人工生殖,顯示臺灣社會對於「私生子」仍有不道德的看法,接受度偏低;但是,女性同志團體則有高達六成贊成開放單身女子接受人工生殖,顯示特定族群仍有生育的需求。
張明揚指出,人工生殖法草案中限制未婚、失婚、離婚者的生育權,是因為許多人主觀認定單親或同性戀家庭就是不健全的家庭;但是,雙親俱在的破碎家庭對子女的傷害可能更大,因此,他建議,可參考美國做法,對於有意生育的單身女性必須提出申請,由專業人員鑑定,進行經濟能力、身心狀況評估合格,並經其他家庭成員同意,才能接受人工生殖治療,以保障子女的權益。
針對醫界的意見,衛生署保健處副處長劉丹桂強調,人工協助生殖法立法的目的,是為保障透過人工生殖技術出生的子代身分、權益,並協助不孕夫婦滿足生育的需求,醫界質疑的年齡、婚姻限制,均是為子代著想;她強調,人工生殖法原來就只針對「不孕夫婦」,立法目的不在滿足所有不孕者生育的需求,更不願取代上帝造人,立法已儘量求周全,而衛生署在本會期也將人工生殖法草案排入優先審議法案,儘速完成立法,讓不孕夫婦可早日適用。
男性胸罩防下垂 網罵「變態」
【2010.05.23 蘋果日報 大陸中心】
穿胸罩已不是女性專利,一款男性胸罩近日在淘寶網上熱賣,號稱可減少心臟壓力、防止胸部肌肉下垂,凸顯胸肌,吸引不少體型較胖的男性購買。但不少網友仍直呼無法接受,「感覺很變態」。
男性胸罩和女性胸罩外觀相似,有黑、白、粉紅等顏色,罩杯較小、較平,但彈性極佳,能照體型伸展。
吸汗凸顯胸肌
賣家表示,身材較胖的男性十分青睞這款胸罩,它可防止胸部肌肉下垂、減少心臟壓力,還可凸顯胸肌增強自信。買家張姓男子現身說法,他表示自己胸部贅肉多,夏天一到胸前滿是汗水,衣服濕一大片,「穿男性胸罩可解決這個問題。」
網友認為健康和自信最重要,「男性穿胸罩又何妨?」但也有網友認為是譁眾取寵,藉機炒作。
老婆不孕 老公「求助」小姨子
【2002.01.31 中國時報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婦女因罹患不孕症,丈夫與同住的妹妹發生婚外情而懷孕,向太太佯稱要「借腹生子」,並與妹妹先後產下一男一女;後來丈夫感情重心放在妹妹身上,盧姓婦女一怒之下向檢察官自首,檢方偵查終結,以偽造文書罪嫌將三人起訴。
不過,據指出,男主角目前行蹤不明,妹妹已列為失蹤人口,檢方屢次拘提,但她都未到案說明,四歲的男孩和三歲的女孩,目前都由男主角的父母親撫養。
起訴書說,該名婦女因罹患「次發性不孕症」,結婚數年仍膝下猶虛,在八十七年間先與同住的十九歲小姨子發生婚外情而懷孕,丈夫提議「借腹生子」完成傳宗接代使命,婦女不疑有他而答應丈夫的提議。
詎料,等到妹妹大腹便便欲到醫院產檢時,因妹妹未參加全民健保,向姊姊借健保卡時,姊姊才恍然大悟,原來借腹生子的女主角竟然是自己的親妹妹。雖然她無法接受,但仍委曲求全同意妹妹假冒她的身分去產檢。
起訴書說,八十九年九月間產下一男嬰後,生母登記為姊姊,但妹妹在八十八年初又再度懷孕,他們再度以同樣手法接受產檢,當年底產下一女嬰,生母又登記為姊姊。
事後,男主角、姊姊和妹妹依舊共處一室,生活和工作幾乎都在一起,但男主角在小孩出生後,感情重心都放在小孩和小姨子身上,冷落了原配,姊姊不甘當「假媽媽」,夫妻在八十九年底協議離婚,並主動向檢察官自首。